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對於公司內部董事大量購買自己本公司股票怎麼看
上市公司高管包括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我們簡稱董監高,這部分人對於公司的實際經營情況較為了解,所以市場上資金較為關注公司高管持股的變動情況,如果高管大量買入本公司股票代表公司經營狀況良好,如果高管出現大幅度賣出股票的情況,可能代表將來的業績存在很大的不確定性,我們可以要注意後期的風險。
由於董事屬於公司的高管,如果其大量購買股票存在什麼意義呢,我們該如何看待。在分析之前我們參考最近市場的一個案例,最近道恩股份接收到管理層監管函,原因是公司獨立董事配偶在3月10日買入150多萬的股份,買入之後公司股票出現了連續兩日跌停,並未出現賺錢的情況,但仍舊受到監管層的監管,具體參考下圖事實:
通過以上四種情況分析,我們得知高管大量買入自己公司的股票存在很多因素,但我個人覺得大家盡量選擇第三種類似,雖然股價長時間下跌後會造成公司股價被低估的狀況,但本身長時間的下跌代表該股較弱,雖然你高管願意大量購買本公司股份,但市場資金普遍不認可目前的位置屬於低位,而且高管買入股票後可以持有幾年時間,但很多我們投資者根本拿不了那麼長的時間。
再次我們也講到很多高管大量買入股票僅僅可能就是想給股價提振信心,或許並未出現被低估的狀態,後期再次下跌的概率較大。但如果個股本身在上漲過程中,公司高管還願意大量買入公司股票,代表後期公司發展的會越來越好,不然不會選擇在上漲過程中買入股票,他們也是真金白銀買入股票,也是自己的資金。但很多投資者說為了故意買入發布利好,誘導其他資金買入呢,但我上面也具體解釋過,由於目前監管越累越嚴,此類現象較少,我們目前可以完全忽略。
總結:所以我們在投資過程中對於趨勢較好的個股大家可以參考下高管的持股變化情況,特別是短期大量買入的情況,對於個股長時間下跌後出現高管買入的情況,我建議大家盡量不要去碰,本身個股趨勢較弱短期很難起來,高管可以持有幾年,我們不會。再次個股趨勢較弱大概率會存在慣性的下跌,大部分資金被套,短期很難有資金選擇抄底給被套的解套。感覺寫的好的點個贊呀,歡迎大家關注點評。
B. 哪裡能看到上市公司每個高管持股數量
最好的方式還是讀各個企業的年報,同花順或者是大智慧披露的都不是最完整的。
進入網址:www.cninfo.com.cn —— 選擇股票代碼 —— 選擇公告全文 —— 下載企業年報PDF版,然後在高管持股部分可以找到你想要的信息。
C. 高管買賣本公司股票是否合法
高管買賣本公司股票符合以下規定是合法,否則是不合法的。
高管買賣本公司股票的限制性規定:
一、高管在下列股票限售期內不得轉讓其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
(一)高管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
(二)高管為上市公司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的,則其直接或間接持有的公開發行股票前已發行的股份,自公司上市之日起36個月內不得轉讓,不得委託被他人管理,也不得由公司回購。但自公司上市之日起1年後,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經高管申請並經交易所同意,可不受36個月的限制:
1、轉讓雙方存在實際控制關系,或均受同一控制人所控制;
2、因上市公司陷入危機或者面臨嚴重財務困難,受讓人提出的挽救公司的重組方案獲得該公司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和有關部門批准,且受讓人承諾繼續遵守上述承諾;
3、交易所認定的其他情形。
(三)高管在任期內每年轉讓的股份不得超過所持股份總數的25%,但所持股份總數不足1000股的,可一次全部轉讓。
(四)高管在離職後半年內不得轉讓股份。
(五)對於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高管的特別限售規定
1、高管自向深交所申報離任信息之日起6個月內增持的股份也將予以鎖定;
2、高管自向深交所申報離任信息之日起6個月後的12個月內,通過深交所掛牌交易出售的股票數量占其所持的股票余額的比例不得超過50%,但股份余額不足1000股的,可一次全部轉讓。
(六)高管還應遵守《公司章程》的關於限售期的特別規定以及高管自己所承諾更為嚴格的限售期。
二、禁止高管從事短線交易
高管不得將所持本公司股票在買入後6個月內(指最後一筆買入時點起算6個月內)賣出,或在賣出後6個月內買入(指最後一筆賣出時點起算6個月內)。
三、禁止高管在禁止股票買賣窗口期買賣本公司股票
上市公司高管在下列「禁止股票買賣窗口期」不得買賣本公司股票:
1、上市公司定期報告公告前30日內,因特殊原因推遲公告日期的,自原公告日前30日起至最終公告日;
2、上市公司業績預告、業績快報公告前10日內;
3、自可能對本公司股票交易價格產生重大影響的重大事項發生之日或在決策過程中,至依法披露後2個交易日內;
4、交易所規定的其他期間。
註: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高管配偶在「禁止股票買賣窗口期」也不得買賣本公司股票。
四、禁止高管利用內幕信息買賣本公司股票
在內幕信息公開前,上市公司高管不得買賣本公司股票,或者泄露該信息,或者建議他人買賣本公司股票。
高管應當確保其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其控制的法人或其他組織,不發生因獲知內幕信息而買賣本公司股票的行為。
D. 上市公司披露年報主要是哪些數據對股價有影響
一般投資者關註上市公司的年報來決定是否投資以及投資額度。而以下幾個部分是投資者所關注重點,同時也是對上市公司股價產生影響的主要方面。
第二部分:「會計數據摘要」。
在其中可以看到最常用的每股收益、每股凈資產、凈資產收益率。以上數據可以看出公司的基本盈利能力。在這些數據中有一條叫「每股經營活動所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這一指標投資者應高度重視,它可以體現出公司在經營過程中是否真的賺到了利潤。
第五部分「公司財務狀況」
1、「公司財務狀況」可以看到主營業務利潤、凈利潤總額的同比增長率,從中可以看出公司的發展趨勢。 2、公司投資情況。特別是一些新股、次新股,要注意其投資項目的進展狀況。 3、新年度的發展計劃,尋找公司的發展計劃中是否存在與市場熱點吻合的地方。
第八部分「財務會計報告」。
主要包括三張報表:利潤表、資產負債表、現金流量表。其中的利潤表中會列出營業費用、管理費用、財務費用(即通常所說的三費)。
「(4)上市公司披露年度報告前高管賣股票擴展閱讀」:年報是每年出版一次的定期刊物。又稱年刊。 根據證券交易委員會規定,必須提交股東的公司年度財務報表。報表包括描述公司經營狀況,以及資產負債和收入的報告、年報長表稱為10-K,其中的財務信息更為詳盡,可以向公司秘書處索取。年報在上市公司中有兩種版本,一種是在公開媒體上披露的年報摘要,其內容較簡單,另一版本是交易所網站披露的詳細版本。
E. 公司准備上市,一般什麼時候披露高管信息
在上次提交資料的時候就需要披露。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令 第 11 號 現發布《上市公司股東持股變動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自2002年12月1日起施行。 主 席 周小川 二○○二年九月二十八日。
已經公告持股變動報告的信息披露義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自該事實發生之日起兩個工作日內就該事實做出公告,無需停止買賣該公司股票和重新提交持股變動報告書:
(一)通過證券交易所的集中競價交易,其所持有該上市公司已發行的股份每增加或者減少百分之一的;
(二)一致行動人的成員發生變化;
(三)中國證監會、證券交易所規定的其他情形。
折疊第三十一條
上市公司應當定期向證券登記結算機構核對持股變動情況,並及時向證券交易所做出報告。
折疊第三十二條
有關持股變動情況依法披露前,相關信息已在媒體上傳播或者公司股票交易出現異常,上市公司董事會應當立即向有關股東進行查詢,有關股東應當及時予以書面答復,上市公司應當及時做出公告。
折疊第三十三條
信息披露義務人應當在至少一家中國證監會指定媒體上披露有關持股變動信息;在其他媒體上進行披露的,披露內容應當一致,披露時間不得早於指定媒體的披露時間。
F. 請問上市公司的高管工資在哪個財務報表裡可以查到
財務報表裡是查不到的,在附註中。在上市公司公告的年度報告的財務報告附註中是有過去一年董監高在公司的領薪情況。
資產負債表流動負債欄目(靠右)應付職工薪酬賬戶,不過這個地方太模糊,要看看附註裡面對工資支付具體方式的闡述,比如每期工資發放,算做工資薪金的獎勵報酬培訓旅遊,還有配給獎勵的股票股權之類的,特別重點看看高管的工資構成。
(6)上市公司披露年度報告前高管賣股票擴展閱讀:
財務報表是反映企業或預算單位一定時期資金、利潤狀況的會計報表。我國財務報表的種類、格式、編報要求,均由統一的會計制度作出規定,要求企業定期編報。
高級管理人員是指公司管理層中擔任重要職務、負責公司經營管理、掌握公司重要信息的人員,主要包括經理、副經理、財務負責人,上市公司董事會秘書和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人員。
這里的經理、副經理,是指《公司法》第五十條和第一百一十四條規定的經理、副經理,在實際中,就是公司的總經理、副總經理。經理由董事會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對董事會負責;副經理由經理提請董事會決定聘任或者解聘。
這里的財務負責人是指由經理提請董事會決定聘任或者解聘的財務負責人員。這里的上市公司董事會秘書是《公司法》第一百二十四條規定的上市公司必設的機構,負責上市公司股東大會和董事會會議的籌備、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東資料的管理,辦理信息披露等事務。
G. 上市公司高管買賣股票一般在多久後披露
用股票軟體看,按F10,裡面有持股情況,裡面的解禁日期都有,至於他們股東什麼時候賣掉他們手上的原始股,就要看看他們對公司的看法啦。
H. 上市公司董監高買賣股份規范,比如什麼時間段不能買賣,窗口期具體是什麼,年報前30日是30個工作日,等。
以下回答希望能幫到你:
1.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東,將其持有的該公司的股票在買入後六個月內賣出,或者在賣出後六個月又買入,有此所得收益歸該公司所有,公司董事會應當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證券公司因包銷購入售後剩餘股票而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賣出該股票不受六個月時間限制。
2.公司董事會不按照上面規定執行的,股東有權要求董事會在三十日內執行。公司董事會未在上述期限內執行的,股東有權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義直接想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公司董事會不按第一條規定執行的,負有責任的董事依法承擔連帶責任。
I. 上市公司上市前,是否需要高管提供個人股票交易記錄
這個應該是要查這個記錄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