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股票资讯 » 银监会82号文
扩展阅读
点股成金怎么买股票 2025-07-14 19:26:54
所有基金股票全部跌 2025-07-14 19:14:11
华宝证券股票交易 2025-07-14 19:09:41

银监会82号文

发布时间: 2021-06-21 10:25:36

❶ 急!求人社部发[2010]82号文件的内容 。《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的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卫生厅(局)、公务员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卫生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干部)部门: 自《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实施以来,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逐步规范化、科学化,为选拔高素质的公务员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进一步加强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满足部分国家机关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职位录用公务员的需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制定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以下简称《特殊标准》)。 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职位,以及外交、海关、海事、检验检疫、安监等部门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职位录用公务员,应按照《特殊标准》的规定检查有关体检项目。《特殊标准》未作规定的职位或项目,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仍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原人事部和公安部下发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司法部下发的《司法行政机关录用监狱劳教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即行废止。本通知下发后,所有职位录用公务员体检均使用本通知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表》。 现将《特殊标准》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在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中参照执行。 附件:1.《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操作说明 2.公务员录用体检表(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卫生部 国家公务员局 二○一○年十一月十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 本标准适用于报考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职位公务员的考生。报考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职位公务员的考生,其身体条件应当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本标准有关职位对身体条件的要求。
第一部分 人民警察职位
第一条 单侧裸眼视力低于4.8,不合格(国家安全机关专业技术职位除外)。法医、物证检验及鉴定、信息通信、网络安全管理、金融财会、外语及少数民族语言翻译、交通安全技术、安全防范技术、排爆、警犬技术等职位,单侧矫正视力低于5.0,不合格。 第二条 色盲,不合格。色弱,法医、物证检验及鉴定职位,不合格。 第三条 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等),或者外观存在明显疾病特征(如五官畸形、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步态异常等),不合格。 第四条 文身,不合格。 第五条 肢体功能障碍,不合格。 第六条 单侧耳语听力低于5米,不合格。 第七条 嗅觉迟钝,不合格。 第八条 乙肝病原携带者,特警职位,不合格。 第九条 中国民航空中警察职位,身高170-185厘米,且符合《中国民用航空人员医学标准和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IVb级体检合格证(67.415(c)项除外)的医学标准,合格。 第十条 海关海上缉私船舶驾驶职位、海上缉私轮机管理职位、海上缉私查私职位、出入境边防检查船舶驾驶职位,还需执行船员健康检查国家标准和《关于调整有关船员健康检查要求的通知》(海船员〔2010〕306号)。
第二部分 其他职位
第十一条 色弱,口岸现场旅客检查职位、海关货物查验职位、测绘及地图印刷方面职位、医学检验职位、纺织品检验监管职位、仪器检验监管职位、化妆品检验监管职位及动植物检疫职位,不合格;色盲(单色识别能力正常者除外),外交部门职位、机电检验监管职位、化工产品检验监管职位、化矿产品检验监管职位、煤矿安全监察执法职位及登轮检疫鉴定职位,不合格。 第十二条 肢体功能障碍,煤矿安全监察执法职位、登轮检疫鉴定职位、现场查验职位及海关货物查验职位,不合格。 第十三条 双侧耳语听力均低于5米,机电检验监管职位、化工产品检验监管职位、化矿产品检验监管职位、动物检疫职位及煤矿安全监察执法职位,不合格。 第十四条 嗅觉迟钝,食品检验监管职位、化妆品检验监管职位、动植物检疫职位、医学检验职位、卫生检疫职位、化工产品检验监管职位及海关货物查验职位,不合格。 第十五条 传染性、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医学检验职位、卫生检疫职位、食品检验监管职位、化妆品检验监管职位、动植物检疫职位、化工产品检验监管职位及口岸现场旅客检查职位,不合格。 第十六条 中国民航飞行技术监管职位,执行《中国民用航空人员医学标准和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的I级(67.115(5)项除外)或Ⅱ级体检合格证的医学标准。 第十七条 水上作业人员职位,执行船员健康检查国家标准和《关于调整有关船员健康检查要求的通知》(海船员〔2010〕306号)。
附件1:体检特殊标准操作说明
1.体检医院与医务人员在体检前应明确需要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职位及项目。 2.体检应在独立场所进行,要保持安静,减少外界干扰。人民警察体检要做到封闭式体检。 3.考生体检前,必须详细填写报考职位。 4.《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5.佩带隐形眼镜的考生在眼科检查前应先摘掉隐形眼镜,再进行视力检查。义眼者应向眼科医生讲明。 6.色觉检查:必须由专科护士或医师检查。用俞自萍等人编印的《色盲检查图》,或空军后勤部卫生部编印的《色觉检查图》,检查时考生双眼以距离图面60-80cm为标准,不得使用有色眼镜,考生须在3-5秒内读出颜色名称。 7.单色识别能力检查方法:(1)检查者从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中任选出一种让考生识别,在3-5秒内读出颜色名称。(2)检查者任意讲出一种颜色名称,让考生在3-5秒内从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中找出该种颜色。以上两种方法也可交替进行。 8.色弱者不合格的职位,色盲者也不合格。 9.嗅觉检查:用醋、酒精、水三种,全能辨别者为正常,能辨别1-2种为迟钝,三种均不能辨别者为丧失。 10.嗅觉迟钝者不合格的职位,嗅觉丧失者也不合格。 11.只有特警职位才可进行乙肝表面抗原检查。 12.文身:是指皮肤刺有“点、字、图案”,或虽经手术处理仍留有明显文身瘢痕。 13.肢体(包括脊柱)功能障碍:是指因各种原因造成肢体残缺、畸形、麻痹等,以致引起永久性人体运动功能不同程度的受限。 14.本体检标准中有关数值的表述方法:凡用“低于…”词表述的,不含该数值本身。

❷ 保监 2019年82号文

中国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完善人身保险精算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
保监发〔2016〕76号
各人身保险公司:
为进一步完善人身保险精算制度,发挥保险保障功能,维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人身保险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保险公司应着力提升保险产品的风险保障水平,保险金额应满足以下要求:
到达年龄比例下限
18-40周岁160%
41-60周岁140%
61周岁以上120%
保险公司开发销售的个人定期寿险、个人两全保险、个人终身寿险和个人护理保险产品,死亡保险金额或护理责任保险金额与累计已交保费或账户价值的比例应符合以下要求:
其中,到达年龄指的是被保险人原始投保年龄,加上当时保单年度数,再减去1后所得到的年龄。
死亡保险责任至少应当包括疾病身故保障责任和意外身故保障责任。
二、保险公司应根据精算原理、产品实际销售和管理成本及公司自身经营实际,合理确定人身保险产品预定附加费用、风险保费、初始费用、退保费用等各项费用的收取。自本通知实施之日起,对于利润测试结果显示新业务价值为负的新产品,中国保监会将不接受其审批与备案。如利润测试主要假设与实际经营结果发生重大偏差,中国保监会将依法追究总精算师责任。
三、保险公司应根据自身经营实际、市场利率水平、投资市场变化等情况,科学合理地进行产品定价,并根据外部市场的变化及时调整。
自本通知实施之日起,万能保险责任准备金的评估利率上限调整为年复利3%。
自本通知实施之日起,保险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将新开发的预定利率或最低保证利率不高于评估利率上限的人身保险产品报送中国保监会备案,将新开发的预定利率或最低保证利率高于评估利率上限的人身保险产品报送中国保监会审批。
四、保险公司提供保单贷款服务的,保单贷款比例不得高于保单现金价值或账户价值的80%。保险公司不得接受投保人使用信用卡支付具有现金价值的人身保险保费以及对保单贷款进行还款。
五、各公司应严格执行《中国保监会关于规范中短存续期人身保险产品有关事项的通知》(保监发〔2016〕22号)有关规定,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和相关认定标准做好产品预期存续时间的评估工作。
(一)自2017年1月1日起,对于投资连结保险产品、变额年金保险产品,应按照中短存续期产品的定义要求进行评估和报告。
(二)自2017年1月1日起,保险公司不得将终身寿险、年金保险、护理保险设计成中短存续期产品。
(三)自2017年1月1日起,对于附加万能保险和附加投资连结保险等附加险产品,应单独评估该产品的预期存续时间,并判断其是否属于中短存续期产品。
(四)对于预期存续时间的评估与产品实际经营情况有明显偏差且未及时进行修正的,或者中短存续期产品数据瞒报、少报、漏报的,中国保监会将依法追究公司总精算师的相关责任。
六、保险公司董事长和总精算师应切实加强对中短存续期产品的资本管控和业务规划等工作,应根据公司资本实力等因素合理确定中短存续期产品的保费规模。保险公司中短存续期产品的年度保费收入应控制在本条所要求的限额以内。
(一)自2016年1月1日起,保险公司中短存续期产品年度保费收入应控制在公司最近季度末投入资本和净资产较大者的2倍以内。
(二)对2015年度中短存续期产品保费收入高于当年投入资本和净资产较大者2倍的保险公司,自2016年1月1日起给予公司5年的过渡期。过渡期内,保险公司的中短存续期产品年度保费收入应当控制在基准额以内。
基准额=最近季度末投入资本和净资产较大者×2+(1-0.2t)×(2015年度中短存续期产品保费收入-2015年末投入资本和净资产较大者×2),t=年度-2015,年度范围为2016年至2020年。
(三)保险公司所销售的预期60%以上的保单存续时间在1年以上(含1年)3年以下(不含3年)的中短存续期产品的年度保费收入,2016年应控制在总体限额的90%以内,2017年应控制在总体限额的70%以内,2018年及以后应控制在总体限额的50%以内。
(四)自2019年1月1日起,保险公司中短存续期产品年度规模保费收入占当年总规模保费收入的比重不得超过50%;自2020年1月1日起,保险公司中短存续期产品年度规模保费收入占当年总规模保费收入的比重不得超过40%;自2021年1月1日起,保险公司中短存续期产品年度规模保费收入占当年总规模保费收入的比重不得超过30%。
(五)对中短存续期产品违反限额要求的保险公司,中国保监会将按规定要求,对相关公司采取停止部分或全部新业务等监管措施。
七、保险公司总精算师作为公司产品精算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应严格按照监管规定和精算原理要求,切实履行责任。保险公司应建立产品定价回溯机制,总精算师应定期对产品定价假设合理性进行评估,对产品定价发生率或退保率与实际经营结果发生重大偏差的,要及时向中国保监会报告并进行说明,对于主观或故意原因导致的,中国保监会将依法追究总精算师责任。
若保险公司出现利差损、偿付能力、现金流等方面重大风险,或产品精算方面出现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总精算师应及时向中国保监会报告。未及时报告的,中国保监会将依法追究总精算师责任。
八、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对于不符合本通知要求的保险产品,应当在2017年4月1日前全部停售。中国保监会此前印发的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❸ 民政84——82号文规定男到女家可享受二胎政策是吗

民警84号,82号文规定,难道女方和小受二车政策的现在我们的二胎政策也比较放松?

❹ 保监2019年82号文件

中国保监会关于印发《人身保险客户信息真实性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2013年11月14日
保监发〔2013〕82号
各保监局、各人身保险公司、各保险中介机构:
为加强人身保险公司客户信息真实性管理,提高客户服务质量,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我会制定了《人身保险客户信息真实性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各人身保险公司、保险专业中介机构、银行邮政等保险兼业代理机构要高度重视人身保险客户信息真实性管理工作,认真做好《办法》的贯彻落实工作。各人身保险公司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和专人负责该项工作的组织、实施和落实。各保险专业中介机构、银行邮政等保险兼业代理机构要积极配合人身保险公司开展《办法》的贯彻落实工作。
二、各人身保险公司应按下列要求对历史保单开展客户信息清查和补充更正工作:
(一)各人身保险公司应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客户信息清查工作,采用多种方式鼓励客户主动补充更正客户信息,加强对清查和补充更正工作的监督考核,确保基层机构将清查和补充更正工作落实到位。
(二)各人身保险公司应正式致函保险专业中介机构、银行邮政等保险兼业代理机构,要求其配合人身保险公司对其代理销售的历史保单进行客户信息清查,并限期对存在缺失、虚假问题的客户信息进行补充更正;明确告知保险专业中介机构、银行邮政等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如果不配合开展客户信息清查和补充更正工作,要对由此造成的违法违规问题,以及侵害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等问题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历史保单的范围包括:本通知下发之日保险合同有效,且保险期间超过一年的个人人身保险业务;本通知下发之日保险合同效力中止或效力终止但尚未领取现金价值,以及保险合同到期但仍存在未了结保险责任,且保险期间超过一年的个人人身保险业务。各人身保险公司应于2014年6月30日前,从上述历史保单中清查出存在投保人联系电话和联系地址缺失、虚假或发生变更的保单,并进行补充更正,同时做好客户服务工作,维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
(四)各人身保险公司应于2014年7月31日前向中国保监会报送工作总结报告和报表(附件1-3),报告和报表电子版通过保监会电子文件传输系统报送信息模块报送至保监会人身保险监管部。报告内容包括工作组织情况、工作方法、客户信息清查和补充更正情况,以及下一步工作计划等。
三、各保险专业中介机构、银行邮政等保险兼业代理机构要积极配合人身保险公司对中介机构代理销售的历史保单开展客户信息清查和补充更正工作,对于存在客户信息缺失、虚假或发生变更的,要限期进行补充更正,确保将真实、完整的客户信息提供给人身保险公司。
四、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发现人身保险公司、保险专业中介机构、银行邮政等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存在下列问题,情节严重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二条限制其业务范围、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或吊销业务许可证,同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三条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进行处罚:
(一)在本通知下发之日后承保或代理销售的保险期间超过一年的个人人身保险业务存在客户信息缺失、虚假的。
(二)在本通知下发之日前承保或代理销售的保险期间超过一年的个人人身保险业务,2014年7月1日以后仍存在客户信息缺失、虚假的。
五、各保监局要结合当地市场情况,对辖区内的人身保险公司分支机构、保险专业中介机构、银行邮政等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加强指导,督促辖区内的保险专业中介机构、银行邮政等保险兼业代理机构积极配合人身保险公司的工作,特别是历史保单的客户信息清查和补充更正工作,确保《办法》得到有效贯彻落实。各保监局要严格监管,对于在客户信息真实性管理方面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人身保险公司、保险专业中介机构、银行邮政等保险兼业代理机构,要依法严肃处理,并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请各保监局将此文件印发辖区内各保险专业中介机构、银行邮政等保险兼业代理机构。
附件:1.保险合同有效的历史保单客户信息清查和补充更正统计表
2.保险合同效力中止或效力终止的历史保单客户信息清查和补充更正统计表
3.保险合同到期但存在未了结保险责任的历史保单客户信息清查和补充更正统计表
中国保监会
2013年
望采纳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❺ 银监会2016 82号文件出台后是否还需要核销贷款

作为武汉宜信资深客户经理 借款咨询宜信问题很简单 借款之类的什么都可以问 打我号

❻ 北京保监局82号文件

要问保监局是什么,先得知道中国保监会是什么,还得先知道商业保险是什么。否则就不要问了。
先说商业保险吧,不作名词解释了,直接通俗说吧。知道人寿保险吗?知道财产保险吗?知道健康保险吗?。。。知道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吗?知道平安保险公司吗?这就是商业保险。社会上好多业务员推销保险就是推销的商业保险。商业保险的监管部门就是中国保监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像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我们常说的“五险”是社会保险,管理部门是各级劳动保障部门。“五险”都是法律政策规定的,是必须要买的。
中国保监会是国务院直属的正部级事业单位。说是事业单位,其实行使的是行政监管权力。但我们国家的政府机构太多了,所以划为事业单位(个人推测)。保监会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既有行政许可权(保险公司及保险机构、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准入),又有行政检查、行政处罚权,是一个执法单位(执的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其实说是一个行政机关更准确(个人认为)。
保监会在各省(直下市、自治区)设了派出机构——保监局,比如首都北京就设了北京保监局,全称是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一般称中国保监会北京监管局,简称北京保监局),在广东设了广东保监局。一共是35个保监局(西藏暂未设立,由四川保监局监管;5个计划单列市如青岛、深圳也设了保监局)。
要注意,省级保监局是保监会垂直管理的单位,人财物都归保监会管,跟地方党委政府没什么关系,基本上省委省政府既管不上保监局,也不愿意管保监局,所以广东保监局不叫广东省保监局就是这个道理,千万别叫错了名字,保监局前面都不带省(市、区)的。
同时,地市级是没有保监局的,因为保险业整体规模还不大,在国民经济中占的比重很小,所以地市以下就没必要设立了(这说明保险行业在国名经济中没有什么地位)。
类似的还有银监局、证监局,管理体制也和保监局一样,分别归中国银监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和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直管,都是中央垂直管理单位。但银监局是从原人民银行分出来的,所以在地市有银监分局。人民银行系统也是垂直管理单位,但人民银行在县级都有派出机构。
人民银行、保监会、银监会、证监会统称为“一行三会”,是我国金融业的监管部门,均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以前在中央还有中央金融工委,后来机构改革撤掉了,分设了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人民银行原来对银行类机构监管的职能划到了银监会。
这样大概差不多了。如果还不明白,上国务院网站找到以上各部门的网站再看看。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❼ 银行转让不良资产 是否转让所有权和处置权 82号文

银登中心正式发布《信贷资产收益权转让业务规则(试行)》和《信贷资产收益权转让业务信息披露细则(试行)》。其中,对不良信贷资产收益权转让的行为予以严格的规定。当时媒体报道称,第一批127家可参与信贷资产收益权转让的试点机构的名单已经划定,包括多家银行和信托公司。

❽ 根据津党厅2017年第82号文,延期交房不算违约,合理吗

如果是在建成区,是合理的。如果是在非建成区,是不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