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定向增發股票是否屬於限售股
非公開發行即向特定投資者發行,也叫定向增發,上市公司的增發,配股,發債等,都屬於再融資概念的范疇。增發的股票按現行規定都有鎖定期,即限售股。
鎖定期主要有兩種模式:一是大股東認購的非公開增發股票,鎖定期為發行之日起的36個月;二是戰略投資者認購的非公開增發股票,鎖定期為發行之日起的12個月。所謂戰略投資者是指法人機構或自然人。
限售股有幾種,如股改,IPO,增發等有限制出售條件的股票都是限售股,如限制出售時間。
㈡ 控股股東參與上市公司增發、配股、轉債認購有鎖定期嗎
市場上簡稱的「配股」與「增發」統稱上市公司向社會公開發行新股,向原股東配售股票稱「配股」,向全體社會公眾發售股票稱「增發」,投資者以現金認購新股,同股同價。 一般認為好的項目「肥水不流外人田」使用配股,或定向增發。2008年以來的市場大跌讓「增發」成為部分投資者避之不及的詞語。
㈢ 定向增發股票限售時間 定增股票限售期是多長時間
根據《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第三十八條規定: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應當符合下列規定:本次發行的股份自發行結束之日起,十二個月內不得轉讓;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業認購的股份,三十六個月內不得轉讓。
《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實施細則(2011年修訂)》第九條:發行對象屬於下列情形之一的,具體發行對象及其認購價格或者定價原則應當由上市公司董事會的非公開發行股票決議確定,並經股東大會批准;認購的股份自發行結束之日起三十六個月內不得轉讓:
(一)、上市公司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或其控制的關聯人;
(二)、通過認購本次發行的股份取得上市公司實際控制權的投資者;
(三)、董事會擬引入的境內外戰略投資者。
第十條 發行對象屬於本細則第九條規定以外的情形的,上市公司應當在取得發行核准批文後,按照本細則的規定以競價方式確定發行價格和發行對象。發行對象認購的股份自發行結束之日起十二個月內不得轉讓。
證監會2007年7月4日發布的《關於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的董事會、股東大會決議的注意事項》規定:
1、董事會決議確定具體發行對象的,應當明確具體的發行對象名稱及其認購價格或定價原則、認購數量或數量區間,發行對象認購的股份自發行結束之日起至少三十六個月內不得轉讓;
2、董事會決議未確定具體發行對象的,應當明確選擇發行對象的范圍和資格,定價原則、限售期。決議應當載明,具體發行價格和發行對象將在取得發行核准批文後,根據發行對象申購報價的情況,遵照價格優先原則確定;發行對象認購的股份自發行結束之日起至少十二個月內不得轉讓。
3、發行對象屬於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會作出的非公開發行股票決議應當載明具體的發行對象及其認購價格或定價原則;發行對象認購的股份自發行結束之日起36個月不得轉讓:
(1)、上市公司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或其控制的關聯人;
(2)、通過認購本次發行的股份取得上市公司實際控制權的投資者;
(3)、董事會擬引入的境內外戰略投資者。
目前的投行實務中,定向增發時,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關聯方認購的股份在發行之日起三十六個月內不得轉讓,其他機構投資者認購的股份在發行之日起十二個月內不得轉讓。
㈣ 上市公司大股東持有股票多久不能賣
首發原股東限售股指開始發行前原有股東限制流通的股份,一般限售期長達三年。所以大股東持有的股票要上市三年後才能賣。
上市公司的股東通常被稱為「大股東和小非股東」。「大中小非股東」是指股權分置改革產生的限制性股份。
「小非流通股」是指持股低於5%的非流通股股東持有的股份,「大非流通股」是指持股超過5%的非流通股股東持有的股份
除了股權分置改革帶來的限制性股票外,a股市場也因首次公開發行和增發而充斥著限制性股票。其中,新股發行限售股分為兩種類型:原股東限售股和初始戰略配股。
(4)上市公司公開增發股票限售期擴展閱讀:
大多數股票的交易時間是:
交易時間4小時,分兩個時段,為:周一至周五上午9:30至11:30和下午13:00至15:00。
上午9:15開始,投資人就可以下單,委託價格限於前一個營業日收盤價的加減百分之十,即在當日的漲跌停板之間。9:25前委託的單子,在上午9:25時撮合,得出的價格便是所謂「開盤價」。9:25到9:30之間委託的單子,在9:30才開始處理。
如果你委託的價格無法在當個交易日成交的話,隔一個交易日則必須重新掛單。
休息日:周六、周日和上證所公告的休市日不交易。(一般為五一國際勞動節、十一國慶節、春節、元旦、清明節、端午節、中秋節等國家法定節假日)
㈤ 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購買資產的鎖定期到底多長
鎖定期主要有兩種模式:一是大股東認購的非公開增發股票,鎖定期為發行之日起的36個月;二是戰略投資者認購的非公開增發股票,鎖定期為發行之日起的12個月。所謂戰略投資者是指法人機構或自然人。
例如300080 新大新材 2013年5月非公開發行股票,大股東中國平煤神馬能源化工集團有限公司和平頂山煤業(集團)大庄礦勞動服務公司認購的非公開增發股票,鎖定期為發行之日起的36個月;而自然人張鶴頂等、以及鄭州漢威光電技術有限公司等十幾家機構投資者認購的非公開增發股票,鎖定期為發行之日起的12個月。
㈥ 首次公開發行股票限售股要過多久才能解禁
按照證監會的規定,股改後的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份的出售,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自改革方案實施之日起,在12個月內不得上市交易或者轉讓;
(二)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總數5%以上的原非流通股股東,在前項規定期滿後,通過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數量占該公司股份總數的比例在12個月內不得超過5%,在24個月內不得超過10%。
取得流通權後的非流通股,由於受到以上流通期限和流通比例的限制,被稱之為限售股。
ps: (IPO限售股: 新股上市日起3個月,網下配售股票上市流通。上市日起1~3年,原股東的限售流通股陸續上市流通。限售流通股的鎖定期結束後,持股人可以直接按照市價減持,不需要支付對價。)
㈦ 新增公開發行的股票有限售期嗎為什麼
增發的股票,一般投資者是沒有限售期的。但是定向增發的對象,如機構和戰略投資者有一定的限售期,一般是12個月
為什麼就要問中國證監會了。。防止他們拋售股票,對股價造成影響等吧。
㈧ 股票增發價一般多少,有鎖定期么
上市公司進行增發,須按照以下規則確定價格L
1、第一類是公開增發,「發行價格應不低於公告招股意向書前20個交易日公司股票均價或前1個交易日的均價。」注意這個規定最後部分是一個「或」字。
2、第二類是定向增發,「發行價格不低於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公司股票均價的百分之90」。《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實施細則》進一步規定,上述「基準日」可以是董事會決議公告日、股東大會決議公告日、發行期首日。
另外,必須注意,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股票交易均價」的計算公式為: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股票交易均價=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股票交易總額/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股票交易總量。並不是把每天的收盤價加起來除以20。
增發新股對股價影響要分兩方面來看:
1、上市公司選擇的增發方式是公開增發還是非公開增發(又叫定向增發),如果是公開增發,那麼對二級市場的股價是有壓力的,對資金的壓力就更大,如果在市場不好時增發,就絕對是利空。如果是定向增發,那麼對二級市場的股價影響就小一些,而且如果參與增發的機構很有實力,表明市場對其相當認可,可以看做利多。
2、增發價格,如果是公開增發,價格如果折讓較多,就會引起市場追逐,對二級市場的股價反而有提升作用。如果價格折讓較少,可能會被市場拋棄。如果是定向增發,折讓就不能太高,否則就會打壓二級市場的股價。
㈨ 證監會調整增發股票的鎖定期的意義是什麼
增發由於發行價格低,所以上市後造成對盤面巨大的拋壓,引起股價下跌。所以規定有限售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