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為什麼有些股票好幾年都盈利卻不分紅
公司盈利未必股票一定要分紅啊,股價上漲就已經是對股東的回報了:你的股份增值了。
假如你原來持有1000股股票,股價是10元。若一年後股票上漲了20%,就相當於你手中有了1200股10元的股票了,這多出的200股就是你的盈利啊!
微軟公司業績好不好?可它從上市以來從來沒有給股東分紅,但人們照樣買它的股票。
⑵ 上市公司股票分紅和上市公司股票不分紅,有何區別
股票分紅和不分紅肯定是有區別的,雖然A股市場分紅要扣稅和除權,但最終分紅股票和不分紅股票有以下四大區別:
區別一:分紅股票證明公司有賺錢能力
上市公司股票只要有分紅能力的公司就證明公司是有錢賺的,不管上市公司是採取現金分紅還是高送轉,前提條件都是公司有賺錢的。
如果一家上市公司長期沒有分紅,或者連分紅的能力都沒有,這家公司業績肯定不怎麼樣。這些公司難道想要自掏腰包來分紅是不現實的。
但假如上市公司都不分紅,根本不存在納不納稅的問題,即使想納紅利稅也沒資格。但不管怎麼樣,有能力納稅就證明有個人所得收入,這就是區別。
總結分析
根據A股市場的實際案例得出結論,股票分紅和不分紅有三大區別,公司是否有賺錢能力;紅利是否再生投資;是否具備價值投資;當然還有一區別是納稅和不納稅的區別等等,所以股票分紅和分紅還是有很大差異的。
⑶ 上市公司分紅很少,有些幾年都不分紅。為什麼有很多人去買股票
炒股最弱勢的是股民,炒股的話其實是股民賺股民的錢,平台也賺手續費,不炒的話,資金被上市公司利用,盈利後拿一點點出來分紅,還不如銀行利息。股民想靠股票賺錢就得和股民對炒,看誰實力強,誰就能賺錢,但最後虧錢的一定是股民。
所以股市就是類似大賭場,公家收場地費,莊家就是上市公司有決策權的股東,手中我有各類作弊手段,最後賭徒就是股民,把股價炒高然後看誰得勢先逃離誰就賺錢。總之炒來炒去都在消耗股民的錢,最後靠炒股發財的就一小丟丟,所以各位看官想入坑得慎重吶。除非國家出台政策要求上市公司按總盈利的最低百分50分紅,否則都是坑。
1分鍾前
⑷ 我持有廣東半球實業集團有限股份公司的股票十幾年了,未見什麼紅利,不知什麼原因.
有先人回答過了:
球實業的股票是當年一起非法發行的案例,當時是把法人股賣給了個人,同時賣的人都是在宣傳即將上市,以這個為誘餌,吸引大量的人來買,當時有部分人起訴了這家公司,由於時間早,有些人拿回了自己的投資,後來的人很多都損失慘重了,現在這家公司的情況不是很清楚,需要你自己去核實一下,首先,你向你買這個股票的地方或者個人進行核實,問一下什麼情況,不過大多數情況下他們會告訴你沒事,
第二,你要向工商部門查詢一下,這個公司是否還存在,如果存在你還是這個公司的股東,如果公司都不存在了,那就肯定是廢紙了,
第三,你可以向廣東的證券監督管理部門咨詢一下,他們應該是有比較權威的答復的。
⑸ 誰有伊春光明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 ,有了怎麼辦,十幾年來從不分紅,怎麼維權
1、我剛才查看了一下上市公司「光明乳業」分公司的名單,裡面沒有你所說的「伊春光明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那麼就是說你所說的公司和上市公司「光明乳業」沒有任何關系。
2、如果你所說的公司隸屬於光明乳業的話,那麼光明乳業是在2002年8月上市的(上市之前就應該有分紅),上市以來,共進行過九次分紅派息,你是應該有分紅的。
3、如果你所說的公司不隸屬於光明乳業,那就需要你自己到該公司去核實有關分紅情況。
⑹ 股票股票久不分紅
你好,久不分紅股票是指上市公司很長一段時間沒有進行分紅派息操作,造成這種情況的原因有:上市公司長期虧損,或者上市公司把利潤投入生產或者研發過程中,從而導致很久才分一次紅。
根據《公司法》的規定,如果公司連續五年不向股東分配利潤,而公司該五年連續盈利。並且,符合公司法規定的分配利潤的條件,投資者可以對股東會關於不分配股息紅利決議投反對票的股東可請求公司按合理價格收購其股權。出現這種情況下,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六十日內,股東與公司不能達成股權收購協議的,股東可以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九十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同時,在分紅過程中,分紅公司可以採取向股東派發現金股利和股票股利,或者這兩種方式同時使用。不管採取哪種分紅方式,投資者的總資產是不會發生改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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⑺ 十幾年前的股票沒配股沒分紅什麼都沒有,是否手續有問題,我應怎麼辦
分紅和送股是自動到帳的,在股權登記日你持有股票就可以了。配股需要在規定時間內用錢買(會有公告的,配的股票便宜點),過了時間不配就失去機會了。如果十幾年來的記錄一直這么一毛不拔倒也沒什麼怎麼辦的,要麼繼續拿著(公司業績好的話,可能積累了很多餘錢一送配就大手筆),如果這個公司基本面不好,那就換股吧。
⑻ 哪些股票連續10年以上沒分紅
分紅最差的公司,金杯汽車(連續十五年未分紅)
同力水泥(連續十年未分紅,並且上市以來從未分紅)
洛陽玻璃(連續十二年未分紅)
分紅最好的公司 凌鋼股份(連續八年分紅,且上市以來年年分紅,並且全部為現金分紅,分紅總額早已遠遠超過融資額)
深赤灣(連續十五年分紅,年年分紅,全部為現金)
佛山照明(連續十五年分紅,年年分紅,全部為現金,中國每股分紅累累積最高的上市公司,一個連投資收益也分掉的上市公司,中國最講誠信的上市公司,一個令眾多國字型大小藍籌股汗顏的上市公司)
⑼ 公司多年不分紅侵害股東利益怎麼辦
一、法律規定《公司法》第七十五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對股東會該項決議投反對票的股東可以請求公司按照合理的價格收購其股權:(一)公司連續五年不向股東分配利潤,而公司該五年連續盈利,並且符合本法規定的分配利潤條件的; (二)公司合並、分立、轉讓主要財產的; (三)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股東會會議通過決議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續的。 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六十日內,股東與公司不能達成股權收購協議的,股東可以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九十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三十五條股東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分取紅利;公司新增資本時,股東有權優先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認繳出資。但是,全體股東約定不按照出資比例分取紅利或者不按照出資比例優先認繳出資的除外。 公司彌補虧損和提取公積金後所余稅後利潤,有限責任公司依照本法第三十五條的規定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東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規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對於是否法院可以直接判決公司將利潤分給小股東的問題,法律沒有明文規定,也無相關司法解釋,判例中有直接判決公司支付利潤的,但判例不多。一些法律觀點認為,法院不應該直接判決有限公司將利潤分給小股東,公權不能超越此線,有限公司具有人合性質,只有公司章程、股東會才有決定如何分紅的權利,法院最合適的方法是責令對公司的利潤達成決議。 二、觀點 根據相關的判例和觀點,法院有一定的可能性直接判決公司分紅給小股東,但是由於公司法僅僅是賦予了小股東要求轉讓股權的權利,而未直接設定要求股利支付的權利,法官恐難有法律依據作出判決。但參考不多的判決,皆支持了股東分配股利的訴請,因此可推測法官鑒於小股東權益被嚴重損害的客觀事實,根據基本的民商事法律原則進行判決。因此我認為小股東如欲起訴公司要求分紅,在滿足如下條件下,勝訴的可能性是有的:1. 證明公司有可供分配的利潤。2. 公司股東會對公司分紅作出有效決議。(在公司有可供分配的利潤的情形下,是否分紅,如何分紅,還要經公司有權作出決議的機關即公司股東會作出有效決議。在公司通過分紅決議但公司不執行的情形下,股東有權起訴公司,要求公司執行有效決議,及時支付紅利給各股東。)3.如果公司長期沒有開股東會、董事會,或會議作出不分紅的決議,小股東應提供證據證明公司不分紅存在惡意,不是為公司長期利益之故。 小股東起訴前需注意的:1. 收集公司歷年的財務報表或相關賬冊,確認公司有可供分配的利潤;2. 收集公司歷年的董事會決議與股東會決議,確認公司是否對分紅作出有效決議,查看公司章程對分紅的規定。 如沒有決議也未在章程中規定分紅,可先提議召開董事會、股東會,力爭在股東會上通過分配方案。 如無法通過利潤分配方案,應努力提供證據證明公司不分紅的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