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印花稅購銷合同的計稅依據是以含稅收入還是不含稅收入
1、如果購銷合同中只有不含稅金額,以不含稅金額作為印花稅的計稅依據;
2、如果購銷合同中既有不含稅金額又有增值稅金額,且分別記載的,以不含稅金額作為印花稅的計稅依據;
3、如果購銷合同所載金額中包含增值稅金額,但未分別記載的,以合同所載金額作為印花稅的計稅依據。
印花稅實行由納稅人根據規定自行計算應納稅額,購買並一次貼足印花稅票(以下簡稱貼花)的繳納辦法。為簡化貼花手續,應納稅額較大或者貼花次數頻繁的,納稅人可向稅務機關提出申請,採取以繳款書代替貼花或者按期匯總繳納的辦法。
(1)公司買賣股票印花稅的計稅依據擴展閱讀
花稅納稅單位的各項應稅憑證在書立、領受時貼花完稅。同時須自行設立印花稅專用登記簿,將合同名稱、簽訂日期、稅率、對方單位名稱、應稅憑證所載計稅金額、按日、序時逐筆記載,以便於匯總申報及稅務部門監督檢查。
印花稅納稅單位應認真填寫印花稅納稅申報表,在規定期限內報當地主管稅務機關。對實行印花稅匯總繳納的單位、按規定報送印花稅納稅申報表,對應稅憑證的管理仍執行原辦法,可不按日序時逐筆登記。
印花稅納稅申報工作均由納稅單位的財務部門負責,並指定專人負責各項應稅憑證的管理、印花稅的貼花完稅工作、按規定填報印花稅納稅申報表。
印花稅納稅單位使用印花稅票貼花完稅的,使用繳款書繳納稅款完稅的,以及在書立應稅憑證時由監督代售單位監督貼花完稅的,其憑證完稅情況均應進行申報。
B. 股票中的印花稅是什麼
股票印花稅,指對新發行的各種形式的股票徵收的印花稅。以發行股票的有限為納稅人,主要包括有限保險和有限銀行。股票印花稅以股票的票面價值為計稅依據。由於股票可以溢價發行,因而還規定,如果股票的實際發行價格高於其票面價值,則按實際發行價格計稅。為方便計算,增加透明度,採取比例稅率,一般稅負都比較輕。此稅主要是在瑞典等國徵收。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書立、領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所列舉憑證的單位和個人,都是印花稅的納稅義務人,應當按照規定繳納印花稅。具體有:1、立合同人,2、立賬簿人,3、立據人,4、領受人。
現行印花稅只對印花稅條例列舉的憑證征稅,具體有五類:
1、購銷、加工承攬、建設工程承包、財產租賃、貨物運輸、倉儲保管、借款、財產保險、技術合同;
2、產權轉移書據;
3、營業賬簿;
4、房屋產權證、工商營業執照、商標證、專利證、土地使用證;
5、經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它憑證;
C. 印花稅(購銷合同)的計稅依據是什麼
印花稅按照購銷合同徵收的計稅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1988年8月6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11號發布,根據2011年1月8日《國務院關於廢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修訂)
1、《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第二條下列憑證為應納稅憑證:
(一)購銷、加工承攬、建設工程承包、財產租賃、貨物運輸、倉儲保管、借款、財產保險、技術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
國務院發出通知,決定自2016年1月1日起調整證券交易印花稅中央與地方分享比例。國務院通知指出,為妥善處理中央與地方的財政分配關系,國務院決定,從2016年1月1日起,將證券交易印花稅由現行按中央97%、地方3%比例分享全部調整為中央收入。
國務院通知要求,有關地區和部門要從全局出發,繼續做好證券交易印花稅的徵收管理工作,進一步促進我國證券市場長期穩定健康發展。
(3)公司買賣股票印花稅的計稅依據擴展閱讀
印花稅的稅目,指印花稅法明確規定的應當納稅的項目,它具體劃定了印花稅的征稅范圍。一般地說,列入稅目的就要征稅,未列入稅目的就不征稅。印花稅共有13個稅目。
印花稅的稅率設計,遵循稅負從輕、共同負擔的原則。所以,稅率比較低;憑證的當事人,即對憑證有直接權利與義務關系的單位和個人均應就其所持憑證依法納稅。
印花稅的稅率有2種形式,即比例稅率和定額稅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