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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建委

发布时间: 2022-01-08 07:04:40

Ⅰ 郑州市建委的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负责制定本市建设行业安全管理规定报市建委发文执行。
2、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实行分级管理、日常监督、过程检查和定期考评。
3、参与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企业三类人员申报材料的初审考核和发证工作。
4、负责对建设项目开工前安全生产条件的审查备案,对施工现场的临建设施、文明施工状况进行现场勘察。
5、对建设项目实施过程监督,工程竣工进行终结安全达标评定。负责市级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的验收评定和省级文明工地的推荐工作。
6、指导和协调郑州市建设安全协会和郑州市建设工程安全技术咨询中心相关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教育培训、检查评比和评定、奖惩等业务工作。
7、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生产安全事故的上报、统计、调查、处理、结案工作。
8、依法查处全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负责建设安全生产执法监察。
9、负责市区建筑施工现场“四城联创”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工作;配合开展行业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10、对各县(市)、区建设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工作进行行业监督和业务指导。
11、对各类建筑施工企业进行安全条件评价、年度安全考评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动态管理。
12、协调并配合各商业保险公司做好建筑工程意外伤害保险的征收工作。
13、负责全市建筑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品(具)、垂直运输机械等设备的登记管理及检验、检测的监督管理。
14、负责辖区内建设安全生产新标准、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工作,为施工企业和施工现场提供安全管理、文明施工技术的咨询、指导、服务。
15、完成市建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劳保办郑州市建设工程定额劳保费用管理办公室(简称郑州市建设劳保办)是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颁布的郑政文[1998]126号文件《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中劳动保险费用实行统一管理的通知》,于1998年9月成立的,系郑州市建委所属二级机构,其职能是对工程计价项目中劳保基金和养老待业保险费用(此两项费用简称建设劳保费用)实行统一管理,管理内容包括统一向建设单位收取,统一向施工企业拨付、调剂。
郑州市建设劳保办办公地点位于郑州市建设委员会办公大楼12层,分设综合室、财务室、收缴室、拨付室四个科室,拥有一批政治强、素质高、业务精的工作人员,在以往几年的工作当中,以坚定不移地为建设单位、施工企业服务为精神指导,为郑州市建筑行业的发展作出了很大的贡献。
装饰办郑州市装饰装修行业管理办公室基本职能
1、 有关装饰装修政策法规的宣传
2、 装饰装修市场的管理
3、 装饰装修施工现场管理、检查
4、 装饰装修企业资质初审
5、 装饰队伍管理与培训
6、 装饰材料有害物质的管理、控制与测试
7、 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部口的推广
8、 中州杯、鲁班奖的推荐
9、 装饰装修企业信用等级评定
服务中心郑州市建委机关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在原委劳动服务公司的基础组建起来的, 中心主要担负建委办公大楼及建委北院的物业管理工作(保洁、保安、消防、绿化、公用设备(施)的运行与维护等),保证建委机关和所有入住单位办公和生活设施的正常运转;同时还负责建委职工餐厅、招待所及委机关授权的其它资产的管理和使用;承担委属经营单位的监督管理与服务,通过规范化管理、政策与信息咨询及优势服务,促进委属企业更好的发展;此外还承担委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中心自现任领导班子组建以来,从建章立制入手,完善机构设置, 明确职责,定岗定员, 真抓实干,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机构设置有“一室三部”,即主任办公室,事务服务部(下设保洁、保安、工程维修、职工餐厅四个业务部门)、后勤保障部和品质管理部。制定有《行政奖罚标准作业规程》、《建委服务中心物业管理员工服务管理标准作业规程》《中心业务部门工作质量考评办法》、《中心业务部门日常工作质量检查、考评办法》、《中心物品采购及仓库管理规定》、等54项作业规程及岗位标准。
中心全体干部职工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必将为建委后勤服务工作做出应有的贡献。
培训中心郑州建设教育培训中心(以下简称培训中心),位于郑州市淮河西路10号,它是受郑州市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郑州市建委)委托承担全市建设行业所有培训工作的服务性机构,2002年8月7日,经河南省建设厅认证为建设类培训机构,资质为贰级。2002年7月1日,取得了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经郑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批准为合法培训机构。
市政质监站 郑州市市政工程质量监督专业站成立于二○○三年二月二十一日,系正科级事业单位。现有正式职工14人。
主要职能及业务范围:
1、对郑州市规划区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进行质量监督。
2、受理全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投诉,参与质量事故调查、处理和仲裁,评价参建企业质量信誉。
3、参与“市优良工程”、“省优良工程”、“省市政金杯示范工程”、“国家市政金杯示范工程”的推荐评选工作。
机构设置及职责:
下设办公室、综合科、监督一科、监督二科。
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负责本站日常综合管理工作,包括党务、财务、人事等;协助领导处理行政性事务工作。
2、负责本部门工作安排,拟定年度计划,结合实际工作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
3、负责本站公章使用管理、公文起草、公文处理及文件、资料管理等工作。
4、负责人员考勤、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职工教育培训、离退休人员管理、计划生育等工作。
5、负责本站接待、信息、固定资产、行政后勤管理等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质量监督科工作职责
1、组织学习并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部门颁布的有关市政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政策。
2、负责对参建市政工程的各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履行质量责任行为及工程实体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对施工技术资料及检测报告等有关工程文件和资料进行监督检查;对工程竣工验收进行监督。
3、编写受监督市政工程的质量监督报告,并办理报告提交工作。
4、对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的质量违规行为督促整改。对需要进行行政处罚的,报告上级主管部门或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委托进行行政处罚。
5、随时了解本市市政工程质量状况,向主管领导汇报。
6、与本站其它室密切协作,共同完成质量监督任务。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综合科工作职责
1、按照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进行市政工程质量违法行为的查处;
2、负责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登记手续的办理工作;
3、负责全市市政工程质量投诉、受理、登记、协调和信访工作;
3、负责对市政工程成品及半成品的监督管理工作;
4、负责站内仪器设备使用登记、协调、维护及管理工作;
5、负责监督科室内业资料、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6、配合其他科室完成相关工作;
7、完成站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Ⅱ 郑州建设委员会里面能停私家车吗

郑州建设委员会里面应该是可以停私家车的,但是有可能是外面车辆不会允许进入

Ⅲ 郑州市建委与安阳市建委的行政级别分别是什么

郑州市建委与安阳市建委都是正处级。建委机关下属处室正职为正科级。

Ⅳ 郑州市建委有谁认识领导的、推介我认识一下吧,谢谢了 、

有才啊!

Ⅳ 郑州市建委地址

坐23路,到终点站往前走换211吧,88现在绕嵩山路了.

Ⅵ 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的职责调整

(一)将原市建设委员会的职责划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二)将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的职责划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三)划出负责全市房地产开发项目管理职责和负责全市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管理工作职责。
(四)统筹城乡建设管理,加强小城镇建设,促进城乡一体化健康发展。
(五)推进建筑节能,改善人居生态环境。

Ⅶ 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的人员编制

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机关行政编制107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3名;中层领导职数36名(含总工程师、总经济师、总会计师、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各1名)。
机关工勤人员事业编制7名。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
五、其他事项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六、附则本规定由郑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郑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Ⅷ 郑州市建委在哪

郑州市建委在淮河路与文化宫路交叉口
楼主在商城路上乘坐58路公交车,第七人民医院下车,前行20米到文化宫路,左转直行50米即到

Ⅸ 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的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委机关政务工作;组织起草机关工作计划、综合性文件;负责目标管理、文秘、信息、档案、机要、保密、保卫、信息公开、电子政务、计划生育、后勤服务、会务工作;负责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负责城建系统目标管理和重要事项的督查工作;负责有关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工作。
(二)法规监察处(信访处)
负责组织拟订建设行业地方性法规、规章和相关政策;组织研究重大综合性政策问题;负责委系统企业改制工作;负责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建设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工作,负责建设行政执法委托工作,依法查处重大建设违法案件,协调受委托执法单位工作;负责涉及建委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负责建设系统普法和法制教育工作;负责建设监察工作;负责委系统稳定工作;负责委系统平安建设、综合治理工作;负责群众来信、来访事项的登记、受理、转办、交办、督办、上报等工作;负责重大信访事项的协调处理;指导所属单位信访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承办上级和本级人民政府及其信访工作机构交办的信访事项。
(三)规划编制处
负责城乡建设方面重大课题的研究,提出城乡建设与发展的指导性建议,负责建设系统调研工作;负责编制城乡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制定筹措城建资金的政策措施;负责审核城建项目(概)预算;编制城乡建设资金的收支计划,参与城建项目工程决算的审定及审计工作;参与城市建设重大项目的审计工作;参与制订有关引进外资进行城市建设的政策措施;负责城乡建设数据统计、汇总和分析工作。负责住宅小区各种配套设施建设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综合验收;指导城市建设拆迁管理工作。指导市城市科学研究会、房地产协会工作。
(四)市政工程处
负责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市政府投资的道路、桥梁、雨水、污水、供水、供气、供热、交通设施、绿化等工程的组织实施和移交工作;负责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协调监督工作;组织协调依附城市道路的配套建设同步施工工作。
(五)建筑业市场管理处
负责拟订建筑业市场管理的中长期发展规划、行业发展政策和建筑业技术政策并监督执行;负责建筑企业、市政施工企业、装饰装修企业、工程监理、商品砼、招标代理、造价咨询机构、工程检测、混凝土搅拌站、预拌砂浆及各类预制构件生产企业和建筑中介机构的资质管理;指导建筑施工队伍的管理工作;负责建筑企业外出施工和外地(境外)建筑企业、监理及中介机构进郑施工的管理工作;负责工程造价管理、合同管理工作;负责建筑行业劳保金的收缴、追拨和统筹调剂管理工作;负责建筑市场秩序综合整治和管理、劳务市场管理、信用体系建设;负责协调行政审批大厅工作;负责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施工许可证审核发放;负责市建委承担的市政府重点项目施工许可证审核发放;负责建筑行业评优评先工作。指导市建筑业协会、装饰协会和工程造价协会的工作。
(六)工程招投标监管处
负责各类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工作;负责建设工程招标项目核准、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备案;负责建设工程承发包合同备案;负责评标专家库专家管理工作。指导招投标协会的工作。
(七)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
负责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施工现场的监督管理。负责拟订工程质量管理、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和施工现场管理的相关政策并实施监督;负责建筑节能施工现场的监督管理;负责施工现场建筑材料市场准入及使用监督、检测工作;负责各类工程建设竣工验收备案工作;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审查和管理工作;负责对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监督管理;负责建设工程质量创优、安全文明工地评比工作。负责全市建筑机械、起重设备和垂直运输设备的使用和现场监督管理;负责商品混凝土、干混沙浆的施工现场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或参与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指导建设安全管理协会工作。
(八)勘察设计处
指导和参与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专项规划及建设规划的编制和论证工作;参与编制国土规划和区域规划;负责勘察设计咨询业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勘察设计单位资质和从业人员执业资格管理工作;负责基本建设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查审批管理工作;负责建筑节能设计方案的审批工作;参与编制城市抗震防灾规划;负责城市建设、城镇建设、公共建筑、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抗震设防管理工作;协调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工作。指导信息技术、节能技术在建设领域中的应用。指导勘察设计协会、土木建筑学会工作。
(九)村镇建设处
负责建制镇、集镇和村庄建设管理工作。负责拟订村镇建设的相关政策、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村镇建设各类试点和重点镇、中心镇建设工作;指导村镇人居生态环境改善工作;指导村镇迁建、重建工作;指导村镇建设用地管理与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工作;指导受灾地区的村镇重建和国家大型建设项目地区的村镇迁建工作;负责郑州市村镇建设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村镇建设年度统计工作。负责历史文化名镇(村)保护利用和监督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市级风景名胜区设立的审核工作;负责风景名胜区建设项目可研报告的审核及初步设计的审批工作;负责风景名胜区建设管理工作。
(十)建筑节能与科技处
负责建筑节能和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工作;负责城乡建设的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经济政策的制订;组织重点科技项目的研究开发,管理行业科技成果,指导科技成果的转化;负责科技信息化管理工作;制订建筑节能的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指导建筑节能材料、产品的认证和推广应用;组织城建科技项目的申报、研发、论证和资助工作,指导科技试点、示范工程建设;拟订推进墙体材料革新的技术经济政策和制度;制定行业发展规划,指导全市墙体材料革新工作;组织新型墙体材料的确认和推广应用;组织重大新技术、新产品的研究开发,会同财政部门制定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规定,并监督执行;负责散装水泥推广使用工作。
(十一)财务审计处
负责机关的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对直属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监管;负责内部审计工作;负责直属单位收费、罚款、基金的立项、申报、以及纳税、价格等工作;负责城建项目工程决算的审定及审计工作;负责城市建设重大项目的审计工作。
(十二)组织宣传处
负责委系统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负责委机关及委属单位干部管理工作;负责委机关并指导所属单位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宣传工作;负责委系统出国人员政审工作;负责委系统群团工作;承担中共郑州市城乡建设工作委员会的有关工作。指导委系统职工思想政治研究会工作。
(十三)编制人事处
负责委机关和委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劳资工作;负责组织建设行业职工专业技术、业务素质等方面的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建设教育协会工作。
(十四)机关党委
负责委机关党群工作。
离退休干部工作处负责委机关并指导委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Ⅹ 郑州市建委什么时候改名为“郑州市住宅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的

2009年12月30日开始调整,2010年1月20日前挂牌运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