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公司股票 » 根據公司法股票發行的價格
擴展閱讀
朋友向我借銀行卡股票用 2025-05-05 17:19:26
非上市公司股票過戶 2025-05-05 17:02:04

根據公司法股票發行的價格

發布時間: 2025-05-05 13:38:15

A. 我國公司法規定股票不得如何發行

公司法規定股票發行價格不得低於票面金額。
《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七條:股票發行價格可以按票面金額,也可以超過票面金額,但不得低於票面金額。

B.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股票發行價格

法律主觀:

股票發行價格按以下確定:一、發行公司及承銷商對公司的利潤及其增長率、行業因素、二級市場的股價水平等因素進行綜合考慮,然後確定合理的發行價格。從各國股票發行市場的經驗看,股票發行定價最常用的方式有累積訂簡橋單方式、固定價格方式以及累積訂單和固定價格相結合的方式。累積訂單方式是美國證券市場經常採用的方式。其一般做法是,承銷團先與發行人商定一個定價區間,再通過市場促銷徵集在每個價位上的需求量。在分析需求數量後,由主承銷商與發行人確定最終發行價格。固定價格方式是英國、日本、香港等證券市場通常採用的方式。基本做法是承銷商與發行人在公開發行前商定一個固定的價格、然後根據此價格進行公開發售。累積訂單和固定價格相結合的方式主要適用於國際籌資,一般是在進行國際推薦的同時,在主要發行地進行公開募集,投資者的認購價格為推薦價格區間的上限,待國際推薦結束、最終價格確定之後,再將多餘的認購款退還給投資者。二、目前,我國的股票發行定價屬於固定價格方式,即在發行前由主承銷商和發行人根據市盈率法來確定新股發行價。三、新股發行價=每股稅後利潤*發行市盈率,因此目前我國新股的發行價主要取決於每股稅後利潤和發行市盈率這兩個因素:(1)每股稅後利潤,每股稅後利潤是衡量公司業績和股票投資價值的重要指標:每股稅後利潤=發行當年預測利潤/發行當年加價平均股本數=發行當年預測利潤/(發行前總股本數+本次公開發行股本數*(12-發行月份)/12)。(2)發行市盈率。市盈率是股票市場價格與每股稅後利潤的比率,它也是確定發行價格的重要因素。發行公司在確定市盈率時,應考慮所屬行業的發展前景、同行業公司在股市上的表現以及近期二級市場的規模供求關系和總體走勢等因素,以利於一、二級市場之間的有效銜接和平衡發展。目前,我國股票的發行市盈率一般在13至15倍之間。總的來說,經營業績好、行業前景佳、發展潛力大的公司,其每股稅後利潤多,發行市盈率高,發行價格也高,從而能募集到更多的資金;反之,則發行價格低,募集資金少。當股票發行公司計劃發行股票時,需要根據不同情況,確定一個發行價格以推銷股票。一般而言,股票發行價格有以下幾種:面值發行、時價發行、中間價發行和折價發行等。在國際股票市場上,在確定一種新股票的發行價格時,一般要考慮其四個方面的數據資料:(1)要參考上市公司上市前最近三年來平均每股稅後純利乘上已上市的近似類的其他股票最近三年來的平均利潤率。這方面的數據占確定最終股票發行價格的四成比重。(2)要參考上市公司上市前最近四年來平均每股所獲股息除以已上市的近似類的其他股票最近三年平均股息率。這方面的數據占確定最終股票發行價格的二成比重。(3)要參考上市公司上市前最近期的每股資產凈值。這方面的數據占確定最終股票發行價格的二成比重。(4)要參考上市公司當年預計的股利除以銀行一年期的定期儲蓄存款利率。這方面的數據也占確定最終股票發行價格的二成比重。以上便是股票發行價格的確定,必要時攔行猛建議可以直接咨詢專業人士了解。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八十六條招股說明書應當附有發起人制訂的公司章程,並載明下列事項:(一)發起人認購的股份數;(二)每股的票面金額和發行價格;(三)無記名股票的發行總數;(四)募集資金的用途;(五)認股人的權利、義務;(六)本次募股的起止期限及逾期未募足時認股人可以撤回所認股份的說明。《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七條股票發行價格可以按票面金額帶消,也可以超過票面金額,但不得低於票面金額。

C. 一個公司可以發行多少股 股票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公司在發行股票時並無具體數量的規定。股票發行價格可以按照票面金額,也可以超過票面金額,但不得低於票面金額。股票的形式可以是紙面形式,也可以是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形式。股票應當載明公司名稱、成立日期、股票種類、票面金額及代表的股份數、股票的編號等主要事項。股票由法定代表人簽名並蓋章。發起人的股票需要標明發起人股票字樣。

公司發行的股票可以是記名股票或無記名股票。向發起人、法人的發行股票應當為記名股票,並應記載該發起人、法人的名稱或姓名,不得另立戶名或以代表人姓名記名。公司發行新股時需要公告新股招股說明書和財務會計報告,並製作認股書。發行新股的作價方案可以依據公司的經營情況和財務狀況來確定。

新股募足股款後,公司需向公司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並公告。股份可以依法轉讓,轉讓應在依法設立的證券交易場所進行或按國務院規定的方式進行。記名股票的轉讓需由股東通過背書方式或其他方式,並將受讓人的姓名或名稱及住所記載於股東名冊。無記名股票的轉讓則需將股票交付給受讓人即可發生轉讓效力。

根據法律規定,公司在發行新股時需遵循相關程序,包括公告新股招股說明書和財務會計報告,製作認股書等。股票的種類、發行價格、形式、轉讓方式等均需遵守法律規定。公司需要向公司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並公告相關信息。股份轉讓應遵循相關規定,在依法設立的證券交易場所或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方式進行。

綜上所述,公司在發行股票時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的相關規定,包括股票發行價格、形式、種類、轉讓方式等。公司發行股票並無具體數量的規定,但需遵循相關程序和法律規定。股份轉讓需在依法設立的證券交易場所或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方式進行。

D. 股票發行價格可以低於票面金額嗎 答案是這樣的

股票發行價格不可以低於票面金額。根據《公司法》的相關規定,股票發行價格可以按票面金額發行,也可以超過票面金額發行,但發行價格必須高於或等於票面金額,票面金額成為股票發行價格的最低界限

具體原因如下

  • 法律規定:法律明確規定了股票發行價格不得低於票面金額,這是保護投資者和發行人雙方利益的重要法規。

  • 籌資需求:如果股票的發行價過低,可能難以滿足發行人的籌資需求。公司發行股票的主要目的之一是籌集資金,過低的發行價可能導致籌集到的資金不足,影響公司的運營和發展。

  • 股東利益:過低的發行價還可能損害原有股東的利益。因為新發行的股票稀釋了原有股東的持股比例,如果發行價過低,相當於原有股東以較低的價格出售了自己的部分權益。

  • 市場因素:在確定股票發行價格時,發行公司及承銷商會綜合考慮公司的利潤、行業因素以及二級市場的股價水平等。合理的發行價格能夠平衡發行人的籌資需求和投資者的風險承受能力,促進股票的順利發行和上市後的市場表現。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股票的票面金額通常是1元。在股票上市交易後,如果股票連續20個交易日的價格都低於1元,那麼該股票可能會被交易所退市。因此,投資者在選擇股票時,需要謹慎考慮股票的價格、公司的基本面以及市場的整體情況等因素。

E. 根據我國《公司法》規定,股票發行價格不可以( )票面金額。

【答案】:B
股票發行價格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出售新股票的價格。在確定股票發行價格時,可以按票面金額確定,也可以超過票面金額確定,但不得以低於票面金額的價格發行。

F. 股票發行價格可以按票面金額,也可以低於或超過票面金額對嗎

不對。根據《公司法》相關規定,股票發行價格可以按票面金額,也可以超過票面金額,但不得低於票面金額。因此,票面金額就成為股票發行價格的最低界限。
拓展資料:
股票面值:
股票票面價值又稱「股票票值」、「票面價格」,是股份公司在所發行的股票票面上標明的票面金額,它以元/股為單位,其作用是用來表明每一張股票所包含的資本數額。
在我國上海和深圳證券交易所流通的股票的面值均為每股一元。(例外是紫金礦業的股票面值為0.1元和洛陽鉬業的股票面值還是0.2元)
作用:
股票面值的作用之一是表明股票的認購者在股份公司的投資中所佔的比例,作為確定股東權利的依據。
第二個作用就是在首次發行股票時,將股票的面值作為發行定價的一個依據。一般來說,股票的發行價格都會高於其面值。
當股票進入流通市場後,股票的面值就與股票的價格沒有什麼關系了。股票的市場價格有時高於其票面價格,有時低於其票面價格。但是,不論股票市場價格發生什麼變化,其面值都是不變的,盡管每一股份實際代表的價值可能發生了很多變化。
發行:
在股票市場中,股票發行價格是關繫到發行人與投資者的根本利益及股票上市後的表現。通常是評估公司凈資產多少來確定發行股票數量和發行價的。
通常情況下,如果股票的發行價過低,將會難以滿足發行人的籌資需求,甚至會損害原有股東的利益。而如果發行價太高,又將增大投資者的風險,增大承銷機構的發行風險和發行難度,抑制投資者的認購熱情,並影響股票上市後的表現。
因此,股票發行公司及承銷商必須對公司的利潤及其行業因素、二級市場的股價水平等因素進行綜合考慮,然後再確定股票合理的發行價格。
股票發行價格只能等於或者高於票面金額,不能以低於票面金額發行股票發行價格不得低於票面金額,又稱折價發行。倘若不同時降低利率以作為折價發行所造成的發行收入的減少的補償,則低價發行與提高債券利率的效果相同,勢必增加發行者的負擔。
但低價發行,雖能暫時吸引相當數量的投資者的認購,但過低的發行價格,往往意味著公司經營不利和前景不樂觀,這不僅會導致流通市場上股票價格的跌落,損害原有股東的利益,而且對發行公司以後的發行與經營不利,所以低價發行也存在一定的不利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