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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国家公祭

发布时间: 2023-01-12 14:15:05

① 12月13号国家公祭日纪念什么呀

为了悼念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和所有在日本帝国主义侵华战争期间惨遭日本侵略者杀戮的死难者,揭露日本侵略者的战争罪行,牢记侵略战争给中国人民和世界人民造成的深重灾难,表明中国人民反对侵略战争、捍卫人类尊严、维护世界和平的坚定立场。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定将12月13日设立为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每年12月13日国家举行公祭活动,悼念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和所有在日本帝国主义侵华战争期间惨遭日本侵略者杀戮的死难者。

2018年国家公祭日前后江苏举行13项纪念悼念活动。

2018年是南京大屠杀惨案发生81周年,12月13日是第五个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人民网21日从南京市相关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江苏将在国家公祭日前后,组织开展青少年缅怀、网上悼念、紫金草行动、“和平许愿墙”签名活动等13项群众性纪念悼念活动。

上午10:00,在南京市17个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丛葬地、12个社区和部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同步举行悼念活动。

下午3:00,在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遇难者名单墙前组织“世界和平法会”。

晚上7:00,在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祭奠广场将举办“烛光祭”活动,参加人员为南京大屠杀幸存者代表、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亲属代表、各界群众代表。

同时,在公祭日当天,由中国纪念馆专业委员会牵头,在全国30家抗战主题纪念馆将同步举行悼念活动。80个国家和地区的海外华侨华人社团也将同步开展悼念活动。

② 南京市国家公祭保障条例

第一章总 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国家公祭活动顺利进行,加强对国家公祭设施的保护和管理,凝聚民族精神,激发爱国热情,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设立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市承担的国家公祭活动保障工作,开展的相关悼念活动以及国家公祭设施的保护、管理和利用,适用本条例。第三条南京大屠杀是人类历史上灭绝人性的暴行,是中华民族的深重苦难,是南京城市永久的沉痛记忆。全市人民应当不忘国耻,铭记历史,珍爱和平。

作为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活动举办地,本市应当加强对国家公祭活动的保障,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悼念活动和国家公祭主题教育、宣传等工作。第四条本条例所称国家公祭活动,是指国家依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设立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的决定》,每年12月13日在南京市举行的悼念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和所有在日本帝国主义侵华战争期间惨遭日本侵略者杀戮的死难者的悼念活动。

本条例所称国家公祭场所,是指国家公祭仪式举办地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公祭广场。

本条例所称国家公祭设施,是指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丛葬地。第五条市人民政府应当将国家公祭保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对规划、建设、保护、管理、安全等重大事项的统筹协调。第六条市、区人民政府和江北新区管理机构应当做好国家公祭保障工作。

发展和改革、城乡建设、教育、公安、安全、财政、环境保护、市场监督、规划、城市管理、旅游、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人防、外事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国家公祭保障相关工作。第七条市、区人民政府和江北新区管理机构应当为国家公祭活动、国家公祭设施的保护和管理以及南京大屠杀史实研究、展览与传播工作,提供政策保障和经费支持。第八条南京大屠杀幸存者是中华民族苦难的承受者和历史的见证人。市、区人民政府应当为南京大屠杀幸存者提供生活帮助,鼓励社会各界以各种方式关爱幸存者。第九条鼓励社会各界开展南京大屠杀史料搜集与研究,参与国家公祭设施保护等与国家公祭保障有关的工作,对于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第二章国家公祭活动保障第十条市、区人民政府和江北新区管理机构应当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要求,制定工作方案,建立协调工作机制,保障国家公祭活动顺利进行。

市人民政府应当在国家公祭活动前发布通告,明确鸣放警报、临时管制措施、行为规范等相关要求。第十一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当履行社会责任,自觉参与、支持国家公祭活动。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妨碍国家公祭活动。第十二条举行国家公祭仪式鸣放警报时,除了正在执行紧急任务的特种车辆、正在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以外,机动车、火车、船舶和其他人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主城区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停驶鸣笛致哀一分钟,火车、船舶同时鸣笛致哀;

(二)道路上的行人、公共场所的所有人员就地默哀一分钟;

(三)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工作人员、在校师生就地默哀一分钟。第十三条在市人民政府通告规定的国家公祭活动期间,禁止擅自使用轻型和超轻型固定翼飞机、滑翔伞、热气球、无人机等一切飞行器进行升空飞行活动。第十四条在市人民政府通告规定的国家公祭活动期间,国家公祭设施周边禁止一切公共娱乐活动。具体范围由市、区人民政府划定并公布。第十五条本市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在国家公祭日当天应当停止刊播一切娱乐性报道或者节目。

本市报纸应当按照要求以黑色封面刊登国家公祭活动相关内容。第十六条举行国家公祭仪式时,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丛葬地所在地的区人民政府应当在丛葬地同步举行悼念活动。

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学校等应当通过各种形式组织悼念活动,开展专题教育。

鼓励社会各界自发组织开展悼念活动。第三章国家公祭设施保护和管理第十七条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是悼念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和所有在日本帝国主义侵华战争期间惨遭日本侵略者杀戮的死难者的永久性纪念设施。

③ 2021年12月13日是第几个国家公祭日

2021年12月13日是第八个国家公祭日

2014年2月2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决议,拟将9月3日确定为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拟将12月13日设立为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

2014年2月2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经表决通过,决定将9月3日确定为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将12月13日设立为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

2021年12月13日(周一)上午将在南京市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举行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仪式,届时将有各界代表3000余人参加仪式活动。

设立南京大屠难者国家公祭日的意义

设立南京大屠难者国家公祭日,在国家层面举行公祭活动和相关纪念活动,是为了悼念南京大屠难者和所有在日本帝国主义侵华战争期间惨遭日本侵略者的死难同胞。

揭露日本侵略者的战争罪行,牢记侵略战争给中国人民和世界人民造成的深重灾难,表明中国人民反对侵略战争、捍卫人类尊严、维护世界和平的坚定立场。

以上内容参考网络-国家公祭日

④ 首个南京大屠杀国家公祭日是哪一天

首个南京大屠杀国家公祭日是2014年12月13日。2014年2月2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决定,以立法形式将12月13日设立为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

设立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在国家层面举行公祭活动和相关纪念活动,是为了悼念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和所有在日本帝国主义侵华战争期间惨遭日本侵略者杀戮的死难同胞。

揭露日本侵略者的战争罪行,牢记侵略战争给中国人民和世界人民造成的深重灾难,表明中国人民反对侵略战争、捍卫人类尊严、维护世界和平的坚定立场。


南京大屠杀国家公祭日的历史意义

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艰苦卓绝,付出的巨大民族牺牲属于人类的浩劫,3000万人口伤亡、6000亿美元损失仅仅是冰冷的数字,造成30万人死难的南京大屠杀也仅仅是日本法西斯极端残忍暴虐的典型案例之一。

以中国国家名义进行正式纪念与公祭,其世界意义在于,促使人类历史记忆长久保持唤醒状态,而避免出现哪怕是片刻的忘却与麻木,共同以史为鉴、开创未来,一起维护世界和平及正义良知,促进共同发展和时代进步。

⑤ 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的意义何在

日军进城兵力约50000人,执行军纪维持的宪兵却仅有17人的日军除了个别地或小规模地对南京居民随时随地任意杀戮之外。

还对中国人,特别是解除了武装的军警人员进行若干次大规模的“集体屠杀”。

1937年12月8日,日军全面占领了南京外围一线防御阵地,开始向外廓阵地进攻。

11日晚,蒋介石通过顾祝同电告唐生智“如情势不能久持时,可相机撤退,图整理而期反攻”。12日,日军第6师团一部突入中华门但未能深入,其余城垣阵地还在中国军队手中。

(5)南京市国家公祭扩展阅读:

日军早在攻入南京之前就开始对南京周边地区的狂轰滥炸。1937年11月,日本陆军航空本部通过了《航空部队使用法》,其中第103条规定:“战略攻击的实施,属于破坏要地内包括政治、经济、产业等中枢机关,并且重要的是直接空袭市民,给国民造成极大恐怖,挫败其意志。

这是人类战争史上第一次明文规定可以在战争中直接以平民和居民街道为目标实施空袭,突破了战争伦理的底线。

1937年9月19日,日军第三舰队司令官长谷川清下令对南京等实行“无差别级”轰炸。一部分历史学家认为,这是更广义的南京大屠杀的起始日期。

这一天,日本第三舰队司令长官长谷川清下令所属第2联合航空队(1937年9月10日刚刚从大连转场到新落成的上海公大机场)对南京市区进行“无差别级”轰炸。

上午8时15分,警报声大作,江阴要塞瞭望台报告:大批敌机正自下游向江阴飞来!海军各舰炮手均各就各位。几分钟后,只见一个由33架敌机组成的庞大机群在3000米高度向西南飞去。

这天正是著名的“9·19空战”日,敌机被我空军第四大队击落4架,击伤1架。中国空军后来的传奇人物刘粹刚自此一战成名。

9时20分左右,警报声又起,海军见1小时前西飞的敌机群正杂乱无章错落地返航,料定必是被我空军击败,便以排炮“欢送”。敌机惊魂未定,无心恋战,未发一枪,未掷一弹,均高速向东逃窜。

下午2时30分,又传来警报声,见敌机28架,又在南京被中国空军击溃。这次,该机群未敢沿江飞行,绕开中国高射炮火有效射程返航。

⑥ 南京大屠杀公祭日是哪一天

南京大屠杀公祭日是每年的12月13日。

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是中国政府设立的纪念日,以国家公祭的方式,祭奠在南京大屠杀中死亡的30多万同胞。

2014年2月2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决定,以立法形式将12月13日设立为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决议的通过,使得对南京大屠杀遇难者的纪念上升为国家层面,表明了中国人民反对侵略战争、捍卫人类尊严、维护世界和平的坚定立场。

意义

设立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在国家层面举行公祭活动和相关纪念活动,是为了悼念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和所有在日本帝国主义侵华战争期间惨遭日本侵略者杀戮的死难同胞。

揭露日本侵略者的战争罪行,牢记侵略战争给中国人民和世界人民造成的深重灾难,表明中国人民反对侵略战争、捍卫人类尊严、维护世界和平的坚定立场。

以上内容参考:网络- 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

⑦ 2019年南京大屠杀国家公祭日公祭日活动

1、早晨7:00,在纪念馆集会广场举行升国旗和降半旗仪式。

2、上午10:00,在南京市17处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丛葬地、12个社区和6家反映抗战主题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与国家公祭仪式同步举行悼念南京大屠杀死难者活动。

3、上午10:00,由中国博物馆协会纪念馆专业委员会组织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馆、沈阳“九一八”历史博物馆、上海淞沪抗战纪念馆等国内20家反映抗战主题的纪念(博物)馆同步举行悼念活动。

4、下午3:00,在纪念馆遇难者名单墙前举行“世界和平法会”。此外还将举行2017年新征集文物的集中捐赠仪式,来自美国、日本和国内的9位文物征集志愿者,将向纪念馆捐赠文物达130多件(套),文物主题包括南京大屠杀、南京保卫战和“慰安妇”等。

5、晚上6:00,南京大屠杀幸存者代表、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亲属代表、各界群众代表等,在纪念馆祭奠广场举行“烛光祭”活动。

南京国家公祭日活动安排

12 月 13 日是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为了悼念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和所有在日本帝国主义侵华战争期间惨遭日本侵略者杀戮的死难者,牢记侵略战争给中国人民乃至世界人民造成的深重灾难,深切表达全市人民对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的哀悼,2017 年 12 月 13 日上午将举行国家公祭仪式活动。为确保国家公祭仪式活动安全顺利,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2017 年 12 月 13 日 10∶00 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仪式开始。在现场奏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之后(约 10∶01),全市主城区范围内道路上(不含高速公路、绕城公路、高架、隧道)行驶的机动车(正在执行紧急任务的特种车辆除外)应当停驶鸣笛致哀 1 分钟,火车、船舶同时鸣笛致哀,道路上的行人和公共场所的所有人员(正在从事特种生产作业的人员除外)也同时就地默哀 1 分钟,致哀 1 分钟后恢复正常。

二、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活动期间(2017 年 12 月 5 日零时至 2017 年 12 月 15 日 24 时),本市行政区域内禁止一切飞行器升空飞行活动(经空军、民航部门批准的除外)。禁止升空的飞行器包括但不限于:各类载人固定翼飞机、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等;各类遥控无人驾驶飞行器、航空航天模型、多旋翼飞行器、孔明灯、氢气球等。

三、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活动期间,市民如发现违规升空的飞行器,可拨打“110”报警。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单位、组织和个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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⑧ 南京大屠杀公祭日是每年的几月几日

南京大屠杀公祭日是每年的12月13日。

《条例》对公祭行为进行规范,规定:

《条例》对公祭行为进行规范,规定:

举行国家公祭仪式鸣放警报时,除了正在执行紧急任务的特种车辆、正在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以外,在主城区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停驶鸣笛致哀一分钟,火车、船舶同时鸣笛致哀。

道路上的行人、公共场所的所有人员就地默哀一分钟。同时,为保证悼念活动的庄重感和仪式感,国家公祭设施周边禁止一切公共娱乐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