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企業上市後有股票的員工就可以拿到現金了嗎
股票上市後,股票就在市場上自由流通。。如果多人看好它,並且很多人買。股價就會增長。反之。公司不好。並且很多人賣,股價就會跌.。
持股的員工能不能兌現股票。。要看持股的股票是不是限售股。因為一般公司股票上市不是全部的股票都一次性就流通上市。。它分好幾次解禁。如果已經解禁,就可以兌現。
B. 公司給員工發的股票是什麼股啊一般 可以立刻出售嗎
你的情況真的很特殊,以前聽說過申國萬銀給員工發過股票,好像鎖定期是不少於36個月,最後大家都發財了!
C. 公司上市後會給員工股票嗎
一般的公司都是會獎勵優秀員工的股票的 你們公司在哪裡上市?
D. 如果公司上市了,新進的員工公司還能不能給股票
那就要看你所在公司管理層的政策了,有股權激勵等等獎勵政策,新員工夠嗆給股票,不過你要是尖端人才當然會給的。
E. 未上市公司在「股改後,上市前」這段時間內是否可以向員工派發或認購公司股份
這段時間內不可以向員工派發或認購公司股份,證監會2008年有過相應規定,有非法集資嫌疑。
我國公司法對股份有限公司的發起人的要求有:
(1)發起人的范圍。我國規定股份有限公司的發起人應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的法人(不包括私營企業、外商獨資企業)。
(2)發起人的資格。我國規定了只有在中國境內設立的法人(不含私營企業、外商獨資企業),才能充當股份有限公司的發起人。
(3)發起人的最低限額。我國公司法規定,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應當有5人以上為發起人,其中須有過半數的發起人在中國境內有住所。國有企業改建為股份公司的,發起人可以少於5人。
(4)發起人的出資。根據我國公司法的規定,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的出資,既可以用貨幣,也可以用實務、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或者土地使用權作價出資。對作為出資的實物、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或者土地使用權,必須評估作價,核實財產,並摺合為股份。發起人以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作出資的金額不得超過股份有限公司注冊資本的20%。
(5)認購股份,繳足股款。股份有限公司的發起人,必須依照公司法的規定,以書面認足公司章程規定發行的股份後,應即繳納全部股款;以實物、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或者土地使用權抵作股款的,應當依法辦法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
(6)發起人向社會公開募集股份時,必須向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遞交募股申請,並報送下列主要文件:①批准設立公司的文件;②公司章程;③經營估算書;④發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稱,發起人認購的股份數、出資種類及驗資證明;⑤招股說明書;⑥代收股款銀行的名稱及地址;⑦承銷機構名稱及有關的協議。未經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批准,發起人不得向社會公開募集股份。
(7)召開創立大會。我國公司法規定,發行股份的股款繳足後,發起人應在30日內主持召開公司創立大會,發起人應在創立大會召開15天前將會議日期通知各認股人或者予以公告。發起人所繳納的股款或交付抵作股款的出資,除未按期募足股份、發起人未按期召開創立大會或者創立大會決議不設立公司情形外,不得抽回其股本。
F. 公司上市後員工的原始股要翻番嗎
可能不止翻番。估計要翻三番。
這里,公司領導隱瞞了一層意思,就是,向員工發行原始股的公司,距離上市,至少還有五年的路要走。換句話說,五年之內,你那個錢就當「打水漂」了。
五年之後,到十年之間,這樣的股票,十有八九上不了市。
能夠上市的公司,都是向戰略合作夥伴(機構)發行原始股,是不會向自己員工發行原始股的。向自己員工發行原始股,證監會有一個提法「非法集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