Ⅰ 我国股票市场定价机制
股票首次公开发行有以下几个定价方法:
1、市盈率法。通过市盈率法确定股票发行价格的计算公式为:发行价格=每股净收益X发行市盈率
2、净资产倍率法。发行价格=每股净资产值X溢价倍数
3、现金流量折现法。通过预测公司未来盈利能力,据此计算出公司净现金流量值,并按一定的折扣率折算未来现金流量,从而确定股票发行价格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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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请问股票二级市场的价格形成机制是什么
最开始上市时的价格是由发行公司和保荐单位自行拟定上报证监会证交所批准的
其后的每天的价格都是由当天的集合竞价情况和市场内买卖价格情况自由浮动的 、浮动空间是涨停到跌停
Ⅲ 股票市场上价格形成的机制是什么
证券交易所按连续、公开竞价方式形成价格,当买卖双方在交易价格和数量上取得一致时,便立即成交并形成价格。
Ⅳ 股票市场价格由什么决定
所有的价格升降都是由供求关系决定的
股票说到底是一种商品,一种以货币标价的特殊商品,所以股票市场的升跌和买卖双方有关,也和市场货币供应量有关。
从买卖双方来看,当买方力量大于卖方,也就是觉得股市未来值得投资的人大于看淡后市的人就会出现需求大于供给,多数人愿意出比现价更高的价格买股票,个股价格就会上升带动股市指数上升,出现牛市。反之当看淡后市的人大于看好后市的人,就有人低价抛售股票,个股价格下降带动股市指数下降。一般买卖双方力量变化和宏观经济走势有关,宏观经济趋缓,投资者预计对未来经济走势悲观就会抛售股票,反之则持有股票。所以股票市场可以预先反映经济走势,是宏观经济的晴雨表。
从货币供应量来看,如果国家出于刺激经济增长的需要降低银行利率,投资于银行得到的收益就会下降,部分资金就会从银行储蓄流出去寻找更高的投资回报,市场货币供应量增加,其中一部分就会被投资于有价证券主要是投资股票市场。举个例子:原来有100亿资金来买100亿股,现在多了100亿流入证券市场但股票数量不变,股票价格肯定会上升。所以市场货币供应量增加会刺激股市上涨。反之如果货币供应量减少,股票价格必然下降。
当然中国股市有它的特点,中国市场经济发展不完善,资本市场也有很多不规范的地方,可能会出现人为操纵股市变化的情况,一般是部分上市公司和证券商勾结操纵股价变化损害投资者利益。但国家调控股市不属于人为操纵,属于正常的避免经济波动的调控
Ⅳ 股票市场的形成机制
原始目的是为了撮合,想增值的空余资金和急需资金的企业的中间市场
Ⅵ 股票价格是怎么形成的
来源于市场买家和市场卖家对于股票即时价格的认可;
情况不是形成的原因,而是形成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有一个成交的原则,那就是,同一时间价格优先,同一价格时间优先;
没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就算你例举的情况,平开后,同一时间收到涨跌停板的大单,那就看哪方的力量更强大,在申买申卖的被动挂单中,按时间优先的原则,涨停的主动买单只能买到限价10元以上的卖单,而跌停的主动卖单也只能卖给所有10元以下的被动买单,被动买卖单被扫清后,形成对峙,强大的一方,最终战胜偏弱的一方;
价格的形成就是多空的较量,当空方力量强大,股价就会下跌,当多方力量强大股票就会上涨,通俗一点说,买的人多,卖的人少股价就上涨,卖的人多,买的人少股价就会下跌。
Ⅶ 股票市场上价格形成的机制是什么
价格取决于供求,但同时还要受奇特各个方面的影响。但最直接的还是供求。要具体分析。可以从三大方面分析。但太多了,一两句说不清。
Ⅷ 股票交易价格的形成过程
股票的交易价格就是成交的价格,有开盘价、现价、收盘价,成交是怎么形成的,引有一下交易所的交易规则你就清楚了:
第六节 成交
3.6.1 证券竞价交易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撮合成交。
成交时价格优先的原则为:较高价格买入申报优先于较低价格买入申报,较低价格卖出申报优先于较高价格卖出申报。
成交时时间优先的原则为:买卖方向、价格相同的,先申报者优先于后申报者。先后顺序按交易主机接受申报的时间确定。
3.6.2 集合竞价时,成交价格的确定原则为:
(一)可实现最大成交量的价格;
(二)高于该价格的买入申报与低于该价格的卖出申报全部成交的价格;
(三)与该价格相同的买方或卖方至少有一方全部成交的价格。
两个以上申报价格符合上述条件的,使未成交量最小的申报价格为成交价格;仍有两个以上使未成交量最小的申报价格符合上述条件的,其中间价为成交价格。
集合竞价的所有交易以同一价格成交。
3.6.3 连续竞价时,成交价格的确定原则为:
(一)最高买入申报价格与最低卖出申报价格相同,以该价格为成交价格;
(二)买入申报价格高于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申报价格的,以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申报价格为成交价格;
(三)卖出申报价格低于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申报价格的,以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申报价格为成交价格。
3.6.4 按成交原则达成的价格不在最小价格变动单位范围内的,按照四舍五入原则取至相应的最小价格变动单位。
3.6.5 买卖申报经交易主机撮合成交后,交易即告成立。符合本规则各项规定达成的交易于成立时生效,买卖双方必须承认交易结果,履行清算交收义务。
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交易系统被非法侵入等原因造成严重后果的交易,本所可以采取适当措施或认定无效。
对显失公平的交易,经本所认定并经理事会同意,可以采取适当措施,并向证监会报告。
违反本规则,严重破坏证券市场正常运行的交易,本所有权宣布取消,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违规交易者承担。
3.6.6 依照本规则达成的交易,其成交结果以本所交易主机记录的成交数据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