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如何操作股票要約收購
要約收購的程序操作:
一、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者須公布信息。
即通過證券交易所的證券交易,投資者持有一個上市公司已發行的股份的百分之五時,應當在該事實發生之日起三日內,向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證券交易所作出書面報告,通知該上市公司,並予以公告。
二、持股百分之三十繼續收購時的要約。
發出收購要約,收購人必須事先向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報送上市公司收購報告書,並載明規定事項。
三、終止上市。
收購要約的期限屆滿,收購人持有的被收購上市公司的股份數達到該公司已發行的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七十五以上的,該上市公司的股票應當在證券交易所終止上市。
四、股東可要求收購人收購未收購的股票。
收購要約的期限屆滿,收購人持有的被收購公司的股份達到該公司已發行的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九十以上時,其餘仍持有被收購公司股票的股東,有權向收購人以收購要約的同等條件出售其股票,收購人應當收購。
五、要約收購要約期間排除其他方式收購。
六、收購完成後股票限制轉讓。
收購人對所持有的被收購的上市公司的股票,在收購行為完成後的六七月內不得轉讓。
七、股票更換。
通過要約收購方式獲取被收購公司股份並將該公司撤銷的,為公司合並,被撤銷公司的原有股票,由收購人依法更換。
八、收購結束的報告。收購上市公司的行為結束後,收購人應當在十五日內將收購情況報告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和證券交易所,並予公告。
(1)要約回購公司股票完成擴展閱讀
要約收購報告書
以收購要約方式應當按照規定編制要約收購報告書。收購人應當自公告收購要約文件之日起三十日內就本次要約收購在中國證監會指定報刊上至少做出三次提示性公告。
一、編制要約收購報告書的一般要求
1.引用的數據應提供資料來源,事實應有充分、客觀、公正的依據;
2.引用的數字應採用阿拉伯數字,貨幣金額除特別說明外,應指人民幣金額,並以元、千元或萬元為單位;
3.收購人可根據有關規定或其他需求,編制要約收購報告書外文譯本,但應保證中、外文本的一致性,並在外文文本上註明:「本要約收購報告書分別以中、英(或日、法等)文編制,在對中外文本的理解上發生歧義時,以中文文本為准」;
4.要約收購報告書全文文本應採用質地良好的紙張印刷,幅面為209×295毫米(相當於標準的A4紙規格);
5.不得刊載任何有祝賀性、廣告性和恭維性的詞句。
二、編制要約收購報告書的其他要求
1.收購人屬於一致行動人或者實際控制人的,參與一致行動或存在實際控制關系的各成員可以推選其中一名成員以全體成員的名義統一編制並提交要約收購報告書,各成員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均應在報告上簽字、蓋章。
2.由於商業秘密(如核心技術的保密資料、商業合同的具體內容等)等特殊原因,某些信息確實不便披露的,收購人可向中國證監會申請豁免,並在要約收購報告書中予以說明。
3.在不影響信息披露的完整性和不致引起閱讀不便的前提下,收購人可採用相互引證的方法,以避免重復和保持文字簡潔。
4.要約收購報告書的文字應簡潔、通俗、平實和明確,格式應符合相關要求。在指定報刊刊登的要約收購報告書最小字型大小為標准6號字,最小行距為0.02.
5.收購人應當按照《收購辦法》的規定將要約收購報告書摘要及要約收購報告書刊登於至少一種中國證監會指定的報刊,並根據證券交易所的要求刊登於指定網站,或者提示刊登該報告的收購人或上市公司的網址。收購人應當將要約收購報告書和備查文件備置於上市公司住所和證券交易所,以備查閱。
6.收購人可將要約收購報告書或摘要刊登於其他網站和報刊,考|試/大 但不得早於在中國證監會指定報刊和網站的披露。
7.收購人董事會及全體董事(或者主要負責人)應保證要約收購報告書內容的真實性、准確性、完整性,並承諾其中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並就其保證承擔個別和連帶的法律責任。
8.收購人的律師受收購人委託編制要約收購報告書,應對要約收購報告書及相關文件進行核查和驗證,並出具法律意見書,並就其負有法律責任的部分承擔相應的責任。
9.收購人聘請的律師、注冊會計師、財務顧問及其所服務的專業機構應書面同意收購人在要約收購報告書中引用由其出具的專業報告或意見的內容。
2. 股票中所說的「要約收購」是什麼意思
要約收購是指收購人向被收購的公司發出收購的公告,待被收購上市公司確認後,方可實行收購行為。
要約收購是各國證券市場最主要的收購形式,通過公開向全體股東發出要約,達到控制目標公司的目的。要約收購是一種特殊的證券交易行為,其標的為上市公司的全部依法發行的股份。
要約收購的特點是在所有股東平等獲取信息的基礎上由股東自主作出選擇,因此被視為完全市場化的規范的收購模式,有利於防止各種內幕交易,保障全體股東尤其是中小股東的利益。
(2)要約回購公司股票完成擴展閱讀:
要約收購的程序
1、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者須公布信息。即通過證券交易所的證券交易,投資者持有一個上市公司已發行的股份的百分之五時,應當在該事實發生之日起三日內,向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證券交易所作出書面報告,通知該上市公司,並予以公告。
2、持股百分之三十繼續收購時的要約。
發出收購要約,收購人必須事先向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報送上市公司收購報告書,並載明規定事項。
3、終止上市。收購要約的期限屆滿,收購人持有的被收購上市公司的股份數達到該公司已發行的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七十五以上的,該上市公司的股票應當在證券交易所終止上市。
3. 什麼叫股票回購什麼情況下公司可以回購公司的股票
股票回購是指上市公司從股票市場上購回本公司一定數額的發行在外的股票。公司在股票回購完成後可以將所回購的股票注銷,但在絕大多數情況下,公司將回購的股份作為「庫藏股」保留,仍屬於發行在外的股份,但不參與每股收益的計算和收益分配。庫藏股日後可移作他用
改善資本結構,是改善公司資本結構的一個較好途徑。回購一部分股份後,公司的資本得到了充分利用,每股收益也提高了。穩定公司股價。過低的股價,無疑將對公司經營造成嚴重影響,股價過低,使人們對公司的信心下降,使消費者對公司產品產生懷疑,削弱公司出售產品、開拓市場的能力。在這種情況下,公司回購本公司股票以支撐公司股價,有利於改善公司形象,股價在上升過程中,投資者又重新關注公司的運營情況,消費者對公司產品的信任增加,公司也有了進一步配股融資的可能。因此,在股價過低時回購股票,是維護公司形象的有力途徑。
4. 關於股票的要約回購與協議回購有什麼區別
股票回購
股票回購的定義
定義1:
股票回購是指上市公司用自有資金自願購回國家、法人股東持有的本公司股票,但要求一定時期內不得出售或轉讓,過了規定的時間要提前公布擬出售股票的數量,一般不得一次出售
源自: 對國有股減持問題的探討 《甘肅農業》 2004年 俞秀干
來源文章摘要:國有股減持作為國有經濟戰略調整、建立現代企業制度、規范證券市場以及籌集社保資金的重要舉措 ,理當深受歡迎並付諸實施 ;然而 ,由於該項政策的目標、實施方式以及價格機制存在一定偏差 ,從而導致嘗試失敗 ,並引起證券市場的震盪。所以 ,對國有股減持的目標、實施方式及價格機制等問題需要進行新的思考。
定義2:
股票回購是指風險投資人所持股份由被投資企業購回.統計表明,在退出方式中,一般收購佔23%,二期收購佔9%,股票回購佔6%
源自: 我國風險投資的現狀及退出方式構想 《長沙電力學院學報(社會科學版)》 2000年 劉建江
來源文章摘要:風險投資在我國已初具規模 ,但仍處於起步階段 ,而風險投資的健康發展 ,必須要實現風險投資的有效退出。借鑒國外風險投資的成功經驗 ,結合我國國情 ,推行IPO、出售、清算或破產等多元化退出方式 ,是近期內較佳的選擇。
定義3:
股票回購是指上市公司出資將其發行流通在外的股票以一定價格購回予以注銷或作為庫存股的一種資本運作方式.以美國為代表的工業化國家的實踐證明,風險投資是高新技術進步及產業發展的催生劑(莫漢·索內,2002)
源自: 試析股票回購的方式及對上市公司的影響 《遼寧財專學報》 2004年 周鳳
來源文章摘要:股票回購是指上市公司出資將其發行流通在外的股票以一定價格購回予以注銷或作為庫存股的一種資本運作方式。在西方國家,常用的股票回購方式有公開市場回購、現金要約回購、協議回購和可轉讓出售權四種。本文對股票回購方式及其對上市公司的正面影響和負面影響進行了分析,認為股票回購對上市公司來說,可產生節稅效應,也可增加投資的靈活性;同時認為股票回購是帶有調整資本結構或股利政策目的的一種融資行為,而不是單純的投資行為。
定義4:
自上而下是指公司在確定了生產經營總目標後,預算綜合管理部門根據生產經營總目標,制定目標分解方案,並將此目標層層分解到各個預算的責任單位.所謂股票回購,是指上市公司從股票市場上購回本公司流通股的行為
源自: 以價值最大化為目標 建造企業管理中心「... 《冶金財會》 2002年 李沛林,陳纓,王明東
來源文章摘要:<正> 在經濟轉軌變型、企業迅猛發展的運作過程中,寶山鋼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寶鋼)緊跟時代前進步伐,緊密結合企業生產經營實際,堅持企業管理以財務管理為中心、財務管理以資金管理為中心,並以企業價值最大化為終極目標,不斷加強和改進財務管理,逐步建立健全了一套適應現代企業發展需要的、具有寶鋼特色的財務管理體系,促進了企業發展。2001年,寶鋼生產商品坯材861萬噸,實現銷售收入291.71億元,實現利稅56.89億元,實現利潤37.10億元。此外,凈資產收益率、銷售利潤率等指標也保持了較高的水平。到目前為止,寶鋼已具備了年產鋼1150萬噸、材1050萬噸的能力,並持續保持滿產滿銷。今年前4個月,在鋼材價格低迷、上游產品大幅漲價的雙重壓力下,仍然取得了優異成績,實現利稅和大部分技術經濟指標都在全行業名列前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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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回購本公司股票的會計分錄怎麼寫
回購股票的會計分錄:借:庫存股(實際支付的金額);貸:銀行存款。股票回購是指上市公司利用現金等方式,從股票市場上購回本公司發行在外的一定數額的股票的行為。公司在股票回購完成後可以將所回購的股票注銷。
回購股票並注銷的會計處理
(1)回購本公司股票時
借:庫存股(實際支付的金額)
貸:銀行存款
(2)注銷庫存股時
借:股本(注銷股票的面值總額)
資本公積--股本溢價(差額先沖股本溢價)
盈餘公積(股本溢價不足,沖減盈餘公積)
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股本溢價和盈餘公積仍不足部分)
貸:庫存股(注銷庫存股的賬面余額)
回購價格低於回購股票的面值總額時:
借:股本(注銷股票的面值總額)貸:庫存股(注銷庫存股的賬面余額)
資本公積--股本溢價(差額)
什麼是股票回購?
股票回購是指上市公司利用現金等方式,從股票市場上購回本公司發行在外的一定數額的股票的行為。公司在股票回購完成後可以將所回購的股票注銷。但在絕大多數情況下,公司將回購的股票作為“庫藏股”保留,不再屬於發行在外的股票,且不參與每股收益的計算和分配。庫藏股日後可移作他用,如發行可轉換債券、雇員福利計劃等,或在需要資金時將其出售。
回購股票的方式:
1、證券交易所集中競價交易方式。(目前我國均採用這種方式)
2、要約方式。
3、中國證券會認可的其他交易方式。
環球青藤友情提示:以上就是[ 回購本公司股票的會計分錄怎麼寫? ]問題的解答,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6. 股票回購有什麼影響
股票回購對公司有以下六點影響:
(1)股票回購有著與股票發行相反的作用:股票發行被認為是公司股票被高估的信號,如果公司管理層認為公司的股價被低估,通過股票回購,向市場傳遞了積極信息。股票回購的市場反應通常是提升了股價,有利於穩定公司股票價格。如果回購以後股票仍被低估,剩餘股東也可以從低價回購中獲利。
(2)當公司可支配的現金流明顯超過投資項目所需的現金流時,可以用自由現金流進行股票回購,有助於增加每股盈利水平。股票回購減少了公司自由現金流,起到了降低管理層代理成本的作用。管理層通過股票回購試圖使投資者相信公司的股票是具有投資吸引力的,公司沒有把股東的錢浪費在收益不好的投資中。
(3)避免股利波動帶來的負面影響:當公司剩餘現金是暫時的或者是不穩定的,沒有把握能夠長期維持高股利政策時,可以在維持一個相對穩定的股利支付率的基礎上,通過股票回購發放股利。
(4)發揮財務杠桿的作用:如果公司認為資本結構中權益資本的比例較高,可以通過股票回購提高負債比率,改變公司的資本結構,並有助於降低加權平均資本成本。雖然發放現金股利也可以減少股東權益,增加財務杠桿,但兩者在收益相同情形下的每股收益不同。
(5)通過股票回購,可以減少外部流通股的數量,提高了股票價格,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公司被收購的風險。
(6)調節所有權結構:公司擁有回購的股票(庫藏股),可以用來交換被收購或被兼並公司的股票,也可用來滿足認股權證持有人認購公司股票或可轉換債券持有人轉換公司普通股的需要,還可以在執行管理層與員工股票期權時使用,避免發行新股而稀釋收益。
(6)要約回購公司股票完成擴展閱讀:
股票回購有以下方式:
1、場內公開收購:是指上市公司把自己等同於任何潛在的投資者,委託在證券交易所有正式交易席位的證券公司,代自己按照公司股票當前市場價格回購。在國外較為成熟的股票市場上,這一種方式較為流行。
2、場外協議收購:是指股票發行公司與某一類(如國家股)或某幾類(如法人股、B股)投資者直接見面,通過在店頭市場協商來回購股票的一種方式。協商的內容包括價格和數量的確定,以及執行時間等。很顯然,這一種方式的缺陷就在於透明度比較低,有違於股市「三公」原則。
3、舉債回購:是指企業通過向銀行等金融機構借款的辦法來回購本公司股票。如果企業認為其股東權益所佔的比例過大,資本結構不合理,就可能對外舉債,並用舉債獲得的資金進行股票回購,以實現企業資本結構的合理化。有時候還是一種防禦其他公司的敵意兼並與收購的保護措施。
4、現金回購:是指企業利用剩餘資金來回購本公司的股票。這種情況可以實現分配企業的超額現金,起到替代現金股利的目的。
5、混合回購:是指企業動用剩餘資金,及向銀行等金融機構借貸來回購本公司股票。
6、出售資產回購:股票是指公司通過出售資產籌集資金回購本公司股票。
7、固定價格要約回購:是指企業在特定時間發出的以某一高出股票當前市場價格的價格水平,回購既定數量股票的要約。為了在短時間內回購數量相對較多的股票,公司可以宣布固定價格回購要約。它的優點是賦予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股票回購
7. 公司回購員工的激勵股票,需要走哪些程序
公司的回購說明公司認為自己的價值被市場低估了,同時,回購的信息表明公司對未來財務狀況的信心,包括充足的現金流、良好的償債能力等。這些正面的信號對於維護股價的穩定作用很大,尤其是在管理層宣布以超過目前市場價格的巨額溢價要約回購時,其對市場帶來的正面沖擊更大。從另一個角度看,雖然回購的公告也意味著管理層承認目前資金沒有有利的投資機會,但根據財務代理理論,在沒有合適投資機會的情況下,管理層應該將自由現金流返回給股東,讓股東自己做出投資決策。回購行為讓投資者看到,管理層不會將企業現金用於不明智的並購或者凈現值為負的項目。
然而,在上市公司和股東獲得一系列好處的同時,債權人可能成為股票回購的受害者。如果以現金進行股票回購,將減少上市公司的現金和其他可變現資產,直接減少上市公司可用以償債的物質基礎,降低了公司的。
8. 公司回購股票
股票回購是指上市公司利用現金等方式,從股票市場上購回本公司發行在外的一定數額的股票的行為。公司在股票回購完成後可以將所回購的股票注銷。但在絕大多數情況下,公司將回購的股票作為「庫藏股」保留,不再屬於發行在外的股票,且不參與每股收益的計算和分配。庫藏股日後可移作他用,如發行可轉換債券、雇員福利計劃等,或在需要資金時將其出售。
回購方式
場內公開收購和場外協議收購
按照股票回購的地點不同,可分為場內公開收購和場外協議收購兩種。
場內公開收購是指上市公司把自己等同於任何潛在的投資者,委託在證券交易所有正式交易席位的證券公司,代自己按照公司股票當前市場價格回購。在國外較為成熟的股票市場上,這一種方式較為流行。據不完全統計,整個80年代,美國公司採用這一種方式回購的股票總金額為2300億美元左右,占整個回購金額的85%以上。雖然這一種方式的透明度比較高,但很難防止價格操縱和內幕交易,因而,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對實施場內回購的時間、價格和數量等均有嚴格的監管規則。
場外協議收購是指股票發行公司與某一類(如國家股)或某幾類(如法人股、B股)投資者直接見面,通過在店頭市場協商來回購股票的一種方式。協商的內容包括價格和數量的確定,以及執行時間等。很顯然,這一種方式的缺陷就在於透明度比較低,有違於股市「三公」原則。
舉債回購、現金回購和混合回購
按照籌資方式,可分為舉債回購、現金回購和混合回購。
舉債回購是指企業通過向銀行等金融機構借款的辦法來回購本公司股票。如果企業認為其股東權益所佔的比例過大,資本結構不合理,就可能對外舉債,並用舉債獲得的資金進行股票回購,以實現企業資本結構的合理化。有時候還是一種防禦其他公司的敵意兼並與收購的保護措施。
現金回購是指企業利用剩餘資金來回購本公司的股票。這種情況可以實現分配企業的超額現金,起到替代現金股利的目的。
混合回購是指企業動用剩餘資金,及向銀行等金融機構借貸來回購本公司股票。
出售資產回購或利用債券和優先股交換
按照資產置換范圍,劃分為出售資產回購股票、利用手持債券和優先股交換(回購)公司普通股、債務股權置換。
出售資產回購股票是指公司通過出售資產籌集資金回購本公司股票。
利用手持債券和優先股交換(回購)公司普通股是指公司使用手持債券和優先股換回(回購)本公司股票。
債務股權置換是指公司使用同等市場價值的債券換回本公司股票。例如1986年,Owenc Corning公司使用52美元的現金和票面價值35美元的債券交換其發行在外的每股股票,以提高公司的負債比例。
固定價格要約回購和荷蘭式拍賣回購
按照回購價格的確定方式,可分為固定價格要約回購和荷蘭式拍賣回購。
固定價格要約回購是指企業在特定時間發出的以某一高出股票當前市場價格的價格水平,回購既定數量股票的要約。為了在短時間內回購數量相對較多的股票,公司可以宣布固定價格回購要約。它的優點是賦予
股票回購相關圖書
所有股東向公司出售其所持股票的均等機會,而且通常情況下公司享有在回購數量不足時取消回購計劃或延長要約有效期的權力。與公開收購相比,固定價格要約回購通常被認為是更積極的信號,其原因可能是要約價格存在高出市場當前價格的溢價。但是,溢價的存在也使得固定價格回購要約的執行成本較高。
荷蘭式拍賣回購首次出現於1981年Todd造船公司的股票回購。此種方式的股票回購在回購價格確定方面給予公司更大的靈活性。在荷蘭式拍賣的股票回購中,首先公司指定回購價格的范圍(通常較寬)和計劃回購的股票數量(可以上下限的形式表示);而後股東進行投標,說明願意以某一特定價格水平(股東在公司指定的回購價格範圍內任選)出售股票的數量;公司匯總所有股東提交的價格和數量,確定此次股票回購的「價格——數量曲線」,並根據實際回購數量確定最終的回購價格。
可轉讓出售權回購方式
所謂可轉讓出售權,是實施股票回購的公司賦予股東在一定期限內以特定價格向公司出售其持有股票的權利。之所以稱為「可轉讓」是因為此權利一旦形成,就可以同依附的股票分離,而且分離後可在市場上自由買賣。執行股票回購的公司向其股東發行可轉讓出售權,那些不願意出售股票的股東可以單獨出售該權利,從而滿足了各類股東的需求。此外,因為可轉讓出售權的發行數量限制了股東向公司出售股票的數量,所以這種方式還可以避免股東過度接受回購要約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