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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的執行價格是什麼 2025-05-16 09:56:58

沒有質押股票上市公司

發布時間: 2021-07-06 19:36:11

Ⅰ 如何辦理上市公司的股權質押要什麼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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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股權質押登記的問題
我國《擔保法》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關於以公司股權進行質押區分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做了不同規定,即:以上市公司的股份出質的,質押合同自股份出質向證券登記機構辦理出質登記之日起生效;以有限責任公司及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出質的,質押合同自股份出質記載於股東名冊之日起生效。
根據上述規定,上市公司的股權質押經向中介機構(亦可稱之為「與出質人和質權人無利害關系的第三人」)——證券登記機構辦理出質登記後,該股權質押合同才始得生效,而且根據我國《公司法》、《證券法》及其他有關規定,該股權質押的事實一般還應該由出質人在公告中予以披露,社會公眾也可以通過向證券登記機構查詢的方式獲得該股權質押的情況,從而使該股權質押的事實為社會公眾所知悉,進而使該股權質押具有相當的公示力和公信力。這樣,就完全可以起到防止出質人在質押期限內將該股權非法轉讓或者將其重復質押給其他人的情況發生,從而為質權人能夠順利實現質權提供了非常有力的保障。[2]

但以登記作為質押合同的生效條件仍存在以下問題:
登記是質押合同生效的條件所引發的第一個問題是,這一規定對債權人是很不利的。因為如果質押合同無效,債權人最多隻能要求出質人承擔締約過失責任,其債權還是沒有保障。但是如果登記是質權生效的條件而不是質押合同的生效條件,則對債權人就有利多了。因為如果是由於出質人的原因而沒有辦理質押登記或者出質人拒不辦理或協助辦理登記手續,則債權人就可以起訴出質人違約,從而要求出質人承擔違約責任,甚至可以要求法院強制出質人協助辦理質押登記手續。這里涉及到物權變動的一個根本性原則——原因(合同)與結果(物權變動)相分離的原則。我國現行法律對物權變動中的原因與結果的關系似乎應該採取更為科學的嚴加區分的態度。這樣,既有利於債權人保護,也避免滋生糾紛。民法典草案的第296條改正了《擔保法》的這一錯誤,該條明確指出:「以依法可以轉讓的股份出質的,出質人與質權人應當訂立書面合同。以上市公司的股份出質的,質權自證券登記機構辦理出質登記之時起設立。以非上市公司的股份出質的,質權自股份出質記載於股東名簿之時起設立。」因此,登記是質權生效的條件而不是質押合同的生效條件,加強了對債權人的保護。

目前在上市公司股權質押的實踐中存在的另一個問題是,股權質押登記的渠道不暢。在現階段,根據中國證監會的規定,並非所有的上市公司流通股都可以辦理質押登記。根據《證券公司股票質押貸款管理辦法》的規定,綜合類證券公司可以以其自營的人民幣普通股票(A股)和證券投資基金券辦理質押貸款登記,自然人及綜合類證券公司以外的其他法人持有的上市流通的人民幣普通股票尚不能辦理質押登記。但是質押是質權人與出質人協商的結果,如果自然人及綜合類證券公司以外的其他法人以其持有的上市流通的人民幣普通股股票出質,債權人也接受了這種出質,根據民法意思自治的原則,這種質押合同應當是有效的。但是上市公司的股權質押應當經過證券登記機構登記後,質權才能成立。目前我國證券市場上,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是法定的也是唯一的辦理上市證券登記業務的機構,如果它不辦理這樣的質押登記,無異於堵塞了訂立質押合同的雙方辦理質押登記的唯一渠道。這樣就造成了一個兩難的局面,一方面法規要求質權必需登記才能設立,另一方面,法規又不允許唯一的法定機構辦理登記,這無疑是十分荒謬的。這樣的結果違背了同股同權的法律原則,也阻礙經濟的發展與市場的穩定。因此,無論是A股還是B股,無論其持有人的身份如何,無論辦理質押登記的目的是為了擔保銀行貸款債權還是擔保其他債權,上市公司股權質押登記業務都應當全面展開。

、上市公司國有股出質的特殊規定。
從質押的程序來說,首先,國有股東授權代表單位以國有股進行質押,必須事先進行充分的可行性論證,明確資金用途,制訂還款計劃,並經董事會(不設董事會的由總經理辦公會)審議決定;其次,以國有股質押的,國有股東授權代表單位在質押協議簽訂後,按照財務隸屬關系報省級以上主管財政機關備案;最後,根據省級以上主管財政機關出具的《上市公司國有股質押備案表》,按照規定到證券登記結算公司辦理國有股質押登記手續。
從質押的目的來說,國有股東授權代表單位持有的國有股只限於為本單位及其全資或控股子公司提供質押。
從質押股份的數量上來說,國有股東授權代表單位用於質押的國有股數量不得超過其所持該上市公司國有股總額的50%。

Ⅱ 可以質押的上市公司股份范圍是什麼

按照商務部、證監會、國家稅務總局、國家工商總局、國家外匯管理局《外國投資者對上市公司戰略投資管理辦法》、商務部《關於外商投資舉辦投資性公司的規定》、《關於外商投資舉辦投資性公司的補充規定》,無論是對於已完成股權分臵改革的上市公司,還是對於股權分臵改革後新上市的公司,外國投資者及其在中國設立的從事直接投資的公司(包括以獨資或與中國投資者合資的形式設立)進行戰略投資所取得的上市公司A股股份在三年內均不得轉讓。

Ⅲ 2019年沒有股權質押且股權轉讓滿3年以上的上市公司有哪些

你所說的這種情況呢,一般情況下是公司資金周轉不開,這個時候的股東需要股權質押,股權質押轉讓的收到的資金呢,大約也就是5成到6成左右。一般情況下股權質押太多呢,是因為資金緊張無法回籠資金,這個時候是對公司的資金運轉不利道上的。你所說的這種股權質押滿三年以上的上市公司,一般情況下。都是運營七八年的公司才有這種現象,還有一個就是高新產業和互聯網行業股權質押的比較厲害。比如說東勝特產。南陽電子。海南商業。這些個公司都存在於股權質押,所以他們的公司業績和東西呢,有時候報表還是不錯的,但是需要看一下它的使用率和動態率。

Ⅳ 公司上市了,已融到資金,為什麼還要去質押股票

公司上市了,已經融到資金,為什麼還要去質押股票?因為從法律上講IPO融到的資金是屬於上市公司的,並不是股東的;而股票質押獲得的資金是股東可以自由支配的。第一、要弄清楚公司的錢和股東的錢的區別,很多人是沒有區分的,將公司的錢看著自己的錢,或者是錢袋子,上市公司相對規范很多,但是也有不少上市公司控股股東將上市公司當做是自己的錢袋子,這是違法的行為,上市公司的錢是屬於上市公司,股東擁有的是股份,股東要想從上市公司獲得資金,那麼就只能通過分紅的方式,其他的方式基本都是違法的。

無論是出於什麼原因,對於那些質押比例非常高的公司要高度警惕,要麼是上市公司缺錢,要麼是大股東缺錢,上市公司缺錢,那麼說明公司業務不景氣,要挽回的難度非常大;如果是大股東缺錢,那麼很可能會牽連到上市公司,大股東到這一步了,會不會通過關聯交易進行利益輸送?在缺錢的情況下,作為違法行為的可能性也大大增加。

Ⅳ 上市公司質押股票,是好事還是壞事呢

客觀地講,上市公司質押股票是中性偏利空的,因為股票質押的潛台詞是說:大股東或上市公司當下的現金流不充裕,需要通過質押股票的形式來換取流動性,類似民間的抵押貸款。

綜上,在看待上市公司「股票質押」的行為時,我們應該從多方面來考慮,辯證地來分析這個問題。上市公司股票質押式回購算是一個中性的,短期來看是利空,中長線要看投資股票的增長態勢,如果增長態勢良好、前景樂觀,中長線則是利好。

但倘若上市公司大股東大幅減持公司股票,就是較大利空了,說明其高管本身對公司前景都不抱有希望,因此會對股票走勢造成一定上漲壓力或加速下跌。作為投資人應謹慎購入該類股票,已經持有的建議割肉離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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Ⅵ 股權質押融資是否一定要上市公司,一定要有股票才能辦

是的。股東股權質押就是上市公司的股東把他持有的股票(股權)當作抵押品,向銀行申請貸款或為第三者的貸款提供擔保。

股權質押貸款條件

申請股權質押貸款的企業需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

2.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經營業績良好;

3.作為質物的股權業經浙江省證券登記中心登記託管;

4.《貸款通則》要求的其他條件。

申請股權質押貸款的自然人需具備下列條件:

1.有穩定的經濟來源,能按期還本付息;

2.作為質物的股權業經浙江省證券登記中心登記託管;

3.《貸款通則》要求的其他條件

Ⅶ 是不是只有上市公司股權才能質押

當然不是,因為上市股權具有流動性,所以比較常見。非上市公司質押,除了大型公司外,一般非上市的證券,銀行類股權質押比較常見,其他的非上市股權想質押出去都是比較困難的,流通性低,風險大。

Ⅷ 沒有股權質押且股權轉讓滿3年以上的上市公司有哪些

有很多股權壓制的股權轉讓,買三年的這種股票有很多。

Ⅸ 個人股票為什麼不能質押

股票可以質押
依照物權法規定,股權質押需要簽訂書面的質押合同。其中以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登記的股權出質的,質權自證券登記結算機構辦理出質登記時設立。
所謂在證券登記結算結構登記的股權指的是上市公司及公開發行股票或股東在200人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權。以其他股權出質的,質權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出質登記時設立。
這樣的規定將質權設立的原因行為即質權合同與職權設立分開,將質權的設立登記權賦予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有利於保證質權的公開公信,加強了對質權人權利的保障。
到工商局申請股權出質設立登記,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1、申請人簽字或者蓋章的《股權出質設立登記申請書》;
2、申請人簽字或者蓋章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證明》及指定代表或委託代理人的身份證件復印件;應標明委託代理人的辦理事項、許可權、授權期限;
3、記載有出質人姓名(名稱)及其出資額的有限責任公司股東名冊復印件或者出質人持有的股份公司股票復印件(均需加蓋公司印章);
4、股權質押合同;
5、出質人、質權人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證明復印件(出質人、質權人屬於自然人的由本人簽名,屬於法人的加蓋法人印章,下同);
6、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Ⅹ 股份公司沒有上市也可以發行股票嗎如果可以,那 他的股票是通過什麼渠道進行交易的呢謝謝~

非上市公司是指有限責任公司和股票不能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公司,只有股份公司才能發行股票,不能在證交所上市交易的股份公司,如果其股票不是公開發行的話,那麼其股票是不能再證交所交易的,一般可以再銀行、證券公司交易,甚至可以以其他任何方式交易。如果是公開發行,那麼其股票在證交所之外的市場交易;統稱為場外交易市場;一般指證券公司、銀行等。

非上市公司中的股份公司本身就必須發行股票,不存在轉為股份制企業的問題。只有有限責任公司要發行股票的話才有轉成股份制公司的必要。有限責任公司轉換為股份制公司,依照公司法的相關規定來進行。

上市的是股份公司,但不是所有的股份公司都是上市公司!上市公司要5000萬以上資產並且3年以上盈利,還需要證監會批准,才能上市!發行股票不得低於總股本得20%!

一個公司的股票上市能使其原先資本產生數十倍甚至上百上千被的溢價率,正所謂是麻雀變鳳凰。所以如果能拿到代表初始資本的「原始股」確實是件好事。現在A股市場最害怕的「大小非」多是這些公司上市前的「原始股」。

(10)沒有質押股票上市公司擴展閱讀:

一般來說呀,公司上市發行股票有以下幾個基本要求:

(1)股票經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批准已經向社會公開發行;

(2)公司股本總額不少於人民幣5000萬元;

(3)開業時間3年以上,最近3年連續盈利;

(4)持有股票面值達人民幣1000元以上的股東人數不少於1000人(千人千股),向社會公開發行的股份占公司股份總數的25%以上;股本總額超過4億元的,向社會公開發行的比例15%以上;

(5)公司在最近三年內無重大違法行為,財務會計報告無虛假記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