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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股票寄賣業務

發布時間: 2021-07-04 11:48:14

A. 寄賣行有限公司需要審批嗎

寄賣行有限公司需要審批,開寄賣行企業規模和設立程序不同。寄售行注冊資金一般為幾萬元到幾十萬元不等,規模較小,不需要前置審批,可直接到工商部門注冊登記即可設立。下面是寄售行(或調劑商行)依照相關法規不允許經營的范圍
1、不允許經營黃金、鉑金。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金銀管理條例》第22條規定:「委託、寄售商店,不得收購或者寄售金銀製品、金銀器材」。第六章獎勵與懲罰第31條第4款「違反本條例第22條規定未經批准私自經營的,或者擅自改變經營范圍的,或者套購、挪用、剋扣余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處以罰款或者沒收。情節嚴重的,可並處以吊銷營業執照、責令停業」。
2、不允許經營機動車和房地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41、42條規定,機動車輛、房地產抵押物品應當辦理抵押物登記;車輛抵押的,為運輸工具的登記部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61條規定:「房地產抵押時,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規定的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根據《城市房屋權屬登記管理辦法》第3條規定:「本法所稱房屋權屬登記,是指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代表政府對房屋所有權以及由上述權利產生的抵押權、典權等房屋他項權利進行登記,並依法確認房屋產權歸屬關系的行為」。對此,機動車及房地產登記部門,對於寄售行經營行為已確認為不屬於協助登記的許可范疇。
3、不允許經營有價證券或股票。根據《典當管理辦法》:許可經營有價證券或股票的企業,必須是經國家商務部、公安部門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正式批准設立的典當公司,具有國家商務部頒發的《典當經營許可證》、地市級公安部門頒發的《特種行業許可證》、工商部門頒發的《工商營業執照》,注冊資金必須達到1000萬元以上。
4、不允許掛有「典當」字樣進行經營。根據《典當管理辦法》第5條的規定:「其它任何經營性組織和機構的名稱不得含有」典當「字樣,不得經營或者變相經營典當業務」。根據《典當管理辦法》第58條規定:「非法設立典當行及分機機構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經營典當業務的,依據國務院《無照經營查處取締辦法》予以處罰」。

B. 360是日本人開的嗎

我勒個去!一家日本人投資的安全軟體,打著安全的大旗在軟體裡面植入各種後門,掃滅一切國內殺毒軟體,然後再逐步的向國內其他軟體出手,能夠控制絕大部分中國人的電腦,這才是360真正想做的事兒!和平時期他打擊一下殺毒軟體,把競爭對手搞成木馬也就算了,等真的有朝一日,他的天皇主子一聲令下,絕大部分中國人的電腦全部癱瘓,我們真是連哭都沒地方哭去!
如果`真的大家那就卸了 360把

C. 寄售行的經營范圍有哪些

經營范圍: 寄售、收購首飾、工藝品、文具用品、體育用品、家電電器、電子產品、日用品、五金交電、機械設備、建築材料、汽車配件、通信終端設備、計算機及輔助設備。
寄售行依照相關法規不允許經營的范圍:
1、不允許經營黃金、鉑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金銀管理條例》第22條規定:「委託、寄售商店,不得收購或者寄售金銀製品、金銀器材」。第六章獎勵與懲罰第31條第4款「違反本條例第22條規定未經批准私自經營的,或者擅自改變經營范圍的,或者套購、挪用、剋扣余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處以罰款或者沒收。情節嚴重的,可並處以吊銷營業執照、責令停業」。
2、不允許經營機動車和房地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41、42條規定,機動車輛、房地產抵押物品應當辦理抵押物登記;車輛抵押的,為運輸工具的登記部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61條規定:「房地產抵押時,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規定的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根據《城市房屋權屬登記管理辦法》第3條規定:「本法所稱房屋權屬登記,是指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代表政府對房屋所有權以及由上述權利產生的抵押權、典權等房屋他項權利進行登記,並依法確認房屋產權歸屬關系的行為」。對此,機動車及房地產登記部門,對於寄售行經營行為已確認為不屬於協助登記的許可范疇。
3、不允許經營有價證券或股票。
根據《典當管理辦法》:許可經營有價證券或股票的企業,必須是經國家商務部、公安部門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正式批准設立的典當公司,具有國家商務部頒發的《典當經營許可證》、地市級公安部門頒發的《特種行業許可證》、工商部門頒發的《工商營業執照》,注冊資金必須達到1000萬元以上。
4、不允許掛有「典當」字樣進行經營。
根據《典當管理辦法》第5條的規定:「其它任何經營性組織和機構的名稱不得含有「典當」字樣,不得經營或者變相經營典當業務」。根據《典當管理辦法》第58條規定:「非法設立典當行及分機機構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經營典當業務的,依據國務院《無照經營查處取締辦法》予以處罰」。

D. 如何申請開寄賣行

本人搞錯了,以為是典當行,開寄賣行企業規模和設立程序不同。寄售行注冊資金一般為幾萬元到幾十萬元不等,規模較小,不需要前置審批,可直接到工商部門注冊登記即可設立。下面是寄售行(或調劑商行)依照相關法規不允許經營的范圍
1、不允許經營黃金、鉑金。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金銀管理條例》第22條規定:「委託、寄售商店,不得收購或者寄售金銀製品、金銀器材」。第六章獎勵與懲罰第31條第4款「違反本條例第22條規定未經批准私自經營的,或者擅自改變經營范圍的,或者套購、挪用、剋扣余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處以罰款或者沒收。情節嚴重的,可並處以吊銷營業執照、責令停業」。
2、不允許經營機動車和房地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41、42條規定,機動車輛、房地產抵押物品應當辦理抵押物登記;車輛抵押的,為運輸工具的登記部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61條規定:「房地產抵押時,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規定的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根據《城市房屋權屬登記管理辦法》第3條規定:「本法所稱房屋權屬登記,是指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代表政府對房屋所有權以及由上述權利產生的抵押權、典權等房屋他項權利進行登記,並依法確認房屋產權歸屬關系的行為」。對此,機動車及房地產登記部門,對於寄售行經營行為已確認為不屬於協助登記的許可范疇。
3、不允許經營有價證券或股票。根據《典當管理辦法》:許可經營有價證券或股票的企業,必須是經國家商務部、公安部門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正式批准設立的典當公司,具有國家商務部頒發的《典當經營許可證》、地市級公安部門頒發的《特種行業許可證》、工商部門頒發的《工商營業執照》,注冊資金必須達到1000萬元以上。
4、不允許掛有「典當」字樣進行經營。根據《典當管理辦法》第5條的規定:「其它任何經營性組織和機構的名稱不得含有」典當「字樣,不得經營或者變相經營典當業務」。根據《典當管理辦法》第58條規定:「非法設立典當行及分機機構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經營典當業務的,依據國務院《無照經營查處取締辦法》予以處罰」。

E. 股票賣給誰了

所有流通股持有者都可以賣,所有開戶者都可以買,交易所和證券公司是中間商,沒人買可以降低價格往出賣,這就是股價下跌的原理,股票跌到一定程度總會有買的。
交易主機不存在買賣給誰。除非你的資金跟莊家一樣大,所以不用擔心寄賣的問題。

F. 一般的典當行和寄賣行,無發票的物資收嗎按多少價格收收後又如何處理呢

這是西安做的很好的一家典當行,叫西安萬股典當公司,你可以去看看

出當證明 個人典當須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法人典當須提供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權委託書及經辦人的身份證原件。
當物范圍 當物包括:汽車、黃金、鉑金、鑽石飾品、股票、企業債券、大額存單、名貴手錶、家用電器、房地產等物品的質(抵)押典當。
禁當物品
以下財產一律不予受當:
(1) 依法被查封、扣押或者已被採取其他保全措施資產;
(2) 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物品及其容器;
(3) 贓物和來源不(4) 明的物品或財產權利;
(5) 法律、法規及國家有關規定禁止買賣的自然資源或其他財物。
當金確定 對當物進行公平、合理估價後,依據不同當物,按不同的折價率,確定當金。
綜合費用 綜合費用包括各種服務及管理費用。質押典當月綜合費率上限為4.5%,房產抵押月綜合費率上限為3%。綜合費用在當金中預扣,不足30天按30天計算。
當金利息 當金利息按人民銀行規定的法定貸款利率上浮3%執行,當息按實際天數計算,利隨本清。
當期 最長期限為6個月。
贖、續當
(1)贖當 當戶贖當須帶原當票及當戶有效身份證原件,交付當金本息後贖回當物;
(2)續當 典當期內及典當期滿5日內,經雙方同意可以續當。續當時,當戶應當交回原當票,結清前期利息並交付新當期綜合費。
絕當 典當期限或續當期限屆滿後,當戶應在5日內贖回或續當,逾期不贖不續為絕當。絕當物品將按《典當行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處理。

G. 求寄售行經營全攻略

典當與寄售從詞義和我國現時頒布的法律法規上理解是兩個不同的概念:典當是一種特許的貨幣交易行為,典當公司組建或經營設有前置條件,也就是必須接受國家頒布《典當管理辦法》之中條款的調整和制約。寄售是一般物品交易行為,就是物品的所有權人將物品放在寄售行,待寄售行將物品變賣後再結算付款的過程稱為寄售。然而在現實生活中,人們習慣錯誤的理解為寄售行就是當鋪,當鋪也就是典當行。
隨即地方市場出現了寄售行懸掛「典當」字樣,大量經營典當業務,有的寄售行甚至不講經營范圍,不論手續齊全,不問偷竊物品來源,有的對外以辦寄售行的名義,實為牟取暴利放高利貸,給犯罪分子提供了生長的土壤和空間,從而造成市民經常發生摩托車被偷和私人住宅被盜的不穩定現象。
由此可見,鑒別和區分典當與寄售的含義,事關我國社會穩定和經濟發展,關繫到廣大人民群眾安居樂業,乃至讓我們重新認識典當與寄售市場急待整治的重要性。

下面就我近幾年來典當工作的實踐,淺談一下典當與寄售,順便提一點建議,僅供各級領導和各界同仁參考。

一、典當暨典當公司
1、典當——是指當戶將動產、財產權利作為當物質押或者將其房地產作為當物抵押給典當行,交付一定比例費用,取得當金,並在約定期限內支付當金利息、償還當金、贖回當物的行為稱之為典當。
2、典當公司(或典當行)必須申報國家商務部批准,具有國家商務部頒發的《特種行業許可證》、工商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根據《典當管理辦法》第二章第8條規定:「典當行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300萬元;從事房地產抵押典當業務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500萬元;從事財產權利質押典當業務的(指證券、股票等),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1000萬元。

二、寄售行暨調劑商行
寄售(或調劑商行)是一種以代理銷售的貿易方式,按照寄售協議規定的條件,由代銷人代替貨主進行,貨物出售後,由代銷人向貨主結算貨款的一種貿易做法。

三、典當公司與寄售行(調劑商行)的區別
1、企業性質和業務性質不同。兩者雖同為商貿行為,但寄售行以舊貨小物品寄存代銷為經營活動,屬一般商貿行為;典當行是以資金借貸為經營活動,它屬於特殊工商企業。寄售業務為信託貿易業務,典當業務為特殊的金融業務。
2、盈利方式不同。寄售行通過商品寄售後收取手續作為盈利手段;典當行通過發放貸款,以收到利息和費用為盈利手段。
3、經營對象不同。寄售行經營的對象為舊貨小商品,經營過程表現為小商品的運動;典當行經營的對象為貨幣,經營過程表現為貨幣資金的運動。
4、商品銷售性質和方式不同。寄售行對銷售的商品沒有所有權,它是受客戶委託行使代銷權力,其商品所有權屬於客戶,且售出方式單一,只局限櫃台;典當行絕當商品銷售目的是清償典當借款的債權債務,商品所有權因客戶絕當已全部或部分轉移到典當行,且出售方式不僅可在櫃台銷售,還可通過折價變賣、拍賣等方式變現。
5、企業規模和設立程序不同。寄售行注冊資金一般為幾萬元到幾十萬元不等,規模較小,不需要前置審批,可直接到工商部門注冊登記即可設立;典當行注冊資本金最低為300萬元,多的達上千萬元,作為國家控制的特許行業,設有專門的主管部門,成立前需經主管部門和公安特業部門的層層審批,獲得經營許可證後,才能到工商部門注冊登記。

四、寄售行(或調劑商行)依照相關法規不允許經營的范圍
1、不允許經營黃金、鉑金。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金銀管理條例》第22條規定:「委託、寄售商店,不得收購或者寄售金銀製品、金銀器材」。第六章獎勵與懲罰第31條第4款「違反本條例第22條規定未經批准私自經營的,或者擅自改變經營范圍的,或者套購、挪用、剋扣余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處以罰款或者沒收。情節嚴重的,可並處以吊銷營業執照、責令停業」。
2、不允許經營機動車和房地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41、42條規定,機動車輛、房地產抵押物品應當辦理抵押物登記;車輛抵押的,為運輸工具的登記部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61條規定:「房地產抵押時,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規定的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根據《城市房屋權屬登記管理辦法》第3條規定:「本法所稱房屋權屬登記,是指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代表政府對房屋所有權以及由上述權利產生的抵押權、典權等房屋他項權利進行登記,並依法確認房屋產權歸屬關系的行為」。對此,機動車及房地產登記部門,對於寄售行經營行為已確認為不屬於協助登記的許可范疇。
3、不允許經營有價證券或股票。根據《典當管理辦法》:許可經營有價證券或股票的企業,必須是經國家商務部、公安部門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正式批准設立的典當公司,具有國家商務部頒發的《典當經營許可證》、地市級公安部門頒發的《特種行業許可證》、工商部門頒發的《工商營業執照》,注冊資金必須達到1000萬元以上。
4、不允許掛有「典當」字樣進行經營。根據《典當管理辦法》第5條的規定:「其它任何經營性組織和機構的名稱不得含有「典當」字樣,不得經營或者變相經營典當業務」。根據《典當管理辦法》第58條規定:「非法設立典當行及分機機構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經營典當業務的,依據國務院《無照經營查處取締辦法》予以處罰」。

五、呼籲對地方寄售行暨調劑商行加強整治
綜上所述,隨著我國市場經濟改革的不斷深入,金融部門放貸審批困難,典當公司中報審批手續嚴格,寄售行申辦手續容易,無責任主管部門,社會上部分帶黑勢力的閑散人員鑽政策窗子,借著辦理寄售、調劑商行的幌子,近年來長期經營黃金、鉑金、機動車、房地產、欠條、有價證券、放高利貸,是一種超范圍經營,違法違規經營,是我國現時頒發的法律法規嚴厲禁止的。對此,為了規范典當行為,加強監督管理,打擊非法經營,促進典當行業健康有序發展,建議各級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安局、商務局等職有關部門依照《典當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無照經營查處取締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予以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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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市現有寄售、調劑商行100多家,而合法典當行只有11家。由於和舊貨市場差不多的寄售行經營范圍比較窄,利潤有限,而典當行經營范圍相對比較寬,容易賺錢,於是,一些寄售、調劑商行,利用人們對典當行和寄售行的模糊認識,明裡打著寄售行的招牌,暗地裡卻從事著典當的業務;只要有錢賺,不講規矩和原則,甚至不惜以身試法。為了探個究竟,記者對非法典當行比較集中的武漢市前進四路等地進行了一番明察暗訪。

在一家寄售行我們輕輕鬆鬆地典當到了1000塊錢。同時我們和這家寄售行的業主約定,過幾天我們就會贖回當品。根據公安部1995年頒發的《典當業治安管理辦法》的規定,這樣的業務完完全全是典當的業務,寄售行是不能經營的,否則就是違法。那麼,這樣的寄售行非法經營典當的業務是否屬於個別現象呢?隨後,我們拿著另外一條金手鏈,又走進了一家寄售行。

這一次,我們又很順利地典當到了1250塊錢。那麼,既然典當行比寄售行更加有利可圖,這些寄售行為什麼不直接申請注冊成典當行呢?

據湖北省典當協會副秘書長介紹,寄售行成立的條件以及審批程序很簡單,公安局核發特約許可證,然後憑特約許可證到工商局辦理登記,取得營業執照就可以營業了。資金的要求少則幾萬、十萬,多則幾十萬都可以,沒什麼局限。典當行因為國家許可的,必須取得國家有關部門頒發的典當經營許可證。許可證是非常嚴格的。典當行的注冊資本金需要300萬,有的是500萬。

正是由於寄售行實力有限,為了保證資金周轉,一些寄售行業主往往以套"死當"為目的,一有買主,不管當期到了沒有,都以種種借口欺瞞"當客",變賣"當品"套現套利,全然不把"當期到後至少還應給客戶10天的寬限期"的典當業老規矩放在眼裡。此外,地下典當行明哄暗抬費率,坑騙"當客"的現象也很普遍。按規定,典當行月綜合費率不得超過4.5%。但這些商行往往通過服務費、保管費、保險費等名目,抬高費用,月綜合費率一般都超過6%,有的甚至高達15%。

湖北省典當協會副秘書長告訴記者,寄售行從事典當業務主要危害,第一是擾亂了整個典當市場。第二有些寄售行不考慮典戶的合法利益,對典戶的利益造成損害。第三在社會上可能造成一些隱患。

帶著暗訪到的情況,我們向武漢市公安局、工商局進行了舉報,市公安局、工商局高度重視,立即組織人力對前進四路的一些寄售行進行了突擊檢查。

對超出經營范圍違反了工商行政管理法規的,立案進行調查給予嚴肅的處理。一是要警告,二是責令改正,三是要罰款,如果情節嚴重屬於屢犯,將要吊銷營業執照。

隨後,我們又來到我們暗訪過的第二家寄售行。就在這家寄售行門前,我們碰到了鄧鳳林和他的家人前來投訴這家非法從事典當業務的寄售行:這容易造成小孩犯罪。憑什麼抵押的,就憑東西來抵押,那麼社會上犯罪的人他偷的東西多了,任何東西都可以拿到這兒來典當變現金,造成社會混亂,一點安寧都沒有。

工商局方面表示,將會跟公安局一起這件事情進行調查。

典當行本質上從事的是一種金融行為,而寄售行做的則是一種純商業的買賣。它和舊貨市場有些相似,人們將物品寄存與此,並且委託商行代為銷售,而後,代銷人按照合同規定獲得傭金以及其他費用,其餘金額歸還委託人。正因為這樣,國家對典當行的審批和監管都十分嚴格,而且明確規定,寄售行不能從事典當的業務。寄售行非法從事典當業務,不僅破壞了正常的經濟秩序,還給社會帶來了隱患。

在利益的驅使下,寄售行掛著羊頭賣狗肉,做起了非法的典當業務。針對群眾對這些非法典當行的舉報,當地公安機關和工商管理部門高度重視,一段時間內,組織人力加大了對這些寄售行的檢查。

對我們舉報的情況,工商局的錢所長表示,他們將會依法對該寄售行進行嚴厲處罰。同時,武漢市公安局、工商局的工作人員還告訴記者,我們在前進四路暗訪看到的情況是他們大力整治過後的狀況。難怪在暗訪的過程中,我們看到這些寄售行雖然也違法經營,但規矩了許多。據介紹,去年底今年初,針對非法典當行橫行的現狀,湖北省、武漢市公安、工商等部門對全市127家典當、寄售調劑、拍賣行進行了大規模的突擊清查,一共取締無證經營的17家,已經責令變更經營范圍的有11家,准備注銷、吊銷營業執照的有8家。而且在去年年底,武漢市公安局還成功破獲了一個為盜竊團伙銷贓的寄售行。

針對武漢宏泰寄售行替系列盜竊團伙銷贓的狀況,武漢市公安局依法對該寄售行進行了搜查,不僅在寄售行陳列的貨架上查獲了一批還沒有來得及銷售的贓物,而且還調查出大量已經被該寄售行非法銷售的贓物的下落。

據嫌疑人交待,近半年來盜竊的物品,彩電、金銀首飾全部送給宏泰典當行寄售銷贓了。

武漢市公安局江漢公安分局水塔街派出所刑偵隊探長秦潔介紹,該典當行業給盜竊團伙提供便利條件,使得盜竊越來越瘋狂。贓物能夠銷贓出去,形成一個穩定的銷贓渠道,一些不法的經營者為了獲取暴利,就和犯罪分子相互利用溝通一氣,把一個便民的典當事業,形成了一個秘密的銷贓渠道。

雖然突擊清查成效顯著,但武漢市公安局治安管理處的王副處長對前景並不樂觀。他說,國家對於典當、寄售、拍賣行業,一直沒有權威的法規來區別和約束,雖然公安、工商都下了很大的力度進行查處,但公安機關只能收繳他們的特種行業許可證,工商部門只能沒收其營業許可證。一旦交了罰款,企業又可領回證件,重新營業,因而一時間很難擺脫「檢查查不盡,查完又開門」的尷尬局面。

國家的法律法規沒有一個明確的規定:寄售行的經營范圍、應具備的條件、登記程序以及怎麼監督管理。所以只能把它作為一般企業進行監督管理。寄售行在96年中國人民銀行典當暫行辦法沒出台之前,寄售行就跟96年國家出台的典當暫行辦法裡面的典當企業的經營范圍有些類似,再加上寄售行業在經營活動當中,利潤比較大,就容易造成目前的現狀。

針對這種狀況,武漢市公安局有關負責人指出,對依然在頂風違紀的寄售行將會採取嚴厲措施進行處罰。

要控制總量。量大面廣,管理方面就不可能方方面面到位,要合理布局。打擊違法,要正規化管理,亮證經營,來的物品要登記,去的物品也要進行登記,通過登記。查登記、查備案,來跟蹤是否按照公安機關的要求,按照行業的特點在進行守規經營,守法經營。同時加大宣傳力度。

地下典當行受自身資金規模限制,一般做大比較困難。為了擴大經營規模,不放走一筆業務,他們往往千方百計地向親朋好友高息拆借資金,這些高息最終就轉嫁到「當客」頭上。而且,這些地下典當行在接受當物時,對物品來源根本不作檢查,甚至連顧客身份證都不看,致使許多被盜、被搶的涉案贓物暢通無阻地流入商行變現,為犯罪分子開了方便之門。據了解,目前武漢市的有關部門加大了整治力度,非法典當行的現象已經有了很大的改觀。(劉義長)

H. 股票賣出買進都是賣給誰買的誰的

股票是股份有限公司在籌集資本時向出資人發行的股份憑證,代表著其持有者(即股東)對股份公司的所有權。這種所有權是一種綜合權利,如參加股東大會、投票表決、參與公司的重大決策、收取股息或分享紅利等。同一類別的每十股票所代表的公司所有權是相等的。每個股東所擁有的公司所有權份額的大小,取決於其持有的股票數量占公司總股本的比重。股票一般可以通過買賣方式有償轉讓,股東能通過股票轉讓收回其投資,但不能要求公司返還其出資。股東與公司之間的關系不是債權債務關系。股東是公司的所有者,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負有限責任,承擔風險,分享收益。
股票是對公司收益和資產的索取權。股票網 基金 證券 期貨
這種所有權是一種綜合權利,如普通股股東可以參加股東大會、投票表決、參與公司的重大決策,收取股息或分享紅利等。同一類別的每一份股票所代表的公司所有權是相等的。每個股東所擁有的公司所有權份額的大小取決於其持有的股票數量占公司總股本的比重。股票一般可以通過買賣方式有償轉讓,股東能通過股票轉讓收回其投資,但不能要求公司返還其出資。但是,公司可以通過股票市場回購自己發行的股票,提高股票價格來保護股東的權利、集中每股權益,此做法的目的在於保護中小流通股股東的權利。股東與公司之間的關系是所有與被所有的關系,不同於債權債務關系,所以股東對公司的求償權是剩餘求償權,只能在債權人全部收回自己的債權時才能對剩下的資產求償。股東是公司的所有者,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負有限責任,承擔風險,分享收益。(當然一些高線技術企業的股東可能是以他的技術作為出資來獲得股東身份的。)企業可以通過向社會公開發行股票籌集資金,也可以私募資金充實自己的資產。目前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絕大部分是國家控股公司,但也有相當一部分是民營的股份有限公司。
編輯本段股票交易的基本原理
一般來講,人們並不想知道是牛市還是熊市,只希望確切地知道到底該買入什麼,拋出什麼,他不想自己動腦,讓他把錢從地上拾起來,還得數清楚太麻煩。
人們想掌握股票交易的基本原理是很不容易的,我以前總是說買入時最好選擇上漲的股市,而現在,關鍵不在於能否買到最便宜的股票或在最高價上做空頭,而在於是否能在恰當的時機買入或拋出。
當我身處熊市,拋出時,每一手一定比前一手賣得低,當我買入時,剛好相反,我一定會在上漲時買進,我從不在下跌時做多頭,只在上漲時才做。
如果我做多頭,那是因為我對形勢的分析使我看漲。但有些自以為聰明的人看漲,則是由於他們擁有股票。我永遠不和行情記錄爭論,由於股市出乎意料或不合邏輯就對它火冒三丈,就如同得了肺炎跟自己的肺慪氣一樣,是不可取的。
對於股票投機,除了分析行情走勢外還需要在牛市保持倉位,這是至關重要的,這一點使我將主要精力放在了判斷市場的性質上面,只有抓住大幅度波動才能賺大錢。

I. 寄賣行的審批程序是怎麼樣的

本人搞錯了,以為是典當行,開寄賣行企業規模和設立程序不同。寄售行注冊資金一般為幾萬元到幾十萬元不等,規模較小,不需要前置審批,可直接到工商部門注冊登記即可設立。下面是寄售行(或調劑商行)依照相關法規不允許經營的范圍
1、不允許經營黃金、鉑金。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金銀管理條例》第22條規定:「委託、寄售商店,不得收購或者寄售金銀製品、金銀器材」。第六章獎勵與懲罰第31條第4款「違反本條例第22條規定未經批准私自經營的,或者擅自改變經營范圍的,或者套購、挪用、剋扣余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處以罰款或者沒收。情節嚴重的,可並處以吊銷營業執照、責令停業」。
2、不允許經營機動車和房地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41、42條規定,機動車輛、房地產抵押物品應當辦理抵押物登記;車輛抵押的,為運輸工具的登記部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61條規定:「房地產抵押時,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規定的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根據《城市房屋權屬登記管理辦法》第3條規定:「本法所稱房屋權屬登記,是指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代表政府對房屋所有權以及由上述權利產生的抵押權、典權等房屋他項權利進行登記,並依法確認房屋產權歸屬關系的行為」。對此,機動車及房地產登記部門,對於寄售行經營行為已確認為不屬於協助登記的許可范疇。
3、不允許經營有價證券或股票。根據《典當管理辦法》:許可經營有價證券或股票的企業,必須是經國家商務部、公安部門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正式批准設立的典當公司,具有國家商務部頒發的《典當經營許可證》、地市級公安部門頒發的《特種行業許可證》、工商部門頒發的《工商營業執照》,注冊資金必須達到1000萬元以上。
4、不允許掛有「典當」字樣進行經營。根據《典當管理辦法》第5條的規定:「其它任何經營性組織和機構的名稱不得含有」典當「字樣,不得經營或者變相經營典當業務」。根據《典當管理辦法》第58條規定:「非法設立典當行及分機機構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經營典當業務的,依據國務院《無照經營查處取締辦法》予以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