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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股票軟體怎麼樣 2025-06-23 11:10:35

買賣公司股票是否包括協議交易

發布時間: 2021-06-20 07:29:45

⑴ 我公司正在被上市公司評估,未簽協議前買該上市公司股票構成關聯交易

這個不叫關聯交易,應該是利用內幕消息獲利。關聯交易是指兩個公司是隸屬關系,或者親緣關系。如果僅僅是評估,距離達成收購,還有很大不確定性。如果已經確定收購了,上市公司的股票應該停牌了。

⑵ 高管買賣本公司股票是否合法

高管買賣本公司股票符合以下規定是合法,否則是不合法的。
高管買賣本公司股票的限制性規定:
一、高管在下列股票限售期內不得轉讓其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
(一)高管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
(二)高管為上市公司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的,則其直接或間接持有的公開發行股票前已發行的股份,自公司上市之日起36個月內不得轉讓,不得委託被他人管理,也不得由公司回購。但自公司上市之日起1年後,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經高管申請並經交易所同意,可不受36個月的限制:
1、轉讓雙方存在實際控制關系,或均受同一控制人所控制;
2、因上市公司陷入危機或者面臨嚴重財務困難,受讓人提出的挽救公司的重組方案獲得該公司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和有關部門批准,且受讓人承諾繼續遵守上述承諾;
3、交易所認定的其他情形。
(三)高管在任期內每年轉讓的股份不得超過所持股份總數的25%,但所持股份總數不足1000股的,可一次全部轉讓。
(四)高管在離職後半年內不得轉讓股份。
(五)對於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高管的特別限售規定
1、高管自向深交所申報離任信息之日起6個月內增持的股份也將予以鎖定;
2、高管自向深交所申報離任信息之日起6個月後的12個月內,通過深交所掛牌交易出售的股票數量占其所持的股票余額的比例不得超過50%,但股份余額不足1000股的,可一次全部轉讓。
(六)高管還應遵守《公司章程》的關於限售期的特別規定以及高管自己所承諾更為嚴格的限售期。
二、禁止高管從事短線交易
高管不得將所持本公司股票在買入後6個月內(指最後一筆買入時點起算6個月內)賣出,或在賣出後6個月內買入(指最後一筆賣出時點起算6個月內)。
三、禁止高管在禁止股票買賣窗口期買賣本公司股票
上市公司高管在下列「禁止股票買賣窗口期」不得買賣本公司股票:
1、上市公司定期報告公告前30日內,因特殊原因推遲公告日期的,自原公告日前30日起至最終公告日;
2、上市公司業績預告、業績快報公告前10日內;
3、自可能對本公司股票交易價格產生重大影響的重大事項發生之日或在決策過程中,至依法披露後2個交易日內;
4、交易所規定的其他期間。
註: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高管配偶在「禁止股票買賣窗口期」也不得買賣本公司股票。
四、禁止高管利用內幕信息買賣本公司股票
在內幕信息公開前,上市公司高管不得買賣本公司股票,或者泄露該信息,或者建議他人買賣本公司股票。
高管應當確保其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其控制的法人或其他組織,不發生因獲知內幕信息而買賣本公司股票的行為。

⑶ 協議交易的股票可以轉板上市嗎

三板轉板上市規則來了,哪些掛牌企業能夠率先去A股?", "申請轉板上市的企業應當在新三板「精選層」連續掛牌一年以上,並符合轉入板塊的上市條件,這為中小企業提供了另一種融資路徑。

⑷ 在公司上市後,公司的股票是全部掛出交易么

解答;

不是這樣的,具體看流通股和非流通股。

非流通股是中國證券市場上的上市公司中不能在交易市場上自由買賣股票(包括國家股、國有法人股、內資及外資法人股、發起自然人股等);這類股票除了流通權,與流通股不一樣外,其它權利和義務都是完全一樣的。但非流通股也不是完全不能買賣,但可以通過拍賣或協議轉讓的方式來進行流通,但這樣做了,一定獲得證監會的批准,交易才能算生效。流通股是指可以在證券市場買賣交易的部分,也就是可以自由流通。

就是上市以後,流通股出來可以上市流通,也不是全部都要掛賣,有些股東願意一直持股, 因為他們看好公司的未來發展潛力,這個具體要看當時的行情而定!控股股東和非控股股東之間還有一些利益輸出關系,也會引起流通股中的變動!

⑸ 股票交易有了合同號是否就表示成交

不是。合同號只是證券公司接受客戶的委託給出的合同號,並根據該合同向交易所申報委託數據。因此有了合同號並不表示已成交。

⑹ 買賣股票是不是一下單合同就馬上成交的啊

軟體系統會自動以當前買賣價,自動填單,以促成快速交易成功。但是由於價格波動太快,下單成功後系統需要時間排隊確認,或導致你出價已經低於或高於當前價,無法交易成功。所以為了交易成功,一般都買的時候出價略高於當前價,賣的時候出價略低於當前價。 不是股票問題,也不是股票經紀公司問題,是交易所交易規則引起的,就是上海和深圳交易所的交易規定引起的,對於所有人都一樣,沒有不公平的地方。 股票交易是撮合交易,你出價,只有別人願意以你出價或低於你出價賣給你,才可能成交。還要注意在你出價的位置上,是以時間優先為原則,就是如果有人以同樣的價格買,比你出價時間早,那麼他就先成交。賣出也是同樣道理。

⑺ 如何認定股權轉讓和股票買賣

定義:
股權轉讓,是公司股東依法將自己的股東權益有償轉讓給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權的民事法律行為。
股票買賣是指股票投資者之間按照市場價格對已發行上市的股票所進行的交易。
二者不同點為股權轉讓是將股東權益進行轉讓,而股票買賣則不牽扯股東權益轉讓,只是一種交易行為。

⑻ 在全流通的背景下,股票是否可以以協議方式進行轉讓個人股,法人股

由於我國股市形成的歷史條件比較特殊,我國形成的股票的類型和國外有所不同。在上市公司的股票中,一般可將其分為流通股及非流通股兩大類。

1.可流通股股票

可流通股股票是指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及北京兩個法人股系統STAQ、NET上流通的股票。由於中國證監會在1992年10月成立,所以在此之前的股票上市都是由各證券交易系統自己審批的。而在此之後,所有股票的上市流通都統一歸口由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管理。

在可流通的股票中,按市場屬性的不同可分為A股、B股、法人股和境外上市股

A股股票是指已在或獲准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流通的且以人民幣計價幣種的股票,這種股票按規定只能由我國居民或法人購買,所以我國股民通常所言的股票一般都是指A股股票。在這種股票中,它又分為社會公眾股和職工內部股兩類,其中社會公眾股是由股份有限公司向社會公開招募發行的股票,而內部職工股嚴格來說是由股份有限公司的職工按有關規定購買的股票,其購買方式、價格及上市流通條件都與社會公眾股有所不同。

B股股票是以人民幣為股票面值、以外幣為認購和交易幣種的股票,它是境外投資者向我國的股份有限公司投資而形成的股份,在上海和深圳兩個證券交易所上市流通。

法人股股票是指在北京的STAQ和NET兩個證券交易系統內上市掛牌的股票。之所以稱為法人股,是因為在這兩個系統內流通的股票只能由法人參與認購及交易,而自然人是不能在這兩個系統內買賣股票的。

境外上市股票是指我國的股份有限公司在境外發行並上市的股票,目前主要有在香港證券交易所流通的H股,還有在美國證券交易系統疲通的N股。

2.非流通股在上市公司的股票中,非流通股股票主要是指暫時不能上市流通的國家股和法人股,其中國家股是在股份公司改制時由國有資產折成的股份,而法人股一部分是成立股份公司之初由公司的發起人出資認購的股份,另一部分是在股份有限公司向社會公開募集股份時專門向其他法人機構募集而成的。這一部分股票未上市流通的原因一是國家股的代表人尚未確定,其上市轉讓難以操作;其二是在發行股票時,部分法人股的募集和社會公眾股條件有所不同;其三是國家股和法人股在上市公司的總股本中所佔比例高達2/3,其上市流通會對現在的二級市場形成較大的沖擊。隨著我國股份制改革的深入、股市的成熟和發展,這一部分股票必然將會進入滬深股市的二級流通市場。

⑼ 上市公司不是指股份可以在證券交易所交易的公司嗎

非流通股(non-tradable shares)指中國證券市場上的上市公司中不能在交易市場上自由買賣股票(包括國家股、國有法人股、內資及外資法人股、發起自然人股等);這類股票除了流通權,與流通股不一樣外,其它權利和義務都是完全一樣的。但非流通股也不是完全不能買賣,但可以通過拍賣或協議轉讓的方式來進行流通,但這樣做了,一定獲得證監會的批准,交易才能算生效。

⑽ 重大資產重組前,公司控股股東買賣公司股票算不算內幕交易,期限怎麼界定。

公司控股股東買賣公司股票算內幕交易。

1、發行人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秘書、打字員,以及其它可以通過履行職務接觸或者獲得內幕信息的人員;

2、發行人聘請的律師、會計師、資產評估人員、投資顧問等專業人員

3、發行人可以行使一定管理權或者監管權的人員,包括證券監管部門和證券交易所的工作人員,發行人的主管門部門和審批機關的工作人員,以及工商、稅務等有關經濟管理機關的工作人員等

4、由於本人的職業地位、與發行人的合同關系或者工作聯系,有可能接觸或者獲得內幕信息的人員,包括新聞記者、編輯、電台主持人以及編排印刷人員等。

(10)買賣公司股票是否包括協議交易擴展閱讀

我國《證券法》第74條規定,證券交易內幕信息的知情人包括:

(一)發行人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二)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東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公司的實際控制人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三)發行人控股的公司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四)由於所任公司職務可以獲取公司有關內幕信息的人員;

(五)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工作人員以及由於法定職責對證券的發行、交易進行管理的其他人員;

(六)保薦人、承銷的證券公司、證券交易所、證券登記結算機構、證券服務機構的有關人員;

(七)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