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證監會對大股東增持是怎麼規定的政策是什麼
《上市公司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增持股份行為指引》規定,大股東在增持期間及法定期限內均不得減持該公司股份。但並未規定大股東減持股份會有什麼懲罰。
相關政策是持有上市公司股份達到或超過30%的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一年內增持上市公司股份不超過2%的,可以先增持後申請豁免要約收購義務。12個月內大股東增持比例超過2%,還是要先申請豁免,才能增持。
上交所還規定,大股東在實施增持計劃時,不得將其所持該公司股票在買入後6個月內賣出,或者在賣出後6個月內又買入的。違例者所得收益歸該上市公司所有。
為遏制內幕交易,《指引》規定四個時間段內,大股東不得進行增持。包括,上市公司定期報告公告前30日內;業績預告、業績快報公告前10日內;重大交易或重大事項決定過程中重大事項決定過程中至該事項公告後2個交易日內;其他可能影響股價的重大事件發生之日起至公告後2個交易日內。
以上規定出自上證所《上市公司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增持股份行為指引》(2012修訂版)第二條,第三條,第四條。
(1)原始股股東增持公司股票的制度擴展閱讀
大股東增持就是說大股東自己買入自己公司的股票,增加其持倉量,
是對公司長期看好,有些公司是官方增持,還有就是管理層增持,這都是對公司未來相當看好,有些公司是手上有大量的訂單,以及未來一段時間還會有大量的潛在訂單,因為沒有人比公司管理層更加了解自己公司的了。
大股東增持原因
上市公司大股東大規模增持股票,一般選在股市低迷時期,為顯示對公司未來業績有信心,同時提振二級市場股價。
但是在公司股價大幅上漲後,大股東動輒以上億元現金從二級市場購買股票,表面上看顯得有些任性。
如果是上市公司發公告說有大股東股票增持股票的情況就是說大股東比較看好公司的股票,增加持股數量。大股東增持對公司股票一般屬於實質性利好,一般會帶動股價上漲。其原因是:
一、最熟悉公司情況的應屬公司大股東,股東增持公司股票,說明對公司未來發展看好,公司一旦有發展前景,將從基本面上保障公司股票價格上揚。
二、從市場供求看,股東增持公司股票擴大了對該股票的需求,求大於供,將在市場層面推動股價上升。不過有時候大股東增持股票短期對股價有一定支撐作用,不過由於增持的原因絕大多數是由於市場行情低迷。
我們常常看到所謂大股東增持,基本屬於不得已而為之,所以利好作用極其有限,甚至會是主力刻意打壓股價的契機,絕大多數股票在大股東宣布增持後都走出先揚後抑的走勢,對這種股票我認為都沒有介入價值,尤其是大盤藍籌宣布增持,必須在一周內清倉。增持5%的股份和增持0.0005%的股份意義明顯不同。股票的好壞,還是看這家公司值不值。
大股東增持就是說大股東自己買入自己公司的股票,增加其持倉量。對於股份公司而言,
大股東可以公開購買公司股東。對於有限公司而言,大股東可以從其他股東中購買股份。
參考資料
謹慎看待大股東增持 人民網
Ⅱ 原始股有哪些權利
原始股一般分為兩種,一種是普通股,一種是優先股。而一般企業為了鼓勵員工,給員工的股權大多屬於優先股。優先股並沒有投票權,只享受分紅。
我國最新《法》對有限責任股東規定了新股認購優先權制度,第34條規定「(有限責任)新增資本時,股東有權優先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認繳出資;但是,全體股東約定不按照出資比例優先認繳出資的除外」。
但是,《法》對股份的股東優先認購權規定卻比較模糊,只在第133條規定,(股份)發行新股,股東大會應對「向原有股東發行新股的種類及數額」等事項作出決議。不同人對該條有不同理解。有學者由此推斷《法》肯定了股份股東具有新股認購優先權,不過,該條文只要求股東大會在發行新股時考慮「向原有股東發行」,並沒有直接強制規定股東大會必須向原有股東發行新股。因此,股份股東的新股優先認購權在法律上還不是很明確。
原始股東除了具有相應的權利外,也有一定的義務,建議在當股東的時候可以先去了解清楚,避免給自己帶來相應的麻煩。
Ⅲ 新股上市時,原始股東如何按比例認購股票。
首先,如果原來的股本是100萬,則不可能讓你發行1億股,發行股本不會超過發行後總股本的一定比例,國內是25%和10%,根據總股本大小而定.
其次,在國內沒有一個老股東願意大比例攤薄自己的股權的,特別是控股的股東,實際在國外也是這樣,上市是為了獲得流通權,發行新股是為了募集一定的資金,如果企業都不是你的了你為什麼要發行上市呢?
最後,在國內老股東在新股發行的時候是不能認購的,這個是法律法規的規定
Ⅳ 公司股東如何增持股票增持的股票是原始股還是流通股
公司股東增持股票,通過購買股票的方式。
增持的股票是原始股
Ⅳ 公司上市後,原來持有公司原始股股票的股東,想拋出手中股票也就是限售股。證監會規定需要多久才能上市流
A股至今為止有沒有公司明文規定:原始股不可以轉讓或不能到二級市場上上市流通?以前是規定不能二級市場流通,可以轉讓,但是股改以後就沒有這條規定了,都可以流通.
至於原始股限售多久上交所和深交所及中小板創業板都有各自的規定,大同小異.一般規定是一年後可上市流通,有些公司的原始股東在發行時有承諾鎖定時間,另外對上市公司高管持有的股份出售也有規定:
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在任職期間,每年通過集中競價、大宗交易、協議轉讓等方式轉讓的股份不得超過其所持本公司股份總數的25%(特殊情況或持股少於1000股除外);
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所持本公司股份在本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內、離職後半年內和其他規定情形內不得出讓;
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在上市公司定期報告公告前30日內、業績預告、業績快報公告前10日內、自可能對本公司股票交易價格產生重大影響的重大事項發生之日或在決策過程中,至依法披露後2個交易日內以及證券交易所規定的其他期間內不得買賣公司股票;
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所持本公司股份發生變動的,應當自該事實發生之日起2個交易日內,向上市公司報告並由上市公司在證券交易所網站進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