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婚内婚外性行为算不算违法
单纯的婚外性行为不是违法行为,但是如果上升到同居甚至重婚的程度时,就会触犯相关法律,情节严重的会构成重婚罪,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重婚罪可以由检察机关提起诉讼,也可以由被害人向人民法院起诉。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重婚罪侵犯的客体是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② 婚外出轨和婚内出轨有什么区别
从道德上看,两种没区别,但从法律上看,就有本质区别了,婚外出轨只受道德谴责,而且双方利益不受法律保护。然而婚内出轨就要受到法律制裁。
《新婚姻法》第十二条规定: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吧具有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又人民法院根据无过错方原则判决。
如此一来,同居中的男女双方不具有配偶的身份关系,双方分手时,法律难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尤其在财产分割、相互扶助等方面,极易产生纠纷,但又得不到法律的有效保障,因为同居关系是非法的,不受法律保护。
婚内出轨属于过错方,将承担法律责任。
1.婚姻法第32条第3款第1项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另一方可以据此提出离婚。
2.婚姻法第46条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3.人民法院在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案件时,对违法情节严重的,应按照婚姻法、民法通则、《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和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给予适当的民事制裁。
③ 小说《婚内婚外》最后结局
结局是程雪逸自杀了,韩若定与莫荔和好了,儿子也很他们生活在一起了。
小说内容简介:
女子程雪逸在爱情与财富的抉择中选择了财富,而当她终于拥有了平常人所难以企及的财富之后,却发现心灵的空虚与苍白,对于爱情的渴望使她重新走向以前抛弃了的男友韩若定,而这个时候的韩若定正在享受着与妻子莫荔幸福而温馨的婚姻生活。
面对别人的幸福,程雪逸几近疯狂,韩若定与莫荔的婚姻也在经受着严峻的考验……在一系列紧张激烈的矛盾冲突中,程雪逸、韩若定、莫荔等人物的性格栩栩如生地呈现出来,宛如就在我们的面前。面对他们跌宕起伏的命运,我们也禁不住对自己心灵的拷问:在爱情与财富之间,我们将选择什么呢?
④ 婚外出轨和婚内出轨有什么区别
婚外出轨是指男女双方只是建立恋爱关系,在正式结婚前出轨了, 婚内出轨是指男女双方已经结婚了,在婚姻存续期内出轨了,从道德上看,两种没区别,但从法律上看,有本质区别,婚外出轨只受道德谴责,但婚内出轨要受到法律制裁。
从道德上看,两种没区别,但从法律上看,就有本质区别了,婚外出轨只受道德谴责,而且双方利益不受法律保护。然而婚内出轨就要受到法律制裁。
《新婚姻法》第十二条规定: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吧具有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又人民法院根据无过错方原则判决。
如此一来,同居中的男女双方不具有配偶的身份关系,双方分手时,法律难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尤其在财产分割、相互扶助等方面,极易产生纠纷,但又得不到法律的有效保障,因为同居关系是非法的,不受法律保护。
婚内出轨属于过错方,将承担法律责任。
1.婚姻法第32条第3款第1项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另一方可以据此提出离婚。
2.婚姻法第46条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3.人民法院在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案件时,对违法情节严重的,应按照婚姻法、民法通则、《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和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给予适当的民事制裁。
⑤ 婚内婚外之间夫妻打的借条有效吗
婚内打的借条一般是有效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基于自愿而订立借款合同,借款方将借款用于个人经营活动或者用于其他个人事务的,离婚时可以按照借款协议的约定处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二条
夫妻之间订立借款协议,以夫妻共同财产出借给一方从事个人经营活动或者用于其他个人事务的,应视为双方约定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离婚时可以按照借款协议的约定处理。
第八十三条
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⑥ 夫妻婚内婚外生意债务如何承担
夫妻婚内做生意的债务如果是以下情形的就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如: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债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