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什么是双向调控
“双向调控”一词是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部长姜伟新在2014年两会期间,对于记者围堵和一系列有关房价的提问下的透露信号。
1热词出处
2014年3月4日,两会已拉开序幕,房价问题是民众最为关注的热点之一。全国政协委员、住建部部长姜伟新面对有关房价提问时透露出“双向调控”的楼市政策信号。一时间,“四字谜”——“双向调控”成为业界讨论的热点。不少业内人士认为,2014年楼市政策或将呈“差别化”特征,房价过热城市面临严调。[1]
2各方解读
亚太城市房地产研究院院长谢逸枫认为,“所谓“双向调控”,是指在中央房地产调控长效机制“过渡期”内,实施“托底盖帽”的双向调控方针。其中以政府提供最基本住房保障为“托底”,以抑制因过度投机导致的房价过快上涨是“盖帽”。
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副院长杨红旭在其微博上表示,含义可能有三:一、注重区域分类指导,房价热的城市必须严调(比如一线城市),不热的城市可保持平稳,甚至放松(比如三四线城市);二、一方面抑制不合理住宅需求,另一方面增加住房用地和住房有效供应。三、一方面调控商品住宅市场,另一方面强化住房保障。
相关漫画其实,早在2013年12月24日举行的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上,住房城乡建设部部长姜伟新在部署2014年工作时,明确表示:“继续抓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和监管工作”,同时传递出三个政策信号:更加注重分类指导,探索发展共有产权住房和强化市场监管。
同策咨询研究部总监张宏伟分析认为,“双向调控”思路基本与2013年年底住建部工作会议强化对于不同城市的“分类指导”的思路一致,他也认为“双向调控”思路主要有三点:首先,2014年调控政策仍将呈现“差别化”的特征,热点城市抑制投资投机需求,非热点城市政策调控相对会定向宽松;其次是强调保障房工作,“双轨制”解决城镇化后顾之忧;此外在长效性调控机制尚未出台之前,以限购为主的行政化手段与经济手段、市场手段会并存,但是,经济手段、市场手段会逐渐突出。
谢逸枫则解读称:“住建部“双向调控”的楼市调控思路提出,这是释放2014年中央调控地产收紧的信号,暗示新国五条将延续执行原来政策。其中限购、限贷、限价等政策不会退出,房地产税立法与价格控制目标及不动产登记制度、个税20%政策、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城市联网是否执行、出台,关键是看中央政府工作报告与两会后三中全会改革制度的落实情况。”[2]
他表示,毫无疑问,2014年中央调控方向基本告别“一刀切”,调控权下放地方政府。按照地方楼市实际运行与发展情况,进行“分类调控”与“因地制宜”的稳定市场预期。一二线楼市调控方向将是“稳”,三四线楼市则以“防”为主。因此,热点城市调控收紧,寒冷城市调控微调的分化走势,为2014年中国楼市调控基调定下“稳定预期”打下铺垫。
3权威解释
全国政协委员、住建部副部长齐骥就“双向调控”做出了权威解释:所谓双向调控亦可称分类指导,即对一线城市继续增加供应,抑制、遏制投资投机性需求,限购政策不退出。而对于库存量比较大的城市,要控制供地结构、供应结构。[3]
齐骥透露,所谓高库存是指库存量高于月销售量的12-15倍,高过1年到1年半的销售量的,就是高库存。齐骥同时对杭州部分楼盘降价的事件做出回应,称了解显示,杭州楼盘降价后,所有楼盘都销售一空。所以杭州这种城市只是出于阶段性的下滑,而不是大的问题。
② 住房限购令的实行案例
2010年9月29日,国家有关部委下发通知,推出五条措施进一步推进房地产调控,要求地方立即制定实施细则,已印发实施细则的地区,要根据最近国家有关部委出台的政策措施进行调整和完善,并严格实行问责制。随后,各地楼市调控细则纷纷落地,在众多措施中比较突出的就是“限购”,显现政府调控楼市的决心。
2010年9月30日晚上,深圳紧急出台“限购令”,规定从2010年10月1日起,在深圳暂时实行限定居民家庭购房套数政策:其中深圳市户籍居民家庭(含部分家庭成员为深圳市户籍居民的家庭),限购两套住房;能够提供在深圳市一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深圳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一套住房。
2010年10月1日,厦门市国土房产、金融管理、税务等7个部门联合下发了有关促进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并决定采取临时性限购措施,即从2010年10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同一购房家庭只能在厦门新购买一套商品住房。
2010年10月7日晚间,继深圳、厦门之后,上海也出台“限购令”,具体为:“暂定本市及外省市居民家庭只能在本市新购一套商品住房(含二手存量住房)。违反规定购房的,房地产登记机构不予受理房地产登记。”
2010年10月9日,宁波市出台楼市调控细则,亦规定每户居民在本市只能新购一套住房。
2010年10月10日,福州市新出台的房价调控补充细则规定,从即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本市行政区域内户籍居民同一购房家庭(包括购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只能在本市五城区新购买一套商品住房。细则还规定,暂停在本市拥有2套以上(含2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一套以上(含一套)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在本市一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在本市五城区继续购买商品住房。
2010年10月11日,杭州市研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实施意见》,暂定杭州市及外省市居民家庭只能在杭州市新购买一套商品住房(含二手存量住房);停止执行购房补贴政策等相关收费,并提出落实差别化信贷政策。 浙江台州成为首个公布的城市。台州市发布的通知强调,全市市域(含所辖县〈市、区〉)范围内的家庭和市域范围外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家庭,可在市区购买1套新建商品住房。对在市区已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市域范围内家庭、已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市域范围外家庭、不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市域范围外家庭,暂停其在市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违反规定购房的,不予办理房地产登记。
业内人士表示,台州的限购令比较宽松,限购范围只是落在“市区”和“新房”的概念上,涉及“二手房”和“郊区”概念的则不限购。不过此次台州率先公布限购细则也透露出两个信息,其一是住建部可能不集中公布名单了,退而让城市零星公布;其次,大城市周边的卫星城将是重点。
据一位接近住建部的人士表示,接下来打击全国范围内的投机投资炒房可能还有新动作。住建部已经开始逐步推进房地产热点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系统和数据库的异地联网工作,这项工作完成后,同一权属拥有人名下在不同城市的房产将得以“一并查询”,异地购房的资金流向、程度、走势将可以得到“统一监控”,可以重点打击大投机客。 在2010年10月15日房地产交易中心出台了《限定居民家庭购房套数说明》,正式将广州限购令的细则落到实处。10月15日以后房地产交易中心的交易细则如下:
一、契税
1. 普通住宅:90平方以下(含90方)而且是唯一住房:按1%征收。
2. 普通住宅:90方(不含90方)-144方(不含144方)而且是唯一住房:按1.5%征收
3. 非普通住宅144方(含144方)以上、以及非唯一住宅的普通住宅:按3%征收
4. 唯一住房的定义:以家庭为单位,名下没有住房,只有即将准备新购的这套住房。
例如:曾经有一套住房卖了,现在没有持有住房,现在再新买一套,是属唯一住房。
例如:名下有车位及商铺,但没有住房,现在新买一套,也属唯一住房。
二、个人所得税
出售自有住房在一年内新购房的不再减免个人所得税。
三、住房限购政策
1. 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十区限新购买一套住房。
办理交易手续时需增加提供购房人的户口薄和结婚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2. 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十区限新购买一套住房。
办理交易手续时需增加提供购房人的户口薄和结婚证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购房人在本市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原件。
3. 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且未能提供上述文件不能购买住房。
4. 未满18周岁的人士,限制在本市单独购买商品住房。
5. 香港、澳门、台湾及外籍人仕机构或个人新购房:
1) 港澳台地区居民和华侨因生活需要,可在境内限购一定面积的自住商品房。
2) 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分支、代表机构(经批准从事经营房地产业的企业除外)和在境内工作、学习时间超过一年的境外个人可以购买符合实际需要的自用、自住商品房,不得购买非自用、非自住商品房,在境内没有设立分支、代表机构的境外机构和在境内工作、学习时间一年以下的境外个人,不得购买商品房。
3) 符合规定的境外机构和个人购买自用、自住商品房必须采取实名制,并持有效证明(境外机构应持我政府有关部门批准设立驻境内机构的证明,境外个人应持其来境内工作、学习、经我方批准的证明),到土地和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及房屋产权登记手续。
商品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新建商品住房:以本市房地产主管部门住处系统网签购房合同的时间为准,非网签合同的以房地产登记部门合同备案时间为准。
二手住房:房地产交易登记部门业务收件时间为准。
2010年10月17日,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对外发布楼市调控细则,不仅限制广州每户家庭只能新购一套房,限制外地人在广州买房,还规定未满18周岁的人士不得在广州买房。 2010年10月18日下午,大连市建委宣布,大连将从今日(19日)其将实行住房限购政策,同一购房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只能在本市新购一套商品住房(含二手存量住房),对违反规定购房的,房地产登记机构不予受理房地产登记。
这是继广州、海口、三亚等城市近期宣布实行限购令之后,全国宣布实行限购令的第13个城市。大连出台的地方细则除限购外,还包括严格执行差别化住房贷款政策、严格执行房地产税收政策、增加住房用地有效供给、加快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严格商品房预售管理等十个方面。
在房贷方面,大连各商业银行将暂停发放居民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对不能提供一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房贷款。
细则同时要求,对贷款购买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严格执行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1.1倍的规定。
大连细则还提出,明确要求增加住房用地的有效供给,加快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确保保障性住房和自住性中小套型商品房建房用地不低于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70%,城市中心区年底前提供经济适用住房房源1.2万套,筹集廉租住房租赁资金3000万元,全市建设公共租赁住房1500套。
为了维护房屋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大连市还发布了《规范预售通知》,通知将商品房预售的工程进度标准提高到七层以下主体结构封顶,八层以上完成主体结构三分之二以上,有效缩短预售到工程竣工时间。对商品房预售资金进行监管,按工程建设进度进行核拨,将确保预售资金用于商品房项目工程建设,保证建设工程按时竣工交付,杜绝烂尾楼、携款潜逃等损害购房者利益的事件发生。实行商品住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备案,要求开发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在10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准售房源及每套房屋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能够有效防止一房多卖、虚假交易、倒卖炒房、捂盘惜售等行为。 2011年1月5日,郑州市房管局通报郑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政策的通知》和房管局《关于本市及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我市限购商品住房的通知》,宣布从6日起郑州市开始实施“限购令”。即自2011年1月6日,在郑州市建成区内对人口过密区域(人口过密区域暂定为农业路以南、桐柏路以东、航海路以北、未来路以西区域,未来路与农业路未交界处以中州大道为界)和其他区域实施差异化的限购政策。 按照这一规定,无法提供在本市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人口过密区域购房,只能在其他区域新购1套商品住房。能提供在本市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人口过密区域或其他区域暂定只能新购1套商品住房。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人口过密区域暂定只能新购1套商品住房。
新政对外地人在郑州市购房进行了条件限制。
继今年1月5日郑州市对市区部分区域商品住房“限购令”实行之后,从3月4日开始将实行更为严格的“新版”商品住房“限购令”。
3月3日,郑州市下发了《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工作的通知》,推出包括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大力发展公共租赁住房、严格执行限购政策等在内的15条措施,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这是“新国八条”在郑州的落地政策。在新版限购令中,严格并细化了限购政策:已有两套房的本地人不能再买房,外地人在郑州最多只能买一套住房。至此,市内五区、郑东新区内全面限购商品住房第二套房,但高新区和经开区不在限购范围。
在“严格执行限购政策”这一条款中规定:自2011年3月4日起,对在郑州市区(含市内五区、郑东新区)已拥有1套住房的郑州户籍居民家庭(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持有郑州市居住证1年以上、在郑州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1年以上的非郑州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郑州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郑州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1年以上郑州市居住证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或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的非郑州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郑州市区向其售房。
与前不久郑州市出台的限购令相比,这个限购令更严格,将此前未作限制的郑东新区和二手房均纳入限购范围,并明确规定居民家庭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不包括成年子女),家庭成员中有一人为本市户籍的,可认定为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居民家庭已拥有住房包括在本市已经完成房屋产权登记的住房和已进行网上签约但尚未完成房屋产权登记的住房。
3月3日,郑州市政府还下发通知,要求省会各金融机构和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严格落实“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的政策。 2014年6月10日17时许,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副院长杨红旭在其新浪V认证微博上称,从中介内部获取的消息,即日起,沈阳限购取消,本地人和外地人可购多套住宅。“如消息属实,则沈阳把贞节牌坊全面推倒了!之前,无锡、南宁、天津、宁波、温州等只是局部松绑!”
6月10日,记者从沈阳多个房地产人士处证实,沈阳市房产局当日早间已发布草案,将在近期内出台取消限购政策,内容包括本地户籍或外地户籍人士均可购买多套住房,“草案尚未公开,只是有房产局的人向我们透露了有这回事。”沈阳市房产局办公室工作人员未否认这一消息,称“今早上确实出台了一些政策”。
政府表态
沈阳市没有全面取消限购,只是调整。这是误读。
“沈阳市没有全面取消限购,只是调整。这是误读。”6月10日19时50分,沈阳市住建系统一位官员向记者证实,沈阳市正在调整限购政策,具体内容是针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即对本市户籍家庭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在二环内可以购买多套房屋,但银行不提供任何贷款,需要一次性付款,不给予任何形式贷款。 2013年8月6日,温州是开始调整限购政策的。根据新政,温州户籍居民(家庭)可购两套房
15日下午,温州市住建委房屋登记大厅。大厅内800多个座位基本座无虚席。
一位50多岁的妇女正在向负责发放排队序号的女工作人员咨询:“我家已有一套房子了,现在又看上了一套房子,想买过来给儿子做结婚用房,是否可以登记产权?”
该女工作人员表示,“可以啊,从上周开始,一户家庭就可以购买两套房子。”
随后,记者接着问:“那从可以购买两套房子开始,每天的交易量是否有上升呀?”
工作人员回答:“那个当然啰,现在都下午4点多了,大厅里还有这么多人。”
“楼盘展示中心被挤爆了”
以前一户限购一套,现在可以买两套,这会不会导致房价反弹呢?昨天,记者走访发现,最近温州市民买房的热情有回升现象 。
一位姓周的企业老板告诉记者:“得知政策放宽的消息,上星期六,温州一企业老板召集多位亲朋好友到乐清一个将要开盘的楼盘看房,买房热情比以前高了。”
正想买房的叶先生则说:“这消息一出来,我马上就知道了。如果有好的房子,我还想买。”
温州一售楼中心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楼盘展示中心一下来了2000多人,挤爆了!”
一房地产老板告诉记者,新政对房地产行业来说是利好,在一定程度上会带高交易量。 2014年6月26日上午,呼和浩特房地产开发监督管理处正式发表取消楼市限购令的实施意见,成为全国首个"破限"的城市。
据不完全统计,在呼市正式放开限购之前,南宁、天津、无锡、温州等18城已明确发文或表态限购政策已做调整。此外,福建、杭州、长沙等地"破限"传闻频出。 2014年9月26日,苏州市住建局确认,苏州五大区全线取消限购,90平米以下房屋也取消限购了。凡在该市区域购买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的,不再实行限购。
即日起,苏州市相关部门在办理网上签约、合同备案及相关登记手续时,不再核查购房人住房情况、不再要求提供户籍、纳税或缴纳社会保险等相关证明。这意味着苏州从2011年3月1日开始的限购政策成为“历史”。
目前江苏省三个实行限购的城市无锡、南京、苏州相继全面取消限购。苏州全面解除限购令之后,我国46个限购城市中只剩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珠海、三亚6个城市未松绑限购。
③ 成都的房价大概多少
成都房子地段首先你得知到(东富西贵南穷北乱)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在3月31日公布了《2013年度成都市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的通知》。内容要求各级房产管理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各项房地产调控措施,进一步加大住房保障力度,强化房地产市场监管,切实增加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供应,努力满足居民合理住房需求,确保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涨幅低于本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幅度。
赶在限期最后一天,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在3月31日公布了《2013年度成都市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的通知》
(以下简称《通知》)。
内容要求各级房产管理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各项房地产调控措施,进一步加大住房保障力度,强化房地产市场监管,切实增加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供应,努力满足居民合理住房需求,确保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涨幅低于本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幅度。
《通知》有些“温柔”
“确保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涨幅低于本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幅度。”不仅是成都版细则的重点,也是其它地方城市普遍所提及的调控内容。
而《通知》一出,让充满期待的成都市民多少有些“纠结”:“就这么多字啊?123,还不够一条微博长度!”“说好的20%个税呢?”内容强调新房价格涨幅须低于人均收入实际增幅,不仅对之前备受关注的限购区域、二套房贷限制等内容无涉及,20%个税的焦点更无提及。如此“温柔一剑”让市民大呼“受伤”。
对此,记者致电成都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对方表示,内容就是网站上公布的那么多,除此之外别无其他。关于个税方面内容,则需要向税务局了解情况,但国家税务总局的细则还未出台,还需等待时日。
随后,记者致电多位房地产开发商,对方均表示不方便评价政策,但随即表示,会继续关注细则有关内容。
与此同时记者获悉,成都市房管局于2012年11月14日发布的成都市中心城区住房平均交易价格分别为:二环以内10100元/平方米;二环至三环之间8000元/平方米;三环以外7500元/平方米。2012年成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较上年增长13.63%,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10.32%。那么,今年每平方米房价可以分别上涨到11110元、8800元、8250元。
与此同时,重庆、合肥、大连、郑州、武汉等多个地方都将房价控制目标确定为不超人均收入增幅,而2012年全国收入增长9.6%,这意味着多数城市的房价还可以涨10%左右,如此房价控制目标越来越宽松了。
四川天邑房地产开发公司策划总监安国昭在接受《金融投资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事实上,从2009年以来成都就将每年房价的上涨控制目标定在10%左右,现在成都2013年度我市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中所称的"确保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涨幅低于本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幅度",实际就是过去的延续。”
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研究员易宪容直言:“一些地方政府的住房限价责任制,即房价上涨幅度与人均收入增加幅度挂勾将成为地方自编的儿戏。”“房价上涨幅度也好,人均收入增加幅度也好,都是一个抽象指标,可以做许多"技术性"的处理。”易宪容称。
无独有偶,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副院长杨红旭也认为,除了北京(楼盘)细则在房价控制目标、限购、二套房贷、个人所得税等方面有所细化与升级外,其他地方的细则并没有做到细化。如广东细则称:合理确定2013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但到底将房价控制目标定在何处却没有答案。
成都一季度房价约涨5%
4月1日,相关机构数据显示,2013年3月全国100个城市新建住宅平均价格为9998元/平方米,环比2月上涨1.06%。成都新建住宅样本平均价格为7817元每平米,环比涨幅为1.09%,同比涨幅为6.14%。在十大城市新建住宅价格指数中,成都房价环比涨幅排在第五位,前四位分别为北京、广州、深圳、南京。
据中原地产等专业机构的调查数据显示,2013年3月前两周,成都主城区商品房成交面积环比增幅分别为10%、34.3%,成交套数环比分别增长11%、27.5%,持平近三年来3月最优市场表现。回望前三月,成都房价稳中有涨,部分楼盘涨幅高约5%。
在房价与成交量齐涨的同时,近日记者来到位于东大街的塔子山壹号楼盘。据置业顾问介绍,此新盘为上周六开盘的新批次,共有200多套房源,开盘仅五天订单量已超过50%。
而与塔子山壹号相隔不远的阳光100米娅中心的置业顾问介绍,此楼盘从年初开盘至今,也已经销售超过七八成,目前也所剩不多,并直言“"国五条"影响不是很明显啊,它最多是调控不要涨得那么快。”
据相关机构统计显示,成都1月份房价均价在9095元/平米左右,2月份均价在9246元/平米左右,而3月份均价在9126元/平米左右。
成都某著名房产中介的有关负责人向记者介绍,“我个人觉得成都版细则影响不大。因为三月各个交易周的房屋成交量都基本持平,总量完胜前一个月,而此次细则本不"细",重要内容均未涉及。”“目前来看,房屋要降价的可能性是非常小,之前二手房成交火爆,是因为卖房者担心当初传言为真,地方版细则会将20%个税放在卖房者头上而抛售套现。但现在细则出来了,没有什么相关的硬性规定,那卖房者则不会急于出手已有房。如此一来,供不应求,许多购房者又会重新考虑新房,如此极有可能抬高新房价格。”同时,该人士表示出对房产中介市场的担忧,市场成交的“黄金三月”已经过去,接下来更多的购房者可能会观望一段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