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股票在競價的時候可以交易嗎
可以,但不能成交,集合競價投資者可以根據心裡價位來進行報價,集合競價結束後委託單會統一報給證券交易所,開盤價和收盤價由集合競價成交量最大的價格產生。
股票交易時間:集合競價周一至周五9:15-9:25,深市收盤是14:57-15:00,連續競價周一至周五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法定節假日不交易。
拓展資料
1、股票發行是公司新股票的出售過程。新股票一經發行,經中間人或逕自進入應募人之手,應募人認購,持有股票,即成為股東。這一過程一般沒有固定集中的場所,或由公司自己發行,較普通的是由投資銀行、信託公司、證券公司和經紀人等承銷經營。發行股票有兩種情況:
(1)、新公司成立,首次發行股票;
(2)、已成立的公司增資發行新股票。二者在發行步驟和方法上都不相同。創建新公司首次發行股票,須辦理一系列手續。即由發起人擬定公司章程,經律師和會計師審查,在報紙上公布,同時報經主管機關經審查合格准予注冊登記,領取登記證書,在法律上取得獨立的法人資格後,才准予向社會上發行。
2、集合競價是指對一段時間內接收的買賣申報一次性集中撮合的競價方式。以我國競價交易制度為例,集合競價時成交價格的確定原則是:
(1)、在有效價格範圍內選取成交量最大的價位;
(2)、高於成交價格的買進申報與低於成交價格的賣出申報全部成交;
(3)、與成交價格相同的買方或賣方至少一方全部成交。兩個以上價位符合上述條件的,上海證券交易所規定使未成交量最小的申報價格為成交價格。若仍有兩個以上申報價格符合條件,取其中間價為成交價格。深圳證券交易所取距前收盤價最近的價位為成交價。集合競價的所有交易以同一價格成交。集合競價未成交的部分,自動進入連續競價。
3、集合競價規則參看集合競價條目。匹配原則是買方價高優先,賣方價低優先,同樣價格則先參與競價的優先,但整個交易過程不是分布進行匹配,而是是競價結束集中匹配完成。集合競價時間為9:15-9:25,可以掛單,9:25之後就不能掛單了。要等到9:30才能自由交易。
㈡ 股票開盤前15分鍾可以買嗎
開盤時間9:30,提前15分鍾開始集合競價,至9:25分鍾形成當天第一筆成交,作為當天開盤價,9:30開始正式交易。盤前只能委託出價參與競價,如果出價高於第一筆成交價,就可以買入成交。如果正好一樣,就要看委託順序。
㈢ 股市競價的時候可以交易嗎
股市競價時可以賣出。
根據A股市場規定市場在集合競價的9:15——9:20這五分鍾,交易主機可接收買賣申報,也可接收撤單申報,但不對買賣申報或撤銷申報做處理。9:20——9:25、14:57——15:00,交易主機不接受參與競價交易的撤銷申報。所以,股票集合競價是可以買賣的。
【拓展資料】
股市集合競價是指一段時間內交易所接受投資者的買賣申報委託單後,整體集中撮合價格的一種競價方式。在A股市場中,集合競價的成交價格是市場成交量在有效價格範圍之內的價格。集合競價是價格優先、時間優先的原則。當買賣委託單和集合競價的價格相同時,委託會達成成交。投資委託單買單若高於集合競價價格,也會成交。反之,投資委託單賣單若低於集合競價價格,也會成交。集合競價可以看出股票或者市場開盤前投資者的投資熱度,如果熱度較高,集合競價買單量比較大,價格高開概率較大。反之,如果熱度較低,集合競價賣單量比較大,價格低開概率較大。
集合競價主要產生了開盤價,接著股市要進行連續買賣階段,因此有了連續競價。集合競價中沒有成交的買賣指令繼續有效,自動進入連續競價等待合適的價位成交。而全國各地的股民此時還在連續不斷地將各種有效買賣指令輸入到滬深證交所電腦主機,滬深證交所電腦主機也在連續不斷地將全國各地股民連續不斷的各種有效買賣指令進行連續競價撮合成交。而無效的買賣指令主機不接受。如:股票價格漲跌幅超過限制等(當日上市的新股除外)。具體來說,集合競價是將數筆委託報價或一時段內的全部委託報價集中在一起,根據不高於申買價和不低於申賣價的原則產生一個成交價格,且在這個價格下成交的股票數量最大,並將這個價格作為全部成交委託的交易價格。
㈣ 股票9:15-9:25競價能買賣嗎
可以交易。根據規定,9點15—9點25這段時間是屬於集合競價時間,由投資者按照自己所能接受的心理價格自由進行買賣申報。其中9:15—9:20之間是可以撤單的,而9:20—9:25之間是不可以撤單的,後面5分鍾的交易都是屬於真實交易。
拓展資料:
集合競價是指對一段時間內接收的買賣申報一次性集中撮合的競價方式。以我國競價交易制度為例,集合競價時成交價格的確定原則是: 在有效價格範圍內選取成交量最大的價位;
高於成交價格的買進申報與低於成交價格的賣出申報全部成交;
與成交價格相同的買方或賣方至少一方全部成交。兩個以上價位符合上述條件的,上海證券交易所規定使未成交量最小的申報價格為成交價格。若仍有兩個以上申報價格符合條件,取其中間價為成交價格。深圳證券交易所取距前收盤價最近的價位為成交價。集合競價的所有交易以同一價格成交。集合競價未成交的部分,自動進入連續競價。
所謂集合競價就是在當天還沒有開盤之前,你可根據前一天的收盤價和對當日股市的預測來輸入股票價格,在集合競價時間里輸入計算機主機的所有下單,按照價格優先和時間優先的原則計算出最大成交量的價格,這個價格就會是集合競價的成交價格,而這個過程被稱為集合競價。
到9:25分以後,就可以看到各股票集合競價的成交價格和數量。有時某種股票因買入人給出的價格低於賣出人給出的價格而不能成交,那麼,9:25分後該股票的成交價一欄就是空的。當然,有的公司因為要發布消息或召開股東大會而停止交易一段時間,那麼集合競價時該公司股票的成交價一欄也是空的。
因為集合競價是按照最大成交量的價格成交的,所以對於普通股民來說,在集合競價時間,只要打入的股票價格高於實際的成交價格就可以成交,當然如果按漲停價買或按跌停價賣則保證優先成交。
所以,散戶如果希望在集合競價時優先買到股票,通常可以把價格打的高一些,目的是獲得優先成交權,因為你的成交價是較低的集合競價。另外,散戶買入股票的數量不會很大,一般不會對該股票的集合競價價格產生什麼影響。
㈤ 股票競價的時候可以買賣嗎
1、 競價時間投資者是可以買賣股票的。競價指的就是投資者在股票交易日上午9:15—9:25這個時間段,根據個人的心理預期價位去靈活自由的申請股票買賣。在這個競價過程中,對於投資者下單的買賣單,證券所都是遵循的價格優先、時間優先原則。這也是為了保障投資人雙方的利益,最大程度去促成交易。
2、 股票競價簡介:股票競價本身就是指證券所把投資者的各種委託報價或是和一段時間內的各種委託報價整合在一塊,按照買價不小於賣價的要求,盡可能去達成股票交易。在這個情況下,股票的交易會更加的公開透明,因為投資者都是根據個人的投資預期進行下單委託的,如果之後的股價超過了個人的心理預期,那麼投資者也可以選擇不買入或賣出。總的來說,集合競價讓股票價格更加客觀、透明。
拓展資料:
集合競價時的成交價格的確定基於如下三點:
1、 有效價格範圍內選取成交量最大的價位,即「量大優先」原則;
2、 高於成交價買進與低於成交價賣出的申報全部成交;
3、 如與成交價相同的買方或賣方至少一方全部成交。
集合競價參考價值:
集合競價在一定程度上還是值得參考的,通過集合競價可以初步判斷所選股的強弱,集合競價在開盤後9點20以前高開且量大的,通常是虛高或有人操盤坐高,如果集合競價在分時走勢上上下波動大,該股當日走勢一般不建議入手,如果集合競價做多量能穩定商鞅,最後一分鍾有快速拉高之勢,可以考慮掛漲停追進去。
㈥ 股票競價的時候可以買賣嗎
可以。股票集合競價時能夠賣出。根據A股市場規定市場在集合競價的9:15——9:20這五分鍾,交易主機可接收買賣申報,也可接收撤單申報,但不對買賣申報或撤銷申報做處理。9:20——9:25、14:57——15:00,交易主機不接受參與競價交易的撤銷申報。所以,股票集合競價是可以買賣的。
拓展資料
股市集合競價是指一段時間內交易所接受投資者的買賣申報委託單後,整體集中撮合價格的一種競價方式。在A股市場中,集合競價的成交價格是市場成交量在有效價格範圍之內的價格。
集合競價是價格優先、時間優先的原則。當買賣委託單和集合競價的價格相同時,委託會達成成交。投資委託單買單若高於集合競價價格,也會成交。反之,投資委託單賣單若低於集合競價價格,也會成交。
集合競價可以看出股票或者市場開盤前投資者的投資熱度,如果熱度較高,集合競價買單量比較大,價格高開概率較大。反之,如果熱度較低,集合競價賣單量比較大,價格低開概率較大。
股票交易時間
每周一到周五上午時段9:30-11:30,下午時段13:00-15:00。周六、周日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公告的休市日不交易。
集合競價:上午9:15-9:25;下午:14:57-15:00。其中9:15-9:20可以撤單,9:20-9:25不能撤單,9:25以成交量最大的價格為開盤價。連續競價:上午9:30-11:30, 下午13:00-14:57。
股票交易之前,新股民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為自己開立一個股票帳戶(即股東卡)。股票帳戶相當於一個「銀行戶頭」,投資者只有開立了股票帳戶才可進行證_買賣。
如要買賣在上海、深圳兩地上市的股票,投資者需分別開設上海證_交易所股票帳戶和深證證_交易所股票帳戶,開設上海、深圳A股股票帳戶必須到證_登記公司或由其授權的開戶代理點辦理。
㈦ 股票開盤前15分鍾可以買賣嗎
開盤時間9:30,提前15分鍾開始集合競價,至9:25分鍾形成當天第一筆成交,作為當天開盤價,9:30開始正式交易。
盤前只能委託出價參與競價,如果出價高於第一筆成交價,就可以買入成交。如果正好一樣,就要看委託順序。
所以對於這個時間上一定要把握好才行。
拓展資料:
主要特點
一:不返還性,股票一旦發售,持有者不能把股票退回給公司,只能通過證券市場上出售而收回本金。股票發行公司不僅可以回購甚至全部回購已發行的股票,從股票交易所退出,而且可以重新回到非上市企業。
二:風險性,購買股票是一種風險投資。
三:流通性,股票作為一種資本證券,是一種靈活有效的集資工具和有價證券,可以在證券市場上通過自由買賣、自由轉讓進行流通。
四:收益性。
五:參與權。
主要分類
普通股
普通股股東按其所持有股份比例享有以下基本權利:
(1)公司決策參與權。普通股股東有權參與,並有建議權、表決權和選舉權,也可以委託他人代表其行使其股東權利。
(2)利潤分配權。普通股股東有權從公司利潤分配中得到股息。普通股的股息是不固定的,由公司贏利狀況及其分配政策決定。普通股股東必須在優先股股東取得固定股息之後才有權享受股息分配權。
(3)優先認股權。如果公司需要擴張而增發普通股股票時,現有普通股股東有權按其持股比例,以低於市價的某一特定價格優先購買一定數量的新發行股票,從而保持其對企業所有權的原有比例。
(4)剩餘資產分配權。公司破產或清算時,若公司資產在償還欠債後還有剩餘,其剩餘部分按先優先股股東、後普通股股東的順序進行分配。
優先股
優先股是指依照公司法,在一般規定的普通種類股份之外,另行規定的其他種類股份,其股份持有人優先於普通股股東分配公司利潤和剩餘財產,但參與公司決策管理等權利受到限制。優先股股東可以按照約定的票面股息率,優先於普通股股東分配公司利潤。公司應當以現金的形式向優先股股票股東支付股息,在完全支付約定的股息之前,不得向普通股股東分配利潤。
優先股相對於普通股。優先股在利潤分紅及剩餘財產分配的權利方面優先於普通股。
(1)優先分配權。在公司分配利潤時,擁有優先股票的股東比持有普通股票的股東,分配在先,但是享受固定金額的股利,即優先股的股利是相對固定的。
(2)優先求償權。若公司清算,分配剩餘財產時,優先股在普通股之前分配。註:當公司決定連續幾年不分配股利時,優先股股東可以進入股東大會來表達他們的意見,保護他們自己的權利。
優先股對企業籌措資金的主要優點是:
(1)股息率固定,能使公司利用財政桿杠利益。在資本不變的條件下,公司需要從稅前收益中支付利息、優先股息和租賃費,是固定不變的。當稅前收益(扣除利息)增大時,每一元利潤所負擔的固定利息和租賃費就會相對減少,這就給每一股普通股帶來額外利潤,即財務杠桿利益。
(2)優先股是公司長期,穩定的資金來源,對企業的資金周轉有利。
(3)優先股沒有投票權,使企業能夠避免優先股股東參與投票而分割企業的支配權。
(4)優先股轉換成普通股或債券,可以免稅。
優先股對企業籌措資金的主要缺點是:(1)優先股股息必須從稅後凈收益中支付,較之公司債券則增加了所得稅負擔;(2)優先股雖然沒有屆滿期,但公司章程中的一系列規定,又實質上規定了屆滿日期,使公司每年都必須購進一定百分比的優先股票。
後配股
後配股是在利益或利息分紅及剩餘財產分配時比普通股處於劣勢的股票,一般是在普通股分配之後,對剩餘利益進行再分配。如果公司的盈利巨大,後配股的發行數量又很有限,則購買後配股的股東可以取得很高的收益。發行後配股,一般所籌措的資金不能立即產生收益,投資者的范圍又受限制,因此利用率不高。後配股一般在下列情況下發行:
(1)公司為籌措擴充設備資金而發行新股票時,為了不減少對舊股的分紅,在新設備正式投用前,將新股票作後配股發行;
(2)企業兼並時,為調整合並比例,向被兼並企業的股東交付一部分後配股;
(3)在有政府投資的公司里,私人持有的股票股息達到一定水平之前,把政府持有的股票作為後配股。
㈧ 競價時間可以買賣嗎
1、 競價時間投資者是可以買賣股票的。競價指的就是投資者在股票交易日上午9:15—9:25這個時間段,根據個人的心理預期價位去靈活自由的申請股票買賣。在這個競價過程中,對於投資者下單的買賣單,證券所都是遵循的價格優先、時間優先原則。這也是為了保障投資人雙方的利益,最大程度去促成交易。
2、 股票競價簡介:股票競價本身就是指證券所把投資者的各種委託報價或是和一段時間內的各種委託報價整合在一塊,按照買價不小於賣價的要求,盡可能去達成股票交易。在這個情況下,股票的交易會更加的公開透明,因為投資者都是根據個人的投資預期進行下單委託的,如果之後的股價超過了個人的心理預期,那麼投資者也可以選擇不買入或賣出。總的來說,集合競價讓股票價格更加客觀、透明。
拓展資料:
集合競價時的成交價格的確定基於如下三點:
1、 有效價格範圍內選取成交量最大的價位,即「量大優先」原則;
2、 高於成交價買進與低於成交價賣出的申報全部成交;
3、 如與成交價相同的買方或賣方至少一方全部成交。
集合競價參考價值:
集合競價在一定程度上還是值得參考的,通過集合競價可以初步判斷所選股的強弱,集合競價在開盤後9點20以前高開且量大的,通常是虛高或有人操盤坐高,如果集合競價在分時走勢上上下波動大,該股當日走勢一般不建議入手,如果集合競價做多量能穩定商鞅,最後一分鍾有快速拉高之勢,可以考慮掛漲停追進去。
競價分兩種情況考慮:
1、成交量 集合競價成交量放大到和首板漲停爆量相同最佳,如果放大到2/3也可以,最差也要放量到一半,如果縮量就沒有參與價值。 一定要爆量,就是看漲停瞬間分時成交量柱的高低。 2、高開幅度和分時 高開幅度主要兩個方面,開到3%-5%,或7%-9%有一定價值,競價開到6%左右是雞肋,既不如高開7%-9%證明了強度,也不如高開3%-5%位置相對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