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公司在上市前出售原始股屬於商業犯罪嗎
現在很多公司打著即將上市的幌子,騙普通老百姓來入股,其實都是騙局,等你買了他的原始股,缺遲遲等不到公司上市,最後錢也退不回,手裡的股份成為廢紙。
⑵ 購買即將上市公司的原始股風險大嗎
有上市公司一上市就倒閉,股票就虧的嗎:除非該公司極其惡劣地造假上市,中國股市不存在上市就倒閉的問題。因為上市後募集巨額的資金,公司手握巨資怎麼可能在幾年內倒閉呢?
原始股:如果有條件購買原始股當然是非常誘人的事情,原始股的發行價都非常低廉,上市後一般會增長十幾倍、甚至幾十倍。
上市:這家公司能否上市,需要了解具體情況才能認定,很多公司發行原始股十幾年也未必能上市。公司上市需要很多部門的批准,最後還需要中國證監會的審核,不是一件很簡單的事情。
⑶ 新上市股票購買有風險嗎
新上市股票購買風險是0,但是你買不到,因為新上市的股票沒人賣,所以幾天之內都買不到,只有不是一字板時才可以買到,但那時風險又很大,希望能幫到你。
⑷ 新上市的股票有什麼風險
新上市的股票和老股票一樣都有風險,但新上市的股票風險和機會都比老股大,我就是專門做新股的,記住:暴利在新股------------請採納謝謝!
⑸ 是不是股票有內部消息的人 可以再股票還沒漲之前提前買入啊 坐等股票拉升 那麼這樣屬於犯罪嗎 這不賺死
內幕信息是指根據《證券法》第七十五條規定,涉及上市公司的經營、財務或者對公司證券及其衍生品種交易價格有重大影響的尚未公開的信息。 內幕信息知情人在內幕信息公開前負有保密義務。
內幕信息知情人進行內幕交易、泄露內幕信息或者建議他人利用內幕信息進行交易的,上市公司應當進行核實並依據其內幕信息知情人登記管理制度對相關人員進行責任追究,並在2個工作日內將有關情況及處理結果報送公司注冊地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證券監督管理部門對涉嫌內幕交易的行為進行立案稽查,核實後作出行政處罰;對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刑法第一百八十條、第一百八十二條對內幕交易、利用信息優勢操縱證券交易價格等行為的量刑和處罰作出了明確規定。
⑹ 買即將上市的公司股份,可以穩賺錢嗎,會不會有什麼風險
判斷一家上市公司股票能不能買,需要考慮多方面因素,不能只看幾個季度是否賺錢來判斷,如果不熟悉,建議多觀察、了解看看:
1、世界、國家經濟、政策走向,如果處於下滑趨勢,比如目前處於金融危機,而又不了解則暫時不要買;
2、該公司行業形勢,在一個時期內,不同行業的發展態勢是不一樣的,最好投資國家重點支持的行業或發展快速的行業。注意不能只聽股評師瞎說,很多時候是讓人上套,需要自己多了解權威報刊分析;
3、該公司規模、業績,比如近兩年發展趨勢、市盈率、市凈率,是否是行業龍頭、績優股等等。當然每個季度都賺錢是最好,還需要看賺的錢是否是公司主頁,否則也可能是股市投資賺的,2008年每家公司都賺錢,可是股市一下滑,很多公司業績非常低,也就是說不是主業賺來的,會比較危險。
謹供參考,按你提的問題看,也是股市新手,推薦一個財經網站:
和訊網:
可以到他的論壇多了解、學習。多方了解後再決定,現階段股市處於相對的底部,建議可以長線投資一些業績、發展好的股票。
⑺ 引導他人購買將要下跌的股票是否犯罪
如果你是股票下跌的獲利人,且涉案金額巨大,那麼你就構成詐騙罪。如果你不獲利,那麼受害者可以起訴你,也可以不追究。
⑻ 中國操縱股票屬於犯罪嗎,比如一支股票要漲了,然後提前大量的買入,等到高位在拋,這違法嗎
是的。
機構操縱股市交易、股市價格有違證券法。
我國《證券法》對市場操縱認定的規定,主要集中在《證券法》第71條中。該條主要採取列舉式對操縱行為的類型作了規定,同時也預設了一些認定市場操縱的條件。
由於我國是成文法國家,行政和司法機關在執法過程中必須嚴格依照法律規定審裁斷案,不允許超越或篡改法律,因此對《證券法》市場操縱規范的解讀實際上就關繫到我國司法和行政執法過程中對市場操縱的具體認定,具有重要的理論和現實意義。
《證券法》對市場操縱主體的規定
證券法第71條禁止「任何人」以操縱市場的手段謀取不正當利益或轉嫁風險。這里的「任何人」不能狹隘地理解為自然人,應該是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在內的法律意義的「人」。其解釋依據有2點:
首先,從法理上說,法律意義上的「人」實際上是一個「主體」的概念,這樣的理解,在經濟學里也存在,經濟學里的「經濟人」也是一種「經濟主體」的概念。因此不能簡單地將證券法的「任何人」理解為自然人,應該理解為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的法律主體的概念。
其次,從實踐角度分析,實踐中許多法人、組織利用「麻袋賬戶」進行市場操縱行為,從證券交易的名義參加者來看,雖然是以自然人名義進行的交易,但實際上控制這些賬戶的大多是法人和其他組織。從證監會既往查處的市場操縱案例來看,有不少就是法人、組織利用自然人賬戶甚至與自然人聯手進行市場操縱的。其典型案例如1996年6月查處的「北京金昌投資咨詢服務公司、李石聯手操縱鄭百文股票案件」○1。
《證券法》對市場操縱主觀要件的規定
主觀要件有兩個方面的內容:一是主觀犯意,二是動機或目的。
關於主觀犯意,《證券法》雖沒有確切規定,但依據各國立法例和我國實踐,不存在過失操縱市場的情形。因此,市場操縱主觀上只能以故意進行,而且多表現為行為人希望某一結果發生,並製造條件促使這一結果發生。
關於動機或目的是否應作為市場操縱構成要件,各國立法例和學界存在爭議。我國《證券法》明文規定「獲取不正當利益或轉嫁風險」的主觀目的或動機,應作何理解,一直是執法和解釋過程中的一大難題。
我國證券法關於相互委託的規定集中體現在第71條第3項「以自己為交易對象,進行不轉移所有權的自買自賣,影響證券交易價格或者證券交易量」。在這種交易中,對手方之間的交易行為並未導致任一方利益的實際變化。這樣就使市場上的投資者產生誤解,認為可能會有更大的交易行為發生,而實際上並非如此。這種方式是交易雙方通過事先約定在某一價格上同時從事大量的賣出和買入行為,從而製造交易量虛增的效果來誤導投資者。
⑼ 未上市前的股票是否可以購買,風險有多大
請問公司准備在哪上市,是在什麼板塊上市。。若是在內地主板香港上市有嚴格的審查要求,在上證深證主板,中小板 創業板上市的股票都是安全的。但是若是僅僅是在新三板上市、或是在納斯達克的otcbb市場 pink市場上市都是有風險的,因為公司可以申請隨時破產。而且不管是在哪上市的,即使上市成功(可能上市不成功)你肯定也不能馬上拋售股票,至少需要等半年以上
⑽ 准備上市公司的原始股,有風險嗎
准備上市公司的原始股,其風險在於是否真的能夠上市。
因此,你要先去調查清楚:是不是真的要上市,成功的幾率有多大(若真成功你就發了 )。為此,你要調查以下情況:
1.查資產,營業收益,納稅,等等看是不是具備了上市要求,這些應該比較容易。
2.了解公司的上市計劃:如委任財務顧問及法律、會計等中介機構做財務審計、企業價值評估等等。
3.未來兩年發展計劃(包括:產品、專利權、機器設備、人員及銷售計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