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四川省农村单独二胎什么时候放开
双方独生女可以
⑵ 在四川省哪几种情况可以生二胎
四川省以下几种情况都可以生二胎:四川省二胎新政策2014年3月20日,《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通过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四川省"单独两孩"政策正式实施.以下八种情况可以生育两孩。 1、第一个子女为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但医学上认为有可再生育的; 2、夫妻双方一方为独生子女的; 3、农村人口夫妻一方为二等甲级以上伤残军人的; 4、农村人口中夫妻一方为二甲以上伤残军人的; 5、农村人口中几个亲兄弟只有一个生育能力的; 6、盆轴山区和经济建设区的市批准的盆地在内的山区乡(不含行政区域内的平坝、丘陵、河谷地带)农村人口中,缺乏劳动能力的独生女户; 7、盆周山区县的边远高寒大山区的农村户口中的独生子女户; 8、婚后患不育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收养一个子女又怀孕的。;四川省二胎罚款不符合法律和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按照以下规定计征社会抚养费: (一)不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再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按计征基数的6倍至8倍征收; (二)未履行婚姻登记手续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按计征基数的3倍至4倍征收;符合婚姻登记条件,在生育后3个月内补办婚姻登记手续的,免征社会抚养费; (三)有配偶者与他人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按计征基数的9倍至10倍征收; (四)符合再生育的规定条件和间隔时间但未经批准生育的,按计征基数的1倍征收;符合再生育的规定条件但未到间隔时间生育的,按计征基数的2倍征收; (五)不符合本条例规定再生育第二个以上子女的,逐胎加倍征收社会抚养费。社会抚养费的计征基数分别以子女出生上一年或者发现违法生育行为上一年农村人口所在县统计部门公布的人均纯收入或者城镇人口所在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人均可支配收入为标准;收入超过当地平均水平的,超过部分按1倍至2倍征收。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一方是农村人口,另一方是城镇人口的,以城镇人口所在市上一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标准计征社会抚养费。不符合法律和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除按以上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外,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给予行政处分;其他人员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组织给予纪律处分。四川省二胎准生证办理流程 一、事项名称办理《生育证》 二、事项类别证件办理 三、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 四、办理条件夫妻符合《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之一并且符合第十九条、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或者根据《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申请再生育子女的。 五、提交材料清单(一)提交再生育申请和《申请再生育审批表》(二)申请人双方不一致的,提交《婚育情况证明表》(三)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四)根据申请的具体情形,提交病残儿鉴定结论、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烈士证、军人证、残疾证、收养证、婚姻变动情况证明、死亡证明和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的书面证明材料等证件证明六、办理流程(一)由夫妻双方向所在单位或村、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经核实签注意见,报送女方单位所在地或者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查。(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从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30 日内审查、公示完毕,并报县级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其中,女方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与其常住地不一致的,应同时委托女方常住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进行公示。(三)县级人口计生行政部门的政策法规工作机构对报送材料进行全面审查,提出是否批准的书面意见及依据,交审批小组集体讨论,作出是否批准再生育的决 定。县级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报送材料之日起60日内(需作独生子女病残儿鉴定者鉴定期间除外)向当事人送达是否批准的书面通知,逾期视为批准。(四)经批准可以再生育的夫妻,在女方怀孕三个月内,持批准再生育书面决定,领取由县级人口计生行政部门**放的《生育证》。七、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八、办理时限90日九、受理机构县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
⑶ 四川省单独两孩政策
【1】根据新版《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三、四川二孩认定标准:
是否属于“二孩”以孩子出生日期为准,
即3月20日出生后的符合条件的新生儿将被认定为二孩。
3月20日起,符合“单独两孩”政策的现孕夫妇(已孕未生),
可按修改后的《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
违法生育,将以修改后的《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实施时间,
即2014年3月20日为时间界限。
“单独两孩”家庭在2014年3月20日前生育二孩的,
算违法生育,将按照《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处理。
【2】提问者可以点击查看《四川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页学习。
【3】资料来源:四川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⑷ 我是四川的,有个孩子10岁了,想再生一个,办理单独二胎的准生证需要什么手续
北京单独两孩政策已于2014年2月21日起正式实施。市卫计委主任表示,“单独二孩”在修正案实行之后出生的就算合法。“单独二孩”准生证办理的程序上按照“双独二孩”流程办理。具体有关北京单独二胎准生证办理流程由民事法律网编辑为您介绍。 北京单独二胎准生证怎么办理? 根据北京市卫计委主任方来英表示,在“单独二孩”准生证办理的程序上,方来英表示,在这个层面的相关政策并没有改变,按照“双独二孩”流程办理。 (一)办理程序 1、申请人向女方户籍地(女方外地的,到男方户籍地)街道计生办提出申请; 2、申请人持相关必备材料到户籍地街道计生办办理; 3、街道计生办审核后将材料上报区人口计生委审批; 4、区人口计生委审批同意后制作再生育一个子女《生育服务证》,交给申请人。 (二)办理时限 对有关证明材料完备的,应在一个月内给予答复;特殊情况应当在两个月内予以答复。 (三)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不收费 (四)办理依据 1、《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2、《北京市生育服务证管理办法》。 北京单独二胎准生证办理要什么材料? 1、到女方户口所在地的街道生育办公室,领取《再生育一个子女的申请表》和再生育一个子女的诚信书。 2、准备证件有:男女双方户口本原件、户主页和本人页及变更页(婚姻状况一定是修改为有配偶的哦)复印件;独生子女证原件、复印件;结婚证原件、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第一个孩子的生育服务证(要收回的);第一个孩子的准生证原件、复印件; 3、证明材料有:男女双方的父母的单位或户口所在地街道开具的男女双方为独生子女的证明(有没有独生子女证都要开这个证明,没有证的还要查询到档案里的独生子女证编号,并说明证件丢失)。这个要特别说明一下。首先就是要开四份,女方爸妈、南方爸妈。要盖单位或户口所在地街道的公章。内容格式也有要求: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结婚登记日期、配偶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生育日期、孩子姓名、性别、办理北京市《独生子女证》的日期、《独生子女证》编号。女方档案所在地开具的生育第一个孩子时是否领取过《独生子女证》和独生子女费(主要牵扯到退费问题)的证明,盖公章、女方的《关于再生育一个子女的申请》,内容主要写清自己的婚育情况,符合双独要二孩的规定,盖公章;序号1里面提到的《再生育一个子女的申请表》按要求填好,申请理由就是:双方均系独生子女,已于什么时间生育第一个子女;再生育一个子女的诚信书,这个也按要求填好,还要男女双方签字按手印的哦。 4、将序号2和3里面的全部材料再提交到女方户口所在地的街道的生育办公室,经工作人员核查无误,材料都符合条件的话,原件自己拿回,当场每页申请材料和复印件盖验收章,你再签上自己的名字和日期就行了。工作人员会将这些材料交到区里审核(一胎在街道审核、二胎要到区里审核),大概一两周以后就能拿到《再生育一个子女服务证》啦,是紫红色的外皮,里面只盖了区生育办的章,男女双方档案所在地不用再盖章了,申请材料里面都体现了。 5、拿着《再生育一个子女服务证》到指定的医院办理母子健康档案就行啦。之前最好问问医院办理母子健康档案的时间,再带上身份证和100元押金,半小时就能办完。 3、北京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审批生育第二个子女的规定》的通知(京人口发12号。
⑸ 四川省都实行单独二胎了,为什么市区文件还没有下来
原标题:四川单独两孩政策力争2014年上半年实施 网友在多个网站论坛留言:单独两孩政策何时启动实施?省政协委员、省人口计生委主任姚义贤答复—— 我省单独育龄家庭约128万户,约有三分之二的单独家庭有生育二孩意愿 单独两孩政策已作为今年省政府突出抓好的16件大事之一全力推进,实施方案正在报审 ...实施单独两孩政策后,我省不会产生严重的生育堆积现象 省两会期间,网友纷纷在多个网站论坛留言询问,单独两孩政策何时启动实施?1月17日,记者连线省政协委员、省人口计生委主任姚义贤。他回应:力争今年上半年启动实施单独两孩政策,人口计生部门将切实保障单独家庭实现二孩生育愿望。 记者:我省单独两孩政策何时启动实施? 姚义贤:启动实施单独两孩政策,是当前全省人口计生工作的头等大事。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了安排部署,已决定把单独两孩政策作为2014年省政府突出抓好的16件大事之一,全力推进。 目前,全省单独两孩政策具体实施方案正在报审,经省委、省政府研究和国家卫计委备案后,将提请省人大审议,力争今年上半年启动实施。单独两孩政策启动实施后,人口计生部门将加强风险防控,开展人口预警监测,确保全省生育政策的平稳过渡和社会和谐稳定。 记者:单独育龄家庭的生育意愿如何,会否造成生育堆积? 姚义贤:去年上半年,省人口计生委对省内18个市、126个县的15万育龄群众进行了抽样调查。经测算,我省单独育龄家庭约128万户。随后又开展了单独家庭生育意愿抽样调查,调查对象10988人,其中男性占46.87%、女性占53.13%,身份类别涵盖了机关干部、企业人员、城乡居民、流动人口等。调查结果显示,约三分之二的单独家庭有生育二孩意愿,其中三分之一的单独家庭希望在政策启动后即时生育二孩。 据调查测算,实施单独两孩政策后,我省新增人群和补偿生育总量不太大。加之受育龄群众的年龄、健康等多种因素影响和政策引导作用,不会产生严重的生育堆积现象。 记者:生育单独两孩是否实行审批制,如何把这件实事办好? 姚义贤:实施单独两孩政策是一项复杂的民生工程,单独两孩政策启动实施后,坚持再生育审批制度,人口计生部门将做好政策解读和宣传,引导符合政策的夫妇,根据各自家庭、年龄及健康等情况,依法申请再生育。我们将优化工作流程,提高办事效率,为群众提供便捷、优质的政务服务。 同时,人口计生部门将为符合单独两孩政策的家庭,特别是农村家庭提供多项孕产服务。将免费为农村符合单独两孩政策、有意愿再生育的夫妇,提供终止避孕节育措施咨询指导、优生优育、生殖健康科普教育等服务。 四川将在2014年上半年力争实施单独二胎政策。望采纳,谢谢!
⑹ 四川省单独二胎新政策什么时候开始
全国“单独二孩”政策仅实施两年。2016年元旦起,“两孩”生育新政策在全国正式实施。
因此,在目前执行的生育政策的情况下,再去咨询“四川省单独二胎新政策”根本就无意义。“单独二胎”政策已成为了历史。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
⑺ 四川二胎政策哪十种符合
2014年3月20日,《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通过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四川省"单独两孩"政策正式实施.以下八种情况可以生育两孩。 1、第一个子女为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但医学上认为有可再生育的; 2、夫妻双方一方为独生子女的; 3、农村人口夫妻一方为二等甲级以...上伤残军人的; 4、农村人口中夫妻一方为二甲以上伤残军人的; 5、农村人口中几个亲兄弟只有一个生育能力的; 6、盆轴山区和经济建设区的市批准的盆地在内的山区乡(不含行政区域内的平坝、丘陵、河谷地带)农村人口中,缺乏劳动能力的独生女户; 7、盆周山区县的边远高寒大山区的农村户口中的独生子女户; 8、婚后患不育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收养一个子女又怀孕的。
⑻ 想知道四川省全面二孩的具体内容
一、准确把握政策界限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对独生子女的原则性界定,依据修改后的《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四条第二项规定,结合四川省工作实际,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单独家庭,可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
(一)夫妻一方是父母生育的唯一子女。
(二)夫妻一方是父母现存的唯一子女,其兄弟姐妹均在生育前死亡的。
(三)夫妻一方是父母合法收养或由依法设立的社会福利机构抚养成人的。
各地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其他特殊情形,应逐级请示,不得自行放宽或缩紧政策口径。
二、优化审批办证程序
严格执行本人申请、村(居)证明、乡镇(街道)审查上报、县(区、市)审批发证的工作程序。全面推行单独夫妇申请再生育网上预约,实现申请、核查、审批、发证全程网络化。对申请人需提供的结婚证、身份证(现役军人提供士兵证或军官证)、户口簿等证明材料实行一次性告知,严禁随意增加审批程序和增加申请人提供资料等前置条件。从乡镇(街道)计生工作机构受理到县级人口计生部门审核、批准,应在22个工作日办理完毕,其中,乡镇15个工作日(含5个工作日的公示时间),县级7个工作日。对申请人情况清楚的,乡镇(街道)计生机构不再作调查笔录。县级人口计生部门对审批结果,用文件方式告之乡镇和申请人,不再下达"批准/不批准再生育决定书",对批准对象直接签发《生育证》,并通过网上、邮寄、直接发放等方式发(送)给申请人。《生育证》不规定有效年度,批准对象生育小孩后自动失效。市、县人口计生部门要对本地再生育审批程序和要求进行全面清理,凡与本通知不符合的,一律取消。符合单独两孩政策的夫妇双方均为我省户籍,或女方是我省户籍的,原则上在女方户籍地申请办理再生育手续。符合单独两孩政策的夫妇男方为我省户籍、女方为外省(区、市)户籍,且符合我省再生育政策的,经女方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人口计生部门委托,可在我省申请再生育,办理《生育证》。符合单独两孩政策的夫妇,应当在领取《生育证》时退回和注销其《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从批准次月起,停止享受有关的奖励和优待,此前已经享受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惠待遇不再退还。
⑼ 四川乐山单独二胎申请流程是怎么样的
2014年3月20日,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8次会议决定,将《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四条第二项修改为"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删去第十四条第三项、第四项、第八项,标志着四川省启动施行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以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政策(以下简称单独两孩政策)。根据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四川省单独两孩政策实施内容如下: 一、准确把握政策界限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对独生子女的原则性界定,依据修改后的《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四条第二项规定,结合四川省工作实际,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单独家庭,可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 (一)夫妻一方是父母生育的唯一子女。 (二)夫妻一方是父母现存的唯一子女,其兄弟姐妹均在生育前死亡的。 (三)夫妻一方是父母合法收养或由依法设立的社会福利机构抚养成人的。 各地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其他特殊情形,应逐级请示,不得自行放宽或缩紧政策口径。 二、优化审批办证程序 严格执行本人申请、村(居)证明、乡镇(街道)审查上报、县(区、市)审批发证的工作程序。全面推行单独夫妇申请再生育网上预约,实现申请、核查、审批、发证全程网络化。对申请人需提供的结婚证、身份证(现役军人提供士兵证或军官证)、户口簿等证明材料实行一次性告知,严禁随意增加审批程序和增加申请人提供资料等前置条件。从乡镇(街道)计生工作机构受理到县级人口计生部门审核、批准,应在22个工作日办理完毕,其中,乡镇15个工作日(含5个工作日的公示时间),县级7个工作日。对申请人情况清楚的,乡镇(街道)计生机构不再作调查笔录。县级人口计生部门对审批结果,用文件方式告之乡镇和申请人,不再下达"批准/不批准再生育决定书",对批准对象直接签发《生育证》,并通过网上、邮寄、直接发放等方式发(送)给申请人。《生育证》不规定有效年度,批准对象生育小孩后自动失效。市、县人口计生部门要对本地再生育审批程序和要求进行全面清理,凡与本通知不符合的,一律取消。符合单独两孩政策的夫妇双方均为我省户籍,或女方是我省户籍的,原则上在女方户籍地申请办理再生育手续。符合单独两孩政策的夫妇男方为我省户籍、女方为外省(区、市)户籍,且符合我省再生育政策的,经女方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人口计生部门委托,可在我省申请再生育,办理《生育证》。符合单独两孩政策的夫妇,应当在领取《生育证》时退回和注销其《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从批准次月起,停止享受有关的奖励和优待,此前已经享受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惠待遇不再退还。 单独二胎办证指南 打印办证指南 所需材料 收养证 符合夫妻一方是父母合法收养或由依法设立的社会福利机构抚养成人的情形,需提供法定机构出具的《收养证》复印件1份。 申请再生育审批表 对直接现场申请办理的,需先下载空白“申请再生育审批表”,打印并填写;对网上预约申请办理的,需在接到预约受理短信后,进入“预约查询”下载并打印系统自动生成的“申请再生育审批表”。 身份证 需提供男女双方身份证(现役军人提供士兵证或军官证)复印件各1份。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符合夫妻一方是父母生育的唯一子女的情形,可自愿提供《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唯一子女证明 符合夫妻一方是父母现存的唯一子女,其兄弟姐妹均在生育前死亡的情形,需提供乡镇(街道)关于夫妻一方是父母现存的唯一子女的证明1 份。 户口簿 男女双方户口簿复印件各1份。 结婚证 双方结婚证各1份。 具体流程 1 网上申请或下载空白“申请再生育审批表”填写 所需材料: 申请再生育审批表 2 申请人到男女双方户籍地村(居)委会盖章 所需材料: 申请再生育审批表 3 申请人到男方户籍地乡(镇、街道)盖章 所需材料: 申请再生育审批表 4 申请人到女方户籍地乡(镇、街道)盖章和审核确认 所需材料: 申请再生育审批表 身份证 户口簿 结婚证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唯一子女证明 收养证 5 等待公示和审核
⑽ 四川可以生二胎吗
四川省二胎新政策 2014年3月20日,《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通过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四川省"单独两孩"政策正式实施.以下八种情况可以生育两孩。 1、第一个子女为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但医学上认为有可再生育的; 2、夫妻双方一方为独生子女的; 3、农村人口夫妻一方为二等甲级以上伤残军人的; 4、农村人口中夫妻一方为二甲以上伤残军人的; 5、农村人口中几个亲兄弟只有一个生育能力的; 6、盆轴山区和经济建设区的市批准的盆地在内的山区乡(不含行政区域内的平坝、丘陵、河谷地带)农村人口中,缺乏劳动能力的独生女户; 7、盆周山区县的边远高寒大山区的农村户口中的独生子女户; 8、婚后患不育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收养一个子女又怀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