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民建党是什么意思
中国民主建国会(简称民建)是主要由经济界人士组成的、具有政治联盟特点的政党,是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与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
民建在现阶段的政治纲领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民建在现阶段的任务是:围绕“两个一百年”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奋斗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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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成立后,民建确定了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政治路线,参加人民政权和人民政协工作,为巩固人民民主专政,恢复和发展经济,特别是实现从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转变,积极配合国家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确立社会主义制度,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进入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新的时期以来,民建各级组织和广大成员努力弘扬民主、团结、创新、奉献的精神,坚定不移地贯彻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坚持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
民建在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大中城市都建立了组织。
Ⅱ 如何加入民建党
我学历本科,在两年前自主创业,有自己的商业实体,从大学来,对民建党的凡经济界人士以及其他方面的专家学者,愿意履行本会章程,可以申请加入本会。
Ⅲ “民建党”是什么意思
中国民主建国会(简称民建)于1945年12月由爱国的民族工商业者和有联系的知识分子发起,在重庆成立。
是主要由经济界人士组成的、具有政治联盟特点的、致力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政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政治体制内,执政党中国共产党所认可的八个民主党派之一,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参政党。
民建在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大中城市都建立了组织,截止2011年12月底,共有地方组织372个,会员总数13万多人,大多数为经济界和其他方面的代表性人士。
其中,有3284人担任各级人大代表、15978人担任各级政协委员、1250人担任县处级以上政府及司法领导职务,还4344人担任各级特邀、特约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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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历史
民建于1945年12月16日在重庆成立,成员主要是爱国的民族工商企业家和与他们有联系的知识分子。
创始人为黄炎培、胡厥文、章乃器、施复亮等。
民建成立后,积极参加中国的新民主主义革命斗争。
抗日战争结束后,国共两党达成“双十协定”。
当时,以黄炎培为首的“中华职教社”和以胡厥文为代表的“迁川工厂联合会”,还有一些其他的文化教育界高级人士和民族工商业者,筹划建立代表他们利益的政治性组织。
于是,1945年12月16日,民主建国会在重庆白象街西南实业大厦内宣告成立;其基本政治纲领的核心是民主和建设。
会议还推举胡厥文、章乃器、黄炎培等人为理事。
1948年5月,民建响应中国共产党关于召开政治协商会议、成立民主联合政府的“五一”号召,派代表赴解放区参加筹备工作。
1949年1月,民建负责人同其它民主党派负责人和无党派民主人士共同发表《我们对时局的意见》,宣布愿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为早日建立新中国贡献力量。
1949年9月,民建代表出席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参与制订《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建立作出了贡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民建先后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的总纲作为自己的政治纲领﹐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参加国家政权。
1955年4月和1959年12月,民建先后召开第一﹑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组织推动会员和所联系的民族工商业者学习并贯彻过渡时期的路线、方针、政策、进行自我教育,自我改造,积极参加社会主义建设,特别是在国家对资本主义工商业实现社会主义改造的过程中起了重要的配合作用。
“文化大革命”期间,由于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的破坏,民建被迫停止活动。
1978年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民建恢复了活动。
先后于1979年10月和1983年11月召开了第三、第四次全国代表大会,确定把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轨道上来。
从此民建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和民主党派“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致力于完善和发展业已确立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继续参加国家政权。
参与国家大政方针和国家领导人选的协商,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参与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并履行监督职责,为社会主义建设,为巩固和发展爱国统一战线、维护安定团结进行了大量的工作。
民建的主要历史特点是同工商企业界紧密联系。
民建各级组织在促进以发展社会生产力为总目标的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以及发展有计划的商品经济中,发挥成员在经济管理、专业技能等方面的特长,在工业、商业、交通运输、对外贸易、科学技术研究等各个工作岗位上贡献力量。
并广泛开展经济咨询、工商专业培训等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服务活动,在传播科学技术,提倡社会主义道德,提高企业的社会经济效益,支援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和乡镇企业,发展公有制为主体的多种经济成分等方面作出了积极贡献。
民建成员同台湾、香港、澳门同胞和海外侨胞中的经济界和其他有关人士一向有着密切联系。
80年代以来,民建积极地开展联谊工作,发展同上述人士和有关组织以及外国有关政党、团体的友好往来和合作,协助政府引进资金、技术和人才,为推进“一国两制”方针的实施,为促进国际的和平和发展作出了努力。
民建1987年2月设立中央咨议委员会,作为中央委员会的咨询和参议机构,任期与中央委员会相同。
地方组织的领导机关是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和由它产生的委员会。
基层组织是支部。
1988年6月民建召开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确定民建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政治纲领是:以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基本路线为指南,组织、团结会员和所联系的群众。
发挥从事经济工作的特长,参加国事管理,进行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开展社会服务活动,为把中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而奋斗。
到1990年底,民建在全国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所属的市、区有组织,还设立基层组织开展活动;会员5.2万多人,大多是在企业、财经部门、经济理论教学和研究单位工作的、有代表性的知识分子,会员中担任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1691人,担任各级政治协商会议委员会委员的6224人。
Ⅳ 民建中央常委是什么级别
民建中央常委是厅级级别的,也是属于中国的高级干部了。
Ⅳ 民建中央具体事务是
中国民主建国会中央委员会(简称民建)是主要由经济界人士组成的、具有政治联盟特点的、致力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政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中的参政党。
民建各级组织带领广大成员,在工业、商业、交通运输、对外贸易、科学技术研究等各个工作岗位上积极贡献力量。与此同时,充分发挥自身的优势和特点,积极开展咨询服务、中介服务、人才培训等多种形式的服务活动,广泛参与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提高企业的社会经济效益,传播科学技术,提倡职业道德,支援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和乡镇企业,促进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多种所有制经济的共同发展等方面做出了积极贡献。
民建积极开展联谊工作,发展同香港同胞和台湾、澳门同胞、海外侨胞中的经济界人士和其他有关人士以及外国有关政党、团体的友好往来和合作,增进相互了解,协助政府引进资金、技术和人才,取得了显著成绩,受到社会的普遍赞誉,为扩大对外开放,推进“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方针的实施,为促进世界的和平与发展,做出了自己的努力。
民建在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大中城市都建立了组织,现有成员中大多数为经济界和其他方面的代表性人士。其中,相当一部分成员担任各级人大代表、各级政协委员以及县级以上政府和司法机关领导职务。
Ⅵ 如何加入民建
加入民建的方法,可以参考中国民主建国会的章程:
第一条 凡经济界人士以及其他方面的专家学者,愿意履行本会章程,可以申请加入本会。
第二条 本会会员必须热爱祖国,拥护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努力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服务。
第三条 加入本会,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由两名会员介绍,经过组织考察,填写入会申请表,由支部会员大会或支部委员会讨论通过,报省辖市以上委员会批准。中央委员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可以直接吸收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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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主建国会 简称民建。主要由经济界人士以及有关专家学者组成、具有政治联盟特点的、致力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政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中的参政党。
民建具有爱国、革命的光荣历史,在长期实践中,形成了坚持爱国主义,致力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坚持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与中国共产党亲密合作;坚持遵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认真履行参政党职能。
坚持与经济界的紧密联系,努力发挥会的特色;坚持与时俱进,在自我教育中不断提高会的素质等优良传统,形成了同经济界密切联系的历史特点。1945年12月16日,民建在重庆成立,成员主要是爱国的民族工商业者和有联系的知识分子,发起人有黄炎培、胡厥文、章乃器、施复亮、孙起孟等。
民建成立后,积极参加新民主主义革命斗争。1948年,民建响应中国共产党5月1 日关于召开政治协商会议、成立民主联合政府的号召,派代表赴解放区参加筹备工作。1949年9月民建代表出席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参与制订《共同纲领》,选举中央人民政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建立作出了贡献。
新中国成立后,民建确定了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政治路线,参加人民政权和人民政协工作,为巩固人民民主专政,恢复和发展经济,特别是实现从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转变,积极配合国家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确立社会主义制度,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中国民主建国会 网络
Ⅶ 入民建党需要什么手续
首先明确是否符合民建的入会条件:根据民建章程里的入会条件——拥有中级职称以上,不是工人、农民、在校学生、台湾同胞、港澳同胞、海外侨胞、宗教教职人员,不是中共党员。如果没有中级职称就有点麻烦了,原则上非中级以上职称者,需要特批。
要么需要有特殊身份(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较大的私营企业主等等),又或者要向民建的某个成员(最好是支部主委或市委领导)展示能力,请求人作为介绍人。
1、要求入党的人,必须向党组织提出申请。入党申请一般以书面形式递交。
2、党组织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和考察。
3、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
4、要有两名正式党员做入党介绍人。
5、严肃认真地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
6、支部委员会进行审查,并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
7、召开支部大会讨论,并且作出决议,及时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8、上级党组织要派专人同发展对象谈话,认真负责地进行考察。
9、上级党组织集体审仳。
10、发展对象被批准为预备党员后,举行入党宣誓仪式。
11、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向党组织提出书面转正申请,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报上级党组织审批合格者转为正式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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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方式
民革章程的第一章“党员”第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符合本党发展党员条件,愿意遵守本党章程,可以申请加入本党”。
第二条规定:申请入党,须有两名党员介绍,提交入党申请书,由支部和所属地方组织考察合格后,经支部大会通过,所属地方组织审核,报省辖市级组织(省直属支部报省级组织)批准,省辖市级组织报省级组织备案,省级组织报中央组织部备案,并书面通知本人及所在工作单位。
党龄自支部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中央委员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必要时可以直接吸收党员。
第十五条规定:发展党员,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实行发展与巩固相结合,注重政治素质,坚持以大中城市为主,有计划地稳步发展的基本方针;
发展对象是同原中国国民党有关系的人士、同本党有历史联系和社会联系的人士、同台湾各界有联系的人士、社会和法制专业人士以及其他人士,着重吸收其中有代表性的中上层人士和中高级知识分子。
Ⅷ 我想入民建党以后还能加入共产党吗
能,中共中央规定,民主党派的一般成员和机关干部要求加入中国共产党的,只要具备共产党员条件,可以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办理。
加入中国共产党后,不要求退出民主党派,可以继续参加民主党派的活动。但之前要入党申请,有一年的预备期。
入党条件为:年满18周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待业青年如果具备党员条件,也可以吸收他们入党。由于待业青年归街道管理,所以,待业青年应向其居住地的街道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由街道党组织负责对其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
Ⅸ 如何加入中国八大民主党派!
1、中国民主同盟(简称“民盟”)
民盟章程第十三条规定,从事文化教育以及科学技术和其他工作的中国知识分子,自愿遵守中国民主同盟章程,可以申请加入中国民主同盟。
第十四条规定:吸收盟员,要将政治标准放在首位。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两位盟员介绍,由基层组织考察、讨论通过后,报设区的市、直辖市区、自治州及其以上委员会审核批准,逐级上报,由民盟中央备案。
必要时,设区的市、直辖市区、自治州及其以上委员会可以直接吸收盟员。
民盟章程第二十一条指出,在组织发展中,以大中城市为主,以高、中级知识分子为主,以从事文化教育以及科学技术工作的知识分子为主。发展盟员要注重质量,注意吸收政治素质高、有代表性的人士入盟。
在工作中发展,发展为了工作,有计划地稳步发展,实行组织发展与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相结合、保持民盟特色与有利于参政议政工作相结合、发展与巩固相结合的组织工作方针。
2、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简称“民革”)
民革章程的第一章“党员”第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符合本党发展党员条件,愿意遵守本党章程,可以申请加入本党”。
第二条规定:申请入党,须有两名党员介绍,提交入党申请书,由支部和所属地方组织考察合格后,经支部大会通过,所属地方组织审核,报省辖市级组织(省直属支部报省级组织)批准,省辖市级组织报省级组织备案,省级组织报中央组织部备案,并书面通知本人及所在工作单位。
党龄自支部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中央委员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必要时可以直接吸收党员。
第十五条规定:发展党员,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实行发展与巩固相结合,注重政治素质,坚持以大中城市为主,有计划地稳步发展的基本方针;
发展对象是同原中国国民党有关系的人士、同本党有历史联系和社会联系的人士、同台湾各界有联系的人士、社会和法制专业人士以及其他人士,着重吸收其中有代表性的中上层人士和中高级知识分子。
3、中国民主建国会(简称“民建”)
《中国民主建国会章程》第一条指出, 凡经济界人士以及其他方面的专家学者,愿意履行会的章程,可以申请加入中国民主建国会。
第二条规定,会员必须热爱祖国,拥护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努力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服务。
对于加入程序,民建章程第三条这样描述:加入中国民主建国会,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由两名会员介绍,经过组织考察,填写入会申请表,由支部会员大会或支部委员会讨论通过,报设区的市、自治州和直辖市的区以上委员会批准。中央委员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可以直接吸收会员。
第十六条规定:中国民主建国会的发展工作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贯彻以大中城市为主,以中上层人士为主,以经济界人士为主,发展与巩固相结合,有计划地稳步发展的方针。
民建中央网站《民建组织发展问答》一文指出,民建不在工人、农民、在校学生中发展成员,不以其他党派成员为发展对象。并对加入民建具体程序进行了进一步阐述:
(一)凡符合民建发展范围和条件并承认《中国民主建国会章程》的申请人,须向当地民建组织递交书面入会申请、个人简历和最高学历、学位、职称证书复印件。(申请人要与民建当地组织联系,可以通过114电话查询)
(二)民建组织与申请人进行认真谈话,了解其政治态度,并对确定的发展对象进行考察。
(三)经考察合格的申请人,由其所联系的基层组织通知其填写入会申请表,请两名会员作为入会介绍人,并签署介绍意见。
(四)经支部会员大会或支部委员会讨论通过,报所属设区的市、自治州和直辖市的区以上委员会批准,即成为民建会员。中央委员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可以直接吸收会员。
4、中国民主促进会(简称“民进”)
民进章程第九条指出,本会的组织发展坚持以从事教育文化出版工作的知识分子为主、以大中城市为主、以有一定代表性的人士为主的原则。发展会员要注重质量,坚持发展与巩固相结合、有计划稳步发展的方针。
民进章程第十五条规定,申请加入本会,应由本人填写入会申请表,两名会员介绍,经组织考察,由支部会员大会或支部委员会讨论通过,报省辖市或省级组织批准,并层报中央备案 。中央和省级组织必要时可以直接发展会员。
5、中国农工民主党(简称“农工党”)
农工党党章第一条规定,凡从事医药卫生、人口资源和生态环境领域以及科技、教育和其他领域的高中级知识分子,承认中国农工民主党章程,愿意参加党的组织,参加组织活动,执行党的决议和履行党员义务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农工民主党。
同时,《农工党组织发展工作规程》第五条进一步指出:本党组织发展的重点分工是医药卫生、人口资源和生态环境。
发展对象是重点分工领域以及科技、教育和其他领域的高中级知识分子,适当发展经济、法律、管理、文化艺术等方面的代表性人士。
《农工党组织发展工作规程》第十条规定,不在军队、公安、安全、外交系统、广播电台、电视台中发展党员,不在中共党员、共青团员、工人、农民、在校学生中发展党员。第十一条规定,一般不在离退休人员中发展党员。
6、中国致公党
致公党章程第一条规定,凡是归侨、侨眷中的中上层人士和其他有海外关系的代表性人士,以及其他方面有代表性的中高级知识分子,承认并愿意遵守本党章程的,可以申请加入本党。
第二条规定,要求入党者,须由本人申请,填写入党申请表,两名党员介绍,经过考察,由支部大会或支部委员会讨论通过,报设区的市级或以上组织批准,并逐级呈报中央备案。必要时,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可以直接吸收党员。
致公党《党员读本》中进一步阐述了组织发展的原则:
一是坚持“三个为主”,“以协商确定的归侨侨眷中的中上层人士和其他有海外关系的代表性人士为主,以大中城市为主,以有代表性的人士为主”。
二是注重质量,要坚持发展自觉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承认《中国致公党章程》、具有较高专业水平和社会影响力的代表性人士。
三是保持“侨”“海”特色。四是组织发展与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相结合,注意吸收政治素质好、层次高、代表性强、有发展潜力的无党派知识分子,并把他们及时充实到后备干部队伍中来。
7、九三学社
作为以科学技术界高、中级知识分子为主的具有政治联盟特点的政党,九三学社章程第一条规定:从事科学技术工作以及高等教育、医药卫生等方面的高、中级知识分子,赞成并愿意遵守社的章程,可以申请加入本社。
九三学社章程第十五条规定,本社组织发展坚持以大、中城市为主,以科学技术界为主,以有一定代表性高、中级知识分子为主的原则;坚持注重质量、保持特色、组织发展与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相结合的原则。
九三学社章程第二条规定:发展社员,应当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由申请人向社组织递交入社申请书,社组织经过联系培养、考察后,由两名社员介绍,填写入社登记表,经基层组织讨论通过,报设区的市级及以上组织批准,并由省级组织备案。社龄自批准之日起算。必要时,中央和省级组织可以直接发展社员。
8、台湾民主自治同盟(简称“台盟”)
作为主要由台湾省人士组成的参政党,台盟章程第一条规定,凡居住在祖国大陆的台湾省人士,愿意遵守本章程者,可以申请加入本盟。
章程第二条规定,盟员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和实现祖国完全统一而奋斗。
章程第三条规定,发展盟员要贯彻巩固和发展相结合的方针,注重素质,有领导、有计划地稳步发展,坚持以大中城市、中上层、有一定代表性的人士为主。申请入盟者,须提出书面申请,由盟员二人介绍,经组织考察和盟的基层组织通过,报盟的省、直辖市委员会审核批准,并报盟中央备案。盟中央必要时可直接发展盟员。
Ⅹ 民建中央委员级别 省民建副主委什么级别
所有中国政党中央委员这个职务本身没有行政级别,根据其所担任的职务来确定;能成为民主党派(民建)中央委员的各省主委、中央各部门领导,民主党派中央是正部级(标配);民主党派省委是正厅级(标配)副主委是副厅级(标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