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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诉讼案例

发布时间: 2021-11-24 00:05:56

1. 南京“三无”保健品公益诉讼案店主获刑几年

2018年8月21日报道,在社交平台上,一些看起来高大上的“网红保健品”,被称得是神乎其神,一直以来备受青睐。但你知道吗,你所购买的“网红保健品”可能存在巨大风险。近日,高淳区检察院就提起了南京首例食药领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今年6月12日,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高淳区检察院作为公益诉讼起诉人,因该案情节严重,社会影响大,审判庭采用“3名审判员+4名陪审员”的7人合议庭形式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刑事案件。这是今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施行后,首次采用七人合议庭形式进行审理。


在庭审中,办案检察官围绕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和刑事阶段查明的事实对郭某某的行为进行了细致分析,并从法理层面深入阐述了郭某某应当承担惩罚性赔偿、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的理据。


近日,该案作出一审判决,店主郭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80万元;支付赔偿款265万元;在国家级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

2. 四川首例行政公益诉讼案如何宣判的

据悉,由通江县人民检察院提起诉讼的四川省首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至诚镇人民政府不履行法定职责一案”公开宣判,确认被告至诚镇政府“未按国家规范要求,直接倾倒乡镇生活垃圾”的行为违法。

2018年2月5日,通江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4月11日,通江县人民法院对此案公开宣判,责令被告至诚镇人民政府按照国家垃圾处理规范和标准对违法倾倒的垃圾进行处置,对污染破坏的生态环境进行治理和修复。

至诚镇人民政府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坚决执行法院判决,对原垃圾倾倒地进行封场达标处理。同时,对全镇现有垃圾实行统一回收,运往县城垃圾处理场进行集中处理。

据了解,通江县将在三年内筹资2.5亿元,拟在全县分片区修建垃圾热裂解处理场28座,垃圾收集点1230个,垃圾池3272个,垃圾转运站66座。预计到2020年,通江县城乡生活垃圾基本实现规范处置。

3. 天价环境公益诉讼案宣判了吗

天价环境公益诉讼案宣判了。

因偷偷倾倒固体垃圾近24.8万吨造成环境污染,广州一家垃圾综合处理厂被判令支付生态环境修复费1.1亿余元。这起由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提起的环境公益诉讼案11日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一审宣判,此前引发社会关注,被称为“天价”环境公益诉讼案。

法院判决:被告卫洁垃圾厂支付案涉场地生态环境修复费用、服务功能损失费用和鉴定费及其他合理费用共1.3亿元人民币;李永强在卫洁垃圾厂不足以清偿上述债务时,承担补充清偿责任,并公开发表声明、赔礼道歉。

(3)公益诉讼案例扩展阅读

法院认为: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生态环境是人类赖以生存发展的前提和基础,人人都有责任为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作出贡献,作为经营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的被告卫洁垃圾厂更是责无旁贷。

然而被告卫洁垃圾厂受利益驱使,无视社会公共利益,恣意丢弃原生垃圾及筛下物,造成生态环境受损。虽然被告卫洁垃圾厂、李永强在事发后采取了一定的治理措施,但遗憾的是,生态环境在近十年时间里持续受损,受损的生态环境已无法在短期内恢复。

这一切的背后,固然有被告卫洁垃圾厂、李永强对生态文明理念的漠视,但普通公众对环境保护的有效参与不足,或是生态环境损害持续的重要原因。生态兴则文明兴,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我们人类自己,切莫让“公地悲剧”继续发生。

综上,法院依照有关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作出上述判决。

4. 什么是公益诉讼

目前理论界有不同的观点。一种认为是指特定的国家机关和相关的组织和个人,根据法律的授权,对违反法律法规,侵犯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特定的他人利益的行为,向法院起诉,由法院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的活动。另一种观点认为指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可以根据法律法规的授权,对违反法律、侵犯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由法院追究违法者法律责任的活动。

5. 内蒙古首例倒卖个人信息公益诉讼案开庭,个人该如何保护好隐私信息

2020年3月25号,内蒙古的一起侵权案件的审理,引起了我们的关注,因为这个案件中涉及的侵权问题与我们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法庭审理了这一起为了谋取私利倒卖个人信息案件,倒卖个人信息涉及到了个人隐私的保护。随着网络的日益发展,公民的信息越来越会被轻易的泄露出去了,以往出现这种问题的时候,我们不知道该怎么进行维权?今年新出了相关的法律,填补了这片的空白。看到这个案件的时候,我也在想作为一名公民,我们该如何保护好自己的隐私呢?

很多人如今都离不开网络,那我们在利用公共网络的时候,一定要慎重,例如在使用公共网络的时候,一定要不要进入自己的网络银行或者手机支付宝,以防自己的信息泄露,钱财被转走。

6. 河南公布首例英烈保护公益诉讼案结果如何

河南省南召县烈士陵园疏于管理,导致一处烈士纪念碑遭到人为肆意刻画。检察机关通过行政公益诉讼,用法律手段对英烈的荣誉和尊严进行保护。

随后,南召县人民检察院通过英雄烈士保护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向南召县民政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该局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对烈士陵园加强管理维护和保护。南召县民政局接检察机关诉前检察建议后,对此类问题高度重视,迅速组织工作人员对烈士纪念碑进行整修,加强对烈士陵园的管理。

当天河南省检察院公布了一批公益诉讼典型案例,案件涉及生态环境、国有资产、食药品安全、英烈保护和高铁安全等方面。自2017年7月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全面铺开以来,河南全省检察机关共收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879件,共立案审查714件。

来源:中国新闻网

7. 天价环境公益诉讼案宣判结果是怎么样的

对于“天价环境公益诉讼案”,法院认为,卫洁垃圾厂受利益驱使,无视社会公共利益,恣意丢弃原生垃圾及筛下物,造成生态环境受损。虽然卫洁垃圾厂、李永强在事发后采取了一定的治理措施,但遗憾的是,生态环境在近10年时间里持续受损,受损的生态环境已无法在短期内恢复。

法院判决,卫洁垃圾厂支付案涉场地生态环境修复费用约1.1亿余元、服务功能损失费用1700万余元、鉴定费及其他合理费用44万余元李永强在卫洁垃圾厂不足以清偿上述债务时,承担补充清偿责任;卫洁垃圾厂、李永强在媒体发表声明,公开赔礼道歉。

(7)公益诉讼案例扩展阅读:

法院审理过程

因偷偷倾倒固体垃圾近24.8万吨造成环境污染,广州一家垃圾综合处理厂被判令支付生态环境修复费1.1亿余元。这起由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提起的环境公益诉讼案11日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一审宣判,此前引发社会关注,被称为“天价”环境公益诉讼案。

法院审理查明,2007年1月11日开始,被告李永强担任卫洁垃圾厂的实际投资人及经营者。2007年5月,李永强代表卫洁垃圾厂与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三联竹湖经济合作社先后签订土地租用协议,合作种植树木合同及补充协议,租用竹湖大岭北约400亩土地合作种植树木,卫洁垃圾厂可运送经筛选的垃圾上山开坑填埋、覆盖后种树。

后李永强组织工人将未经处理的垃圾、垃圾焚烧后产生的炉渣堆放在后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