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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改沒分到股票

發布時間: 2021-07-04 19:47:35

1. 未股改的股票一般會在什麼時候股改

只能等待公司公告,((但是我好象記得今年年底前必須結束))

問題補充:F10是什麼?---------F10是鍵盤上部的按鍵,按一下會出現公司的許多信息資料

2. 請問:國家對未股改的股票有什麼規定比如:在股改的時間期限規定上和市場交易方面有什麼規定

目前兩市未股改的公司僅剩十幾家,都算得上是老大難了,其中ST類的S股主要是因為公司基本面過於糟糕,重組成本過高,根本無力支付股改對價。
非ST類S股各有各的原因,S佳通是因為外資為控股方,外方對中方的股改支付對價很不認同,而且由於它們佔比股份過小,送的少散戶不答應,送的多它們也送不起,就這樣耽擱下來。
S儀化和S上石化是因為母公司中石化控股比例過高,之前兩次決議都是十送三,但這個方案明顯是中石化佔了大便宜,散戶給否決掉了,但中石化態度十分強硬,只給這么多,不要拉倒,證券會做為一家副部級單位,面對中石化這樣的正部級企業倒也無可奈何。

國家對於未股改股票只有交易方面的漲跌停限制為5%,其它方面倒也沒有特殊規定,另外還規定每周一披露一次股改進程。

3. 股票沒有股改過 什麼意思

股權分置改革就叫股改.股改即是原來不能上市交易(如法人股)的股票能上市交易(可流通)了.但上市交易(如法人股)的股票要補償一些股票給流通股才能上市交易.現在股票名稱前加S表示該股票沒有股改過.

4. 現在股票進行股改,單位職工有沒有可能得到股票

如果你有原始股的話是可以得到補償的。

股改?就是股權分置改革,因為國內證券制度的問題,中國證券市場存在同股不同權,也就是說,當你買了這個上市公司的股票的時候你卻沒有行使你股東的權利,所以就出現了許多上市公司侵害中小股東的事件發生,那麼,成熟的證券市場都是同股同權,而且根本就沒有什麼ST,PT,三板市場,所以,證券市場為了發展,必須解決這個問題,所以就必須全流通,股東必須有行使自己的權利,國家就為這個一直都在努力,2005年,首隻股權分置改革的上市公司——三一重工(600031)取得了非常成功的經驗,從二級市場的股票價格當中就可以體現出來!那麼,回答你的第二個問題股改方案,也就是說上市公司為了把法人股和國家股進行流通,必須經過流通股股東同意,那麼,由於法人股和國家股成本很低,就此上市流通肯定對流通股股東不公平,那麼為了補償給二級市場的流通股股東就必須送股或者貼息,所以從股價上面就可以看出來一個缺口,而且股票名稱前面有一個「G」的字樣,所以這樣就表示這個股票就已經全流通了,當然,國家規定,上市公司大股東有一定的禁售期,也就是當你公司全流通之後為了不至於大股東大幅拋售股份導致股價下搓,就規定最少13個月之內不允許在二極市場出售!

5. 股票沒有股改過是什麼意思

證券市場中的股改是什麼意思 :最簡單扼要的解釋就是"上市公司的股權分置改革".
為什麼要進行股改:
[1]我國證券市場存在著"先天不足的制度性缺陷".我國證券市場是在"摸著石頭過河"的改革實驗中誕生的."為國有企業融資解困"是建立股票市場的指導思想,"必須始終保持企業的社會主義公有制地位"是股票市場股權設置的指導方針.因此,在當初設計上市公司的股權時,把股票分為"國有股","法人股","流通股",並且規定:不僅國有股和法人股的數量必須大於控股比例(以"保持公有制地位"),而且不能上市流通(讓人收購了可了不得).一開始就形成了證券市場股權分置的制度性缺陷問題.造成"一股獨大","同股不同權","上市圈錢不管回報"等各種各樣弊病.
[2]證券市場的股權分置制度性缺陷,嚴重違背了資源配置的內在規律,扭曲了市場化資本調節的基本功能,最終影響了股票市場融資作用的正常進行,危及證券市場的發展.這也就是在我國"證券市場不是國民經濟晴雨表"的原因.
[3]股改就是改革股權分置問題,恢復證券市場的正常功能作用.把錯的糾正過來.

股改前和股改後上市公司的區別與好處:
[1]股改後上市公司新發行的股票完全實行市場化的全流通,真正做到同股同權,同股同價,全體股東責權利同擔共享..而尚未進行股改的上市公司繼續完成股改任務,在股改未完成前,按照老規定不得進行融資.
[2]上市公司與投資者成為利益共同體,市場化的資本配置調節作用--優勝劣汰--得到發揮,為更多更好的企業發展提供急需的籌資渠道,減輕國家財政負擔,幫助優質企業做大做強,使國有資產保值增值~~~~

S表示該股票沒有股改過

ST表示該上市公司連續2年虧損

*ST表示該上市公司連續3年虧損

S*ST表示該上市公司連續3年虧損並且沒有股改

XD表示意思是股票已除息,購買這樣的股票後將不再享有派息的權利
XR表示意思是該股已除權,股票以後也沒有分紅。

DR表示意思是xd xr意思就是沒有派息,也沒分紅 兩樣都沒了

6. 我們公司准備上市,關於股改方面的問題。

關於公司職工能否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持有多少的問題,這是要公司股東和投資人、券商、律師共同協商的。即使能有,一般會拿出股本的10%作為職工持股。具體到每個職工,會根據在企業服務年限、高位、業績等綜合指標確定認購標准。認購的價格也是股東會和中介機構根據企業審計報告協商確定。這部分股份屬於限售股(也就是我們俗稱的「大小非」),在上市前一年以上持有的股份,禁售期為1年;在上市前一年以內持有的股份,禁售期為3年。如果你們企業能夠保持穩定的成長性,一般情況「大小非」上市流通後肯定是能盈利的,只是賺多賺少的問題,當然這也取決於你們認購的價格

7. S股 就是未完成股改的股票。股改 是什麼意思

「股改」全稱是股權分置改革。這是當前中國證券市場出現頻率最高、最熱點的一個術語。要准確理 股改
解股權分置改革,首先要弄清楚我國上市公司的股權結構。中國資本市場建立之初,上市主要對象是國有企業,而國有企業的控股股東是國家或代表國家的各級國有資產管理部門。這樣就出現了中國證券市場所特有的國有股和法人股,並且國有股和法人股不能像普通股一樣上市流通。國有股、法人股、普通股「同股不同權,同股不同利」,被普遍認為是困擾股市發展的頭號難題。此即「股權分置」問題。所謂「股改」,就是讓國有股和法人股全部像普通股一樣,參與市場流通,通過全流通實現同股同權,同股同利

股權分置也稱為股權分裂,是指上市公司的一部分股份上市流通,另一部分股份暫時不上市流通。前 股改
者主要稱為流通股,主要成分為社會公眾股;後者為非流通股,大多為國有股和法人股。 股權分置是中國股市因為特殊歷史原因和特殊的發展演變中,中國A股市場的上市公司內部普遍形成了「兩種不同性質的股票」(非流通股和社會流通股),這兩類股票形成了「不同股不同價不同權」的市場制度與結構。 股權分置問題被普遍認為是困擾我國股市發展的頭號難題。由於歷史原因,我國股市上有三分之二的股權不能流通。由於同股不同權、同股不同利等「股權分置」存在的弊端,嚴重影響著股市的發展。[2] 一句話概括,股權分置就是指上市公司的一部分股份上市流通,一部分股份暫不上市流通。股權分置是近兩年才出現的新名詞,但股權被分置的狀況卻由來已久。 股改
很多老股民都知道,上海證券交易所成立之初,有一些股票是全流通的。打開方正科技(原延中實業)的基本資料,我們可以看到,其總股本是97044.7萬股,流通A股也是97044.7萬股。 然而,由於很多歷史原因,由國企股份制改造產生的國有股事實上處於暫不上市流通的狀態,其它公開發行前的社會法人股、自然人股等非國有股也被作出暫不流通的安排,這在事實上形成了股權分置的格局。另外,通過配股送股等產生的股份,也根據其原始股份是否可流通劃分為非流通股和流通股。截至2004年 股改
底,上市公司7149億股的總股本中,非流通股份達4543億股,占上市公司總股本的64%,非流通股份中又有74%是國有股份。 股權分置的產生是否有相關法律依據呢?1992年5月的《股份制企業試點辦法》規定,「根據投資主體的不同,股權設置有四種形式:國家股、法人股、個人股、外資股」。而1994年7月1日生效的《公司法》 對股份公司就已不再設置國家股、集體股和個人股,而是按股東權益的不同,設置普通股、優先股等。然而,翻看我國證券市場設立之初的相關規定,既找不到對國有股流通問題明確的禁止性規定,也沒有明確的制度性安排。 股改
股權分置改革與國有股減持不同。減持不等於全流通;獲得流通權,也並不意味著一定會減持 隨著資本市場的發展,解決股權分置問題開始被提上日程。1998年下半年以及2001年,曾先後兩次進行過國有股減持的探索性嘗試,但由於效果不理想,很快停了下來。此次改革試點啟動後,有很多投資者問,流通與減持有什麼不同?對此,法律專家的解釋是,減持不等於全流通,減持可以在交易所市場進行,也可以通過其它途徑,被減持的股份並不必然獲得流通權;而非流通股獲得了流通權,也並不意味著一定會減持。

股權分置的由來和發展可以分為以下三個階段: 第一階段:股權分置問題的形成。我國證券市場在設立之初,對國有股流通問題總體上採取擱置的辦法,在事實上形成了股權分置的格局。 第二階段:通過國有股變現解決國企改革和發展資金需求的嘗試,開始觸動股權分置問題。1998年下 股改
半年到1999年上半年,為了解決推進國有企業改革發展的資金需求和完善社會保障機制,開始進行國有股減持的探索性嘗試。但由於實施方案與市場預期存在差距,試點很快被停止。2001年6月12日,國務院頒布《減持國有股籌集社會保障資金管理暫行辦法》也是該思路的延續,同樣由於市場效果不理想,於當年10月22日宣布暫停。 第三階段:作為推進資本市場改革開放和穩定發展的一項制度性變革,解決股權分置問題正式被提上日程。2004年1月31日,國務院發布《國務院關於推進資本市場改革開放和穩定發展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若干意見》),明確提出「積極穩妥解決股權分置問題」。[2]

8. 未股改的股票有哪些

未股改公司有105家
[日期:2007-07-09]
來源:三秦都市報
距今年12月31日僅有兩
周,目前滬深兩市未進入股改程序的有105家公司,其中滬市51家,深市54家。剔除已經全流通的上市公司、暫停交易的12家SST公司、11家已經處於停牌狀態的上市公司,截至目前滬深兩市尚未提出董事會預案且進行正常交易的未股改公司有83家,
在進行正常交易的83家未股改的公司中,前三季度平均每股收益和每股凈資產分別為-0.1149元、0.6365元,業績普遍較差。在實現盈利的30家公司中,每股收益在0.20元以上的只有S哈葯、S武石油、S明星電三家,每股收益分別為0.29元、0.27元、0.205元。另有S岳興長、SST海納、S東北高等9家公司每股收益超過0.1元。按前三季度業績和12月14日收盤數據計算,市盈率低於20倍的公司有S哈葯、S明星電兩公司,動態市盈率分別為16.84倍、19.10倍。這些低市盈率未股改上市公司具有一定的投資價值,且具備相對較低的投資風險。

9. 股改之後對股票有什麼影響!!

股改的全稱是「國有股股權分置改革」
那麼什麼是股權分置改革了?
什麼是股權分置
-就是指上市公司的一部分股份上市流通,一部分股份暫不上市流通

翻看相關規定,既找不到對國有股流通問題明確的禁止性規定,也沒有明確的制度性安排

一句話概括,股權分置就是指上市公司的一部分股份上市流通,一部分股份暫不上市流通。股權分置是近兩年才出現的新名詞,但股權被分置的狀況卻由來已久。

很多老股民都知道,上海證券交易所成立之初,有一些股票是全流通的。打開方正科技(原延中實業)的基本資料,我們可以看到,其總股本是97044.7萬股,流通A股也是97044.7萬股。

然而,由於很多歷史原因,由國企股份制改造產生的國有股事實上處於暫不上市流通的狀態,其它公開發行前的社會法人股、自然人股等非國有股也被作出暫不流通的安排,這在事實上形成了股權分置的格局。另外,通過配股送股等產生的股份,也根據其原始股份是否可流通劃分為非流通股和流通股。截至2004年底,上市公司7149億股的總股本中,非流通股份達4543億股,占上市公司總股本的64%,非流通股份中又有74%是國有股份。

股權分置的產生是否有相關法律依據呢?1992年5月的《股份制企業試點辦法》規定,「根據投資主體的不同,股權設置有四種形式:國家股、法人股、個人股、外資股」。而1994年7月1日生效的《公司法》,對股份公司就已不再設置國家股、集體股和個人股,而是按股東權益的不同,設置普通股、優先股等。然而,翻看我國證券市場設立之初的相關規定,既找不到對國有股流通問題明確的禁止性規定,也沒有明確的制度性安排。

股權分置改革與國有股減持不同。減持不等於全流通;獲得流通權,也並不意味著一定會減持

隨著資本市場的發展,解決股權分置問題開始被提上日程。1998年下半年以及2001年,曾先後兩次進行過國有股減持的探索性嘗試,但由於效果不理想,很快停了下來。此次改革試點啟動後,有很多投資者問,流通與減持有什幺不同?對此,法律專家的解釋是,減持不等於全流通,減持可以在交易所市場進行,也可以通過其它途徑,被減持的股份並不必然獲得流通權;而非流通股獲得了流通權,也並不意味著一定會減持。

什麼要改革

-股權分置在很多方面制約了資本市場的規范發展和國有資產管理體制的根本性變革

正是由於股權分置,使上市公司大股東有「圈錢」的沖動,卻不會關心公司股價的表現

作為歷史遺留的制度性缺陷,股權分置早已成為中國證券市場的一塊「心病」。市場各方逐漸認識到,股權分置在很多方面制約了資本市場的規范發展和國有資產管理體制的根本性變革。而且,隨著新股發行上市不斷積累,其不利影響也日益突出。

首先是因股權分置形成非流通股東和流通股東的「利益分置」,即非流通股股東的利益關注點在於資產凈值的增減,流通股股東的利益關注點在於二級市場的股價。試舉一例,可以對「利益分置」有更清晰的了解:2000年12月,某上市公司以每股46元的價格增發2000萬股股票,由於是溢價發行,增發後每股凈資產由5.07元增加到6.72元。也就是說,通過增發,該公司大股東不出一文就使自己的資產增值超過30%。其後該公司股價一直下跌,大股東卻毫發無損。可見,正是由於股權分置,使得上市公司大股東有著「圈錢」的沖動,卻不會關心公司股價的表現。上市公司的治理缺乏共同利益基礎。

三分之二股份不能流通,客觀上導致流通股本規模相對較小,股市投機性強,股價波動較大

股權分置也扭曲了證券市場的定價機制。股權分置格局下,股票定價除公司基本面因素外,還包括2/3股份暫不上市流通的預期。2/3股份不能上市流通,導致單一上市公司流通股本規模相對較小,股市投機性強,股價波動較大等。另外,股權分置使國有股權不能實現市場化的動態估值,形不成對企業強化內部管理和增強資產增值能力的激勵機制,資本市場國際化進程和產品創新也頗受制約。

我們該做些什麼

-不要以為自己股份少,說話沒人聽,便採取觀望態度。事實上「眾人拾柴火焰高」

流通股股東應當通過與非流通股股東「討價還價」,來尋找利益的平衡點

有了以前的經驗和教訓,此次改革採取了更加尊重市場規律的做法,規則公平統一、方案協商選擇,即由上市公司股東自主決定解決方案。方案的核心是對價的支付,即非流通股股東向流通股股東支付一定的對價,以獲得其所持有股票的流通權(所謂對價,指一方得到權利、權益、益處或是另一方換取對方承諾,所做的或所承諾的損失、所擔負的責任或是犧牲。目前,我國法律中還沒有明確「對價」概念。這次改革實踐中,「對價」往往指非流通股股東為取得流通權,向流通股股東支付的相應的代價,對價可以採用股票、現金等共同認可的形式)。首批試點大都選擇了送股或加送現金的方案,得到了多數流通股東的肯定。目前,第二批試點公司的方案正在陸續推出,送股方案依然是主流,但也出現了創新的方案,如縮股、權證等。

首家改革試點公司三一重工舉行臨時股東大會時,投資者李先生在現場告訴記者,雖然自己只持有1000股三一重工股票,但從公司公布改革方案後,他就開始認真研究,並數次打電話給公司表達他的意見,也得到了公司工作人員認真的接待。三一重工的方案由10股送3股改為10股送3.5股,正是聽取流通股股東意見的結果。李先生認為,很多投資者覺得自己股份少,說話沒人聽,便採取觀望態度,事實上「眾人拾柴火焰高」,只有大家都參與進來,流通股股東的利益才能得到保護。

這次改革的一個重要特點是,通過流通股股東與非流通股股東之間的「討價還價」,尋找利益的平衡點。這種情況下,雙方的充分溝通就非常重要。首批試點中,試點公司通過投資者懇談會、媒體說明會、網上路演、走訪機構投資者、發放徵求意見函等多種方式,組織非流通股股東與流通股股東進行溝通和協商,同時對外公布熱線電話、傳真及電子信箱。應當說,投資者參與改革的途徑還是很多的。

改革賦予流通股股東很大的話語權。清華同方的方案沒能通過就證明了其「威力」

不僅如此,流通股股東的投票結果也是決定性的。根據規定,改革方案要在股東大會通過,必須滿足兩個「2/3」,即參加表決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2/3以上通過,參加表決的流通股股東所持表決權的2/3以上通過。這一規定賦予了流通股股東很大的話語權,它的「威力」在首批試點中已經體現——清華同方的方案雖然總體上得票率很高,但由於流通股股東表決贊成率為61.91%,最終還是沒能通過。

改革後市場能否承受

-綜合來看,股權分置改革後實際股票供給的增加是較為有限的

名義上大股東的股票全部獲得了流通權,但真正能流通的只有很小一部分

中國證監會主席尚福林日前在新聞發布會上表示,第二批試點結束後,將加緊做好全面推開的工作,力爭在一個相對較短的時間內,基本完成股權分置改革。有投資者因此擔憂,短期內完成改革,是否意味著大量非流通股將上市流通,市場能否承受這一壓力?

不能否認,非流通股上市後會給市場帶來一定壓力,但在很多時候,這一壓力被過分誇大了。以首批試點公司金牛能源為例,按照有關規定,金牛能源大股東必須保持持股在51%以上的絕對控股地位。該公司實施改革方案後,其大股東邢台礦業集團持股比例將降至57.63%。這樣,大股東只有6.63%的股份可以上市交易。也就是說,名義上大股東的股票全部獲得了流通權,但真正能流通的只有很小一部分。

金牛能源的情況並非特例。6月中旬,國資委發布《關於國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的指導意見》,其中指出,國有控股上市公司的控股股東要根據調整國有經濟布局和結構、促進資本市場穩定發展的原則,結合企業實際情況,確定股權分置改革後在上市公司中的最低持股比例。可見,在改革完成後,依然會有相當比例的股票不會上市流通。

另外,如前面所述,獲得流通權與減持並不是一回事。對於有發展前景的企業,大股東不但不會減持其股票,或許還會增持。這在成熟證券市場中相當常見。

為避免非流通股上市的沖擊,試點改革還有分步上市的規定

為避免非流通股上市的沖擊,試點改革還有分步上市的規定:非流通股股東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獲得上市流通權之日起,至少在12個月內不上市交易或者轉讓。12個月期滿後,出售數量占該公司股份總數的比例在12個月內不超過5%,在24個月內不超過10%。首批試點公司中,三一重工、紫江企業和金牛能源的非流通股股東還主動提高減持門檻。綜合來看,股權分置改革後實際股票供給的增加是較為有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