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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打黑律师

发布时间: 2022-02-17 05:41:33

❶ 重庆黑社会打官司律师是谁

我感觉重庆黑社会打官司的话,不管是黑社会也好,不是黑社会,有好律师的话,我觉得都是跟他最好的朋友,或者说是最有名的律师

❷ 由重庆打黑事件引起的律师造假案,律师为罪犯辩护到底是对还是错呢

肯定违背了律师的职业道德撒!那种人,他还敲诈别个好多钱哦!判他吃10 . 20 年的牢饭都活该!

❸ 重庆打黑的目录

一 重庆黑社会溯源
1.船夫与抱团文化
2.游民和秘密组织
3.袍哥和哥老会
4.重庆底层社会生存路径
二 重庆的雄心韬略
1.战略重镇
2.重庆的“五环梦想”
3.重庆困难
4.重庆机会
5.长江上游金融中心
三 黑帮成为前进道路上的障碍
1.黑社会向政府叫嚣
2.枪击哨兵案
3.重庆未来之路
4.王立军镇黑
5.打黑九年
四 文强蜕变路径
1.很会做人的下乡知青
2.歼灭张君
3.重庆恶霸封曼覆亡(1)
4.重庆恶霸封曼覆亡(2)
5.大哥杨小林覆灭
6.文强的江湖兄弟
五 文强落马
1.雷霆行动
2.英雄为何堕落为罪犯
3.“五毒”局长
4.树倒猢狲散
5.文强的霸道
6.谁来监管警察
7.打黑反贪两手抓
8.谢才萍狼狈逃窜
六 文强捞偏门
1.文强借赌生财
2.文强为富商做保镖
3.文强卖官敛财
4.房地产富商陷贿赂门
5.神秘金主
6.文强贪赃枉法的暗道
7.窑子生意
七 黎强打出来的运输王国
1.黎叔如何由食堂杂工成为老板
2.插足交通运输业
3.进军房地产业
4.黎叔的“保护伞”
5.路霸黎强如何编织关系网
6.路霸黎强喜欢作秀
7.红顶黑老大的下场
八 龚刚模的杀人流水线
1.摩帮销售奇才
2.龚刚模的夜总会生意
3.高利贷大王陈坤志
4.李庄案闹剧
5.比黑社会更黑的律师
6.法官乌小青自杀
九 陈明亮师兄弟的黄赌毒生意
1.曾经的师兄弟
2.高端卖淫生意
3.陈明亮靠暴力调解生财
4.澳门为赌客洗钱发财
5.陈明亮勾上了文二哥
十 王天伦暴力卖肉
1.“猪霸”创业
2.王天伦拜文强的码头
3.太岁头上动土
4.王天伦游说政府
5.政策催肥重庆今普
6.暴力控制猪肉市场
7.黑道家族
8.梅林吞并今普
十一 黑道第二阵营的生财路径
1.“007”岳村的民间调查公司
2.色情娱乐大亨岳宁
3.命案最多的赌博组织
4.杨顺才贩卖军火

❹ 什么事死磕派律师,求详解

死磕,北京话,就是没完,和某人或某事作对到底的意思。最代表性的一句就是“跟你丫死磕”,用于表现不达目的誓不罢休,跟你耗上了的态度。
死磕派律师就是对“以叫板,较劲,不通融,不认输,不达目不罢休”的“一派系”的律师们的称谓。

死磕派一词的首创者是杨学林律师,“黎庆洪案”后,死磕这个词就不断出现在杨学林的微博和博客上。2013年2月,杨金柱、陈光武、杨学林、刘志强等在“黎庆洪案”中死磕过的律师在江西办理“桂松案”时,斯伟江又发了一条微博,戏称:“你们死磕这班人又去搞新案子啦,不如任命你们为死磕派。”不久后,杨学林发了一条微博,根据辩护风格,将中国刑辩律师分成三种:死磕辩护派、形式辩护派和勾兑辩护派。后两者分别指走过场、做足样子的辩护律师和通过幕后勾兑解决问题的律师。

2013年7月24日,北京市司法局副局长吴庆宝在《环球时报》上发表了《死磕派律师更要维护法治社会》一文,肯定了死磕派律师的作用,提出“政府应主动团结这些律师群体,让他们成为决策的参谋之一”,但同时也提醒“切忌私下小范围形成与政府对立的意见和行动,将自己划到政府的对立面”。

同年8月28日《南风窗》18期刊登的《死磕派律师》一文中,认为死磕派律师的涌现,在律师江湖中掀起了不小波澜,也在更大的话题域中产生死磕派律师“到底是磕出法治中国,还是磕坏中国法治”的争论。

❺ 请问重庆打黑时被判刑的黑律师李庄现在的情况及近照请问有没有黑律师李庄现在的近照

有空干点正事吧

❻ 张凯律师:重庆打黑,到哪里寻找正义

重庆打黑本是一件让人欢欣雀跃的事情,一下子牵扯出来众多贪官污吏,可谓大快人心。一直义正辞严、理直气壮的谈法律、谈道德、谈和谐、谈稳定的官员忽然沦为阶下囚而变为了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这不过是揭露了一个人尽皆知的秘密“这黑社会与白社会原本是一个社会”。此秘密虽偶藏于百姓的谩骂中,却通过如此方式大昭于天下,才似乎得着民心。 然而,正如我们被骗终而明白一样。对第二次的“正义”,我们岂不是宁愿保持足够的谨慎,以此查验其真实性吗?看看我们简单的历史就可以明白,我们确实一次次的被“正义”忽悠。以至于中国社会目前到了什么都不愿相信的地步。 毫无疑问,法治是最温和、理性的解决正义问题的渠道,中国社会在一次次的运动与革命中,并没有建构和谐稳定的局面,却是树欲静而风不止。且在稍息的停歇中看清晰了我们的民族特性:激情有余而理性不足,鲁莽有余而智慧不足。如此民族在遭受了一次次的苦难后并没有披麻蒙灰的跪下忏悔,却继续高昂着骄傲的头颅,在纷乱中顾左右、言其他。一个灵魂缺乏圣化洗礼的民族,硬着颈项争吵着关于正义的神话,大概也只能在孙猴子大闹天空中寻找安慰。 “正义不但要实现,而且必须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西方社会几千年前就被启示的真理,如今像唐僧取经一般经历千难险阻、步履阑珊的让我们得见其光。然而,布道之难,难于上青天。 重庆打黑,我甚高兴,我就吃过重庆警方黑社会化之苦。然而,这打黑却越打越让人满面狐疑,先是见报得知::“律师见不到当事人”续而“在戒备森严的看守所有人自杀”再而“北京律师要自己当事人开庭承认刑讯逼供,重庆警方不远万里到京城将该律师抓回”。看来,这重庆要实现正义,却要用我们不好看见或看不见的方式实现了。如此,让我这个受害者都实在看不下眼了。 “ 程序正义优于实体正义”已是老生长谈。然而,江湖上一片杀声,却让我这个怯懦之辈心生忧虑。黑猫的权利得不到保护,难道白猫的权利就可以得到保护了吗?一旦杀猫的规矩乱了,哪管你能不能抓住老鼠?或许正是因为你是只抓不到老鼠的猫而成为刀下客呢? 重庆打黑,很好。但要依法打。否则,我们大概就分不清黑白了。

❼ 重庆最有名的律师是谁

 这位重庆市高院的前执行局局长应该是重庆当时“打黑除恶”风暴中,第一个被证实自杀死亡的高官。乌小青的落马直接将重庆市一位名叫胡燕瑜的女律师拖下了水。胡燕瑜曾获“重庆首届十佳女律师”称号,可谓是重庆市最有名的“律政佳人”。

❽ 律师造假门的事件经过

据重庆市政府新闻办介绍,12月12日,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庄,因涉嫌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被重庆市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据了解,今年6月,龚刚模被指控涉嫌犯有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非法贩卖、运输枪支、弹药罪,贩卖、运输毒品等重罪。该案系重庆市民高度关注的大案。李庄受龚刚模亲属委托为其辩护。近日,龚刚模本人主动检举,并经公安机关初步查明,李庄在渝行使辩护人职责时,违反法律规定,帮助被告与他人串证,教唆龚刚模编造被公安机关刑讯逼供,“吊了八天八夜,打得大小便失禁”等谎言,并唆使其向法庭提供虚假供述予以翻供。其行为已触犯了《刑法》第306条的规定。
律师李庄的确能“装”,一手“捞人”一手“捞钱”
李庄,48岁,混迹律师界十余年,其所在的康达律师事务所在京城也颇有“背景”。注重“身价”的李庄此次肯来重庆打涉黑官司,除受龚刚模的生意伙伴相邀答应来“捞人”,其实更重在“捞钱”。
10月下旬,龚刚模亲友为“搭救老大”,往律师事务所的账上先拨付20万元,但这远远填不满李庄的胃口。
他以要在北京召开“专家分析会”为由,又向对方索要了30万元。到重庆后,他对龚刚模的亲属龚云飞说:“这个案子有点复杂,律师费偏低哟,而且我还要去‘打通’。”迫于无奈,龚云飞又托人再次给李庄的账户“装”了100万元。
“捞钱”到账,李庄等人便着手实施“捞人”。在三次与龚刚模会见、面授机宜后,12月3日,李庄来到市第一中级法院,提出了被告人龚刚模在侦查过程中被刑讯逼供、无法正常会见当事人,以及被告人关押地点违法等一系列杜撰的问题。
随后,李庄授意龚刚模的弟弟龚刚华,邀了当地保利夜总会主要负责人李某,在高新区奥体中心附近一茶楼大厅见面。按照李庄的指点,龚刚华要求李某在龚刚模审判阶段将保利夜总会关闭。对此,李某说个人无法做主,返回保利夜总会约部门负责人汪某和陈某再次来到茶楼。3人在龚刚华驾驶的轿车内,协商关闭保利夜总会事宜,要求让一些已经被警方传唤过的“污点证人”赶紧逃跑,并把龚刚模夜总会老板的身份“转嫁”出去。
龚刚华对汪某说:“龚刚模将夜总会股权转让给了在逃的唐某,即使警察找到了唐某也要说他才是保利夜总会真正的老板。”
但是经过司法调查,李庄的种种造假设计经不起推敲,其“刑讯逼供”和“无法正常会见”等种种说法不攻自破。
为设置更多障碍,李庄不断炮制出新的质疑,如检察机关移送证据不足、龚的交待笔录出现多份雷同等。
“检察机关移送的主要证据复印件,与拟在法庭举示的证据内容基本一致,符合《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关于移送主要证据范围的规定;而笔录雷同系多位侦查员在不同时间对龚进行讯问,其内容不可避免会出现相同或相似。”该案件调查组工作人员说。
李庄要求龚刚模出庭只说三个字:不知道
李庄、马晓军等律师教唆龚刚模翻供、串证等问题一露端倪,立即引起了重庆打黑领导小组的高度重视,迅速组织公、检、法、司人员成立联合调查组。
调查组现已查明:11月24日,李庄在首次会见龚刚模的过程中,即向龚刚模宣读同案多名犯罪嫌疑人的笔录材料,特别是宣读了同案另一主要犯罪嫌疑人樊奇杭的多份交代笔录,同时还把同案重要嫌疑人的在逃信息告诉了龚刚模。
11月26日,李庄在第二次会见中对龚说:“从你的材料中看得出来,你肯定被诱供和刑讯逼供了。法庭上问你是否被刑讯逼供时,你要大声承认,还要把刑讯逼供的过程夸张地演示出来,以刑讯逼供为由否认原来在侦查阶段所作的口供。”同时,李庄还编造了一大堆“细节”,要求龚刚模在法庭说:“以前的口供全是瞎编的,因为我被公安吊了八天八夜,被打得大小便失禁。”
李庄用威胁口吻告诉龚刚模:“如果依照刑讯逼供所说的笔录就得枪毙你……翻供你要有道理,有理由。”
事后,李庄对龚云飞说:“我叫龚刚模说被刑讯逼供了,到时在法庭上咬定民警打了他、吊了他,这样才能推翻以前对龚刚模不利的证据。”
李庄还对龚刚模提出:“在开庭时,我会要求休庭,对因刑讯逼供造成的伤情进行司法鉴定。如果法庭不同意,我就会提出不再担任你的律师,那么法庭就会让你在三天之内找新的律师,如果你找不到,法庭会给你指定律师。你知道怎么做吗?你坚决不要接受法院指定的律师,只要我给你辩护,法庭就开不了庭。我在辽阳办理的一起案件中,就用这招拖了法院一年半!”
12月4日,李庄在第三次会见过程中,向龚刚模明确表示已联系多名证人配合伪证,并教唆龚刚模配合编造事实来印证,企图回避案件事实。
李庄对龚刚模说:“已经安排在开庭的时候由你老婆到庭上给你作证,证明你不是黑社会。”李庄教唆他说,“你老婆到时会说樊奇杭、李明航找你借钱实际上是敲诈,主要是这些人得罪不起”,以达到弱化龚刚模在黑社会组织中的领导地位和作用。“从你的角度上去说。比如说,樊奇杭、李明航打电话找你要钱,你回去找你老婆借钱啊!你老婆说,不借给他。你说,不借不行啊,咱们惹不起他啊,咱们怕他!”
同时,李庄在会见过程中还教唆龚刚模不要承认贩毒、贩枪、开设赌场等违法犯罪行为,并说:“对开赌场、贩毒、贩枪这些你是不知道的,当法庭上问这些问题时,你就说没有,真不知道,就是不知道,就这三个字完了,别的不要多说。”
李庄甚至要求龚云飞在重庆市大足县林业局虚开被告人公司在大足县植树造林、造福一方的证明,以表现龚刚模对社会具有一定贡献,想尽一切办法为其脱罪。
据犯罪嫌疑人龚云飞交待:“我当时就明白了,立即按他意思去开了证明。”
李庄打“广告”:这里“够黑,人傻,钱多,速来”
经调查,李庄一到重庆,就炫耀自己“上面有人”,多次说“你知道我的背景是什么吗”、“我的头儿是谁你知道吗”,并滔滔不绝地讲述自己多次“捞人”的“成功案例”。
李庄告诉龚刚模的亲友,自己要快速组建一支“跨区域打捞队”,为此,他已经在北京、成都、重庆等地聚集了一帮“高人”。
龚刚模的亲友“捞人”心切,再加上李庄的多番“演说”,几天之内就总共支付了245万元给“跨区域打捞队”。李庄代表“打捞队”要龚刚模的亲友承诺:若要龚刚模不判死刑,还要两三千万元,事成之后兑现。
但花费了巨资的“龚刚模亲友团”怎么也不会想到,他们的大投入在李庄眼中只不过如同“烹羊宰牛”。欣喜之余,李庄向京城同行发出信息:“够黑,人傻,钱多,速来!”
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重庆政法干部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重庆打黑除恶一系列案件进入司法程序后,“到重庆代理涉黑诉讼”一时成律师界热门。许多北京律师如赶场般云集重庆,寻找开展“业务”和施行“潜规则”的机会。
该官员分析说,“李庄现象”泛滥的背后,是“潜规则”还有其存在与蔓延的空间,一方面,我国《律师法》相对超前而其他法律相对滞后。另一方面,律师行使“潜规则”是司法腐败的支撑点之一,并是一些企业家涉嫌犯罪后“荣请”的对象,为保命或减轻刑罚往往不惜数百万、上千万地投入“打捞”。更可悲的是,一些律师或律师事务所为了获得高额回报,竟然还发明了“内部潜规则”:代理律师一旦“事成”,律师事务所就将其除名,过一段时间再聘回“重新上岗”;另一种瞒天过海的招数是随机改变代理律师,即由一个或一批律师充当“先头部队”,施行“潜规则”拿到钱后再更换成别的律师出庭应诉。
李庄等近20人被捕,律师何以知法犯法
12月12日,已有警觉、潜回北京的李庄给重庆法院的一位领导发来一条短信:“经组织决定,我们康达律师事务所两名律师全部从龚案撤出,不再担任辩护人,请转告有关方面。”
但当晚,李庄就被重庆市公安局依法传唤。12月13日,李庄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我国《刑法》第306条规定:在刑事诉讼中,辩护、诉讼代理人毁灭、伪造证据,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威胁、利诱证人违背事实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应该说,一般律师都应该熟悉《刑法》第306条,李庄作为资深律师,更应烂熟于心。是什么让此案的数名律师对这柄高悬之剑熟视无睹铤而走险?除了金钱诱惑外,想必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原因,那就是让李庄之流有恃无恐的所谓‘关系背景’。”一位重庆政法系统官员对中国青年报记者说。
最新调查表明,在这起“律师造假门”中,除了李庄所仗恃的个人背景关系外,重庆的两名律师也向龚刚模亲友索取了95万元用于“活动”,成为“造假门”涉案者,并企图以金钱开道,利诱政法部门的个别干警加入“造假生产链条”。目前,其中一名重庆涉案律师吴家友已被警方捕获。

❾ 最近很火的那个重庆李庄是什么事情啊

律师为当事人做伪证,说警察严刑逼供,当事人在询问的时候遭到殴打,从而来达到减轻当事人的罪行,索取高额的律师费。最后被当事人在大牢中全部说出来了!一审李庄被判2年6个月,二审被判1年6个月。

❿ 李庄案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李庄,原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2009年11月,李庄接受委托,成为重庆市龚刚模涉黑案主要嫌疑人龚刚模的辩护人。当年12月,龚刚模向重庆市司法机关检举李庄,称李庄教唆他编造“被刑讯逼供”的虚假口供。随后,重庆市警方以涉嫌伪证罪为由逮捕李庄。

2010年1月8日,重庆市江北区法院一审认定李庄犯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两年半。同年2月4日,李庄以藏头诗的形式写下一纸悔罪书,被法院认定为“认罪态度较好”。2010年2月9日,重庆市一中院终审改判李庄有期徒刑一年半。

2011年3月29日,就在李庄即将刑满释放之时,又被追究“遗漏罪行”,但该案最终以检方撤诉告终。2011年6月,李庄刑满出狱。

(10)重庆打黑律师扩展阅读:

“李庄案”对法治的三大积极意义:

第一是促成中国律师抱团,这对于律师权利的维护很重要。

第二是李庄案一季终审判决后,直接推动了2010年5月份《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出台,这是司法改革中的小进步。

第三是,加快了刑事诉讼法的大修,其中有最重要的“李庄条款”,即再碰上类似李庄这样的案件,要异地侦查、异地审理;另外,要先审本案(龚刚模案)再审衍生案(李庄案),不能先把李庄案判掉,再审龚刚模,那是司法逻辑颠倒。这是大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