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如何缴纳营业税
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增值税而言的,如果你们公司不涉及相关销售业务,不交增值税;
从你所说你公司应该是从事销售的企业,如果是的话你们就得交
增值税,同时如果你们还提供维修等服务性质的业务那么还要交营业税.总之一句话概括就是业小规模纳税人如果从事服务性质的,比如酒店服务等等就要交纳营业税,如果发生销售货物的就要交增值税,同时发生多种业务的就要交增值税和营业税
㈡ 代扣代缴营业税及附加要怎么做账
为了规范代扣代缴营业税及其附加的核算。在建设项目业主承建建设项目时实施源泉控制,即在给建筑施工单位拨付工程款时,委托支付方代扣代缴营业税及其附加。
具体的账务处理应为在拨付工程款时按适用税率计算应代扣代缴的营业税款及附加,会计分录:
借:预付工程款—××(拔款全额)
贷:应缴税金—代扣代缴营业税
(按规定税率计算应纳营业税。拨款全额)(适用税率)
贷:应缴税金—代扣代缴城建税(应纳营业税×7%)
贷:应缴税金—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按工程结算收入×(1%-2.5%适用税率)]
贷:应缴税金—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
(拨款全额×1%。我区对建安企业实行附征所得税办法。)
贷:其他应交款—代扣代缴教育费附加。(应纳营业税×3%)
贷:其他应交款—代扣代缴交建费附加。(应纳营业税×4%)
贷:银行存款[(拨款全额—(营业税、城建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教育费附加、交建费附加之和)]
缴纳税款及附加时会计分录:
借:应缴税金(各项代扣代缴税金)
借:其他应交款(教育费相交建费附加)
贷:银行存款(各项代扣化缴税金和附加之和)
㈢ 什么是代扣营业税
代扣营业税就是代扣代缴对方的营业税,是法定义务,不扣是要挨罚的。
《09年版营业税条例》第十一条营业税扣缴义务人: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其境内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以受让方或者购买方为扣缴义务人。
(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扣缴义务人。
营业税。《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3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93)财法字第040号)规定,营业税扣缴义务人:
(1)委托金融机构发放贷款,以受托发放贷款的金融机构为扣缴义务人.
另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发《国务院关于调整金融保险业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财税字〔1997〕045号)金融机构接受其他单位或个人的委托,为其办理委托贷款业务时,如果将委托方的资金转给经办机构,由经办机构将资金贷给使用单位或个人,在征收营业税时,由最终将贷款发放给使用单位或个人并取得贷款利息的经办机构代扣委托方应纳的营业税,并向经办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解缴。
(2)建筑安装业务实行分包或者转包的,以总承包人为扣缴义务人.
另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建筑业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177号)规定,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应税劳务时应按照下列规定确定营业税扣缴义务人:
(一)建筑业工程实行总承包、分包方式的,以总承包人为扣缴义务人。
(二)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应税劳务,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无论工程是否实行分包,税务机关可以建设单位和个人作为营业税的扣缴义务人:
1.纳税人从事跨地区(包括省、市、县,下同)工程提供建筑业应税劳务的;
2.纳税人在劳务发生地没有办理税务登记或临时税务登记的。
(3)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而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其应纳税款以代理者为扣缴义务人;没有代理者的,以受让者或者购买者为扣缴义务人.
(4)单位或者个人进行演出由他人售票的,其应纳税款以售票者为扣缴义务人.
(5)演出经纪人为个人的,其办理演出业务的应纳税款以售票者为扣缴义务人.
(6)分保险业务,以初保人为扣缴义务人.
(7)个人转让除土地使用权外的其他无形资产的,其应纳税款以受让者为扣缴义务人.
㈣ 代扣代缴营业税的好处
代扣代缴建筑业营业税的好处:有利于完善现行建筑业营业税税收政策;有利于加强建筑业营业税
征收管理
。
然后引用
个人所得税
代扣代缴的普遍现象,纵向分析对于
税款
代扣代缴的长处,有利于提供
税收征管
效率,有利于降低税收成本
引用新企业所得税法里有有关源泉扣缴章节的规定,进一步强调代扣代缴是
税收
的一种重要
征收方式
,其工作落实得好坏直接影响着
企业所得税
征管的水平和质量。
在各种税种适用于代扣代缴征收方式的条件时,采取代扣代缴方式,有利于
税务部门
监控
税源
,以源征税,堵塞
税收漏洞
,增加
税收收入
,推动
税收制度
的改进和完善;有利于减少纳税人
纳税成本
,增强纳税人的
纳税意识
,普及依法
诚信纳税
的知识,构建和谐的征纳环境等。
㈤ 营业税如何缴纳
一、营业税的含义:
营业税,是对在中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所取得的营业额征收的一种税。营业税属于流转税制中的一个主要税种。
二、征税范围:
营业税的征税范围可以概括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的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是指:
(1)提供或者接受应税劳务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
(2)所转让无形资产(不含土地使用权)的接受单位或个人在境内;
(3)所转让或者出租土地使用权的土地在境内;
(4)所销售或出租的不动产在境内。
2、应税劳务是指属于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讯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税目征收范围的劳务。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属于增值税范围,不属于营业税应税劳务。单位或者个体经营者应聘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的劳务,也不属于营业税的应税劳务。
3、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是指有偿提供应税劳务、有偿转让无形资产、有偿销售不动产的行为。有偿是指通过提供、转让、销售行为取得货币、货物、其他经济利益。
三、营业税的交纳办法:
按照营业税有关规定,纳税人申报缴纳营业税税款的地点。一般是纳税人应税劳务的发生地、土地和不动产的所在地。具体规定为:
1、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应向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税;纳税人提供的应税劳务发生在外县(市)的,应向劳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而未申报的,由其机构所在地或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补征。自2009年起,营业税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地点按劳务发生地原则确定调整为按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原则确定。这一规定可以解决在实际执行中一些应税劳务的发生地难以确定的问题。
2、纳税人从事运输业务,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但中央铁路运营业收人的纳税地点在铁道部机构所在地。
3、纳税人承包的工程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向其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4、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或者销售不动产,应当向该土地或不动产的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5、纳税人转让除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其他无形资产,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纳税。
6、代扣代缴营业税的地点为扣缴义务人机构所在地。但国家开发银行委托中国建设银行的贷款业务,由国家开发银行集中在其机构所在地缴纳;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在其省级以下机构建立前,其委托中国农业银行的贷款业务,由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省级分行集中于其机构所在地缴纳。
㈥ 什么情况营业税代扣代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十一条规定,营业税扣缴义务人:(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其境内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以受让方或者购买方为扣缴义务人。(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扣缴义务人。
㈦ 营业税可以代扣代缴吗
《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五条规定,纳税人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给其他单位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总包方A企业属于《营业税暂行条例》中规定的差额纳税。
同时,《营业税暂行条例》第十一条取消了原“建筑安装业务实行分包或者转包的,以总承包人为扣缴义务人”的规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建筑业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177号)也被明确废止。也就是说,建筑安装业务总承包人对分包收入不再负有法定扣缴营业税的义务,而由分包方以其取得的分包收入全额自行申报缴纳营业税。
这里提示两点:一是《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五条将差额纳税的行为界定为“分包”,而不再是原条例规定的“分包或转包”,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八条的建筑工程禁止转包的规定一致;二是对分包方的身份进行了明确,由原来的“他人”明确为“其他单位”,将个人排除在外。
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总分包工程业务,营业税将面临全额纳税的风险。
㈧ 营业税代扣代缴有什么规定
代扣代缴是依照税法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从纳税人持有的收入中扣取应纳税款并向税务机关解缴的一种纳税方式。包括:
(1)向纳税人支付收入的单位和个人;
(2)为纳税人办理汇总存贷业务的单位。
委托代扣代缴一般事先经过税务部门确认,并签订代征协议后才能实施代征。
公司付给的私人劳务费不在代扣范围中,应由个人凭个人身份证、公司支付证明(加盖公章)到税务局申请开具劳务发票并缴纳税款(8%左右),公司凭对方的发票支付并在税前列支。没有发票不能税前列支。
提供劳务属于应税劳务,按规定要征收营业税。个人申请开票,要按劳务收入缴营业税5%,按缴纳的营业税税额缴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再加个人所得税带征2%左右。
㈨ 如何计算代扣代缴的营业税
营业税属于价内税,是按开票收入金额计算的;增值税属于价外税,开票金额是含税销售额,因此,计算增值税时,要将含税销售额换算成不含税销售额,即:
应缴增值税税金=营业税改增值税的收入/(1+税率)*税率
账务科目应多设立两个科目,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㈩ 计算代扣代缴营业税
总承包商应纳营业税=(6000-1500+600+150-200-50)*3%=150万元
代扣代缴营业税=(1500+200+50)*3%=52.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