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国家对于有偿删贴是怎样规定的
有偿删帖是指某些公关公司主动出击搜寻政府、企业负面信息后,再通过相关网站的工作人员进行删帖,并支付一定费用。中国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2015年1月21日宣布,国家网信办、工信部等四部门联合启动一项针对“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力度空前的专项整治行动。
江苏南京“黑客”有偿删帖案
2014年10月,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周某有期徒刑5年3个月,谭某有期徒刑5年,王某有期徒刑4年6个月。经查,2013年底,杭州某网络公司技术总监周某伙同谭某、王某,利用谭某通过“黑”进网站非法获得的西祠胡同网站多个版主账号及密码,提供有偿信息删除服务。法院审理认为,互联网是公共论坛,需要保护网民合法的舆论自由,周某、谭某、王某有偿删帖行为不仅侵犯了公民的言论自由,也扰乱了市场秩序,非法经营数额超过25万,构成非法经营罪。
2. 男子删帖半年获利76万,案件经过如何
2018年11月起,犯罪人石某某通过腾讯QQ、微信等通讯软件多次接受高某某等人的有偿删帖委托,若能自己操作的就自己操作,自己操作不了的,就分包给他人,并从中赚取差价。
2018年12月,石某某接受网上他人的委托,为对方提供删除互联网负面信息服务,收取对方4.74万元删帖费用。
2019年3月,石某某接受网上他人的委托,为对方提供删除互联网上关于某某房地产项目负面信息的包年服务。
2019年4月,石某某接受高某某的委托,为对方提供删除互联网上关于某某非法传销项目负面信息的包年服务。
短短半年时间,石某某通过提供删帖服务,在不扣除转包给他人需要支出的费用的情况下,共计收到删帖服务费用76万余元!其中,仅删帖包年服务,就收取了61万元!
2020年8月13日,梅列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石某某非法经营一案。被告人石某某违反国家规定,以营利为目的,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删除信息服务,经营数额达76.04万元,扰乱市场秩序,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被告人石某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愿意接受处罚,对其可以从轻处罚。
最终,被告人石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
(2)删贴服务扩展阅读:
法官说法: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之规定:
违反国家规定,以营利为目的,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删除信息服务,或者明知是虚假信息,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发布信息等服务,扰乱市场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非法经营行为“情节严重”,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3. 男子删帖半年获利76万获刑5年半是怎么回事
2018年11月起,石某某通过腾讯QQ、微信等通讯软件多次接受高某某等人的有偿删帖委托,若能自己操作的就自己操作,自己操作不了的,就分包给他人,并从中赚取差价。
短短半年时间,石某某通过提供删帖服务,在不扣除转包给他人需要支出的费用的情况下,共计收到删帖服务费用76万余元。其中,仅删帖包年服务,就收取了61万元。
2020年8月13日,梅列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石某某非法经营一案。被告人石某某违反国家规定,以营利为目的,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删除信息服务,经营数额达76.04万元,扰乱市场秩序,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被告人石某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愿意接受处罚,对其可以从轻处罚。
最终,被告人石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
(3)删贴服务扩展阅读
“有偿删帖”构成非法经营罪:
2017年至2019年3月,潘某甲获知删除网站上的负面信息可以牟利,便购买多个网络服务器、网络域名、电脑设备等,建立大量网站,伙同其弟潘某乙使用“织梦采集侠”软件从网络上搜集大量医院、企业及个人的负面新闻帖子,放到自己设立的大量网站上,以“有偿删帖”的方式牟利。
期间,潘某甲负责网站的建立、维护以及负面信息采集等技术工作;潘某乙负责与“客户”或“删帖中介”对接,收取钱款、管理财务,要挟“客户”必须支付一定数量的金钱才能删除负面新闻网帖;潘某甲从被告人邓某处购买多个网站用于付费删帖敲诈勒索,并雇佣邓某为其维护网站;邱某提供银行账户用于收取赃款。该犯罪团伙敲诈勒索3人财物共计20400元,非法经营获利200余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两高两部《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黑恶势力犯罪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相关规定,潘某甲、潘某乙及邓某的行为均构成非法经营罪、敲诈勒索罪;邱某的行为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潘某甲纠集潘某乙、雇佣邓某,以在网络空间收集、大量发布、收费删除单位、个人的负面信息的手段非法经营获利,针对不特定企业、个人实施敲诈勒索,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在网络空间和现实社会造成重大影响,符合对恶势力犯罪的认定标准,依法应认定为恶势力犯罪。
4. 为什么58同城可以转别人在别的网站发的帖子,然后又提供删帖服务收钱的吗
不收钱。态度强硬点儿,骂娘的哪种
5. 百度贴吧删帖,因为都有类别的,所以想了解下是百度系统删帖,还是贴吧吧主删帖
要看具体情况,一般是吧主,小吧主,以及系统都会删贴的。到你的帐号里后台服务里可以查看到删除贴子的情况,也会有删除提醒的。一般来说秒删的是系统多,比如发了广告的,外站链接的,敏感词汇的。吧主删除一般是违反吧规的以及吧主个人自己定的规则。
6. 关于百度贴吧的删帖记录
查看网络贴吧帖子删除记录的方法:
1、登陆网络贴吧。
2、鼠标移至用户名后面的“齿轮”按钮,点击“服务中心”。
注:吧主团队删帖,无法具体到某一人。
7. 对网络删贴公司的违法删贴行为,国家有没有法律规定处罚
根据2013年9月刚刚出台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以营利为目的,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删除信息服务,或者明知是虚假信息,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发布信息等服务,扰乱市场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非法经营行为“情节严重”,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一)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
(二)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数额达到前款规定的数额五倍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8. 百度用户服务中心投诉删帖需要多久
你好,网络知道用户服务中心接受投诉意见之后,经人工审核都会回复的,
一般是12到48小时内给出处理意见,也就是只需要最少半天,至多两天。
建议提交建议和投诉的时候,截图并简诉要点,
因为人工审核工作量很大,有时候描述不清又会发回令人无奈的机械回复。
9. “网络水军”有偿删帖,非法获利多少
浙江义乌两名“网络水军”有偿删帖,短短几个月非法获利近25万元。
其中一人的第一笔订单是从专门负责处理网红“李子柒”负面舆情的人那里接来的。殊不知,这种“有偿删帖”的行为触犯了刑法,构成非法经营罪。
12月11日,义乌市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消息称,近日,义乌法院审理并宣判一起涉及“有偿删帖”的案件。冯某某(女,1989年出生)、黄某某(男,1994年出生)因犯非法经营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零十个月、三年,均被处罚金22万元及没收个人违法所得。
(9)删贴服务扩展阅读:
事件经过:
2019年9月份开始,冯某某和黄某某通过QQ搜索“负面公关”大量加群,广泛撒网发布广告,慢慢铺开自己的渠道,订单很快就纷至沓来。他们的客户来自各行各业,不仅有明星和网红,也有企业和普通个人。
其中,黄某某的第一笔订单就是从一个专门负责处理网红“李子柒”负面舆情的人那里接来的。接到订单后,冯某某和黄某某有时自己处理,有时转包给他人处理。截至案发时,两人在短短几个月内就获利近25万元。
义乌法院审理认为,冯某某和黄某某违反国家规定,以盈利为目的,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删除信息服务,扰乱了市场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经营罪。
10. 有偿删帖是违法的,大家知道吗
有偿删帖属于信息不对等。有需求的人是自己不明白行业规则。
找人肯定就会花钱,有偿删帖违法主要是针对于发布传播不实言论等信息
进行收费才处理的情况。作为需要删帖的一方是可以通过司法程序删帖。
出台的司法解释规定,擅自篡改、删除、屏蔽特定网络信息或者以断开链接的方式阻止他人获取网络信息,发布该信息的网络用户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的,法院应予支持。司法解释还特别指出,雇佣、组织、教唆或者帮助他人发布、转发网络信息侵害他人人身权益,被侵权人请求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所以自身法律意识低薄的人群建议咨询律师,统一通过律师走司法程序删帖符合法律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