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回購是利好公司股票嗎
是。
股票回購的主要目的有三個:
1、反收購措施:
股票回購在國外經常是作為一種重要的反收購措施而被運用。回購將提高本公司的股價,減少在外流通的股份,給收購方造成更大的收購難度;股票回購後,公司在外流通的股份少了,可以防止浮動股票落入進攻企業手中。
2、改善資本結構:
股票回購是改善公司資本結構的一個較好途徑。利用企業閑置的資金回購一部分股份,雖然降低了公司的實收資本,但是資金得到了充分利用,每股收益也提高了。
3、穩定公司股價:
過低的股價,無疑將對公司經營造成嚴重影響,股價過低,使人們對公司的信心下降,使消費者對公司產品產生懷疑,削弱公司出售產品、開拓市場的能力。
在這種情況下,公司回購本公司股票以支撐公司股價,有利於改善公司形象,股價在上升過程中,投資者又重新關注公司的運營情況,消費者對公司產品的信任增加,公司也有了進一步配股融資的可能。因此,在股價過低時回購股票,是維護公司形象的有力途徑。
(1)公司回購股票集中競價擴展閱讀:
《關於上市公司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股份的補充規定(徵求意見稿)》九、上市公司在下列期間不得回購股份:
(一)上市公司定期報告、業績預告、業績快報公告前10日內;
(二)自可能對本公司股票交易價格產生重大影響的重大事項發生之日或者在決策過程中,至依法披露後2個交易日內;
(三)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情形。
回購期屆滿或者回購方案已實施完畢的,公司應當停止回購行為,並在2個工作日內公告回購股份情況以及公司股份變動報告。
當公司回購自己股票時,資產流向股東,從債權人角度看,股票回購類似於現金紅利。
其一,股利分配是按照持股比例的,而股票回購不一定按比例進行。相應的,股利分配時,所有股東同等對待,而股票回購並不一定。
其二,在股利分配時,股東沒有放棄對未來公司的剩餘索取權,而在回購情形,股東放棄其在公司所有者權益中的部分股份。
其三,股利分配往往包括公司的一小部分財產,而股票回購可能會涉及公司的重大財產。
其四,股利分配一般要求持續性和穩定性,如果公司突然中斷股利分配,往往會被認為是公司的經營出現了問題,而股票回購是一種特殊的股利政策,不會對公司產生未來派現的壓力。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股票回購
⑵ 回購交易進行集中競價如何申報
回購交易進行集中競價時,其申報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1.申報單位:100手或其整數倍(1手=1000元標准券)
2.計價單位:資金到期年收益率(%),報價時省略百分號(%)
3.價格變動單位:0.005或其整數倍
4.每筆申報限制:最低申報限額為100手,最高申報限額為10000手
5.申報價格限制從交易規則
⑶ 按照規定,上市公司回購股份不得在開盤集合競價時進行,但回購股份又是用的集合競價方式,那如何回購
股票回購是指上市公司利用現金等方式,從股票市場上購回本公司發行在外的一定數額的股票的行為。公司在股票回購完成後可以將所回購的股票注銷。但在絕大多數情況下,公司將回購的股票作為「庫藏股」保留,不再屬於發行在外的股票,且不參與每股收益的計算和分配。庫藏股日後可移作他用,如發行可轉換債券、雇員福利計劃等,或在需要資金時將其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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⑷ 集合競價回購股票對股價什麼影響
反收購措施
股票回購在國外經常是作為一種重要的反收購措施而被運用。回購將提高本公司的股價,減少在外流通的股份,給收購方造成更大的收購難度;股票回購後,公司在外流通的股份少了,可以防止浮動股票落入進攻企業手中。
改善資本結構
股票回購是改善公司資本結構的一個較好途徑。利用企業閑置的資金回購一部分股份,雖然降低了公司的實收資本,但是資金得到了充分利用,每股收益也提高了。
穩定公司股價
過低的股價,無疑將對公司經營造成嚴重影響,股價過低,使人們對公司的信心下降,使消費者對公司產品產生懷疑,削弱公司出售產品、開拓市場的能力。
(4)公司回購股票集中競價擴展閱讀
撤單規定
在委託未成交之前,委託人有權變更和撤銷委託,如有部分成交,則成交部分不得撤銷。
集合競價階段主要指的是股票的交易日從9:20至9:25的時間段,滬深兩市都不接受集合競價的撤單。
股民要特別注意的是在接受交易申報的其它時間內,滬深兩市的規則都不一樣。滬市未成交申報在其接受交易申報的時間內可以撤銷:
9:15——9:20這五分鍾,交易主機可接收買賣申報,也可接收撤單申報,但不對買賣申報或撤銷申報做處理。
9:20——9:25、14:57——15:00,交易主機不接受參與競價交易的撤銷申報。
⑸ 請教,所謂的「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股份」是什麼意思
是指二個以上的買方和二個以上的賣方通過公開競價形式來確定證券買賣價格的方式回購股份。
證券交易所應當根據相關規定,制定上市公司回購股份相關業務規則,加強對上市公司回購股份的信息披露和債權人合法權益程序保障的合規性監管,對回購股份交易實行實時監察,防範內幕交易以及其他不公平交易行為的發生。
《上市公司回購社會公眾股份管理辦法(試行)》第九條規定:上市公司回購股份可以採取以下方式之一進行:
1、證券交易所集中競價交易方式。
2、要約方式;
3、中國證監會認可的其他方式。
《上市公司回購社會公眾股份管理辦法(試行)》第八條規定:上市公司回購股份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滿一年。
2、公司最近一年無重大違法行為。
3、回購股份後,上市公司具備持續經營能力。
4、回購股份後,上市公司的股權分布原則上應當符合上市條件;公司擬通過回購股份終止其股票上市交易的,應當符合相關規定並取得證券交易所的批准。
5、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條件。
(5)公司回購股票集中競價擴展閱讀
《關於上市公司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股份的補充規定》第九條規定:上市公司在下列期間不得回購股份:
1、上市公司定期報告或業績快報公告前10個交易日內。
2、自可能對本公司股票交易價格產生重大影響的重大事項發生之日或者在決策過程中,至依法披露後2個交易日內。
3、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情形。
⑹ 集中競價回購股票任何股民都能賣出么
不能賣盤遠大於買盤,價格一樣時優先成交資金量大的與交易時間早的掛單
⑺ 集中競價交易方式減持股票,是指在整個二級市場交易時間段(9:30-15:00)賣
你好,集中競價減持是指上市公司的大股東在集合競價期間賣出手中的股票行為,對上市公司的股票會產生一定的影響。股票的集合競價時間是:9.15-9.30;深市集合競價時間是:9.15-930;下午收盤前3分鍾。
如果大股東不看好公司的發展,通過集中減持進行套現,則可能會引起投資者投資信心喪失,拋出手中的股票,導致股價下跌;如果減持給員工進行股票激勵,提高員工的生產積極性以及生產效率,或者投入產業創新,發展主營業務,則可能會引起股價上漲。
同時,根據相關規定,大股東通過集中競價減持,在3個月內所減持的股份總數不得超過上市公司總股份的1%;在年底上市公司通過集中競價減持,則投資者可以預期年末分紅不理想,沒有送轉股的可能性。
除了集中競價減持,還有連續競價減持以及大宗交易減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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