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刘志军案发的原因
审计署在审计时发现的。
2013年审计公告称,审计署2009年至2011年在审计中发现,一些工程承包商通过虚列支出等手段套取资金,以“中标服务费”等名义转给丁羽心(又名丁书苗)等人控制的多家民营企业;丁羽心涉嫌通过其控制的博宥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获取不正当利益。
审计公告介绍,2009年11月至2011年1月,审计署将上述案件线索移送中纪委查处。中纪委并案调查,最终查出刘志军等人严重违法违纪问题。
(1)刘志军事件扩展阅读
检察机关指控刘志军犯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两罪,指控的简要事实为:1986年至2011年,刘志军利用担任郑州铁路局武汉铁路分局党委书记、分局长、郑州铁路局副局长、沈阳铁路局局长、原铁道部运输总调度长、副部长、部长的职务便利;
为邵力平、丁羽心等11人在职务晋升、承揽工程、获取铁路货物运输计划等方面提供帮助,先后非法收受上述人员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460万余元;
刘志军在担任原铁道部部长期间,徇私舞弊,违反规定为丁羽心及其与亲属实际控制的公司获得铁路货物运输计划、获取经营动车组轮对项目公司的股权、运作铁路建设工程项目中标、解决企业经营资金提供帮助,使丁羽心及其亲属获得巨额经济利益,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
法院审理认为,检察机关指控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成立。以受贿罪判处刘志军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滥用职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年,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② 富士康员工为什么会寻死
一个企业与一个阶层的矛盾
http://www.cyol.net 2010-05-25 16:59:37
2010年4月6、7日连续发生的3起“坠楼”及“猝死”事件,至今原因不明,案情扑朔迷离。
富士康旗下几十万名生产线工人,偶有突发事件,概率论上讲得通。但统计学规律同时也指出,3月份内3起员工跳楼重大死伤事件,4月上旬又是3起恶性死伤事件,企业或者深圳警方简单的一句“不属于刑事案件”,已很难让公众信服。
强势、专制如富士康和郭台铭,“低调”如深圳公安局宝安分局,数月来始终未能向媒体敞开怀抱,“不接受采访”已成为口头禅;唯死伤者家属及媒体孜孜以求“真相”。
继本报1854期《富士康真相》报道推出后,各界反响强烈,本报记者也在就此事继续追踪采访。同时,也期待知情人反馈更多线索,为了正向的舆论认知,为了正向的还原事实!
一个企业与一个阶层的矛盾
鸿飞千里,富士则康。
这是富士康科技集团(下称“富士康”,在台湾亦称“鸿海科技集团”)最常用来形容自己企业愿景的一句话。
但令人尴尬的是,数月来接二连三的员工“跳楼”死亡或重伤事件,让上述“愿景”更像是停留在口头和纸面上的“愿景”。
“富士康的经验表明它的管理是能够带来效率的。其他企业理论上可以向它学习。但是,在员工构成不断变化的今天,这种管理模式遭遇了挑战。很重要的原因是员工的诉求与企业的管理产生了矛盾,”张沈伟告诉《中国经营报》记者,“这个矛盾现在表现为一个企业与一个阶层的矛盾。”
张沈伟是中国三星经济研究院(下称“三星研究院”)战略组研究员。2008年6月24日,三星研究院通过调查撰写了一份名为《富士康的成长与管理模式》的报告(下称“模式报告”),张沈伟是三名联合撰写研究员之一。
军事化VS“90后”
张沈伟所称的“一个企业”自然是指富士康,“一个阶层”则是富士康生产线上的数十万名普通工人。据该模式报告称,2007年时,富士康在中国大陆的员工有75万人之多;其中“75%具有中专左右学历,其年龄在16岁~24岁之间”。
也就是说,富士康生产线的普通员工75%以上是“80后”,甚至是年龄更小的“90后”。而这样的员工主体对富士康过于强调军事化和执行效率的管理模式提出了重大“挑战”。已经发生的重大死伤事件中,刘兵21岁,孙丹勇25岁,郑鑫崧23岁,马向前19岁,李姓员工20多岁,刘姓湖南娄底员工23岁……
“相对之前的员工,80后、90后可能本身面临的生活压力没有那么大。”张沈伟分析说,比如,改革开放早期的农民工,农村收入很低,富士康这样的工作机会对他们来说可以获得相对稳定的收入,养家糊口的压力让他们也比较容易服从,因而比较容易管理。但是,现在的80后农民工,温饱早已解决,父母也有收入,家庭的负担可能就没有以前那么重,他们不仅追求工资收入,还希望能有一定的休闲娱乐,对时尚新潮的城市生活同样有追求。“他们的需求中,除了工资外,还包括精神上的很多需求。”
事实的确如此。在网络“富士康吧”,寻朋觅友、呼吁“改革”、“联合”甚至“罢工抗议”的帖子随处可见,富康人生活网等关涉富士康员工生活各方面的BBS社区亦有好几家。富士康的管理层似乎也注意到了员工工作之外的精神生活需求,通过企业内刊等加以调节。
不过让人遗憾的是,截至本报发稿,该网站的“公司刊物”栏目中《鸿桥》杂志仅更新至2009年8月份的总第167期;而“通路服务”链接中的“活动资讯”(主要是推出的新产品)则已更新至2010年3月5日。而对于近期频发的“跳楼事件”,则无任何资料。
以“快速反应”著称的富士康生产线,最需要的是可以按部就班、“乐此不疲”的机械、重复劳作。每日12小时、13天休息1天的“无休止”工作,工作中互相不讲话,按秒完成工站上一道道最简单的工序。(详细报道参见本报4月5日1854期《一名青工和富士康“机器”》)
“我个人认为,80后、90后这些人本身是在相对开放平等的环境中成长起来。他们更加叛逆和独立,对于军事化的层级制,可能天生很反感。”张沈伟称。
但军人出身的郭台铭,对富士康一直实行高压的军事化管理。
在富士康,员工需要遵守保密纪律,一旦机密泄漏,肇事员工以及其所在部门的全体人员都可能受到处分。譬如,在索尼产品生产车间工作的工人如果进入任天堂产品的车间,立刻就会被开除。2009年7月,员工孙丹勇弄丢了一部生产线上的苹果样机,在遭遇富士康保安各种审讯、甚至搜查其云南老家之后,孙丹勇选择以“跳楼自杀”方式对公司的不信任进行“抗议”。
针对富士康可能的潜在危机,张沈伟在模式报告中提出,富士康的底层员工中,存在极大的不满情绪;随着网络的普及和发展,该种不满情绪很容易通过网络、媒体为外界所知,并对富士康的企业形象产生负面影响。
传导变形VS疏导缺位
“对于一个像富士康这么大的企业来说,管理几十万人是一项很有挑战性的事。采取层级制的、军事化的制度可能是必须的。”张沈伟认为,这里面的核心在于,郭台铭讲究“独裁为公”,对中层奖罚分明,这是一个团队管理的正确策略。不过,独裁为公、长官第一的思想到了中层与底层员工之间就存在传导变形的问题。
“高层是知道普通员工工作压力大的,2007年前后还特别设立了心理辅导室,但事实上,基本没发挥什么作用。”一位富士康生产线储备干部透露,他在富士康工作两年多,每天压力都很大,但从来没去过心理辅导室。
来自《富士康科技集团2008年社会及环境责任年报》(下称SER)显示,富士康为员工设立的沟通渠道包括总裁信箱、员工热线、工会联合会3种方式,其中“员工热线”又包括员工权益质询、投诉申报、心理辅导3个项目。“集团员工热线受理来电主要包括劳动关系、工作环境、餐饮食宿、管理体制等方面。2008年度,龙华工厂一处正式立案的案件即有509件。”SER中显示。但以富士康龙华科技园员工约30万人推算,509起申诉,这一比率显然极低。
另外,由于压力过大、台湾籍干部(即“台干”)和内地籍干部(即“内干”)待遇不一样等问题,也使员工跳槽不断增加。富士康曾自称,公司已经有400多名中层干部跳槽至竞争对手比亚迪公司。
来自台湾媒体的报道称,富士康是中国台湾地区薪酬待遇最好的IT企业之一,郭台铭为笼络其核心经理团队,除了给予丰厚的年薪外,每个入职的经理级管理人员都会获得相应的股权。每年富士康在中国台湾举行的年会上,郭台铭都会大手笔犒劳员工,压轴戏就是抽股票。2009年,富士康虽然增速放缓、利润降低,但2010年鸿海科技集团总计“抽奖”了市值高达5.24亿元的股票,创造千万富翁13人、百万富翁50人。
但“内干”显然没有这么好的福气。
“富士康在英国建厂,高管是当地人为主,而在内地,主要还是台湾人。”一位离开富士康的原课长称,郭台铭意识到了“台干”和“内干”的区别后,开始推行“138”激励政策,即针对服务公司时间达1年、3年、8年的核心干部员工执行奖金、补贴、住房等相关福利政策;工作满8年后的“内干”,可无偿获得公司补贴住房一套或等值的现金。但“内干”在公司管理团队的信任度、晋升空间以及股票期权的辐射度上,仍与“台干”相距甚远;更不要说底层员工。
富士康的人力资源结构呈金字塔状,居于“塔尖”的高管层制定好战略,中层负责高效地分配和监督任务的实施与完成,底层员工则面临的是高度分解的、专业化的、重复性很强的高强度劳动任务。
“在富士康工作,会‘混’很重要。能力一般不要紧,重要的是和主管领导搞好关系。”富士康前储备干部和已离职课长均对记者表明了在富士康生存的第一潜规则。
“我个人认为,军队的严格等级是军队的使命性质决定的。不等级化、严格服从化,就可能影响战斗力,最后危及的是自己的生命。但是企业与员工只是商业利益关系,而且底层员工获得的利益是微不足道的,同时这个利益本身对于员工的重要性可能也在降低,这就使员工与企业的利益高度不一致。”张沈伟认,员工的诉求与企业的管理产生了矛盾,靠企业自身来解决,恐怕有很大难度。
“我们应该研究政府在其中能够起到的作用。比如,户籍制度改革、员工职业培训、社会保障等等,都需要政府来做。”张沈伟说。
员工“坠楼”与艰难的真相
“对于坠楼案件的处理,说富士康搞信息封锁是不对的,富士康做得很公开,两次新闻发布会,所有目击证人都叫到现场来让记者发问——但他们不能证明另有隐情。”深圳一名采访过马向前死亡案的记者道出了关键。
之后,富士康会将相关问题交由警方处理,警方态度是“经过勘查后排除他杀”,具体的勘查过程及案件细节,则秘而不宣。
现在,申请信息公开,似乎成为马家的最后一招。2010年4月6日,马向前家属向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递交了《提供马向前第一次、第二次尸检报告给家属的申请》和《“马向前非正常死亡不立案”提出立案复议申请》两份文件,要求提供第一次、第二次尸检报告给家属,以及要求撤消“深公宝不立字【2010】00013号”不予立案通知书,请求刑事立案。
“就算是政府信息公开,也不可能解释当前富士康频繁出现的‘坠楼’现象,因为企业的信息不公开。也正是这种保密制度泛化的结果,形成了监管的盲区。”关注此案的律师张仪告诉《中国经营报》记者。
被“隔离”的家属
富士康3月份发生的3起被公开的死伤事故,以及4月6、7两日连续发生的3起“坠楼”及“猝死”事件,至今原因不明,案情扑朔迷离。4月8日,《中国经营报》记者再次前往深圳市龙华及观澜进行了采访。
当日下午3:00时许,在龙华人民医院,记者再次遇到了富士康员工田玉的父亲和堂兄。2010年3月17日上午8时许,富士康女工田玉从宿舍楼跳下“坠伤”,记者3月29日第一次见到她时,她正躺在龙华人民医院(下称“龙华医院”)ICU(Intensive Care Unit,重症加强护理病房)。其父亲田建党告诉记者,女儿已于4月7日做过手术,目前正在住院部外五科进行康复治疗。记者进去时,田玉紧闭双眼,身上已装有物理固定装置,生命体征状况尚好。
“富士康一名姓宋的课长承诺说,医疗费他们会负担,到目前为止,也都是公司在承担医疗费。但田玉手术期间,公司的领导都没有过来。”田建党说,这让他觉得公司很没有人情味。
更让田建党迷惑不解的是,事件发生半个多月了,公司没有安排人来说明前因后果,公安也没有进一步调查——“究竟因为什么而导致了这样的事情,仍然没有搞清楚。我们进不了工厂,甚至连田玉的厂牌、行李都没有见到过。”田建党希望等女儿意识清醒后,再慢慢将情况讲出来。
像田建党这样迷惑的家属并非个案。
4月8日晚上,记者辗转联系到3月29日“坠楼”死亡的刘志军的哥哥,对于刘志军的非正常死亡,家属也申请了尸检。期间,刘志军的哥哥也在旁边观看,他说,“比如体表皮肤上有伤痕,但这些问题法医都进行了解释,我们找不出可以推翻其结论的有力证据。暂时只能接受。”据刘志军的哥哥透露,刘志军的遗体4月9日进行火化,在此之前,富士康已经与家属达成了抚慰协议,不过,涉及到赔偿额等有关协议内容,刘志军的哥哥表示“不便透露”。
泛化的保密制度
除了家属不能获知内情,同一厂区的员工对“坠楼”事件也知之甚少。4月8日下午,《中国经营报》记者在富士康观澜科技园进行采访时,对于6、7日两天的坠楼事件,其工厂员工绝大多数表示不知情,许多人称“在车间上班,根本没法听说外面的情况”。
在富士康观澜科技园的厂门上的巨幅电子显示屏上,时而亮出红色的“遵守职业道德,保守商业秘密”这句话。据了解,富士康与苹果签订的合同中一直都包括有保密条款,在协议签订后,苹果的管理人员还常常进行秘密的检查。这便是富士康实行全厂“信息戒严”制度的合理性依据。
据记者了解,富士康厂区内的信息受到最大化控制,厂区内出现任何事件,现场都会迅速被“警卫”封锁,且不准员工围观。“上班时间是不准将头伸出窗外张望的,否则最严重的处罚可能就是被开除出厂。”富士康龙华厂区一名员工告诉记者。
3月31日,本报《富士康真相》报道出来后,许多富士康员工一度通过评论跟帖方式,与记者取得了联系。但数日之后,记者试图通过电话联系一名目击过4月1日发生在富士康龙华工业区一起工伤事故(传言未获官方证实)的基层干部,该名不愿意透露姓名和所在部门的员工回复记者的话却是:“我有义务和责任为公司的一切进行保密。”
而另一位组长级的女员工给记者的说法是:就像气象局一样,知道有飓风又能怎样,难道告知社会?那样就会引来更大的恐惧。
富士康一名项目经理告诉《中国经营报》记者,员工坠楼一事与客户保密协议并无关系,保密协议一般是针对产品的。言下之意,将产品保密协议推衍到整个公司的各个角落,有矫枉过正之嫌。
来源:中国经营报
③ 丁书苗案的案件审判
2013年9月24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原博宥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丁羽心涉嫌犯行贿罪、非法经营罪一案。上午10时,丁羽心被法警带入法庭。
公诉机关指控丁羽心行贿刘志军4900万元,为树立正面形象行贿国务院扶贫办范增玉4000余万元。非法经营所得20余亿元。
在上午的庭审中,被告人丁羽心就指控其先后两次以花钱办事的方式给予刘志军钱款的事实予以认可,承认为刘办事是为了感谢刘。关于其先后38次给予范增玉财物的事实,丁辩称每次都是范主动找她要的。关于非法经营罪的指控,丁对事实表示认可。
庭审过程中,丁书苗流下了眼泪,而且突然出现血压升高情况,医务人员马上进入法庭救治,鉴于丁羽心的身体情况,审判长宣布暂时休庭,让其休息之后继续庭审。下午14时继续开庭。下午4时,审判长宣布休庭,案件择日宣判。
④ 刘铁军案已宣判,是怎么判的,是死刑吗
是刘志军,并不是刘铁军。
2011年2月,因涉嫌严重违纪,被免去其铁道部部长、铁道部党组书记职务。2月1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免去其铁道部部长职务。
2011年12月28日上午,国务院常务会议作出了对“7·23”甬温线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的处理决定: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负主要责任,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另案一并处理。
2012年11月4日,十七届七中全会审议通过中纪委关于刘志军严重违纪问题的审查报告,确认中央政治局作出的给予刘志军开除党籍的处分。
2013年6月9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刘志军涉嫌受贿、滥用职权案;7月份,法院作出一审宣判,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⑤ 北京到温州火车出轨事件
2011年7月23日20时30分05秒,甬温线浙江省温州市境内,由北京南站开往福州站的D301次列车与杭州站开往福州南站的D3115次列车发生动车组列车追尾事故。此次事故已确认共有六节车厢脱轨,即D301次列车第1至4位,D3115次列车第15、16位。造成40人死亡、172人受伤,中断行车32小时35分,直接经济损失19371.65万元。
7·23甬温线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是一起因列控中心设备存在严重设计缺陷、上道使用审查把关不严、雷击导致设备故障后应急处置不力等因素造成的责任事故。铁道部原部长刘志军、原副总工程师兼运输局原局长张曙光等54名事故责任人员受到严肃处理
⑥ 丁书苗案的介绍
丁书苗,现名丁羽心,1955生,山西沁水县人,曾在山西以煤炭运销起家,山西省政协委员。2011年初,丁书苗因非法经营罪和行贿罪被警方抓获归案。2013年9月,北京市检二分院已对丁书苗提起公诉;2013年09月24日上午10时左右,丁书苗案在北京市二中院开庭审理,被告人丁羽心就指控其先后两次以花钱办事的方式给予刘志军钱款的事实予以认可,承认为刘办事是为了感谢刘,关于非法经营罪的指控,丁对事实表示认可。
⑦ 王林的人物事件
王林的财富在短期内迅速膨胀,很快成为江西萍乡首富。芦溪当地一些做实业的老板起初并未看见王林做过什么,但他却很快暴富。这让他们对王林赚钱的方法表示怀疑。在熟悉王林的老板们看来:“不管你是暴发户,还是做实业,总得做点什么事才能发财。”而在一些老板多次打探后,王林甚至直接透露他曾倒卖过军火。尽管这个说法并不可靠,但仍然让王林周边的朋友深信不疑,“要不他怎么会那么富有”?其实梳理王林的暴富之路,不外乎发功治病、收拜师费、替人办事、倒卖房产和放高利贷这5个生财之道。企业家、江西省人大代表邹勇为拜王林为师,仅拜师费就花了500万,之后还被索要名车和黄金等。
利用师徒之谊,王林在2006年引荐邹勇找到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申请下一个货场,王林事后收受邹勇的礼金和劳务费共计1740万元。按照芦溪当地官方的说法,王林最早以港商身份以超低价收购的芦溪宾馆,转手卖给了房地产商,“在这中间赚了至少上千万”。多位熟悉王林的萍乡老板向时代周报记者透露,王林的收入中,相当可观的一部分来自于放高利贷,其中包括开地下赌场放高利贷。 王林和芦溪县的普通人很少来往。他更多的是和官员、明星打交道。但他过年会给贫困户捐米、油、肉和鱼。民政局社会救助管理局副局长潘忠伍说,在他任上,王林已经坚持了10多年。多时(捐)几百万,少时也有几十万。“这算得上实实在在给老百姓做了事。”潘忠伍说。在王林家里,他找出那些贫困户的名单,拍得很响,“有钱人多了,谁能像我坚持这么多年?我不放高利贷,哪里来几千万给老百姓?”他多次提到自己的捐款数据,有时候说一年六七百万,有时候说一年上千万。除了每年的捐赠,王林还提起他捐给政府的建勋寺。“这个寺庙花了我1.3亿。”据李密说,寺庙花的钱没这么多。王林张罗了很多名流朋友,“他没花什么钱”。王林不这么认为。寺庙的功德碑上刻着王菲、李亚鹏等人的名字。王林说虽然有那么多人名,但更多的是他为了给朋友面子。“钱基本上都是我出的”。他随手拍了下庙门口的石狮子,“你知道这多少钱吗?汉白玉的,200万。”慈善为他赢得了一些声誉。曾经认为他为人傲慢的人,经过这几年,也会说起,他每年坚持帮贫困户,不容易。
2015年1月18日,王林现身贵州,以企业家身份向铜仁印江县沙子坡芦塘村捐赠4万元。当地媒体报道,在2015年1月18日举办的中外华人新春联谊会上,来自法国、泰国等国以及中国香港的企业家们为贵州山区捐款11万元人民币,捐赠300件羽绒服,帮助安顺、铜仁等地的留守儿童及孤寡老人温暖过冬。王林以企业家身份单独向铜仁印江县沙子坡镇芦塘村捐款4万元。王林说,小时候是“苦儿子”,也见到很多老人老无所依,逢年过节只能闻别家的鱼肉香,没少心酸。他说至今已坚持捐款20多年了,最近几年每年都捐100卡车物资,希望让“最苦的人也能过好每一天”。 2013年8月5日,芦溪县县委常委、武功山管委会主任贾春辉向媒体澄清,该称号是武功山景区授予王林的,并非芦溪县县委授予。
早前芦溪县电视台新闻报道视频显示,武功山管委会曾经为王林举行授牌仪式,授予王林“武功山大师”称号,时任萍乡市政协主席、芦溪县县长、县政协主席、武功山管委会主任出席授牌仪式。该报道称,授予王林“武功山大师”称号,“感谢王林大师对武功山开发的支持,并希望王林大师一如既往地支持家乡武功山的开发,利用他的声誉,为武功山多做宣传。” 关于他治愈印度尼西亚第二任总统苏哈托的事,是议论他传奇最好的凭证。“治好总统能是假的?”
王林在芦溪的宅子叫王府,一幢五层别墅,带后花园。与县政府一墙之隔。别墅里,有两层专门放他和官员以及明星的合影。明星的合影多到王林懒得一一介绍。他更多地让人注意他和外国国家元首的合影。他与苏哈托的合影,以及所谓的苏哈托写给他的题词,时间是1994年,他熟练地背出题词“感谢上帝唤来了大师,治好了我和夫人的病,愿上帝赐福于大师”。这些合影看上去年代久远。看上去照片里也是苏哈托本人,旁观者很难辨出合影的真伪。
在他的《中国人》一书中,有关于苏哈托会见他的故事。大师拒绝吃苏哈托的米糕,总统周围的文武百官吓得拜倒在地,因为拒绝总统(皇帝)是要杀头的。这一段用来衬托王林的镇定自若、谈笑风生。
他手机里有张照片。是对着俄罗斯国防部长的后背发功的场景。他说这是前不久刚刚见过的。问国防部长是什么病。王林严肃起来,“这是机密,不要随便问。”王林常常说,“我治好的病人有5万”。话又不会说得太满,他说病也有治好的,也有治不好的,看缘分。他也不再提用气功治病,而是说用手法和草药。他的秘书雷帆提到大师的艰辛:用气功给脑瘤患者治病,因为太过用心,7个脑瘤侵入大师的脑子,闭关很久才把脑瘤治好。 《中国人》王林大师写真,这本书版权页上写着香港海洋国际出版社出版。版权页还写着,该书从2002年到2011年共出了3版,印刷了3次。书装潢精美,镶有金边。这本有367页的书除了王林几幅半身像,几乎都是合影。
写真以与高级别的官员合影为开端。有的合影是与官员相邻而坐,有的合影涉及四五个人,图说解释为在家设宴招待官员及其家眷。更多照片是王林手提“变出”的蛇,与官员合影。
从照片图说来看,和官员的合影时间都较久远,多出现在90年代。有一些官员已经去世。照片下面常常标有,“看望大师”“陪同大师”“结为好友”等字样。
合影涉及一些“治病”的情景。图说写着为某官员运气治病,替某官员诊断等字样。
书中还有多幅和外国高官(多为东南亚国家)、领导人的合影。相对国内高官,这些照片的图说常常会讲述一个小故事。类似于如何治好病,如何馈赠礼物等等。
与明星之间的合影则显得更加亲密。和赵薇的合影有十几张,年度跨度很大。从照片图说来看,照片里还有赵薇的孩子、家人等。
在和李湘的合影中,图说称“李湘是大师的私人秘书”。
“隔断时间他就会去香港印一批”,李密说王林不会将此书轻易送人,只有有身份的人才会送。
王林表示,该书成本是1800元,如今很难买到,“在网上能卖到16万一本”。 2013年7月26日,在媒体接连报道几天之后,位于芦溪县城人民西路上的“王府”显得异常安静,这是王林众多别墅中的一座,王府大门紧闭,只有两座金灿灿的石狮子守在门口。在大门口拍摄时一位男子走了过来,阻止记者的拍摄。随后这位男子回到王府,紧关大门。
与此同时,王林的手机一直无法接通。不仅记者见不着他,平日一直在他身边为他工作的一些人也见不着他了。自媒体报道之后,曾经十分高调的王林就不见了踪影。那么这位自称身怀绝技的气功大师,平日里是如何修炼的呢?据知情人透露,他平时在家里从不练功。
王林的神功如何,他曾经的“关门弟子”邹勇称,2008年他拜王林为师,王林从深圳运来一辆劳斯莱斯,他说已经交了20万定金,马上要提车了,这辆车总共是760万,剩下余款要邹勇去交。邹勇问他,这个算借的还是算什么。王林说人家交一个多亿他都没教,这740万就算拜师费吧。
王林送给他一个莲花蒲垫,让他打坐,还有号称几代单传的秘笈,邹勇却什么都没练成。
邹勇表示,这样一本“万法归宗”不是罕见的秘笈,只不过是道教符咒书中有代表性的一本,在淘宝网买一本只需11元钱。邹勇找他去理论,王林说你跟我斗,不会有好结果,让你一个月全身腐烂死掉。而半年多过去了,邹勇没有任何反应。
王林的功法并不灵验,其他的本事又如何呢?除了变蛇等,更神的还有他四处炫耀治病救人的传奇。在王林通过香港一家出版社出版的《中国人——王林写真》一书中,记载了不少他妙手回春的“神奇故事”。
书中举例,王林治愈过辽宁沈阳千岩寺一位净光法师的肝癌,这个故事是真的吗?经查询,辽宁沈阳根本没有千岩寺,只是在锦州有一家青岩寺,净光法师更是无从考证。同样的谬误随处可见。书中说江西省兴国县南作乡邮电所陈棹彩之子,半身瘫痪,也被他治愈。事实上江西省兴国县根本就没有南作乡。 2013年7月30日,王林在位于香港金钟太古的一间宽敞明亮的时尚酒店接受了《纽约时报》的专访。王林表示自己当前不打算回到中国内地,因为他一直在这里躲避记者,同时也是为了躲避中国官员。王林对办案机关称,2010年,他在装修芦溪宾馆时,佘小年“提出拿出一笔钱支付我搞装修,方便我的朋友来这里玩,住得好一些”。
据佘小年本人供述,其是在2010年3月去萍乡市芦溪县找王林“消灾”的。回来后即打电话给某“中”字头特大建筑企业子公司的一位负责人,要其汇款150万元给王林“修庙”。
王林称,2010年3月29日,他提供给佘小年的个人银行账号先后收到汇款两笔,一笔90万,一笔60万,“是从湖南的银行汇过来的,不是以佘小年的名字付的。”
据悉,是佘小年将该账户告诉了上述行贿公司,行贿公司又让两个下属施工队套取出资金后,分别汇给王林。 事件背景
上个世纪80年代末,王林以所谓气功绝技被传得神乎其神。邹某是江西天宇燃料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2002年经人介绍与王林认识。邹某曾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声称,2009年以500万元“拜师费”后成为王林“弟子”,陆续被王林索要近300万元的财物。王林此前表示没有接受别人的钱财,更没有利用气功作为敛财手段。王林借助微博等渠道发布消息称,邹某因房屋纠纷,事实上欠他3300万元,并经江西省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要求邹某返还欠款。2013年7月30日,记者在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旁听了这起房屋纠纷案的二审庭审,二审开庭原因为邹某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由于双方纠纷,王林与邹某“师徒”开始了长达两年的利用媒体等手段互相揭发、举报的过程。王林与其“关门弟子”江西商人邹某的是非恩怨是“王林事件”的导火索。
事件经过
2015年7月9日11时许,邹勇独自驾驶一辆卡宴打算去洗脚,但在路上被不明身份男子将邹勇塞进一辆遮挡号牌的雷克萨斯SUV,此后邹勇失联。当地有关部门接警后部署警力调查,发现邹勇时,已被碎尸并抛尸鄱阳湖。尸体是通过DNA鉴定才最终确认是邹勇。
王林因涉及关门弟子邹勇被杀一案而被江西萍乡警方批捕。萍乡市公安局安源分局出具的拘留通知书显示,警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之规定,于7月15日凌晨5时,将涉嫌非法拘禁罪的王林刑事拘留,并羁押在萍乡市看守所。
在备受公众关注的江西王林案中,办理此案的民警钟某与王林前妻、情妇勾结,干扰办案,企图为王林开脱,并收受王林前妻、情妇贿赂。南方都市报记者刘某在跟踪采访此案中,涉嫌参与了上述活动。为依法公正办理此案,回应公众关切,目前相关案件已由公安部直接办理 。 2015年7月15日凌晨,王林在深圳被江西萍乡警方抓获,因涉嫌绑架杀人案。该案的被害者是江西省第十二届人大代表邹勇,曾为王林的关门弟子。
“气功大师”王林2013年7月被曝非法行医,江西萍乡市芦溪县称成立专项调查组进行彻查。时隔近2年,萍乡市卫计委表示,该市近两年来多次组织开展打击非法行医集中行动及专项整顿,未发现王林“非法行医”的有效线索和证据。 2015年8月20日,萍乡市公安局安源分局经提请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检察院批准,对“7·10”非法拘禁案犯罪嫌疑人刘锋、朱理通以涉嫌故意杀人罪,犯罪嫌疑人王林、黄钰刚以涉嫌非法拘禁罪执行逮捕。 此前,当地警方对外通报称,邹勇在7月9日被身份不明人员绑架后遇害,4名犯罪嫌疑人已被抓获,王林所涉的罪名正是非法拘禁。2013年以来,因陆续被曝涉嫌非法持有枪支、涉嫌非法行医等,并与官员、明星等政商娱乐圈人士多有交集,王林本人以及他和邹勇之间的“恩怨”一直被社会关注。
2015年10月18日,公安机关透露,参与办案的江西当地民警钟某与王林前妻、情妇勾结,干扰办案,并收受王林前妻、情妇贿赂;《南方都市报》记者刘某在跟踪采访此案中,涉嫌参与了上述活动。案件已由中国公安部直接办理。
⑧ 林奋强的违纪事件
南昌铁路局原局长邵力平被“双规”,呼和浩特铁路局原局长林奋强亦被查,广深铁路总经理郭竹学调任南昌铁路局局长,铁道部多元中心主任李文新接任广深铁路总经理,中铁快运总经理杨宇栋出任呼和浩特铁路局局长。目前中铁快运尚未对外宣布杨宇栋的继任人选。
目前尚不清楚以上变动是否与铁道部原部长刘志军案有关。 在呼和浩特铁路局原局长林奋强和原副局长马俊飞等人的受贿案件,林奋强因受贿7000余万元,被判死缓。
⑨ 郝劲松的相关事件
2006年4月27日,因买到涨价的火车票,郝劲松向北京市一中院起诉铁道部2006年春运涨价不开听证会程序违法.
2006年5月9日,北京市一中院书面裁定不予立案,郝劲松随即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006年9月11日,北京市高级法院撤销北京市一中院不予立案的裁定,指令一中院立案受理.
2006年10月11日,北京市一中院开庭审理此案,12月1日判决郝劲松败诉.12月7日,郝劲松上诉.
2006年12月27日,铁道部发言人宣布,2007年春运涨价幅度将在1月中下旬公布,此时北京高院二审尚未开庭.
2007年1月7日,郝劲松在最高检旗下的<<;检察日报>>;发表致铁道部部长刘志军的公开信,要求彻底停止春运涨价.
2007年1月9日,铁道部官员向<<;京华时报>>;表示,铁道部不会因为郝劲松写信而改变原先的计划.
2007年1月10日上午11点,铁道部发言人突然宣布,实行了14年的春运火车票涨价制度废除,今后不再涨价.
<;南方周末>;随即刊发文章:春运涨停 24小时惊天大逆转
,
2006年12月,在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选区,郝劲松在30多位师生的推荐下以独立候选人的身份竞选海淀区人大代表,郝的竞选小组先后在选区散发竞选宣言<;选一个挥舞法律斧头的人当代表>2600份,并成为公告中的初步候选人,在正式候选人确定过程中被酝酿掉,最后以另选他人的方式得票406票,《公益时报》以<;公益诉讼人士郝劲松的竞选故事>;对竞选过程进行了公开报道。 郝劲松与华南虎事件
2007年11月,郝劲松介入陕西华南虎事件,先后制定六套方案,向山西法院起诉周正龙,向国家林业局申请行政复议并举报陕西林业厅,随后因对国家林业局答复不服而起诉国家林业局。2008年5月郝劲松分别向国家林业局和陕西林业厅申请信息公开,6月26日因对信息公开答复不服,郝劲松赴西安起诉陕西林业厅。6月29日,陕西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华南虎造假事件,并查处14名政府官员。2008年9月27日,因申请旁听公审周正龙案被拒,郝劲松在陕西旬阳县法院门外撑起黑伞展现其行为艺术作品《伞于华南虎》,新京报对此事件进行图片报道.2008年11月周正龙二审被判处有期徒刑.2008年1月22日,国家发改委和信息产业部联合举行手机漫游费降价听证会,此前郝劲松用特快专递报名旁听被国家发改委以“会场条件限制”书面拒绝,国家发改委和信息产业部拒绝公开会议地点及听证会代表名单,1月21日郝劲松向北京一中院递交诉状起诉国家发改委要求撤消国家发改委拒绝其旁听的行政行为,一审二审法院均裁定不予立案。1月21日北京的<;法制晚报>;率先披露听证会举办地在河南大厦,1月21日晚,郝劲松入住河南大厦,1月22日在听证会举办地河南大厦,很多记者被拒绝进入会场,郝劲松在大厅展现其行为艺术作品《黑色花瓶与听证会》指听证会隐蔽,秘密,不公开,黑箱操作,象花瓶一样是摆设.在听证会之后举行的新闻发布会现场,郝劲松手持发改委书面答复跳上椅子质问国家发改委官员以“会场条件限制”拒绝公民旁听是在撒谎。南方都市报与中国青年报对此事件进行了图片报道.土豆网进行视频报道.郝劲松随后在天涯论坛发表文章我在手机漫游费听证会现场的24小时.2008年10月23日国家发改委修改了<;政府价格决策听证办法>;,新办法规定了:公开举行的听证会要设旁听席,公民可以旁听.消费者代表由过去的不少于三分之一修改为不少于五分之二,公开举行的听证会设记者席.听证会举行30日前向社会公布并选拔代表和旁听人员.听证会举行15日前,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告听证会举行的时间、地点,定价听证方案要点,听证会参加人和听证人名单。 2009年9月下旬,上海这座国际化大都市发生了震惊全国的钓鱼执法事件,上海白领张晖与河南来沪农民孙中界分别被上海闵行交通队与浦东交通队栽赃式钓鱼执法,被扣车罚款.张晖在网上发帖控诉,孙中界一怒之下用菜刀砍断了自己的手指,张晖与孙中界不约而同地找到郝劲松做为他们的诉讼代理人.
当张晖通过电话联系到郝劲松,郝迅速决定介入此案,为张晖提供无偿的法律援助.电话中,郝只提了一个条件:无论胜败,决不能撤诉.张晖同意.郝鼓励张晖说:你是好样的,至少你还敢挺身而斗,很多人是一辈子都不敢的,他们一生都不敢反抗,他们永远都是受害者.郝和他的同事立即召开会议拟定了详细计划,
第一步,在国庆前9月28号递交诉状起诉上海闵行交通队,有效利用国庆7天长假,郝计算出10月9号是立案的最后一天,在上午接到法官打来的立案通知电话后,郝立即向外界发布了这个消息,全国媒体迅速报道.
第二步,2009年10月18日,郝劲松用18封特快专递向上海18个区县申请近三年来打击黑车罚款总额的信息公开.郝劲松认为:“钓鱼式执法在各地普遍存在,有愈演愈烈之势。这背后有着巨大的利益链条。庞大的处罚金额支撑起了一个畸形的执法平台,执法机关雇用无业人员假扮‘乘客’搭车,‘乘客’则负责引诱司机收费,并把车引入执法人员设好的埋伏圈。”
“从派出钓饵、设套、埋伏,到抓人、扣车、罚款,整个过程一气呵成。一辆车少则罚一万元,多则2万到3万元。以上海闵行区交通执法大队为例,两年时间处罚5000辆所谓的‘黑车’,罚款5000多万元,巨大的罚款金额让许多交通执法部门不惜铤而走险,不择手段,陷合法公民于非法,上海每年处罚20000辆车,罚款高达两亿元,已形成庞大的产业链,‘钓鱼式执法’ 已涉嫌有组织犯罪。”
郝劲松强调,有些真正的黑车,在向交通执法部门定期交付保护费以后,得以公开运营。
第三步,揭开上海车主此前在钓鱼执法案件屡诉屡败的秘密.究其原因,背后是上海各级法院撑起巨大的保护伞,为执法犯法的交通执法大队保驾护航。
2009年10月21日,郝劲松通过媒体向社会披露上海高院违规制定的内部文件《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关于审理出租汽车管理行政案件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郝劲松发现该意见居然是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和市交通执法局等有关部门和专家”研讨出来的。郝劲松质疑该《意见》存在多种违背常理和法理之处,明显偏袒行政执法部门。
09年10月26日下午4点,上海闵行法院行政庭庭长黄江跑到张晖单位大吵大闹,用当手指着大喊张晖,你要听话!要求张晖撤诉.闻讯赶到现场的郝劲松截法官黄江,双方展开激烈的语言交锋.当晚,郝劲松在天涯论坛发表帖子闵行法官黄江:张晖,你要听话!该帖配现场图片和录音,点击率高达70多万,网民回帖6900多条支持张晖强烈谴责法官黄江.
第四步,2009年10月28日,郝劲松用邮寄方式向上海市公安局书面举报规模庞大的钓鱼执法人员涉嫌有组织犯罪.
2009年11月12日.张晖收到了要求其撤诉的恐吓信,郝劲松鼓励张晖要坚持下去!
郝坚定地告诉张晖:我们将在法庭上打败他们!
2009年11月19日,上海闵行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宣判张晖胜诉,法院认为闵行交通队使用不正当手段取证违法,诉讼费50元由闵行交通队承担. 北京地铁厕所收费案
郝劲松2004年12月在地铁天安门东站使用厕所时,支付了如厕费五角钱。后郝劲松向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北京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对地铁复八线天安门东站未设固定免费厕所而使其不得不上收费厕所作出书面解释,判令地铁公司退还如厕费五角钱。西城区人民法院经审理于2005年12月作出一审判决,驳回郝劲松的诉讼请求。
郝劲松对一审判决不服,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郝劲松上诉认为,地铁公司在五方面违背了《民法通则》的公平原则:一是复八线设计存在缺陷,未设固定免费厕所;二是为弥补设计缺陷,配置了移动厕所却要收费;三是“同样是3元车票,环线乘客免费使用厕所,而复八线乘客却要另付五毛钱,这违背了民法中的公平原则”;四是复八线为地铁职工设置了固定厕所,却不许乘客使用;五是地铁公司拿纳税人的钱出资兴建厕所再向纳税人收取如厕费,违背了公平原则。 另外,郝劲松强调,地铁显然属于原国家计委(2001)398号文件规定的公共客运场所,公共厕所理应免费开放。 地铁公司表示,由于复八线9座车站均没有建设公共卫生间,为解决车站乘客如厕难的实际问题,公司在车站非付费区域设置了9套18座移动式免冲卫生间,费用属于企业投资自建。考虑到购置成本及使用期间的维修、材料等项费用,公司规定收取如厕费五角钱。 二审法院北京市一中院认为,地铁复八线在设计施工时未设置固定公共卫生间,地铁公司在接管运营后,为方便乘客,自筹资金在各运营站台设置免冲环保投币式移动卫生间,并根据消耗成本确定收费数额并取得收费许可,地铁运营公司的行为未违背法律规定。原国家计委发布的计办价格(2001)398号文件的适用范围不涵盖地铁运营,地铁卫生间的设置也不属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京政管字(2002)32号文件所指的政府出资所建公共厕所。 郝劲松变“行为艺术家”
过去一直以公益诉讼方式出现在公众视野的郝劲松如今被冠上了艺术家的身份,且大搞特搞起行为艺术。如华南虎案一审结束后,郝劲松在陕西旬阳法院门口做了“伞与华南虎”的行为艺术,他撑开的一把巨大的双层复式黑伞上写着“周正龙=替罪羊”,表达了他对虎照门事件的看法。
郝劲松称,他创作的艺术作品《蹲下双手抱头》。人们看到这个作品可能会想到,他为什么蹲下?他为什么双手抱头?他违法了吗?他犯罪了吗?谁命令他蹲下的?他为什么不敢站起来?……郝劲松说,等开庭时,他准备带着以他这个姿势为原型创作的雕塑,放到法院门外。 郝劲松法律公益网
中心发起人郝劲松简介:青年法律学者,北京“三味书屋”法律顾问。“复式诉讼”理论的提出与倡导者,主张动用密集的火力轰击可疑地区,并延伸扫射,以肃清某些不合理的现象。曾先后七次提起带有公益性质的诉讼,状告国家部委及垄断集团。因索要发票未果,在四个月内连续三次把“铁老大”告上法庭,并最终胜诉,迫使铁道部向全国各铁路局发出《关于在铁路站车向旅客供餐及销售商品必须开具发票的通知》,结束了中国火车不开发票的历史。因打破霸王条款被新浪网和《环球财经》杂志联合评选为“构建经济和谐十大受尊崇人物”。被先后提名为2005中国法制新闻人物,2005年度十大法制人物。两起案件分别入选2005中国十大案件,2005中国十大影响性诉讼,并以“维权战士”的身份写入2005中国法治蓝皮书。
2006年4月,郝劲松起诉铁道部春运车票涨价不开听证会程序违法,同年12月1日,北京市一中院一审宣判郝劲松败诉.郝劲松随即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07年1月7日,郝劲松发表致铁道部部长刘志军的公开信,呼吁春运彻底停止涨价.2007年1月10号,铁道部宣布今后不再实行春运涨价制度.同年1月郝劲松入选《2006中国法治蓝皮书》
中心研究员:郝劲松,张爱军,甘霖,冯继刚,贾元春,霍思佳,张璐,李孔军,邹学自,贾宝军,王哲君,张明山,曹晓东,马永顺,程兰海,王晓峰 人物周刊:网上对你攻击最多的是你的律师资格证,有人说,你连律师资格证都没有,是伪律师。
郝劲松:我本来就不是律师,我没有资格证,也从未假装过我有资格证。我是一个公民,一直以公民的身份作战。因为如果你是一个律师,在一些事情上,司法局和你所任职的律所就有办法让你很难受,你要受指挥,你会有顾忌。正因为我没有单位,没有人可以指挥我,我是一个自由人。我需要自己做主,不喜欢被任何力量控制或者要挟。而且我会因此成为一个很好的例子,就是,不是律师也照样可以拥有法律的武器。
人物周刊:你现在代理的这些案件中,代理人怎么称呼你?
郝劲松:随便,比如张晖就叫我“郝哥”,孙中界叫我“郝律师”,网上有个帖子说,老百姓觉得律师就该是像你这样的人。
人物周刊:中国是个讲究“名正言顺”的国家,没有律师执业许可对你开展工作有影响吗?你的收入来源是?
郝劲松:我是三家公司的法律顾问,收取顾问费,这工作不会占据我过多的时间精力,所以我有足够的时间来介入公益事件,无偿提供法律援助。我每天都用很长时间关注国内外互联网上的事件,然后选择目标出击,看这个战役,是否适合我。比如邓玉娇案件,我觉得那案子不适合我,因为我不是律师,就无法进到看守所里会见当事人。
人物周刊:你似乎从小就是个“刺头”,总是有人会很慷慨地把“讼棍”、“刁民”这样的词汇送给你。
郝劲松:凡有上级有管理者,我都试图去改变他,改善他,如果他不服,我就和他拼一拼。包括这次“钓鱼案”,我们去区政府要求旁听,有一个局长说:你可以去接待室喝点茶水,参观一下我们的建筑。我说如果不能旁听就算了,我对建筑不感兴趣。过一会儿他的手下来了,说:郝先生你站在这儿也不太好,都是上访的人,你去接待室坐一下吧,配合一下。我说:我没有义务配合你,我是一个不服从的公民。
网民就是我的狼群
人物周刊:实际上,早在2004年起诉地铁的时候,你对于将来战役往哪里打已经有一个大的规划了?
郝劲松:是的,从那个时候就已经开始了,我们首先选择地铁这个企业,有政府色彩又是公用服务的企业。在此以前,中国没有发票管理,我们要填补这个空白,为了上厕所的发票打官司,我们当时就觉得法院和政府都会支持,因为发票涉及到税收,我们向地税局举报他们偷税漏税,后来罚了他们2万多,所以第一次就把他们打败了。
人物周刊:老百姓看到你索要公厕发票的案子,会不会觉得这个人怎么这么无聊?这么小题大做?他是不是就想沽名钓誉吸引眼球?
郝劲松:无聊?我们会告诉他:一张小小的发票,浓缩了你的权利,这是最简单的东西,你可以扔掉,但是里面凝聚着法制和民主的力量。发票背后有国务院发票管理办法,法规被践踏了你都没有维护,今天你失去了发票的权利,明天你失去了其他,总有一天你的房子、你的地什么都失去了,因为法制在被践踏的过程中你从没有维护过它。
这个世界所有的不幸其实和我们每一个人密切关联。就像美国波士顿那个犹太人纪念碑上神甫所说的那段话:起先他们屠杀犹太人,我不是犹太人我不说话,后来他们屠杀共产主义者,我也不是共产主义者,我也不说话。最后他们提着刀冲我过来了,没有人替我说话,因为大家都倒下去了。
人物周刊:你把每个案件都当成一场战役来打,特别注意战略战术,我想你一定是军事爱好者。
郝劲松:非常爱好!我出生在军人家庭,我父亲就是一个老军人。我从青少年时代起研究了大量的战役,尤其是二战,包括海战、陆战,但我最喜欢研究狙击:一个很小的个体力量,有时却可以阻挡一整支军队的前进,甚至成为扭转战局的关键。
人物周刊:你有自己崇拜的军事家么?
郝劲松:拿破仑!拿破仑在土伦城堡的时候,集中排炮对着国会大厅,以前大家从没遇到过这样的打法,把所有的重炮都集中起来。他整体的战术是非常干净利落的,他自己概括的就是:“不玩弄太复杂的伎俩,集中精力各个击破。”我觉得这句话对我处理很多事情都有巨大的影响。所以我们能取得成功,我希望我们的名字能被刻入法制的重要历程。
人物周刊:你说的“我们”是指?
郝劲松:我说“我们”,有的时候也是我为自己壮胆,这样一说,就好像有这样一个团队、有一个集体,“我们”包括很多网民,很多民意的力量,共同关注、介入一些公共事件。我有时冲在前面,像一杆标枪一样往前扎,是巨大的网民在我的背后把我使劲儿向前推。
人物周刊:可曾有过这样的感觉:你以为有人在背后支持你,推你,可是真的发生什么动真格的事情,你回头一看,身后没有人,你一个人在孤军奋战。
郝劲松:迄今为止我还没有这种感受,每次我身后的人都巨多。我研究二战时候的一些战役。德军为了打断盟军,就开展“狼群战术”,在大西洋分布了上百艘潜艇,神出鬼没,击毁了大量盟军的运输船,盟军也采取了相应对策。这种“狼群战术”有时是非常管用的,网民就是我的狼群!
我需要召唤到大量的人介入公共事件,并让大家明白,对不平之事,你的反抗是有效的,只要你用适当的途径、适当的技巧、适当的尺度。就像古装片中的城门,坚固,高大,攻城的人群拿粗壮的圆木用力撞击,门固若金汤,但只要我们有足够的人,不停地撞,使劲撞,虽然门还没倒塌,但从微观物理上来讲,它已经在慢慢变化了。
每一座城池都是这么攻下来的,每一个网民的留言都可能成为攻陷城门的最后一次撞击。我需要网民在这些战役中成熟、成长起来,使网民认识到我们没有沉沦,我们可以参与决策进程,并在社会正义的关键时刻站出来力挽狂澜。
挥舞着法律的斧头
人物周刊:中国法律圈里,有你特别佩服的人吗?
郝劲松:江平算一个,他是一个高山仰止的人物,但是他比我们年龄大太多,也很少出来发言,他说想把机会让给年轻人。另外,张思之当然也算一个,我们第一次见面,他知道我,还搂着我照了一张相,他给我一个评价,“我是老好事之徒,你是小好事之徒。”
人物周刊:张思之大律师是把你引为同类了?
郝劲松:对,我想最起码,他是知我的。他绝不会仅从某个个案来了解我,以为这个人很无聊,就是为了一张车票或一张发票在四处告状,我想张律师能解读到这些案件背后的深意。
法律一直是我的向往,治理国家最终我们依靠的是法律,法律就是我的工具,我的斧头,当这把斧头磨得锋芒毕露的时候,我们就试着挥舞它,在试验它并使用它的时候,我们也赋予它力量。
人物周刊:我们通常都说“正义之剑”,为什么你说“法律的斧头”?
郝劲松:斧头更像我的打法。剑那玩意儿很长,它的招式就比较传统、正规,舞剑必须遵循一定的套路,对我来说,剑术有时也是一种规则的束缚,而斧头则不然,斧头更灵活,它没有固定的章法可循。
人物周刊:在你挥舞斧头的过程中,这个斧头是不是也会伤到一些人?
郝劲松:伤!绝对的。比如说铁路发票那个案子,我们起诉了3次,第三次当我们掌握到了足够白条(证据)的时候,铁道部其实很紧张了,因为他们感觉就要败诉了,涉案的两个车长到处找我,希望能通过说情让我撤诉,后来我听说那两个车长被免职了,被贬到货运列车了。
人物周刊:也许有些人因为你,命运就被改变了。
郝劲松:一个时代的进步,在它往前走的时候,总会牺牲一些人,如果这些人的利益很小,牺牲就牺牲了,在所难免。
人物周刊:所以你并不顾惜他们?
郝劲松:不顾惜!那个证据对我非常重要!他只是被免职,而且据我所知,几年后他又官复原职了。我觉得这种牺牲很小。
人物周刊:媒体也是你每场战役的外援,你似乎特别懂得调动媒体,什么时间点,放出什么样的消息。
郝劲松:我已经习惯了不断地接受采访,回答相似的问题。张晖一开始觉得很麻烦,对他的日常生活是一个干扰,我告诉他,你每接受一次采访,我们胜诉的可能就增加1%。最初他很悲观,认为胜诉的几率很低,我说,即使落败,也要把对方送到被告席上。原告只需要掏50元,但是政府要请律师需要几千元,如果大家都有法律意识,政府的违法成本就会巨增。诉讼有时是有效地缓解愤怒的渠道,社会总得有个泄洪口。
人物周刊:如果你现在需要媒体帮助,你能调动的媒体资源能有多少?
郝劲松:其实也不会超过20家,这20家还是有些能登出来,有些登不出来,我手头掌握联系方式,以及采访过我的媒体记者大概有150多位。
民主还是一个孩子
人物周刊:听说张晖考虑过退缩。
郝劲松:我一开始就跟张晖说,代理你的案子,我可以一分钱不要,但我就一个条件:坚决不能撤诉!一、二审的司法程序必须走完,拿到判决书。哪怕最后你败了,民众也会知道到底谁对谁错,也会让他们通过败诉判决知道一些问题,比如法院并不是永远正确。
人物周刊:为何你如此坚持不能撤诉?
郝劲松:张晖有很多顾虑,如果他顶不住,撤诉了,我们就前功尽弃。张晖在接受采访时提到自己很害怕,害怕钩子报复等等。我告诉他,这种信息你不能释放出去,对手知道你怕什么,就会用你害怕的方式来对付你。
经过这些事,他也在成长,他有时候会长时间地坐在电脑前,看网友给他的留言支持,觉得自己并不孤单,很强大。他从一开始不愿意露面,不愿意暴露真实姓名,用了个化名“张军”,到最后愿意接受凤凰卫视采访,把“张军”改回原名张晖,他说:我突然觉得我又没做错事,我为什么怕他们呢?
人物周刊:上海政府已承认在张晖和孙中界的事件里确实存在非法取证,张晖也领回了自己被罚的款子,要他抵制压力坚持继续诉讼,是不是很困难?
郝劲松:除了张晖和孙中界,还有大量的“钓鱼”受害者得不到公正的裁决,我们还没有真的折断钓钩以及钓竿。张晖去领罚没款时,闵行区建交委门口聚集了很多围观者,人群中有人对他喊,“你的钱领回来了,我们的钱还没。”
张晖是一个受过良好教育、收入相对富足的中产阶级,他被“钓鱼”后非常愤怒,首先通过论坛发文给媒体,行使了自己言论自由表达的权利,他正是我需要的一个人成长为公民的标本:一个温文尔雅的知识分子,通过这个事情开始反抗。
孙中界是另一种类型:小孙是刚满18岁的农村青年,从没受过城市工业化、机械化生活的伤害,他对大城市有美好的向往,离开家乡来到城市工作,到上海的第三天就遇到“钓鱼”,他整个人崩溃了,城市的形象在他心里倒塌了,他觉得城市里的人不应该这么坏,他想不通,这促使他操起了菜刀。这种行为是有血性的,一个民族有血性,这个民族还有希望。中国烈性男儿太少,遇事不敢反抗,看到别人出事也很冷漠,觉得和我无关。不作为的公民太多,他们根本称不上公民,没有法律意识,没有监管政府的意识。很多人觉得我只是个体,胳膊拧不过大腿,我们就要改变这种传统想法。
社会仿佛人之肌体,有些病症,你应该不断去暴露它,病灶才会被及时发现、被医治。如果你觉得司法体制黑暗,你就不去使用它,它会越来越烂,等到做手术的时候也没用了。公民如果没机会成长,剩下的就是一群暴民。谁也不愿看到社会动荡,谁也不愿看到天下大乱。民主是一个孩子,它有个成长过程,你得培育它,为它的成长准备条件,一个健全的社会应该懂得培养它的公民。
人物周刊:你觉得你的方法有效吗?
郝劲松:成长不能靠说教。不知你注意到没有,从2004年到2009年,全国各地的法院接到大量官司,如果有人能调查到这个数据,会发现这是个剧增。我和北京市高院的法官聊天,他们星期天都加班,因为案子暴增,法院增加人手的速度,追不上案子增加的速度。
某种程度上,我觉得这是个好事儿,公民试图上法院去告状,就说明他有了法律的意识,并且迈出了行动。我看到许多人打官司我就很兴奋,我知道那里头有我,有我的功劳,以及我的同类。
⑩ 陆东福的人物事件
甬温线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
“7·23”事故在2011年发生,年底出笼的事故调查报告中,陆东福名列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原铁道部运输局局长张曙光之后,成为第三位“事故责任人”。
报告称:“作为当时分管科学技术司的副部长,对科学技术司的工作督促检查指导不到位。对科学技术司未按照职责制定设备有关技术审查的规章制度、对LKD2-T1型列控中心设备进行无依据、不规范的技术预审查、违规同意存在设计严重缺陷和安全重大隐患的列控中心设备上道使用的问题失察。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记过处分。”
2003年,陆进京担任原铁道部副部长,2006年起,陆开始分管科学技术司。不过一位铁路系统内部人士称,陆东福虽然是分管科技,但实际上,在刘志军时代,高铁建设、动车制造和技术标准制定基本都是刘志军和张曙光说了算,在那种“一言堂”的体制和氛围下,分管的副部长和相关司局领导的把关作用相对就弱化了。
2013年3月,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铁路政企分开,铁道部被撤销,组建国家铁路局和中国铁路总公司。国家铁路局由交通运输部管理,负责拟订铁路技术标准,监督管理铁路安全生产、运输服务质量和铁路工程质量等。
陆东福成为国家铁路局首任局长。在交通部10位部级官员中排名第6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