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自己籌集資金炒股算違法嗎比如小型私募投資基金,籌集資金在100W,有契約。是非法么
1,不算非法,但是是不受國家法律認可的。現在為止可以以投資公司的名義也可以以投資顧問公司的名義或者以合夥企業的方式來進行私募基金的投資,無論是投資於證券還是股權,只要募集對象人數不要超過200份,應該說你就沒有撞到法規的紅線。
2,實際私募基金本身所規定的、所定義的是一種錢的募集方式,是通過向特定的少數人來募集資金這樣一種方式,而我們平常所講的私募證券投資基金、私募股權投資基金所描述的是把錢募集來了以後它的投向、資金的運用方向,第一級是募集的方式,第二級是投資的方向,第三級是投資的風格。比如說私募證券投資基金其中有一種投資風格比較激進的就是對沖基金,所以私募證券投資基金涵蓋著對沖基金,但不一定所有的證券投資基金都是對沖基金。
B. 基金經理就是讓他的親戚買他買的股票,豈不是犯法也沒人知道
這個有內部守則,會查處的,在這個位置上的人,親戚,個人賬戶都是監控的。公開的查處了幾個人,不公開的還有更多。每個公司或多或少的有一些這些情況,只要不過分,公開處理開除的都比較少。這個就好像比如移動公司內部員工打電話總是很優惠的,或者有報銷等情況。
反正在這一行,信息總是比外行要多的多了。
C. 跟著基金重倉股買股票 可行嗎
肯定不行,基金很多也是虧的,而且人家資金大,就是你跟進去了,人家走了也不會告訴你的
D. 跟著基金經理買股票,行不行
找兩本關於基金經理培訓的教材或是到他們這類人經常蹲點的飯館去「旁聽」一下你就知道准確答案了。
E. 基金經理讓親戚購買自己基金公司購買的股票是否違法
是違法的。
在基金行業里,所謂的「老鼠倉」是指基金從業人員在使用公有資金拉升某隻股票之前,先用個人資金在低位買入該股票,待用公有資金將股價拉升到高位後,其率先賣出個人倉位進而獲利的行為。而參與基金投資的機構和普通「基民」的資金則可能因此有被套牢的危險,這顯然會對基民的利益造成一定的損害。
為防控該類事件的發生,我國新《證券法》第四十三條規定,證券交易所、證券公司和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的從業人員、證券監督管理機構的工作人員以及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參與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員,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內,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義持有、買賣股票,也不得收受他人贈送的股票。任何人在成為前款所列人員時,其原已持有的股票,必須依法轉讓。今年年初,證監會基金部也專門下發文件,意在通過加強對基金管理人員及其直系親屬證券投資的監管力度,進而杜絕「老鼠倉」事件的發生。文件要求各基金公司要加強對各自督察長的考核。基金經理在任職申請中將被要求上報直系親屬的身份證號和證券賬戶,針對這些賬戶,管理層會同證券交易所、中登公司嚴密監控。同時在對管理部門的通知中則要求,基金公司須在近期上報有關投資管理人員個人利益沖突的管理制度,要求加強對投資管理人員直系親屬投資等可能導致個人利益沖突行為的管理。
F. 買基金違法嗎
買基金當然不違法,在支付寶裡面可以自由交易,並不存在違法的行為。
G. 可以跟著基金經理買股票嗎
個人覺得跟著基金經理買股票風險還是比較大的。因為基金經理買的股票,她發布的是季度報告,股票倉位有可能不及時,我們買進去的時候可能別人已經賣掉了,變成了接盤俠。想要買股票,我覺得還要自己分析公司的基本面以及盈利狀況。
H. 基金買股票洗盤違法嗎
所謂的洗盤並不違法,因為他也是正常掛單買入賣出,基金受限於他的持倉量(個股一般控制在基金凈值10%以內,持倉量不超過股票流通股10%),夠不上壟斷。
I. 私募消息與內幕消息的區別 跟私募買股票算不算內幕交易違法嗎
私募消息:如果是以工作中獲得的消息而不正當謀利,違法
內幕消息:牽涉到利益關系人的,以消息而謀利,不正當交易,違法
跟私募買股票算不算內幕交易,不違法,只要不是以工作中獲得的消息而不正當謀利。
J. 帶著客戶操作股票,違法么
這個要看你的身份,假如你是飯店老闆,帶著你的客戶炒股,那是一點都不違法;
假如你是證券從業人員或基金公司的人員,如果帶著你的客戶炒股,那就攤上事兒了!
《證券法》第四十三條規定,證券交易所、證券公司和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的從業人員、證券監督管理機構的工作人員以及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參與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員,在任期或者法定期限內,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義持有、買賣股票,也不得收受他人贈送的股票。
《基金管理公司投資管理人員管理指導意見》也規定,除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外,基金管理公司的員工不得買賣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