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金是指我們個人將錢交給基金公司集中管理投資,然後我們出一定的手續費。基金有很多種類,大多數人投資的有債券型、股票型、貨幣基金、指數基金等。具體內容可以網路下,網路都有相應的名詞解釋。
2、股票,是我們買上市公司的市值。因為我國環境的特殊性,股票偏向於賭博性質。建議多多學習、請教懂行的人,然後再入行。可以先小資金試水。
3、銀行理財產品,就像其它朋友說的,它一般以短期理財為目的。但也有長期的,跟基金差不多類型。銀行理財產品目前是絕大部分虧損,可以買幾期財經類報紙持續關注下,就明白了。
4、需要提醒你的是,投資和風險往往成正比。我們辛苦賺的苦汗錢,別輕易投資出去打了水漂。投資前,一定要做足功課。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幫到你一點!
② 銀行能投資股票和基金嗎如果能投的話有什麼限制或者是管理規定的
好像不能直接投吧 都是通過控股參股等形式來操作吧
③ 銀行理財資金能否購買私募基金
銀行理財資金只要屬於可用狀態即可購買公募或者私募基金,但是私募基金起購門檻高。2014年7月11日,證監會正式公布《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中對合格投資者單獨列為一章明確的規定。明確私募基金的投資者金額不能低於100萬元。
根據新要求的「合格投資者」應該具備相應的風險識別能力以及風險承擔能力。投資於單只私募基金的金額不能低於100萬元。投資者的個人凈資產不能低於1000萬元以及個人的金融資產不能低於300萬元,還有就是個人的最近三年平均年收入不能低於50萬元。
因為考慮到企業年金、慈善基金、社保基金以及依法設立並且受到國務院金融監督管理機構監管的投資計劃等機構投資者均都具有比較強的風險識別能力和風險承受能力。私募基金管理人以及從業人員對其所管理的私募基金的充分了解,因此也被認可為合格的投資者。
購買私募基金時需要注意一下事項:
1、了解自身需求。您可以在投資顧問的幫助下,理清您的投資目標、投資周期、期望收益以及風險承受能力;
2、了解私募基金。掌握基金的業績歸因及投資風格;熟悉基金經理的過往投資經歷,私募基金的投資理念、投資策略及風險控制措施;
3、構建投資組合。根據您的投資需求,結合市場情況,選擇與您的風險承受能力相匹配的私募基金,構建投資組合。並在未來根據您投資需求的改變、市場波動及私募基金本身的變動,動態調整投資組合。
購買私募基金可以選擇金斧子,金斧子是研究與科技驅動的資產配置服務平台,致力從家庭目標與規劃出發,為客戶提供一站式的家庭財務分析、投資策略、以及跨周期、全品類、多元化的基金配置方案,服務涵蓋移動端、PC端、微信端便捷的產品搜索、基金申贖、凈值查詢、財富記賬、配置規劃、投資咨詢等,最終幫助家庭實現財富的保值、增值和傳承。
迄今為止,金斧子平台中產以及高凈值注冊用戶已突破80萬,累計為客戶配置的公募基金、陽光私募、私募股權等基金規模已超350億,超過10萬個家庭得到了專業、獨立、實時、高效的一站式資產配置建議與基金交易服務。
④ 銀行理財資金到底能不能進入股市
你好,這要看產品風險評級和產品結構而定。R3及以下平級的產品沒有進股市的,R4及R5的很多都有不同比例的股票投資。
⑤ 銀行理財資金不能投資二級市場股票.那理財產品能投資股票嗎
銀行理財產品資金不能投資股票
⑥ 銀行拿客戶理財資金買自己銀行的股票合規嗎
當然不合規,甚至是違法行為,客戶理財是個人財產,他人不能非法佔有並且不經同意改變財產用途!
⑦ 什麼銀行理財資金可以直接入股市
銀行理財資金入股市是誤讀。(來自人民日報)
銀監會近日向商業銀行下發了《商業銀行理財業務監督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力求從根本上解決理財業務中銀行的「隱性擔保」和「剛性兌付」問題,推動理財業務向資產管理業務轉型。《辦法》還將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辦法》明確了商業銀行理財業務是代客資產管理業務。《辦法》指出目前銀行理財業務最大的問題在於預期收益率型產品仍是理財產品的主流,客戶認為預期收益率即為實際收益,銀行具有「隱性擔保」職責,應該「剛性兌付」,但銀行認為投資者應該對投資風險「買者自負」,雙方分歧明顯,一旦發生風險,可能會影響到銀行的聲譽和正常經營。《辦法》同時指出,化解理財業務的風險在於真正落實風險承擔主體,讓產品的風險和收益真正過手給投資人。
業內人士指出,未來銀行理財產品將由預期收益率型產品向凈值型產品轉變,成為「類基金」產品,由投資人自己承擔投資風險,同時也獲得完全收益,而銀行回歸受託管理人的位置。
《辦法》允許商業銀行「以理財產品的名義獨立開立資金賬戶和證券賬戶等相關賬戶,鼓勵理財產品直接投資。」有人將此解讀為「銀行理財資金將直接進入股市」。
業內人士指出,這是一種誤讀,證券賬戶並非是指股票賬戶,也包括債券賬戶,這里實際上指的是交易所債券市場賬戶。而對於銀行理財產品進入股市,此前的文件早有明確規定,即2009年銀監會出台的《關於進一步規范商業銀行個人理財業務投資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理財資金不得投資於境內二級市場公開交易的股票或與其相關的證券投資基金。」《辦法》同樣遵循此前《通知》的規定,在第六十六條有相同的明確規定限制。
此次為何強調「直接投資」?業內人士指出,此前受監管要求,銀行理財資金不能直接投資非銀行間市場,往往需要借道信託、基金等通道進入交易所債券市場,增加了資金鏈條和投資環節,也變相增加了資金成本。此次放開限制,允許理財產品開立資金和證券賬戶打通了銀行和交易所市場的通道,銀行理財不再限於銀行間市場。
因此《辦法》明確了理財資金投資運用以直接投資形式為主,杜絕層層嵌套,以「去杠桿、去通道、去鏈條」為目標,允許銀行設立理財管理計劃及理財直接融資工具,實現理財資金與企業真實融資項目的直接對接,幫助企業降低融資成本,更好地直接服務實體經濟。
據銀監會測算,徵求意見稿實施後雖然會給銀行理財業務帶來陣痛,但不會對理財業務造成重大不利影響,長遠看利大於弊,而且有利於向真正的資產管理轉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