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海淀法院咨询电话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1-12-17
『贰』 北京海淀如何向法院起诉
起诉流程:
一、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
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起诉书正文应写明请求事项和起诉事实、理由,尾部须署名或盖公章。
二、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下列材料:
1、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结婚证等证据的原件和复印件;企业单位作为原告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
2、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借条、欠条等)、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
三、当事人向法院提交书证,应填写一式两份证据清单,详细列明提交证据的名称、页数。证据经法院承办人核对后,由承办人在证据清单上 签字盖章,一份交当事人,一份备案。
四、立案庭在当事人履行必须的手续和交齐有关证据材料之后,在七天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五、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如确有困难,可在预交期内向本院提出减、缓、免交的书面申请,逾期不交或者书面申请缓、减、免交未获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本院将裁定按自动撤诉处理。
六、立案手续后,案件由法院排期开庭,当事人应服从法院的各项工作安排,并于结案后到财务室结算诉讼费用,多退少补。
(2)海淀法院扩展阅读
起诉,应当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
民事案件,一般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侵权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不动产案件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合同纠纷案件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行政案件,一般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对经过复议的案件,如复议机关改变了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刑事自诉案件,由犯罪地所在的人民法院管辖。 起诉,应当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一般民事案件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对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延付或者拒付租金及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案件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提起行政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对于经过复议程序的,应当在接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提出。
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者行政诉讼,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交纳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收费的具体标准可查询最高人民法院下发的《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
『叁』 海淀法院有哪些下属法庭
派出法庭:东升人民法庭、复兴路人民法庭、山后人民法庭、上地人民法庭、中关村人民法庭。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现有39个部门和内设机构 ,包括:1、审判执行业务部门:刑一庭、刑二庭、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民四庭、民五庭、民六庭、劳动争议庭、行政庭、审判监督庭、立案庭、执行局(下设执行一庭、执行二庭、执行三庭)、信访办公室、研究室、审判管理办公室、诉讼服务办公室、法警大队;2、行政管理部门:政治处(下设干部处、组宣处、教培处、综合处)、监察室、办公室、安保科、档案科、财物装备科、新闻宣传办公室、机关服务中心 (内设机构);3、派出法庭:东升人民法庭、复兴路人民法庭、山后人民法庭、上地人民法庭、中关村人民法庭。
『肆』 不服海淀区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二审上诉是那个中院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判决的 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原判 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 原判;(二)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 的,应当改判;(三)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 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原审人民法院 对于依照前款第三项规定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作出判决后,被告人提出上诉或 者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或者裁定,不得 再发固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该条规定了对不服一审判决的上诉、抗诉案件的不同处理结果。根据规 定,二审人民法院分别情形作出下列五种处理结果:(1 ]裁定驳回上诉或者 抗诉,维持原判。这适用于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情 形。(2)改判。这适用于两种情形:④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 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情形。③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二审人 民法院经审理可以查清的情形。此两种情形下,二审人民法院均不得以事实不 清、证据不足为由发回重审。(3]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这适用于两种 情形:①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二审人民法院经审理不能够查清事实的情形。②二审人民法院发现一审人民法院的审理有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的、违反诉讼程序的情形之一的。二审人民法院作出发回重审裁定 时,应当在裁定书中详细阐明发回重审的理由及法律依据。(4)判决宣告无 罪。被告八死亡,根据已查明的案件事实和认定的证据材料,能够确认被告入 无罪的,应当判决宣告被告人无罪。(5]裁定终止审理。被告人死亡,审查 后认为构成犯罪的,应当裁定终止审理。 为避免案件反复发回重审,久拖不决,此次修正刑事诉讼法时增加了对发 回重审案件判决后再次上诉或者抗诉案件的处理要求。根据该条第二款及该法 相关规定,对发回重审案件判决后再次上诉或者抗诉的案件,二审人民法院应 当依法作出判决或者裁定,不得再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但因违反法定 诉讼程序发回重审的,不受只能发回重审一次的限制。这可以区分四种情况: ( 1 ]符合上述第( 1)、(2)、(4]、(5]种情形的,分别作出上述相应处理结 果;(2)只有部分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案件,应当就该部分罪行进行 认定和宣判;(3]经审理,仍然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不能认定原审被 告人有罪的案件,依法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4) 有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的,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的情形之一 的,裁定发回重审。
『伍』 海淀区人民法院官网是什么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官网bjhdfy.chinacourt.org/
『陆』 海淀区人民法院在级别上属于什么法院
海淀区人民法院和省同级别,区、不设区的市、县同级别,都是基层法院
但是院长什么的行政级别要比其他城市的基层法院高的
『柒』 海淀区人民法院 级别
属基层人民法院。
北京市法院系统由三级法院组成:包括一个高级法院,三个中级法院和十八个区、县人民法院,以及六个铁路运输基层法院。
负责辖区内的刑事、民事、经济和行政等案件的审判工作。
年5日起一、各立案点的立案范围:
(一)院本部立案大厅
1、万元以上的商民事案件(继承纠纷、借贷纠纷、离婚纠纷案件除外)
2、本院管辖范围内的所有劳动争议案件、人事争议案件、医疗纠纷案件、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
3、上地开发区、永丰开发区的商事案件除外)
(二)复兴、东升、山后派出法庭立案点办理各自管片内民事案件的立案手续。
(三)上地派出法庭立案点办理上地开发区、永丰开发区内的商事案件和本院指定受理的部分劳动争议案件的立案手续。
(7)海淀法院扩展阅读: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立案管辖范围
一、案件管辖范围
1、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应属本院管辖的下列第一审民商事案件
(1)诉讼标的额在1亿元以下的第一审民商事案件,但不包括诉讼标的额在5000万以上且当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市辖区的第一审民商事案件;
(2)婚姻、继承、家庭、物业服务、人身损害赔偿、交通事故、劳动争议以及群体性纠纷案件;
(3)标的额在3000万以下的第一审涉外(含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
2、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应属本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
3、依照行政诉讼法规定应属本院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二、院本部立案庭及各派出法庭立案室受理案件范围
海淀法院立案庭除在院本部设置立案窗口外,还在复兴路法庭、东升法庭、山后法庭、上地法庭设置立案室受理案件。除下列应由派出法庭立案室受理的案件外,其他应由海淀区人民法院管辖的一审民商事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刑事自诉案件、行政非诉执行案件及全部涉外民事案件(包括涉港澳台民事案件)均由院本部立案庭统一受理。
复兴路法庭立案室:受理管辖连接点在万寿路街道、永定路街道、羊坊店街道、八里庄街道、甘家口街道的第一审普通民事案件(不包括劳动争议案件);以及属于海淀区人民法院管辖的全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客运合同纠纷案件、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申请强制执行的案件(行政非诉执行案件除外)。
东升法庭立案室:受理管辖连接点在学院路街道、清河街道、西三旗街道、东升乡、清华园街道、燕园街道的第一审普通民事案件(不包括劳动争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客运合同纠纷类案件)
山后法庭立案室:受理管辖连接点在温泉镇、西北旺镇、苏家坨镇、上庄镇、马连洼街道、上地街道的第一审普通民事案件(不包括劳动争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客运合同纠纷类案件)
上地法庭立案室:受理管辖连接点在温泉镇、西北旺镇、苏家坨镇、上庄镇、马连洼街道、上地街道、清河街道、西三旗街道的第一审商事案件。
『捌』 如何向海淀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如需向海淀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则需到海淀法院执行局申请。
『玖』 0106269海淀法院
摘要 起诉流程:1.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2.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相应的材料;3.立案庭在当事人履行必须的手续和交齐有关证据材料之后,在七天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4.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5.立案手续后,案件由法院排期开庭,进行开庭审理。
『拾』 海淀法院
海淀区人民法院
地 址:海淀区丹棱街25号
邮 编: 100080
电 话::62697000 、62697691
简 介: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辖区面积430.7平方公里,户籍人口近200万人。辖区内高校林立,院所众多,聚集了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38所普通高校,中科院等213家科研院所,全区居民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占到1/3以上,是全国著名的文化教育区和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有“中国硅谷”之称的中关村科技园区中心区和发展区绝大部分位于海淀区法院辖区内。 海淀区法院下设3个民事派出法庭和一个商事派出法庭,分别为山后法庭、东升法庭、复兴路法庭和上地法庭。其中,上地法庭为全国首家专门审理商事案件的派出法庭。
下辖法庭:
山后人民法庭 电话:62697979 (西北旺车站对面)
东升人民法庭 电话:62697948 地址:海淀区成府路45号东升乡政府办公楼一层
复兴人民法庭 电话:62697920 地址:西四环航天桥往西( 四环定慧桥往东)第二个红绿灯北50 米左右往西永兴花园酒店北面。
上地人民法庭:电话:62697720、 62697721 地址:北京海淀区信息路28号11层,信息大厦11层,上地信息环岛以南路东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