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一家公司上市了,那它本單位內部的員工能不能購買本單位的股票或者炒股
本單位內部的員工能購買本單位的股票或者炒股
但管理層有規定
2. 如果公司上市了,新進的員工公司還能不能給股票
那就要看你所在公司管理層的政策了,有股權激勵等等獎勵政策,新員工夠嗆給股票,不過你要是尖端人才當然會給的。
3. 國內上市公司的哪些人限制購買自家公司股票
《證券法》有關禁止內幕交易的規定。該法第68條規定:下列人員為知悉證券交易內幕信息的知情人員:
(一)發行股票或者公司債券的公司董事、監事、經理、副經理及有關的高級管理人員;
(二)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
(三)發行股票公司的控股公司的高級管理人員;
(四)由於所任公司職務可以獲取公司有關證券交易信息的人員;
(五)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工作人員以及由於法定的職責對證券交易進行管理的其他人員;
(六)由於法定職責而參與證券交易的社會中介機構或者證券登記結算機構、證券交易服務機構的有關人員;
(七)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人員。
對於知情人員參與證券交易的問題,《證券法》第67條規定:禁止證券交易內幕信息的知情人員利用內幕信息進行證券交易活動。又第70條規定:知悉證券交易內幕信息的知情人員或者非法獲取內幕信息的其他人員,不得買入或者賣出所持有的該公司的證券,或者泄露該信息或者建議他人買賣該證券。
4. 關於公司上市員工購買股票的問題
如果有機會購買的建議購買。上市的話你就賺翻了。
5. 上市公司內部員工可以購買本公司股票嗎
可以,但除公司回購股份用於獎勵所持有的之外,可以通過證券市場方式持有
6. 為什麼公司上市,一般員工為什麼買不了公司原始股,哪怕是一股
這是從1994年的文件開始規范內部職工股問題,此後就買不到啦,可以看看下文,會比較了解: 1992年5月15日,國家經濟體制改革委員會、計劃委員會、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國務院生產辦公室聯合發布了《股份制企業試點辦法》、同時國家體改委發布《股份有限公司規范意見》,這兩份部門規章都對內部職工股進行了相關的規定,這也是關於內部職工股最早的國家規定。從上述規定開始,政府發布一系列文件,採取措施著重對內部職工股持股進行了規范和管理,從內部職工持股的發行情況看,大致可分為三個階段: 第一階段為1995年5月15日國家體改委發布《股份有限公司規范意見》至1993年4月3日《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家體改委等部門關於立即制止發行內部職工股不規范做法意見的緊急通知》下發期間,該階段允許發行內部職工股但須經批准且比例不得超過總股本的20%。 第二階段從1993年4月3日至1993年7月1日國家體改委《定向募集股份有限公司內部職工持股管理規定》下發期間,針對實踐中出現的「內部股社會化,法人股個人化」的問題進行清理以及對新要求成立內部職工持股的定向募集股份有限公司暫緩審批階段。 第三階段從1993年7月1日至1994年6月19日國家體改委發文禁止批准設立定向募集公司,該階段內部職工股發行占總股本的比例不能高於2.5%。 1994年6月19日禁止批准設立定向募集公司以後,具有中國特色的定向募集公司內部職工股的發行不再出現,但圍繞已發行的內部職工股的規范、清理等大量歷史遺留問題至今存在。
7. 公司快上市了,員工還可以買原始股嗎 不是說現在不讓買了嗎 有明白的人回答一下謝謝了,大神幫忙啊
可以。
1、如果該公司確實已經進入上市流程,認購原始股當然比較劃算。但是,關鍵是判斷上市的可靠性。一般經驗是:是不是已經有財務顧問、是不是做了正式審計、法律意見書誰來做,承銷商是誰等等。有了這其中的3項以上才能說明已經進入的上市流程;
2、公司的認購價格和未來上市的發行價格需要從審計報告中的有關數據計算出來。原則上內部認購價應該是發行價的某個折扣,比如5折。假定承銷商估算的發行價是10元,內部認購按照5折的話就是5元;
3、股票能否升值這事公司業績和市場決定,有很多不確定因素;
4、原始股進入二級市場流通、套現是有時間期限的,也就是鎖股期(禁售期),一般為1-3年,不同國家、不同交易所、不同板塊,規定也不同;
5、如果上市不成功,一般是不退的(因為已經是股東了)。但是,也可以要求控股股東或大股東在未達成上市時回購股份;
6、分紅要根據公司年度業績,並由董事會決定分與不分,或分多少;如果分的話,根據持有股份數量計算。
8. 公司股票為什麼內部人員不能購買,那內部人員的親屬可以買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五十條禁止證券交易內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獲取內幕信息的人利用內幕信息從事證券交易活動。
第五十一條證券交易內幕信息的知情人包括:
(一)發行人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二)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東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公司的實際控制人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三)發行人控股或者實際控制的公司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四)由於所任公司職務或者因與公司業務往來可以獲取公司有關內幕信息的人員;
(五)上市公司收購人或者重大資產交易方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
(六)因職務、工作可以獲取內幕信息的證券交易場所、證券公司、證券登記結算機構、證券服務機構的有關人員;
(七)因職責、工作可以獲取內幕信息的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工作人員;
(八)因法定職責對證券的發行、交易或者對上市公司及其收購、重大資產交易進行管理可以獲取內幕信息的有關主管部門、監管機構的工作人員;
(九)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可以獲取內幕信息的其他人員。
溫馨提示:以上解釋僅供參考,不作任何建議。入市有風險,投資需謹慎。您在做任何投資之前,應確保自己完全明白該投資的性質和所涉及的風險,詳細了解和謹慎評估後,再自身判斷是否參與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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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上市公司的員工可以購買自己公司的股票嗎
不可以,《證券法》中 第七十三條規定 禁止證券交易內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獲取內幕信息的人利用內幕信息從事證券交易活動。
第七十六條 證券交易內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獲取內幕信息的人,在內幕信息公開前,不得買賣該公司的證券,或者泄露該信息,或者建議他人買賣該證券。
內幕信息的知情人包括:
1、發行人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2、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東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公司的實際控制人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3、發行人控股的公司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4、由於所任公司職務可以獲取公司有關內幕信息的人員;
5、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工作人員以及由於法定職責對證券的發行、交易進行管理的其他人員;
6、保薦人、承銷的證券公司、證券交易所、證券登記結算機構、證券服務機構的有關人員。
第七十五條 證券交易活動中,涉及公司的經營、財務或者對該公司證券的市場價格有重大影響的尚未公開的信息,為內幕信息。
內幕信息包括:
1、本法第六十七條第二款所列重大事件;
2、公司分配股利或者增資的計劃;
3、公司股權結構的重大變化;
4、公司債務擔保的重大變更;
5、公司營業用主要資產的抵押、出售或者報廢一次超過該資產的百分之三十;
6、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行為可能依法承擔重大損害賠償責任;
7、上市公司收購的有關方案;
8、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認定的對證券交易價格有顯著影響的其他重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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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律責任形式
《證券法》規定承擔法律責任的形式主要有:責令停止;責令改正;責令依法處理;責令關閉;退還資金;依法賠償;取締;撤銷證券任職或從業資格;暫停或撤銷相關業務許可;暫停或撤銷自營業務許可;撤銷證券業務許可;吊銷公司營業執照;警告;罰款;依治安處罰條例處罰;沒收;行政處分;刑事處分等等。
其中,罰款有的是在一定標准內按一定比例罰款,最高達20%;有的按一定標準的倍數罰款,最高達5倍;有的按金額罰款,最高達人民幣60萬元;有的則是按其非法買賣的證券等值以下罰款等等。
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的有關規定,情節嚴重的,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可以對有關責任人員採取證券市場禁人的措施。所謂證券市場禁人,是指在一定期限內直至終身不得從事證券業務或者不得擔任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制度。
違反《證券法》的規定,應承擔民事賠償責任和繳納罰款、罰金,其財產不足以同時支付時,先承擔民事賠償責任。依法收繳的罰款和沒收的違法所得應全部上繳國庫。
當事人對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或者國務院授權部門的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證券犯罪
違反《證券法》規定,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我國《刑法》規定為偽造、變造股票、公司、企業債券罪,擅自發行股票、公司、企業債券罪,內幕交易、泄露內幕信息罪,編造並傳播證券交易虛假信息罪,誘騙投資者買賣證券罪,操縱證券交易價格罪,中介組織人員提供虛假證明文件罪,中介組織人員出具證明文件重大失實罪等。
10. 上市公司的普通員工能買賣本公司的股票嗎
如果是內部股,在未解禁之前只能轉讓,私下交易不受法律保護。如果是已經在二級市場上市流通,則可以通過二級市場自由買賣,證券交易所和相關法律將保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