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股票發行上市需要哪些中介機構
(1)保薦機構(股票承銷機構);保薦機構在推薦發行人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前,應當按照證監會的規定對發行人進行輔導。保薦機構負責證券發行的主承銷工作,依法對公開發行募集文件進行核查,向證監會出具保薦意見。保薦機構應當盡職推薦發行人證券發行上市,在發行人證券上市後,保薦機構應當持續督導發行人履行規范運作、信守承諾、信息披露義務。
(2)會計師事務所;股票發行的審計工作必須由具有證券從業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承擔。該會計師事務所對企業的賬目進行檢查與審驗,工作主要包括審計、驗資、盈利預測等,同時也為其提供財務咨詢和會計服務。
(3)律師事務所;企業股票公開發行上市必須依法聘請律師事務所擔任法律顧問。律師主要對股票發行與上市的各種文件的合法性進行判斷,並對有關發行上市涉及的法律問題出具法律意見。
(4)資產評估機構(如需要評估);企業在股票發行之前往往需要對公司的資產進行評估。這一工作通常是由具有證券從業資格的資產評估機構承擔,資產評估具有嚴格的程序,整個過程一般包括申請立項、資產清查、評定估算和出具評估報告。
2. 你好,請問上市公司每年一定要做審計嗎有哪個法律規定嗎
上市公司每年必須通過會計師事務所進行審計。
根據2019年12月通過的新《證券法》第五章 信息披露中第七十八條規定,上市公司必須按照規定披露相關信息。
第七十九條規定:上市公司、公司債券上市交易的公司、股票在國務院批準的其他全國性證券交易場所交易的公司,應當按照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和證券交易場所規定的內容和格式編制定期報告,並按照以下規定報送和公告。
3. 公司上市審計的流程
第一步、新設設立
即5個以上發起人出資新設立一家股份公司。
(1)發起人制定股份公司設立方案;
(2)簽署發起人協議並擬定公司章程草案;
(3)取得國務院授權的部門或省級人民政府對設立公司的批准;
(4)發起人認購股份和繳納股款;
(5)聘請具有證券從業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驗資;
(6)召開創立大會並建立公司組織機構;
(7)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設立登記。
第二步、改制設立
即企業將原有的全部或部分資產經評估或確認後作為原投資者出資而設立股份公司。
(1)擬定改制設立方案;
(2)聘請具有證券業務資格的有關中介機構進行審計和國有資產評估;
(3)簽署發起人協議並擬定公司章程草案;
(4)擬定國有土地處置方案並取得土地管理部門的批復;
(5)擬定國有股權管理方案並取得財政部門的批復;
(6)取得國務院授權的部門或省級人民政府對設立公司的批准;
(7)發起人認購股份和繳納股款、辦理財產轉移手續;
(8)聘請具有證券業務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驗資;
(9)召開公司創立大會並建立公司組織機構;
(10)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設立登記。
第三步、有限責任公司整體變更
即先改制設立有限責任公司或新設一家有限責任公司,然後再將有限責任公司整體變更為股份公司。
(1)向國務院授權部門或省級人民政府提出變更申請並獲得批准;
(2)聘請具有證券業務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審計;
(3)原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作為擬設立的股份公司的發起人,將經審計的凈資產按1:1的比例投入到擬設立的股份公司;
(4)聘請具有證券業務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驗資;
(5)擬定公司章程草案;
(6)召開創立大會並建立公司組織機構;
(7)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3)公司股票上市審計哪些擴展閱讀
公司上市條件
根據我國《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條規定,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其股票上市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股票經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批准已向社會公開發行。即股份有限公司要成為上市公司的先決條件是公司股票已向社會公眾公開發行,屬募集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如是發起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則不能直接成為上市公司。
(2)公司股本總額不少於人民幣5000萬元。這里的股本總額包括向社會公眾公開發行的投票和發起人認購及向特定投資者發行的股票的總和,不單指公開向社會公眾發行的股票。
(3)開業時間在3年以上及最近3年連續盈利。投資者在投資之彰,要對所欲購股票的公司進行分析,了解上市公司的經營管理狀況、財務狀況、盈利能力等情況。同時,證券管理部門也要對公司情況進行考察。這就他公司進行很長一段時間的分析,如果公司剛剛成立,這些情況也無從談起。
(4)持有股票面值達人民幣1000元以上的股東人數不少於1000人,向社會公開發行的股份達公司股份總數的25%以上;公司股本總額超過人民幣4億元的,其向社會公開發行股份的比例如15%以上。
上市公司是開放性經濟組織,其目的在吸收眾多方面的社會資本,股東根據所持股票在公司總股本中的份額享受權利,承擔義務。為了防止少數大股東操縱公司,實現上市公司股份的分散性,避免大股東侵犯小股東的權益,有必要規定上市公司的股份構成。
所以《公司法》規定持有股票面值達1000元以上的股東人數少於1000人。這里是股票面值達1000元,而不以股東購買股票時支付的價款為准。同時,上市公司的一部分股票向社會公開發行,也有一部分由發起人認購和向特定的投資者發行,發起人和特定的投資者往往具有比一般投資者更優越的地位,因此為了維護一般投資者的利益,也有必要規定兩者之間的股份比例。
(5)公司在最近3年內無重大違法行為,財務會計報告無虛假記載。上市公司應是具有極高信譽的企業,其生產經營依法進行,違法行為將導致公司危機,所以上市公司應無重大違法行為。重大違法行為是指超過經營范圍、採取欺詐手段經營等行為。
這些行為應承擔重大法律責任,如警告、吊銷營業執照等。當然以前有違法行為,現已改正的公司也可成為上市公司。財務會計報告是投資者了解公司狀況,如虛假記載即屬重大違法行為也是對投資者的欺騙,投資者無法了解公司真實狀況,自然也就不能成為上市公司。
(6)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條件。國務院是我國的最高行政機關,有權根據我國的經濟發展情況和對整個經濟的綜合考慮,制定行政法規,規定上市公司的其他條件。
4. 上市公司每年必須需要哪些審計
上市公司每年必須要審計的是每年披露的年報。
年度報告是指公司整個會計年度的財務報告及其他相關文件。國務院發布的《股票發行與交易管理暫行條例》第57條規定,上市公司應當向證監會、證券交易場所提供經注冊會計師審計的年度報告。中國證監會頒發的公開發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的內容與格式准則第二號《年度報告的內容與格式》,對公司年度報告中應披露的信息作了詳細的規定。
5. 公司上市審計風險有哪些
常見風險信號
從哲學的角度,任何本質都將通過現象表露出來。同樣,在上市公司審計中,任何「非常」行為都會有其外露的跡象,即風險信號。若CPA能及早察覺,就能縮小審計范圍,重點審計疑點、難點,披露上市公司的違規行為。綜合考察近幾年上市公司舞弊案例,專家發現常出現如下風險信號,以供審計人員和市場參與者參考。
(一)籌資、投資盲目,並購無規劃
新上市的公司常利用募集到的資金進行資本運作,用於投資或並購其他企業,以擴大自身經營規模,擴展經營領域。同行業的橫向並購或相關行業的縱向並購,一般能降低成本(生產成本、稅負、交易成本等),形成規模效益。但不相關行業的混合並購往往面臨較大風險,若公司對新涉足行業的前景估計不足,其經營行為必然難以順應市場需求,反而會對自身正常的經營、管理、組織程序產生負面影響,資源被浪費。涉及的經營領域過大,反而會拖垮原有企業。
有的上市公司不按招股說明書的要求將募集的資金投入使用,而將其托給券商在二級市場買賣股票,以提高投資收益。這是一種對投資人不負責的行為,若在二級市場深度套牢,投資人將遭受巨大損失。
因此,CPA要關注所籌資金的使用方向、使用效率,考察使用的合理性。對當年籌資、並購次數較多的上市公司,CPA應關注這些交易的真實性,是否存在利用多次並購交易調節利潤的情況,也應意識到自身實力不強的上市公司,若投資范圍過廣,將面臨較大經營風險,CPA則承擔著較大的審計風險。對委託理財事項,則要查閱相關協議資料,了解抵押情況,確定其合法性及可收回性。
(二)股價波動異常
企業的經營舉措公布後,股市將有提前量的反映,這是對未來的預期,而實施方案後的影響將在後期得以體現。投資者決策的依據是財務指標和經營成果,這也是上市公司違規造假的直接對象。
「銀廣廈」通過偽造購銷合同、出口報關單、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等手段,虛構主營業務收入、虛構利潤達7.45億元,其中1999年1.78億元,2000年5.67億元,使其業績出現驚人的增長,股價竟上漲了440%.
股價變動受外部交易環境和內部經營業績共同影響,CPA應結合本年度整個證券市場的行情來考察上市公司的股價,防止某些上市公司利用「牛市」來掩飾自身利潤的虛增,利用「熊市」來為自身虧損找借口。同時,應關注股價變動幅度較大時期前後所發生的經濟業務,上市公司極可能利用這些業務粉飾財務數據,操縱股價。
(三)更換會計師事務所
當新的委託客戶對更換會計師事務所無合理解釋,從某種意義上已對現任CPA予以提醒:該公司很可能存在違規行為。其原因,筆者認為有如下可能:
1、前任CPA已對該公司管理人員的正直性有很大懷疑,估計有較大風險,退出審計;
2、在重大問題上,CPA與管理當局存在較大分歧;
3、該公司持續經營能力有問題,CPA考慮不能完成委託要求,拒絕接受委託;
4、在上年度審計報告中,CPA披露了公司的重大財務問題,而本年度經營業績每況愈下,公司擔心前任CPA利用上年度審計信息優勢,披露更大問題。
在審計過程中,CPA應掌握近三年該公司的審計意見情況,向前任CPA了解相關信息,但這些信息僅作為參考,CPA主要利用自己的專業判斷估計風險水平。
(四)利潤質量不高
孤立地審查利潤表或現金流量表,都可能忽視問題所在,利潤表按權責發生制原則編制,並不能准確反映公司的實際盈利能力;現金流量表按收付實現制原則編制,也不能准確反映當期盈利能力。因此,要結合兩張報表分析,審查盈利質量。若該公司當年利潤較多,而經營活動現金流量為負,CPA應加倍關注其收入的 來源、構成,考察其真實性。
6. 上市公司哪些情況需要經過審計
中期報告中的財務會計報告可以不經審計,但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審計:
(一)擬在下半年進行利潤分配、以公積金轉增股本、彌補虧損;
(二)根據中國證監會或者本所有關規定應當進行審計的其他情形。
年度報告是指公司整個會計年度的財務報告及其他相關文件。國務院發布的《股票發行與交易管理暫行條例》第57條規定,上市公司應當向證監會、證券交易場所提供經注冊會計師審計的年度報告。中國證監會頒發的公開發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的內容與格式准則第二號《年度報告的內容與格式》,對公司年度報告中應披露的信息作了詳細的規定。
上市公司這是因為市場經濟的客觀要求是法制必須健全,這樣才能維護正常的經濟秩序,才能維護社會公眾利益。《公司法》規定上市公司的年度會計報表必須經過獨立的會計師事務所審計,這樣一是可以防止報表的錯誤、漏洞造成對國家稅收的影響,避免偷稅漏稅現象;二是可以保護投資者的經濟利益,合法權益,防止財產出現不正當轉移及其它損害社會公眾利益的問題。
7. 公司上市前需要哪些財務報表及財務工作要做什麼
企業上市之前的財務管理准備:
1、上市前財務准備工作。
2、上市前財務盡職調查 、收入及利潤確認。
3、上市前賬務、稅務籌劃、舊帳清理。
4、如何有效募集更多資金。
5、如何設計可持續增長的財務業績模式。
6、會計准則與信息披露制度安排。
7、企業上市改組中需關注的會計審計問題及解決方案。
8、上市過程中的財務籌劃與財務分析。
9、如何進行企業估值及確定發行價。
(7)公司股票上市審計哪些擴展閱讀
上市的要求有以下:
1、股票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准已向社會公開發行。
2、公司股本總額不少於人民幣三千萬元。
3、開業時間在三年以上,最近三年連續盈利;原國有企業依法改建而設立的,或者本法實施後新組建成立,其主要發起人為國有大中型企業的,可連續計算。
4、持有股票面值達人民幣一千元以上的股東人數不少於一千人,向社會公開發行的股份達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總額超過人民幣四億元的,其向社會公開發行股份的比例為10%以上。
5、公司在最近三年內無重大違法行為,財務會計報告無虛假記載。
6、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條件。
8. 在公司上市前需要請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嗎
必須要,上市要求提供資料之一就是三年又一期的上市審計報告。
股票發行申請文件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招股說明書及招股說明書摘要;
2、最近3年審計報告及財務報告全文;
3、股票發行方案與發行公告;
4、保薦機構向證監會推薦公司發行股票的函;
5、保薦機構關於公司申請文件的核查意見;
6、輔導機構報證監局備案的《股票發行上市輔導匯總報告》;
7、律師出具的法律意見書和律師工作報告;
8、企業申請發行股票的報告;
9、企業發行股票授權董事會處理有關事宜的股東大會決議;
10、本次募集資金運用方案及股東大會的決議;
11、有權部門對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建議書的批准文件(如需要立項批文);
12、募集資金運用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報告;
13、股份公司設立的相關文件;
14、其他相關文件,主要包括關於改制和重組方案的說明、關於近三年及最近的主要決策有效性的相關文件、關於同業競爭情況的說明、重大關聯交易的說明、業務及募股投向符合環境保護要求的說明、原始財務報告及與申報財務報告的差異比較表及注冊會計對差異情況出具的意見、歷次資產評估報告、歷次驗資報告、關於納稅情況的說明及注冊會計師出具的鑒證意見等、大股東或控股股東最近一年又一期的原始財務報告。
9. 上市公司有內部審計嗎
根據《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內部審計工作指引》的規定,上市公司應當在股票上市後6個月建立內部審計制度,並設立內部審計部門,對公司內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實施、公司財務信息的真實性和完整性等情況迸行檢查監督。
內部審計部門對審計委員會負責,向審計委員會報告工作。內部審計部門應當保持獨立性,不得置於財務部門的領導之下,或者與財務部門合署辦公。上市公司應當依據公司規模、生產經營特點及有關規定,配置專職人員從事內部審計工作,且專職人員應當不少於3人。內部審計部門的負責人應當為專職,由審計委員會提名,董事會任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