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炒股被騙可以報警嗎
需要區分不同情形:
1、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如果對方主觀上存在非法佔有的目的,客觀上使用了欺騙方法,使股民蒙受了不正常的巨額損失,可以向公安機關報警。
2、如果只是股價未達到預期收益等,一般不屬於詐騙,不能報警,即使報警公安機關也不予受理。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罪】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1)買股票被騙屬於金融詐騙嗎擴展閱讀:
案例:湖南公安破獲一起"炒股群"詐騙案87人被刑拘
1月3日,永州市公安局零陵分局接到轄區居民楊某報警稱,他按照「專家」指導在「萬豪金業」平台炒「國際黃金」,蒙受了不正常的巨額損失,且「專家」已失聯,懷疑遭遇電信詐騙。
據楊某反映,2017年8月,他被人邀請加入一個股票交流群。群內每天有「專家」講授炒股票的技戰法,鼓動群友統一建倉炒股,並極力推薦在「萬豪金業」平台炒「國際黃金」。「群友」所發信息、截圖顯示,這一項目有利可圖。楊某先後累計投入160餘萬元,三個月不到累計虧損150餘萬元。
民警經調查發現,「萬豪金業」平台為一虛擬平台,該案是一起典型的非接觸式電信網路詐騙案。永州市公安局零陵分局迅速成立專案組,經過近10個月的深入調查,逐步查清了該犯罪團伙基本情況。10月15日晚,永州警方趕赴廣東東莞開展收網行動,在當地警方大力支持下,一舉摧毀該犯罪團伙窩點4個,收繳涉案電腦100餘台、涉案手機1245台,抓獲犯罪嫌疑人87名。
經查,該犯罪團伙架設虛擬黃金交易平台「萬豪金業」,虛構「國際黃金」交易,以統一建倉炒股、炒股票技戰法交流為幌子,把股民拉進炒股群。隨後,以一個詐騙團隊對應一名股民,步步引誘股民進入「萬豪金業」交易平台進行「國際黃金」交易,詐騙其錢財。受害人遍布全國各地。
目前,該犯罪團伙87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2. 炒股詐騙怎麼判刑
主要看詐騙的手段,如果使用信用證詐騙,就觸犯了信用證詐騙罪,如果和證券公司有利害關系,那就就觸犯金融詐騙罪和觸犯<證券交易法>,因為證券公司屬於三大金融機構之一,(銀行,證券,保險)這兩項特殊的詐騙罪,都比普通詐騙罪(即刑法266條的普通詐騙罪)量刑要高一點,60萬屬於數額特別巨大,普通詐騙罪法定最低刑應該在十年以上,最高刑是無期徒刑(普通詐騙罪無死刑),也就是根據情節和認罪態度以及案例在十年至無期徒刑之間量刑,如果是特殊的金融詐騙,最高刑罰至死刑。可以判處死刑的有集資詐騙罪、票據詐騙罪,金融憑證詐騙罪,信用證詐騙罪。你說的股票詐騙我不知道具體的案情,所以無法給你准確的量刑標准。
下面是詐騙罪司法實踐中的具體運用: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詐騙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若干問題的解釋》(1996年12月16日)的規定:個人詐騙公私財物2千元以上的,屬於「數額較大」;個人詐騙公私財物3萬元以上的,屬於「數額巨大」。
個人詐騙公私財物20萬元以上的,屬於詐騙數額特別巨大。詐騙數額特別巨大是認定詐騙犯罪「情節特別嚴重」的一個重要內容,但不是唯一情節。詐騙數額在10萬元以上,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應認定為「情節特別嚴重」:
1、詐騙集團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詐騙犯罪中情節嚴重的主犯;
2、慣犯或者流竄作案危害嚴重的;
3、詐騙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急需的生產資料,嚴重影響生產或者造成其他嚴重損失的;
4、詐騙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救濟、醫療款物,造成嚴重後果的;
5、揮霍詐騙的財物,致使詐騙的財物無法返還的;
6、使用詐騙的財物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
7、曾因詐騙受過刑事處罰的;
8、導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
9、具有其他嚴重情節的。
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以單位名義實施詐騙行為,詐騙所得歸單位所有,數額在5萬元至l0萬元以上的,應當依照本法第152條的規定追究上述人員的刑事責任;數額在20萬至30萬元以上的,依照本法第l52條的規定追究上述人員的刑事責任。
對共同詐騙犯罪,應當以行為人參與共同詐騙的數額認定其犯罪數額,並結合行為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和非法所得數額等情節依法處罰,
已經著手實行詐騙行為,只是由於行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獲取財物的,是詐騙未遂。詐騙未遂,情節嚴重的,也應當定罪並依法處罰,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可根據本地區經濟發展狀況,並考慮社會治安狀況,在「2千元至4千元」、「3萬元至5萬元」的幅度內,分別確定本地區執行的個人詐騙「數額較大」、「數額巨大」,以及單位實施詐騙,追究有關人員刑事責任,參照本條第四款規定的數額,確定適用原《刑法》第151條或者第l52條的具體數額標准,並報最高人民法院備
3. 2018年4月,在微信股票群里買股票,被騙22萬元。當時入金時掃二維碼是是杭州轉乾金融信息服務公司
2018年4月。在微信股票群里買股票被騙22萬元。但食入京使掃二維碼是。杭州站。孔金融信息服務公司。
4. 發現做股票期權被騙了如何能要回被騙的錢,去哪個部門報案
2000以下不立案,2000以上報警,這屬於金融詐騙
5. 我們買股票被騙了
這個建議你們集體去報警,涉案資金越大越容易進行立案偵查。
你這是2年錢被騙了140萬,你們什麼證據也沒有留,難度比較大,警察不接受情有可原。最好的辦法就是聯絡一起被騙的人去報警。
另外以後多留個心思吧,哪裡有把錢給別人什麼證據都不留的。這也是太粗心了吧。
6. 股票分成屬於金融詐騙嗎
不屬於啊!不然誰還炒股
7. 股票金融詐騙是怎樣處罰
涉嫌票據詐騙罪,應當依法處理。《刑法》第一百九十四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進行金融票據詐騙活動,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明知是偽造、變造的匯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
(二)明知是作廢的匯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
(三)冒用他人的匯票、本票、支票的;
(四)簽發空頭支票或者與其預留印鑒不符的支票,騙取財物的;
(五)匯票、本票的出票人簽發無資金保證的匯票、本票或者在出票時作虛假記載,騙取財物的。
使用偽造、變造的委託收款憑證、匯款憑證、銀行存單等其他銀行結算憑證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8. 網上買股票軟體被騙,該怎麼維權 對方可定義為詐騙嗎
把聊天記錄保存好 一切和交易有關的東西保留住 聯系其他被騙的人 通過你了解的手段去維權 可以咨詢律師 不過騙子你要是找不到 盡你的能力吧
9. 華爾街之狼裡面相當於金融詐騙的賺錢方式是被允許的嗎不會有發現被騙了的投資人找事嗎
擦邊球,你買我賣看似合法實際上是詐騙。主人公入罪更多被指控哄抬股價而不是推銷股票犯法。。之前投一萬給金融公司炒外匯(手續費很高,而且要簽免責協議)一天就幫我虧了4千,告訴我不加錢就平倉了。。。。仔細一想如果好賺錢他怎麼告訴你呢。。而且這一萬說不定在公司走了一圈後告訴你炒虧掉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