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合夥企業股權轉讓未分配利潤不分配要上個稅嗎會計怎麼做賬呢
詳細回復如下:
未分配利潤是凈利潤轉入的,那是交過企業所得稅的。
分配給個人就是個人的收入,要交個人所得稅的。
1)彌補以前年度虧損
2)留作以後年度使用
3)計提盈餘公積等
4)轉增資本
5)股東分紅
對於個人股東來說,應按利息、股息、紅利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稅率20%)。
對於法人股東來說,免徵企業所得稅。
⑵ 公司注冊可不可以分配合夥人很少股份
公司注冊,可以分配合夥人很少股份,但是還要慎重處理。
使用期權獎勵是最好的。
其實原則很簡單,創業者必須明確,誰是公司除創始人之外最重要的人,誰最重要誰就拿最多股份。在資金的構成方面,如果合夥人沒有足夠的資金但他的技能卻是必須的,那麼首先要對他的貢獻率進行估值,予以分配股權或者是為了彌補資金上的空白讓其以借貸的形式向其他合夥人借款來完善。
一般情況下,企業的創始人應該擁有足夠的話語權(股份應該在60%以上),這樣才能夠主導整個團隊健康發展,當然他必須要有足夠的影響力和技能,否則光有錢是沒用的。對於借用外部大筆資金來創業的企業來講,一定要明白企業的投資者和企業的經營者之間的關系,不要讓不懂行的投資者過多地干預企業的正常經營。
此外,公司的合夥人在初創期不易過多,免得人多嘴雜、瞎胡亂,要選擇志同道合的人,不要因為一點點金錢的制約而隨意發展人當合夥人。在公司的章程中也必須要明確在重大決策時到底是擁有股份組最多的人具有最終決策權還是以合夥人之間的投票數量作為決策權。也要給大家講明白何時分紅,分紅時一定要預留好企業足夠的發展資金,別把所賺的錢都分光了卻發現企業沒有了流動資金。
在企業成長初期,一定要根據不同的崗位及職能貢獻確定責任及相關權利,並不能因為你的股份多就不幹活了,也不能夠因為自己的股份少而在團隊中打醬油。每個人員均應在團隊中領取相應報酬、這個報酬要公開化並獲得大家的認可,這樣才能夠在企業花費資金或分配利益時不扯皮。風險與利益共存,你想賺多少錢就要承擔多大的風險,這是千古不變的道理。
在初期股份分配時沒有必要把股份完全分盡,一定要給後續進入的優秀人員留好股份分配空間。如果可以的話,大家在運作初期最好是以股份期權的形式存在,即他在這個單位干就有期權,如果離開了這里,期權就自動作廢。也要防止某些人看起來能力很強而分配了股份,但是在實際運作中卻沒有發揮好足夠的作用。對於只出資金而沒有相關技能的合夥人就讓他來享受股份分紅,還是不要讓他摻和正常經營的好,免得好心辦了壞事。大家也要約定好在何種情況下來調整各個合夥人之間的股份佔比,遵循的原則是多勞多得。
股份的存續期間大家也要講明白,就是在多少時間內股份不得變現或轉讓,防止某些人員在初期是憑借著熱情來創業而在運營過程中發現困難重重想要撤出資金卻會導致企業資金鏈條短缺瀕臨倒閉。
在一開始的時間,初創企業的財務管理必須要明晰、要公正、要公開,哪些能夠列入費用、哪些不予以報銷要提前講明白。防止大家對於財務方面的利益有過多的擔心和顧慮,要解除大家的後顧之憂讓合夥人把全部心思放在企業經營上而不是放在如何琢磨自己手下的那幾個初始資金如何花上。
⑶ 自己開的公司因為業務需要找個一個合夥人,但是不想給股份應該怎麼分紅
另外再開一家公司嘛,或者開一家子公司是獨立核算的,請一個好財務,別把兩家公司賬做混就好啦。
⑷ 4個人合夥人開公司,一個人只出錢(資金80%)不管理,三個人出錢並參與管理,股權如何分配
把三個人的管理啥的算進去,摺合成股份,你們四個相互商量一下,看看摺合成多少對方能接受,然後按照你們商量好的來分配就可以了
⑸ 股權激勵通過合夥企業持有的股份怎麼賣出
主要包括如下幾種方式:(1)股票贈與計劃是指公司現有股東拿出部分股份,一次性或分批贈與被激勵對象,可以設置贈與附加條件,比如簽訂一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完成約定的業績指標等,也可以不設置附加條件,無償贈送。(2)股票購買計劃是指公司現有股東拿出一部分股份授予被激勵者,但被激勵者需要出資或用知識產權交換獲得股份,被激勵者獲得的是完整的股權,包括:所有權、表決權、收益權、轉讓權和繼承權。股票購買計劃可以提高被激勵者的歸屬感和成就感,同時實現激勵、約束和角色轉換的目的;如果股份價值下降,被激勵者的投資將受到財務損失。(3)股票期權計劃是指公司現有股東一次性給予被激勵者一定數額股份的分紅權和表決權,被激勵者按事先約定的價格用所得紅利分若干年購買這部分虛股,將之轉化為實股。被激勵者所得分紅如果不足以支付購買虛股所需要的資金,則可以另行籌措資金,補足購買虛股的資金,無力購買部分可以放棄行權。款項支付以後,相對應的虛股轉化為實股。被激勵者對虛股擁有分紅權和表決權,沒有所有權和處置權;對實股擁有完整所有權。虛股不以被激勵者的名義進行股東登記,實股以被激勵者名義進行股東登記。通過期股這種機制安排,被激勵者要保證購買虛股所需資金,就必須保證一定水平的凈資產收益率,從而使企業所有者和經營者(被激勵者)在提高凈資產收益率的利益上達成一致。(4)虛擬股份計劃是指公司現有股東授予被激勵者一定數額的虛擬的股份,被激勵者不需出資,享受公司價值的增長,利益的獲得需要公司支付,不需要股權的退出機制,但是被激勵者沒有虛擬股票的表決權、轉讓權和繼承權,只有分紅權。被激勵者離開公司將失去繼續分享公司價值增長的權利;公司價值下降,被激勵者將得不到收益;績效考評結果不佳將影響到虛擬股份的授予和生效。(5)股票增值權計劃是指公司授予激勵對象的一種權利,如果公司股價上升,激勵對象可通過行權獲得相應數量的股價升值收益,激勵對象不用為行權付出現金,行權後獲得現金或等值的公司股票。(6)限制性股票計劃是指事先授予激勵對象一定數量的公司股票,但對股票的來源、拋售等有一些特殊限制,一般只有當激勵對象完成特定目標後,激勵對象才可拋售限制性股票並從中獲益。(7)延期支付計劃是指公司為激勵對象設計一攬子薪酬收入計劃,其中有一部分屬於股權激勵收入,股權激勵收入不在當年發放,而是按公司股票公平市價折算成股票數量,在一定期限後,以公司股票形式或根據屆時股票市值以現金方式支付給激勵對象。(8)經營者或員工持股計劃是指讓激勵對象持有一定數量的本公司的股票,這些股票是公司無償贈與激勵對象的、或者是公司補貼激勵對象購買的、或者是激勵對象自行出資購買的。激勵對象在股票升值時可以受益,在股票貶值時受到損失。(9)管理層或員工收購計劃是指公司管理層或全體員工利用杠桿融資購買本公司的股份,成為公司股東,與其他股東風險共擔、利益共享,從而改變公司的股權結構、控制權結構和資產結構,實現持股經營。(10)賬面價值增值權具體分為購買型和虛擬型兩種:①購買型是指激勵對象在期初按每股凈資產值實際購買一定數量的公司股份,在期末再按每股凈資產期末值回售給公司;②虛擬型是指激勵對象在期初不需支出資金,公司授予激勵對象一定數量的名義股份,在期末根據公司每股凈資產的增量和名義股份的數量來計算激勵對象的收益,並據此向激勵對象支付現金。
⑹ 合夥人要撤資是否應該退出原始股
如果當時在合作時簽訂的協議說共同承擔投資風險,那麼你公司現在運營狀態不佳的情況下,如果公司有實際虧損,他如果撤資是需要承擔目前已經虧損的錢數按其所佔股份承擔其所欠資金。方可撤資。撤資需要有人願意收購他的股份的情況下方可撤資。如果沒有人願意回購他的股份,他也無法撤資。那麼你就有權不要他的股份。你目前佔40%的股份,說明你是大股東,應該是公司的法人。那麼你們當初簽定協議時,應該簽定了多長時間可以退出股份,由法人回購。如果簽字的年份已到,那麼做為法人就屢行當初的義務,回購股份,允許他人撤資。
如果無此協議,那麼你就有權不回購他的股份,讓他自已找願意回購他股份的人購買他的股份方可撤資。雖然法律程序上如此,但是你們當初都是朋友,就有朋友之間的信任。如果你真的如此這般,恐怕朋友會翻臉,以後都沒得處。即使他無法撤資,你不給他這8萬元錢,他也無法撤資,從法人上來看很有可能當初是你挑的頭,結果朋友還沒賺到錢,跟你一直虧錢。現在朋友沒賺到錢,想撤資也情理之中。如果想以後朋友還能繼續做,不要因為這8 萬元錢而傷了朋友之情的情誼。建議您跟您的朋友好好談談。告訴他你們當初的協議是共同承擔風險,現公司經營困難,你也是無可奈何的,做為朋友,雖然你有心想回購他的股份,但你實在無經濟能力,如果他執意想撤資,公司就無法正常經營了,如果你們認為公司經過困難時間還會好起來,就大家一起努力堅持,如果公司實在無法運營好,不好作價把公司賣掉,剩多少錢按所佔股份分配。
⑺ 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合夥的合夥人只出資、提供實物、技術等,不參與經營,卻參與盈利分配
股東不參與實際經營是完全合法的。如果名為投資,實際上不論盈虧都要還本付息的才是變相放貸。
⑻ 我父親和人合夥開廠,有10%股份,等到解散時,合夥人借口財務上沒有利潤,不分配利潤應該如何處理呢
很難,雖然你去找專業的會計事務所 查憑證 查賬本是能把利潤查出來的
問題是如果對方死不認賬 根本沒什麼法律手段可以把你的利潤要回來 這社會黑暗的
我想你爸的股份也是暗股 廠里的公司章程的股東根本沒你爸的名字
本能拿回來就不錯了 碰到這種人 。。。無奈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