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公司給的股票怎麼交稅
公司鬼的股票給的時候不用交,但是經分紅的時候就需要交納個人所得稅,按股息的20%繳納。
Ⅱ 員工持股繳稅
1.關於所得稅
(1)限售股轉讓所得稅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轉讓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徵收個人所得稅有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167號)的規定,自2010年1月1日起,對個人轉讓限售股取得的所得,按照「財產轉讓所得」,適用20%的比例稅率徵收個人所得稅。其中,應納稅所得額=限售股轉讓收入-(股票原值+合理稅費)。
如果納稅人未能提供完整、真實的限售股原值憑證的,不能准確計算限售股原值的,主管稅務機關一律按限售股轉讓收入的15%核定限售股原值及合理稅費。因此,員工直接持股時,限售股轉讓所得稅為20%,如按核定徵收,稅率為股權轉讓所得的20%*(1-15%),即17%。
(2)股息紅利所得稅
根據《個人所得稅法》(2011)第三條第五款,利息、股息、紅利所得稅率為百分之二十。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實施上市公司股息紅利差別化個人所得稅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2]85號)規定,個人從公開發行和轉讓市場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個月以內(含1個月)的,其股息紅利所得全額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持股期限在1個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暫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持股期限超過1年的,暫減按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
對個人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解禁後取得的股息紅利,按照本通知規定計算納稅,持股時間自解禁日起計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紅利繼續暫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適用20%的稅率計征個人所得稅。因此,員工直接持股時,如果長期持股,在限售期內股息紅利的個人所得稅率為10%,解禁後股息紅利的個人所得稅率為5%。
2.關於營業稅
(1)限售股轉讓營業稅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金融商品買賣等營業稅若干免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9]111號)規定:「對個人(包括個體工商戶和其他個人)從事外匯、有價證券、非貨物期貨和其他金融商品買賣業務取得的收入暫免徵收營業稅。」因此,自然人限售股轉讓不需要繳納營業稅。
(2)股息紅利營業稅
營業稅的徵收對象為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的單位和個人,股息紅利不屬於營業稅的徵收范圍,因此不需要繳納營業稅。
3.員工直接持股稅收總結
綜上所述,員工直接持股時:
(1)限售股轉讓稅率為20%,如按核定徵收,稅率為股權轉讓所得的20%*(1-15%),即17%。
(2)如長期持股,上市後限售期內分紅個人所得稅率10%,解禁後個人所得稅率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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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 公司給員工的股票需要交稅嗎
估計是要繳納契稅和印花稅,一、印花稅納稅人
印花稅的納稅人包括在中國境內書立、領受規定的經濟憑證的企業、行政單位、事業單位、軍事單位、社會團體、其他單位、個體工商戶和其他個人。
二、印花稅稅目和稅率(稅額標准)
根據應納稅憑證性質的不同,印花稅分別採用比例稅率和定額稅率,具體稅目、稅額標准詳見《印花稅稅目、稅率(稅額標准)表》:此外,根據國務院的專門規定,股份制企業向社會公開發行的股票,因買賣、繼承、贈與所書立的股權轉讓書據,應當按照書據書立的時候證券市場當日實際成交價格計算的金額,由出讓方按照1‰的稅率繳納印花稅。
1、比例稅率
(1)借款合同,適用稅率為0.05‰。
(2)購銷合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技術合同等,適用稅率為0.3‰。
(3)加工承攬合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貨物運輸合同、產權轉移書據合同、記載資金數額的營業賬簿等,適用稅率為0.5‰。
(4)財產租賃合同、倉儲保管合同、財產保險合同等,適用稅率為1‰。
(5)因股票買賣、繼承、贈與而書立「股權轉讓書據」(包括A股和B股),適用稅率為1‰。
Ⅳ 員工在一個納稅年度中多次取得股票(權)形式工資薪金所得的,如何計稅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股權激勵和技術入股所得稅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62號)第一條規定:「(三)員工以在一個公歷月份中取得的股票(權)形式工資薪金所得為一次。
員工在一個納稅年度中多次取得不符合遞延納稅條件的股票(權)形式工資薪金所得的,參照《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股票期權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國稅函〔2006〕902號)第七條規定執行。」
Ⅳ 企業員工取得股票期權行權時如何繳納個人所得稅
根據《個人所得稅法》的有關條款,個人因持有中國的債券、股票、股權而從中國境內公司、企業或其他經濟組織取得的利息、股息、紅利所得,需按20%的比例繳納個人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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Ⅵ 員工獲得股權激勵,如何計算個人所得稅
員工獲得股票期權、限制性股票和股票增值權,作為工資薪金所得,以在一個公歷月份中取得的股票期權工資薪金所得為一次,區分本月的其他工資薪金,單獨計算應納稅額。
1.一個納稅年度內僅獲得一次股權激勵
激勵對象在一個納稅年度內僅獲得一次股權激勵所得,可以按以下要點計算應納稅所得額和應納稅額。
(1)激勵對象為獲得股權激勵所支付的款項可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2)應納稅額公式中的規定月份數,是指員工取得來源於中國境內的股權激勵形式工資薪金所得的境內工作期間月份數,長於12個月的,按12個月計算。因為年度業績考核的需要和現有對禁售期、解禁期最低期限的強制性規定,股權激勵計劃有效期一般不少於3年。
(3)因一次收入較多,納稅有困難的,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可自行權日起,在不超過6個月的期限內分期繳納個人所得稅。
(4)激勵對象為繳納股權激勵所得的工資薪金個人所得稅款而出售股票的,其出售時間、價格不影響上述納稅義務的發生時間和稅額。其出售股票的行為應視為股票轉讓,按「財產轉讓」所得的相關規定免徵個人所得稅。
2.一個納稅年度中多次取得股權激勵或者同時兼有不同股權激勵形式
國稅函[2009]461號文規定,上市公司應將一個納稅年度內各次股權激勵所得或者同時兼得的不同股權激勵形式的所得合並計算應納稅額。
在該納稅年度內首次取得股票期權形式的工資薪金所得可按上表所列公式計算應納稅所得額和應納稅額。本年度內以後每次取得股票期權形式的工資薪金所得,應按以下公式計算應納稅款:
應納稅款=(本納稅年度內取得的股票期權形式工資薪金所得累計應納稅所得額÷規定月份數×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規定月份數一本納稅年度內股票期權形式的工資薪金所得累計已納稅款
3.對於取得股票期權的員工在行權日不實際買賣股票,而按行權日股票期權所指定股票的市場價與施權價之間的差額,直接從授權企業取得價差收益的,應作為工資薪金所得,按照股票期權工資薪金個人所得稅公式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4.對因特殊情況,取得股票期權的員工在行權日之前將股票期權轉讓的,以股票期權的轉讓凈收入,作為工資薪金所得徵收個人所得稅。如果員工以折價購入方式取得股票期權的,可以股票期權轉讓收入扣除折價購入股票期權時實際支付的價款後的余額,作為股票期權的轉讓凈收入。
5.對於可在授權日征稅的股票期權,應按授權日股票期權的市場價格,作為員工授權日所在月份的工資薪金所得,按財稅[2005]35號文的公式計算應納稅額:應納稅額=(股票期權形式的工資薪金應納稅所得額/規定月份數×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規定月份數。如果員工以折價購入方式取得股票期權的,可以授權日股票期權的市場價格扣除折價購入股票期權時實際支付的價款後的余額,作為授權日所在月份的工資薪金所得。
員工取得可公開交易的股票期權後,實際行使該股票期權購買股票時,不再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Ⅶ 員工購買公司股票如何繳稅
實施股票期權計劃企業授予該企業員工(包括在中國境內有住所和無住所的個人)的股票期權所得,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有關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
1、員工接受實施股票期權計劃企業授予的股票期權時,除另有規定外,一般不作為應稅所得繳稅。
2、員工行權時,其從企業取得股票的實際購買價(施權價)低於購買日公平市場價(指該股票當日的收盤價,下同)的差額,是因員工在企業的表現和業績情況而取得的與任職、受雇有關的所得,應按「工資、薪金所得」適用的規定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對因特殊情況,員工在行權日之前將股票期權轉讓的,以股票期權的轉讓凈收入,並入其當月工資收入,按照「工資、薪金所得」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員工行權日所在期間的工資、薪金所得,應按下列公式計算工資薪金應納稅所得額:股票期權形式的工資、薪金應納稅所得額=(行權股票的每股市場價-員工取得該股票期權支付的每股施權價)×股票數量;
3、員工將行權後的股票再轉讓時獲得的高於購買日公平市場價的差額,是因個人在證券二級市場上轉讓股票等有價證券而獲得的所得,應按照「財產轉讓所得」適用的征免規定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4、員工因擁有股權而參與企業稅後利潤分配取得的所得,應按照「利息、股息、紅利所得」適用的規定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Ⅷ 員工取得股東贈與的股票,轉讓時如何納稅
個人所得稅(Indivial Income tax),是以個人(自然人)取得的各項應稅所得為對象徵收的一種稅,是調整征稅機關與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間在個人所得稅的征納與管理過程中所發生的社會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個人所得稅的納稅人是指在中國境內有住所,或者雖無住所但在境內居住滿一年,以及無住所又不居住或居住不滿一年但有從中國境內取得所得的個人,包括中國公民、個體工商戶、外籍個人等。
Ⅸ 員工獲得股權激勵如何確定應納稅所得額
根據您的提問,華一中創在此給出以下回答:
股票期權形式的工資、薪金應納稅所得額=(行權股票的每股市場價-員工取得該股票期權支付的每股施權價)×股票數量。員工將持有的股票期權提前轉讓的,以轉讓凈收益應為股票形式的工資薪金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取得股票期權的員工在行權日不實際買賣股票,而按行權日股票期權所指定股票的市場價與施權價之間的差額,直接從授權企業取得價差收益的,該項價差收益應作為員工取得的股票期權形式的工資、薪金所得,按有關規定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根據國稅函[2009]461號文件規定,限制性股票應納稅所得額=(股票登記日股票市價+本批次解禁股票當日市價)÷2×本批次解禁股票份數-被激勵對象實際支付的資金總額×(本批次解禁股票份數÷被激勵對象獲取的限制性股票總份數)。
股票增值權被授權人應納稅所得額,是由上市公司根據授權日與行權日股票差價乘以被授權股數,直接向被授權人支付的現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