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杨矿生律师为重庆文强案作个辩护,真实吗
2009年11月1日,文强的家人找到杨矿生,希望他作为文强的辩护律师。此后的半年,文强案成为杨矿生辩护生涯中被铭记的经历
㈡ 杨矿生的社会活动
杨矿生律师担任了多家司法机关的特邀专家和媒体点评专家,与有关司法机关沟通,接受媒体采访、参与报刊杂志、电台、电视台讨论点评案件和热点问题,为刑事辩护环境的改善、律师权益保障和律师法的贯彻,献计建言。
(一)参与广播电台、电视台的点评的节目主要有:北京电视台《法治进行时》栏目点评“欧尚超市有炸弹案”
北京电视台《法治进行时》栏目点评“4少年虐杀妇女案”
北京电视台《法治进行时》栏目点评“免费机票不免费案”
北京广播电台《法制天地》禁毒访谈
(二)参与媒体关于社会热点、新闻焦点的点评主要有:
《刑法修正案(八)草案引发各方关注,有专家建议——刑法修改应配套 以免“无期轻于有期”》(上海文汇报)
《电击治网瘾 监护权是“保护伞”?》 (北京日报)
《假如麦道夫在中国受审》 (北京晚报)
《网瘾者免责是天大误解》 (北京晚报)
《“两高”〈意见〉引发律师热议》(检察日报)
《出台立法解释化解法律冲突》 (工人日报)
《刑案民事赔偿款一半都拿不到》(北京日报)
《用好公权力保障私权利———专家学者、律师、检察官研讨〈关于人民检察院保障律师在刑事诉讼中依法执业的规定〉》(检察日报)
《百万大奖归属实录》 (检察日报)
《雅贿之罪惑与释》 (方圆律政)
《盐中老校长朱五华"受贿"案的真相》 (江苏盐城晚报社)
㈢ 杨矿生的社会职务
主要社会职务有:
1、 2008年至今 北京律协八届代表,理事,业务与继续教育委员会副主任,北京律协刑法专业委员会主任;
2 、 2010年7月 被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聘为“公安交通管理法律专家团成员”;
3、 2010年6月 当选北京市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理事
4、 2009年9月 被北京市西城区司法局聘为“西城区国庆期间法律服务应急小组成员”;
5、 2003-2008年 北京律协七届代表,刑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6、 2008年4月 北京市西城区司法局特聘杨矿生律师为“西城区奥运法律服务应急小组成员”;
7、 2007年6月 北京市公安局特聘杨矿生律师为“北京市公安局打击经济犯罪法律专家委员会专家”;
8、 2007年6月 北京市公安局特聘杨矿生律师为“经济犯罪侦查处特邀警风监督员”;
9、 2006年6月 北京市公安局特出杨矿生律师为“北京市公安局维护民警执法权益律师顾问团成员”;
10、2003年8月 北京市西城区文明办聘请杨矿生律师为“四进社区创文明告别陋习树新风”主题教育活动专家巡讲员;
11、北京市宣武区检察院特邀专家委员;
12、北京市西城区德胜街道办事处社区公益律师;
㈣ 杨矿生的文章发表
杨矿生律师善于勤奋学习和钻研,从事律师工作后,结合办案实践,发表文章二十余篇。近期发表的文章有:
《刑辩律师眼中的公诉人》(《方圆律政》杂志、《检察日报》)
《如何完善审查起诉阶段听取辩护律师意见制度》 (检察日报)
《干股型贿赂案件受贿数额的认定》 (中国律师)
《“事先约定”在受贿罪认定中的意义》 (法制日报)
《从刑事判决看公诉案件中被告人及辩护人的证据责任》(中国律师)
《从律师视角看律师法修改对公诉的影响》 (检察日报)
《律师法的修改与律师在刑事诉讼中的风险防范》
《新律师法实施对侦辩、控辩关系的影响及律师的风险防范》(中国律师)
《试论媒体在司法过程中的定位》
《新律师法对刑事辩护工作的促进作用》
《从检察官到刑辩律师之路》 (中国律师)
《文强们悔过书的意义在哪里》
《律师职业道德与执业环境的冲突》
《代理蒋勇辩护一案的感悟和思考》
㈤ 杨矿生的刑事辩护业绩
● 代理了广西桂林市某区公安局原刑警大队长×××徇私舞弊案,该案系广西公检法系统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 代理了河北省某县检察院副检察长×××涉嫌包庇黑社会案件,该案系该省政法部门挂牌重视的大要案;
● 代理了中纪委查办的厦门市国税局原稽查局局长×××接受赖昌星贿赂案;
● 办理了中纪委查办的厦门市海事监督局原副局长×××接受赖昌星贿赂案;
● 代理了浙江某原商业局局长×××受贿案;
● 代理了轰动湖北的某市原常务副市长×××受贿贪污及财产来源不明案;
● 代理了湖北某市原财政局局长×××受贿案;
● 代理了中央机关某委某司司长受贿案;
● 代理了中央机关某部某处长×××受贿案;
● 代理了中央机关某部某总经理(局级)×××受贿案;
● 代理了北京媒体广为关注的×××所谓冒充民国总统孙女,并与假日本人合谋诈骗案;
● 代理了北京媒体广为关注的×××称交钱后能上名牌大学、读研究生的诈骗案;
● 为中纪委查办的航天功臣厉建中亿元重大挪用公款案同案主要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
● 代理了有关部门高度重视的山西省晋城“4.24”重大矿难中该矿董事长陈某谎报安全事故案;
● 担任中铁建一局武广铁路赤壁项目工程指挥长张某某涉嫌受贿案的律师;
● 代理了北京某证券公司营业部负责人某某介绍贿赂案;
● 代理了十届全国人大代表,原江苏某重点中学校长朱某某受贿案;
● 代理了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原乌鲁木齐铁路局局长宋某某涉嫌贪污受贿案;
● 代理了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原重庆市规划局局长蒋某受贿案;
● 代理了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原重庆市规划局副局长梁某某受贿案中某单位涉嫌向其行贿680万的辩护工作;
● 代理了北京媒体关注的安某情杀案;
● 为媒体广泛关注的建国后北京最大假药案主要嫌疑人李××提供法律帮助;
● 代理了中央电视台大火案央视新址办主要负责人的辩护工作;
● 为中国中化集团中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王某的受贿案;
● 代理了中国水利投资集团上海水利电力对外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吴XX重大贪污、私分国有资产案;
● 代理了原重庆市司法局局长文强案;
● 代理了某公司向某中央国家机关某司副司长行贿案;
● 代理了某公司负责人向某大型集团公司负责人行贿案;
● 代理了河南省高级法院审理的某公司负责人贪污案;
㈥ 杨矿生的基本介绍
杨矿生律师为北京市中同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及事务所主任。
杨矿生,湖北人,1961年出生襄阳;1985年毕业于武汉大学,获法学学士学位,同年考入中国人民大学攻读研究生,师从著名法学家高铭暄、王作富教授,获法学硕士学位。打下了扎实的理论功底。
杨矿生律师具有多年的司法机关工作阅历和经验,1987年研究生毕业后分配到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十年,职任最高人民检察院处级检察官,曾办理和参与办理在国内和国际上有重大影响的大要案多起,业务熟练,接触面广。
杨矿生律师对我国法律较为熟悉和关注,并有一定的研究。曾参与原最高检察院张思卿检察长、最高法院肖扬院长主编的著作及其他多部著作的撰写,在全国各大报刊杂志发表文章四十余篇。
杨矿生律师1993年曾被选派到马来西亚参加联合国举办的司法培训班,1995年参加司法部组团赴美国进行司法考察,多次参加国际合作活动。
杨矿生律师1998年获司法部特批授予律师资格从事律师工作,并于2002年发起创建中同律师事务所。
㈦ 杨矿生的杨矿生荣誉与表彰
1、 2010年11月27日杨矿生律师的“受贿案件定性辩护中的若干问题的探讨”一文荣获第二届北京律师论坛优秀论文一等奖;
2、2010年11月16日 荣获“西城区律师队伍警示教育工作优秀律师事务所主任”;
3、 2010年6月30 日 荣获“北京市西城区群众心目中的好党员”;
4、 2010年6月26 日 荣获“北京市优秀律师党员”;
5、 2010年4月 北京市律师协会为感谢杨矿生律师在青海省玉树地区的捐款,特颁发“感谢状”;
6、 2010年1月 荣获2009年度北京市司法局“公益法律服务业务能手”;
7、 2009年11月 荣获“北京市杰出律师贡献奖”;
8、 2009年3月 荣获北京市西城区“2007-2008年度优秀党务工作者”称号;
9、 2009年1月 荣获2008年度西城区直属机关“优秀共产党员”;
10、 2008年12月 荣获“北京市律师协会第七届律师贡献奖”;
11、 2008年12月 荣获“中国力量第七届中国时代十大卓越人物”称号;
12、2008年11月 荣获“2008年度北京市西城区优秀法制宣传志愿者”称号;
13、2008年10月 荣获“西城区司法行政系统奥运会残奥会先进个人奖”;
14、2008年10月 荣获“2005-2007年度全国优秀律师”称号;
15、2008年4月 荣获“2006-2007年度北京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
16、2008年3月 荣获西城区首届“十佳律师”;
17、2005年1月 荣获“北京市优秀律师”;
㈧ 杨矿生的执业重点
刑事辩护,尤其擅长职务犯罪及经济犯罪案件辩护。
杨矿生律师执业以来,积其二十余年的刑事法学研究和刑事办案经验,在刑事辩护领域取得了优异的成绩,在刑事辩护业界和社会上享有了一定的知名度。担任刑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和主任后,协助其他主任,组织了众多的研究探讨及中外合作活动。其参与领导的刑法专业委员会被北京市律协评为十佳专业委员会。其出色代理了近百起中央国家机关、湖北、河北、北京、浙江、江苏、福建、吉林等地国家机关干部及国有公司高管人员涉嫌渎职、受贿、贪污、挪用公款案以及涉嫌经济犯罪案件,代理了多起在北京市和外省市有重大影响,媒体广泛关注的刑事案件的辩护工作,多起案件取得了无罪不起诉或从轻、减轻处理以二审改判的结果。
杨矿生律师先后担任了中国投资公司、国防科工委军工项目审核中心、中华供销合作总社社有资产部、泰国正大集团、中国粮油进出口总公司、中国农业生产资料集团、华商储备商品管理中心、新保利大厦房地产开发公司、北京市市政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政建市政工程中心、万事达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建冠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地图出版社、中国银行深圳罗湖支行、金田集团公司、北京鑫畅路桥公司、国家药典委员会、中国中医药研究促进会、中国药物经济学杂志、等数十家企、事业单位及金融机构的常年或项目法律顾问。承担了相关企业的设立、股东合作、资产重组、改制、收购兼并、对外投资与合作等法律工作。
先后承担了诸多房地产项目开发、北京数家污水处理项目、自来水项目的招投标、特许经营,天津、陕西、河南、江苏、重庆及浙江等地的高速公路项目合同,空港工业园区、自来水厂、污水处理厂等市政建设开发工程BT、BOT项目的法律业务。
杨矿生律师为客户提供各类经常性和专项的法律服务,包括项目策划、参与项目谈判、提供法律咨询、律师见证、出具法律意见、起草及审查合同和各类法律文件等,为客户提供了卓有成就的服务,赢得了客户的广泛赞誉。
杨矿生律师担任了西城区德胜街道“社区公益律师”,为社区居民提供了大量的法律服务。
㈨ 杨矿生的媒体报道
部分媒体对杨矿生律师的工作进行了专访报道,主要有:
《网易新闻对话文强的辩护律师——杨矿生》 (网易视频新闻)
《给文强当律师》 (南方人物周刊)
《无悔的选择——记北京中同律师事务所杨矿生律师》(中国信息报)《从辩护到辩道》 (《方圆律政》杂志)
《法律人物——超越自我锲而不舍》 (检察日报)
《执着无悔 畅写人生》 (走进中国大律师丛书)
《谁来帮中毒学生得到赔偿》 (中国青年报)
《北京大律师相约村支书》 (襄樊日报)
《数风流人物还看今朝——记全国优秀律师杨矿生》(中国律师)
《律师智慧讨回600万赔偿》 (北京晚报)
《杨矿生:从正方到反方》 (《方圆律政》杂志)
㈩ 中山康之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怎么样
简介:注册号:****所在地:广东省注册资本:50万人民币元法定代表:杨矿生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登记状态:存续登记机关:中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地址:中山市石岐区悦来南路22号A幢408室
法定代表人:杨矿生
成立时间:2005-05-09
注册资本:50万人民币
工商注册号:442000000229376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公司地址:中山市石岐区悦来南路22号A幢408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