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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艳锦

发布时间: 2022-06-26 11:52:33

『壹』 2005年,中国十大司法冤案,毛概课

赵作海案
刑讯逼供5警察获刑
案情:1999年因同村人失踪后发现无头尸体被拘,2002年被河南商丘市中院判处死缓。2010年,当年“死者”出现,同年5月河南高院宣告其无罪。
追责:2010年5月,当年“赵作海案”的审判长张运随、审判员胡选民、代理审判员魏新生停职接受调查。2012年6月,开封市龙亭区法院对刑讯逼供赵作海的6名警察作出一审判决。其中5人获刑,一人免予刑事处罚。6人均提起上诉。新京报记者从多渠道获悉,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2年9月作出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浙江叔侄案
已进行组织内部追责
案情:2003年5月杭州发生一起“强奸致死案”,嫌疑人二审分别被判死缓和15年徒刑。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浙江省高院于2013年3月宣告张辉、张高平无罪。
追责:浙江省政法委昨日对新京报记者表示,对此案相关责任人已经进行了组织内部追责,但对于具体追责了哪些人、追责措施等细节,浙江政法委则表示不便透露。此案再审辩护律师朱明勇昨日向新京报记者表示,据他了解,包括聂海芬(案件的审核人——杭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预审大队大队长)等在内的多名相关责任人仍在原单位正常上班。新京报记者就此向杭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求证,对方表示不清楚聂海芬是否还在职。
萧山五青年抢劫杀人案
“追责详情不便提供”
案情:1997年12月,因两起抢劫、杀害出租车司机案件4人被判死缓,1人被判无期。2013年7月2日,浙江省高院宣告王建平、朱又平无罪。其他3人因盗窃罪或抢劫罪被判有期徒刑1~3年不等。
追责:浙江高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何鉴伟担任该再审案审判长,其在宣判后对陈建阳、田伟东等5人表示歉意,表示此案的错判公检法都有责任。事后,陈建阳等5人均提出要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
对此案件,浙江省高院及浙江省政法委相关工作人员昨日均向新京报记者透露,此前已启动针对此案的追责程序,并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组织内部追责。但对于追责具体情况,两方均表示不便提供。
佘祥林杀妻案(未透露)
湖北高院:不清楚
案情:佘祥林1994年因妻子失踪被判处死刑。2005年4月13日,湖北京山县人民法院宣判佘祥林无罪。
追责:佘祥林的代理律师张成茂告诉新京报记者,当地政法委曾调查佘祥林案的办案人员和审判人员,“追责过程中,参与办理该案的一个警察自杀了,此后追责积极性也没了。”湖北省高院相关负责人向新京报记者表示,不清楚佘祥林案的相关责任人是否被追责,这一情况由湖北省政法委处理。
李怀亮案(未透露)
河南高院:不了解情况
案情:2001年,李怀亮因涉嫌一起故意杀人案被批捕。2013年4月25日,平顶山中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事实不能成立为由,判决李怀亮无罪。
追责:李怀亮的代理律师王永杰告诉新京报记者,李怀亮并未要求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对于李怀亮案的追责问题,昨日,河南省高院和河南省政法委的相关工作人员均向新京报记者表示,对追责事宜“不了解”。
赵艳锦案(无公开报道)
未对外公开追责情况
案情:2001年9月,邻居家6岁孩子被杀,赵艳锦屈打成招。2011年5月23日,河北省高院宣告赵艳锦无罪。但赵艳锦于2013年2月6日才被释放。
追责:记者检索公开报道,未发现有赵艳锦案的追责情况通报。昨日,新京报记者致电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两位新闻发言人,均无人接听。
于英生案(启动追责)
“已按程序启动追责”
案情:1996年12月2日,安徽蚌埠市民韩露在家中遇害,20天后,死者丈夫于英生涉嫌故意杀人被批捕,后被判处无期徒刑。去年8月13日,安徽省高院宣告于英生无罪。
追责:此案被纠正后,蚌埠市政法委曾于去年8月表示,责任追究要由相关职能部门来解决,按照程序进行。于英生案件的再审辩护律师张耀昨日对新京报记者表示,于英生曾经向公检法部门提出追责要求,但没有得到回应。
王本余案(未透露)
“若没问题可能不追责”
案情:1996年11月,42岁的王本余因强奸杀人罪被判处死缓。2013年,内蒙古高院宣告王本余无罪。
追责:昨日,内蒙古政法委宣传处的工作人员向新京报记者表示,目前没有见到对王本余案相关责任人的处理。“如果认为没有问题的话,可能就不追了。”其表示,具体的追责由公检法各部门自己处理。新京报记者致电内蒙古高院,相关负责人以不接受电话采访为由拒绝回答。
念斌案(未处理)
福州中院:不清楚
案情:2006年一起毒杀案令念斌成为犯罪嫌疑人,并被判处死刑,2014年8月22日,福建省高院终审宣判念斌无罪。
追责:念斌案再审辩护律师斯伟江昨日对新京报记者表示,念斌被释放后曾多次提出追责要求,但相关追责程序一直没有启动。“当地公安局还把念斌再次列为嫌疑人。”昨日,福州中院对新京报记者表示目前责任人追责事宜尚不清楚。
徐辉强奸杀人案(未回应)
珠海中院未回应
案情:1998年9月,珠海市小林镇居民徐辉因涉嫌奸杀女孩被带走

『贰』 赵艳锦的核心提示

为什么无罪判决作出20个月后才放人?
这是留在当事人及其家属心中的问号,也是中国青年报记者几天来想尽力调查清楚的问题。
有关司法部门解释,这是维稳的需要。但仅此就能置法律于不顾,置公民的人身自由于不顾?
因为不知道妻子已被判决无罪,丈夫还在继续上访,因此被劳教,失去人身自由近300天。
遭此劫难的丈夫说,我们还相信法律。法治中国尤其需要对法律的敬畏,司法部门和官员更应该有这种敬畏。
10时,赵艳锦走进保定市看守所提审室的时候,姚志强等人已在此等候了。
姚志强是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保定中院”)法官。2010年8月10日,姚等人组成的合议庭,判处赵艳锦无期徒刑。
“判决书不用念了,你也知道是无罪。”法官说,“出去好好过日子。”
赵艳锦说,整个过程不到5分钟,没人宣布开庭。
这一天是2013年2月6日,农历2012年腊月二十六,还有3天就是蛇年春节。此前,赵艳锦共计在看守所中过了10个春节。
赵艳锦说,此前两个月,保定中院的法官多次和她谈话,还让她写了一份材料,主要内容是“出去后要低调”。
丈夫李建军已经在看守所外等候。翻看判决书时,他突然注意到,妻子的无罪判决竟然是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河北省高院”)在2011年5月23日作出的。
此前,曾有多人对他表示赵艳锦的案子“会有好消息”,但他不知道是无罪释放,更不知道这个好消息迟来了20个月。
“为什么无罪判决作出之后20个月才放人?”李建军大声问身旁的法官,“他没理我,走到旁边去了。”

『叁』 赵艳锦的介绍

赵艳锦,女,河北省安新县端村镇大河南村人。2001年9月因邻居6岁的小孩被杀而铸成冤案,赵艳锦共计在看守所中过了10个春节。2011年5月23日,河北省高院作出无罪释放的决定,但是2013年2月6日才释放。为什么无罪判决作出20个月后才放人?丈夫李建军愤愤不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