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簡答股票期權的設計主要包括哪些要素
期權分看漲期權和看空期權,其定價法則有二叉樹定價法,風險中性法,復制理論和布萊克-斯科爾斯定價模型,一般現在以最後一個應用為主,其定價因素包括:執行價格,當前價格,到期時間,市場風險,波動率(股票價格標准差)
⑵ 什麼是股票期權,如何界定股票期權
一、什麼是股票期權
股票期權一般是指經理股票期權(Employee Stock Owner,ESO),即企業在與經理人簽訂合同時,授予經理人未來以簽訂合同時約定的價格購買一定數量公司普通股的選擇權,經理人有權在一定時期後出售這些股票,獲得股票市價和行權價之間的差價,但在合同期內,期權不可轉讓,也不能得到股息。在這種情況下,經理人的個人利益就同公司股價表現緊密地聯系起來。股票期權制度是上市公司的股東以股票期權方式來激勵公司經理人員實現預定經營目標的一套制度。
所謂股票期權計劃,就是公司給予其經營者在一定的期限內按照某個既定的價格購買一定公司股票的權利。公司給予其經營者的既不是現金報酬,也不是股票本身,而是一種權利,經營者可以以某種優惠條件購買公司股票。
股票期權是應用最廣泛的前瞻性的激勵機制,只有當公司的市場價值上升的時候,享有股票期權的人方能得益,股票期權使雇員認識到自己的工作表現直接影響到股票的價值,從而與自己的利益直接掛鉤。這也是一種風險與機會並存的激勵機制,對於准備上市的公司來說,這種方式最具激勵作用,因為公司上市的那一天就是員工得到報償的時候。比如一家新公司創建的時候,某員工得到股票期權1000股,當時只是一張空頭支票,但如果公司搞得好,在一兩年內成功上市,假定原始股每股10美元,那位員工就得到1萬美元的報償。
二、如何界定股票期權
將股票期權作為一個特定的法律關系來看,其構成應當包括法律主體、法律客體以及其法律內容三個部分。
1、股票期權的法律主體
股票期權的法律主體包括出讓主體和受讓主體兩個方面。所謂出讓主體是指將企業的股票期權賦予企業經營者的授予人,而受讓主體則是指企業股票期權的受益人。
理論上對股票期權的出讓主體有不同的意見,一認為是企業的所有者;也有人認為是企業本身。武漢市在實踐中則是由國有資產管理局作為出讓主體。但就目前的實際情況而言,由企業本身作為出讓主體得到了更多的認同,具體來說,應當由公司董事會行使該權力並應設置專門的、獨立的薪酬委員會作為具體的工作機構。
股票期權的受益人是指股票期權授予的對象和范圍。由於股票期權是給予企業經營者的一種遠期報酬,其受益人理所當然是企業的經營者。在我國,企業經營者的范圍主要是包括總經理、副總經理、總會計師、總工程師及總經濟師在內的企業高級管理人員。在歐美國家的企業中,董事一般不是股票期權計劃的受益人。但是,我國國有企業有其特殊之處,其董事實際由政府任命,並非真正意義上的所有者代表,並且大部分的企業董事同時又是企業的高級管理人員,因而董事會對企業的經營管理決策具有實質性的重要影響。因此,這就決定了應將企業的董事會成員納入到股票期權的受益人范圍中。而監事由於其擔負著監督董事和經營者的特殊責任,其與董事和經營者的利益應當趨異,因而監事理應被排除在股票期權計劃的受益人之外。
2、股票期權的法律客體
股票期權的法律客體是指股票期權的授予人和受益人的行為所共同指向的客觀對象,即認股期權。認股期權屬於介於物權與債權之間的一種民事權利,具有債權的基本特徵,同時也是物權的延伸權利,首先,認股期權缺乏支配效力,沒有優先效力和追及效力,是因契約而產生的一種民事權利,所以其不應屬於物權范疇。其次,由於持股期權一旦行使就會產生新的物權或導致物權的轉移,同時其也具備權利主體特定、標的物特定等物權的特徵,因而認股期權也不完全屬於債權范疇。
3、股票期權的法律內容
股票期權的法律內容是指法律主體(授予人及受益人)之間就法律客體(認股期權)的權利義務關系,換言之,是授予人與受益人之間的契約關系。這種契約關系至少應當包括股票期權的行權條件、行權期、行權價以及行權數量等四個要素。
股票期權的行權條件是指受益人行使其股權索取權的特定契約條件,即受益人在滿足何種條件或基於何種情形時可以行使其權利。行權條件一般約定在授予受益人股票期權的契約中,主要是對企業經營者經營業績的考核指標,如企業在資本市場的股價增幅、凈資產的增長、盈利能力的提高以及市場份額的擴展等。
股票期權的行權期是指股票期權的受益人行使其股權索取權的時間安排,是股票期權制度得以實施的重要環節。期權被授予後必須經過一段時間的鎖定才能開始逐步行權,這個期間至少是在授權的一年以後。比如某企業的期權有效期為5年,其中前兩年股票期權不可行權,後3年為行權期。也有企業設計的鎖定期獨具匠心,如我國最早實行經營者群體持股和期股計劃的埃通公司規定:延期支付有效期8年,8年後一次性行權,行權價為股票面值(1元)。設定行權期的目的就是為了實現期權制度的原始動因,等待的過程就是激勵的過程,以約束和促進經營行為的長期化,這一激勵過程同時也是對持股人員的再篩選過程,不合格持有人將先後被淘汰出局。
股票期權的行權價指認股期權人購買企業股票的價格,也即公司股東大會通過的由認股期權人購買的股票的確定的價格。行權價格的確定是整個股票期權制度的核心,行權價格在授予期權時已經確定,該價格實際上就是期權持有人奮斗的基礎和贏利的基準,在此基礎上通過期權持有人的努力使企業股票的市場價格節節攀升,其增值部分就是持有人的激勵回報。
股票期權的行權數量是指授予受益人行使股權索取權的數量,這是股票期權制度中的又一個重要環節。股票期權的行權數量需考慮期權激勵效果和所有者利益的均衡,此外對二級市場的沖擊和影響也不能忽視,數量過多或過少均難以起到預期的激勵效果並可能對企業帶來不利。企業的一般原則是股票期權總數不得超過企業總流通股本的20%或總股本的7——8%。
由於股票期權的法律內容是契約關系,那麼就應當遵循「契約自由」的原則,由授予人和受益人根據企業的特定情況和其各自的目標自行約定行權條件、行權期、行權價以及行權數量,只要這種約定並不違反法律的規定,也不違反社會公共利益,則其契約關系就是合法有效的。
⑶ 關於公司股票期權的問題。。
股票期權激勵計劃是需要股東大會通過的
既然已經通過,說明股東是認可該計劃的,那麼激勵對象行權時獲得的利益也即股東同意給予的。不存在侵蝕原有股東權益一說。
希望採納
⑷ 關於股票期權問題
既然是免費那就沒有期權費,沒有期權費那還交什麼。正常是到期後可以你可以按優惠價格購買或者放棄購買。
你的公司把錢都扣了這樣可能是為了確保到期員工進行行權而不會棄權。但是按照20%的優惠購買,原價賣出,那麼不考慮其他那麼三年你利潤應該是20%,這樣高的利息怎麼公司會怕員工到期不行權呢,這就矛盾了。
⑸ 關於公司股票期權的問題。
不可以的~
期權獎勵只給本公司員工,期權協議上會註明,建議實際獲利之後再離職~
⑹ 什麼是股票期權費用為什麼確認股票期權費用導致凈利潤大減
[例15] 20×2年11月,B公司董事會批准了一項股份支付協議。協議規定,20×2年1月1日,公司為其200名中層以上管理人員每人授予100份現金股票增值權,這些管理人員必須在該公司連續服務3年,即可自20×4年12月31日起根據股價的增長幅度可以行權獲得現金。該股票增值權應在20×6年12月31日之前行使完畢。B公司估計,該股票增值權在負債結算之前每一個資產負債表日以及結算日的公允價值和可行權後的每份股票增值權現金支出額如下表:
單位:元
年份
公允價值
支付現金
20×2
14
20×3
15
20×4
18
16
20×5
21
20
20×6
25
第一年有20名管理人員離開B公司,B公司估計三年中還將有15名管理人員離開;第二年又有10名管理人員離開公司,公司估計還將有10名管理人員離開;第三年又有15名管理人員離開。假定:第三年末有70人行使了股份增值權,第四年末有50人行使了股份增值權,第五年末剩餘35人全部行使了股份增值權。
(1)費用和應付職工薪酬計算過程見下表:
單位:元
年 份
負債計算(1)
支付現金(2)
當期費用(3)
20×2
(200-35)×100×14×1/3=77000
77000
20×3
(200-40)×100×15×2/3=160000
83000
20×4
(200-45-70)× 100×18=153000
70×100×16=112000
105000
20×5
(200-45-70-50)×100 ×21=73500
50×100×20=100000
20500
20×6
73500-73500=0
35×100×25=87500
14000
總額
299500
299500
其中:本期(3)=本期(1)-上期(1)+本期(2)
(2)會計處理:
①20×2年1月1日
授予日不作處理。
②20×2年12月31日
借:管理費用 77000
貸:應付職工薪酬--股份支付 77000
③20×3年12月31日
借:管理費用 83000
貸:應付職工薪酬--股份支付 83000
④20×4年12月31日
借:管理費用 105000
貸:應付職工薪酬--股份支付 105000
借:應付職工薪酬--股份支付 112000
貸:銀行存款 112000
⑤20×5年12月31日
借: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20500
貸:應付職工薪酬--股份支付 20500
借:應付職工薪酬--股份支付 100000
貸:銀行存款 100000
⑥20×6年12月31日
借: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14000
貸:應付職工薪酬--股份支付 14000
借:應付職工薪酬--股份支付 87500
貸:銀行存款 87500
當期應計入損益的金額=應付職工薪酬期末余額+當期支付的現金-應付職工薪酬期初余額
⑺ 急,關於公司股票期權
就像股票中的權證,如果說你你們那股票上市了,上市是10元一股,你可能只用2-3元就可換一股股票,當然這是一種比方,現在關鍵是公司以後能不能上市!
⑻ 關於股票期權的問題
行權,首先在股東帳戶裡面有個行權那一欄,點擊行權就可以了,介意不要行權,現在的權證市場上都是高溢價權證,根本沒有意義,
一份期權並不等於一份股票,這得看你的行權比例有的是1:1,有的是4:1,就是四分期權換一份股票。
⑼ 股票期權的問題
能上市,或者公司經常分紅那就肯定值錢
不管怎樣,有比沒有要好些.
既然是贈予的.
如果是上市公司,那這個要看公司實行分紅與否.
有些只是停留在賬戶上,並不分給持股人.
⑽ 關於股票期權和行使權力的問題
我學過期權,但你說的那三萬元,沒說清楚,很難幫你解答。那三萬元是期權標的物的價值還是期權的價格(期權費) 手機上修改不到..現在來給你回答...我想這情況,三萬是三萬元,而且是期權標的物的價值,他的意思就是在未來某個特定的時間或時間段內期權的持有者有權要求期權的賣出者,以約定的價格買入或賣出某種標的物的權利,當然你也可以不買。舉你的例子吧,前提是公司上市了你的業績又達標,如果公司股票的價格1月1日是11元,而你那張期權的執行價格是10元。執行日期也是1月1日,這樣你就有權利用3萬塊錢買入3000股然後在市場中賣掉就可以賺一筆,而如果你沒達標當然你只能買1000股。另一種情況你的執行價格為10元而你公司股價為9元,當然你就不能執行了,因為你直接到市場中買,還更便宜些。簡單說你持有的是看漲期權,公司股票價格高出執行價更多,對你越有利。我這講的是歐式期權,另外一種期權美式期權,他們的區別很小,只是執行時間上不是像歐式期權那樣是一個時間點,而他是時間段,比如1月1日到2月1日,這樣的執行方式很靈活,你可以選擇任意一天執行或不執行你的期權.你們公司的做法就是我們通常所說的股權激勵。希望你能看得懂,如果哪裡不懂可以繼續提問或來找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