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公司與信託公司簽訂一份轉讓及回購合同,賬務處理 急需各位兄弟姐妹幫忙。謝謝
http://ke..com/view/663472.htm
自己去看
㈡ 公司股權託管與股權信託的區別是什麼
股權託管與投票信託的比較分析
與股權委託另外一種極其相似的制度是英美法中的'投票信託'制度。委託是大陸法系民商法創設的一種法律制度,英美法系財產法中創設的信託制度與委託有相似之處,但是在財產的所有權與受託人對外執行事務的名義上有著本質的區別。委託關系中,委託財產的所有權沒有發生轉移,即受託財產的所有權仍然屬於委託人,而信託關系中,受託財產的'法律所有權'一般讓渡給受託人,信託人只享有管理該信託財產的受益權;其次,在委託關系中,受託人對外執行委託事務是以委託人的名義作出的,而在信託關系中,受託人對外管理、處置受託財產是以受託人自身的名義作出的。在美國公司法中,依據信託法的理論規定了'投票信託'(votingtrust)制度。投票信託的一方是'委託人',另一方是'受託人',委託人原來是公司的股東。在建立投票信託時,委託人將股票的'法律所有權'(legaltitle)和投票權轉讓給受託人,自己只保留股票的股息權和其他財產分配權。從法律角度來看,受託人是股票的'法律所有人'(legalowner),委託人是股票的'收益所有人',在公司的股票過戶登記本上,股票的所有權登記在受託人的名下。各州的公司法規定投票信託的有效期為10年,行將期滿時可以延期。我國的《信託法》已經全國人大審議通過,將在今年10月1日生效,對於股權託管是否可以改變為信託這種方式運作,其中關鍵在於股權信託須作信託登記,受託人以自己的名義管理股權,而《信託法》對於信託登記的性質、效力沒有界定,還須相應的配套法規的出台。
㈢ 信託中股權轉讓回購的形式與直接貸款的區別
股權回購型信託,表面看屬於權益性股權投資信託,但實質上是一種結構性信託融資安排。信託投資公司在將信託資金以股權投資方式進行投資之前,實現與資金需求方簽署一個股權回購協議,在規定期間內(通常是在信託計劃終止時),由信託資金的使用方或者其關聯公司及其指定的其他第三方,承諾按照一定的溢價比例,全額將信託公司以信託資金投資持有的股權全部回購,進而確保委託人信託財產的歸還和信託收益的實現。2009年,股權+回購型的信託已經被叫停。目前比較多使用的是股權收益+回購的模式。
直接貸款從性質上屬於債權,貸款是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按一定利率和必須歸還等條件出借貨幣資金的一種信用活動形式。
㈣ 請問什麼是信託持股啊 就是股票有信託持股概念
信託持股就是某信託公司買了並持有這個上市公司的股票,被炒家利用,當作一種借口來炒作,冠以「信託持股概念股」,類似的概念五花八門。什麼奧運概念、回歸概念、世博概念、環保概念、農業概念、豬肉概念等等,想要什麼概念就可以編造個概念。
㈤ 大股東把股票質押給信託公司,信託公司能不能用
不能 信託公司只能持有 不能買賣。除非大股東逾期不還
㈥ 什麼是「上市公司股權受益權信託」
上市公司股權受益權信託 委託人基於對受託人的信任設立資金信託,以受託人名義投資上市公司限售流通股受益權,並簽署股權受益權轉讓合同和質押合同。受託人以管理、運用或處分股權受益權形成的收入作為信託收益的來源,向委託人分配投資收益。其中,管理、運用或處分股權受益權形成的收入主要包括:(1)自《股權受益權轉讓及回購合同》簽署之日起目標股權在任何情形下的賣出收入;(2)自《股權受益權轉讓及回購合同》簽署之日起目標股權因送股、公積金轉增、配股、拆分股權等而形成的派生股票在任何情形下的賣出收入;(3)因目標股權和派生股票取得的股息紅利等;(4)因目標股權和派生股票產生的其他收入。 上市公司股權受益權信託具有如下優勢:一方面可以為持有這部分資產的委託人(自然人、法人等)提供有效利用這部分資源的途徑和方式,融通資金、增加收益;另一方面也為追求資金安全性和較高收益的現金持有人提供可購買持有的信託產品,提高了社會資源的配置效率。
只要開戶了,可以在大宗交易平台進行交易,或者二級市場直接進行買賣
㈧ 信託公司股權投資後溢價轉讓的話怎麼處理
股權轉讓溢價應作為投資收益,
借:銀行存款(轉讓價款),
貸:長期股權投資(長期股權投資賬面價值)
投資收益(轉讓價款扣除投資賬面價值)
㈨ 部分上市公司為什麼要把股權質押給信託公司
《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七十五條規定,依法可以轉讓的股份、股票可以作為權利質押的標的。隨著我國證券市場的發展,股權質押必將成為一種越來越重要的融資方式。
股權質押是一種擔保措施……
㈩ 信託中,有的要股權質押,有的要股權收益權轉讓,這兩種手段到底有什麼區別它們之間有什麼共同點嗎
1、概念不同
在市場發展中,一企業因經營發展向實力雄厚的大型金融機構貸款融資,在融資性擔保機構提供擔保和借款企業抵押或質押後,如果符合融資條件,大型金融機構會將資金借予該企業從而獲取一定的債權收益。
由於業務及自身發展,大部分金融機構會將這些基礎財產的部分收益權在合法的交易場所掛牌轉讓出去,以此來實現資產證券化提高資本的運用效率,增加收入來源。這個過程就是收益權轉讓。
股權質押是指出質人以其所擁有的股權作為質押標的物而設立的質押。按照目前世界上大多數國家有關擔保的法律制度的規定,質押以其標的物為標准,可分為動產質押和權利質押。股權質押就屬於權利質押的一種。因設立股權質押而使債權人取得對質押股權的擔保物權,為股權質押。
2、處置資產的許可權不同
股權質押是債務人將股權質押給債權人,質押後所有權仍是債務人所有,只是債務人有權在債權人違約的情況下處置股權。股權收益權轉讓卻不能,一般都是因為該股份無法質押、退而求其次,採用收益權轉讓的方式。
股權轉讓是公司股東依法將自己的股東權益有償轉讓給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權的民事法律行為。股權轉讓是股東行使股權經常而普遍的方式,中國《公司法》規定股東有權通過法定方式轉讓其全部出資或者部分出資。
3、對象不同
以股權為質權標的時,通常來說質權的效力並不及於股東的全部權利,而只及於其中的財產權利。換言之,股權出質後,質權人只能行使其中的受益權等財產權利,原公司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等非財產權利則仍由出質股東行使。
所以在某些投資理財產品中,融資方會有通過股權質押來取得融資,質權人(投資者)以此獲得投資收益。
股權收益權類項目多為信託產品。通常由銀行面向合適的法人客戶和具有相關投資經驗和較強風險承受能力的高資產凈值客戶發行的,其所募資金通過設立信託計劃向特定企業購買非上市公司或上市公司股權的收益權,相關股權質押給信託計劃。
網路-股權質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