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上市公司被收購後股民的股票怎麼處理
退市公司在代辦股份轉讓系統掛牌之前,股東應盡快辦理股份確權與轉託管手續,否則有可能無法趕上在該公司第一個交易日進行交易。
退市公司掛牌之後,股東可以繼續辦理股份確權與轉託管手續,但其股份需要經過兩個交易日之後方可轉讓(即三板交易)。
上市公司在被暫停上市後,即停止在A股市場交易。股民避免損失最好的辦法就是在暫停上市前,即股票仍在交易時,賣出該股票,進行適當止損。
(1)收購上市公司後股票擴展閱讀:
《公司法》第157條:
上市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決定暫停其股票上市:
(1)公司股本總額、股權分布等發生變化不再具備上市條件;
(2)公司不按規定公開其財務狀況,或者對財務會計報告作虛假記載;
(3)公司有重大違法行為;
(4)公司最近3年連續虧損。
公司決議解散、被行政主管部門依法責令關閉或者被宣告破產的,由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決定終止其股票上市。
⑵ 公司被上市公司收購後,原來公司的原始股票怎麼處理
公司被上市公司收購後,公司原股份怎麼處理由收購協議而定,如果是全資收購的一般向被收購公司的股東支付資金,收購股東的股份。
《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
第五十條收購人公告上市公司收購報告書時,應當提交以下備查文件:
(一)中國公民的身份證明,或者在中國境內登記注冊的法人、其他組織的證明文件;
(二)基於收購人的實力和從業經驗對上市公司後續發展計劃可行性的說明,收購人擬修改公司章程、改選公司董事會、改變或者調整公司主營業務的,還應當補充其具備規范運作上市公司的管理能力的說明;
(三)收購人及其關聯方與被收購公司存在同業競爭、關聯交易的,應提供避免同業競爭等利益沖突、保持被收購公司經營獨立性的說明;
(四)收購人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最近2年未變更的說明;
(五)收購人及其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的核心企業和核心業務、關聯企業及主營業務的說明;收購人或其實際控制人為兩個或兩個以上的上市公司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的,還應當提供其持股5%以上的上市公司以及銀行、信託公司、證券公司、保險公司等其他金融機構的情況說明;
(六)財務顧問關於收購人最近3年的誠信記錄、收購資金來源合法性、收購人具備履行相關承諾的能力以及相關信息披露內容真實性、准確性、完整性的核查意見;收購人成立未滿3年的,財務顧問還應當提供其控股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最近3年誠信記錄的核查意見。
境外法人或者境外其他組織進行上市公司收購的,除應當提交第一款第(二)項至第(六)項規定的文件外,還應當提交以下文件:
(一)財務顧問出具的收購人符合對上市公司進行戰略投資的條件、具有收購上市公司的能力的核查意見;
(二)收購人接受中國司法、仲裁管轄的聲明。
(2)收購上市公司後股票擴展閱讀
原始股的認購
對有意購買原始股的朋友來說,一個途徑是通過其發行進行收購。股份有限公司的設立,可以採取發起設立或者募集設立的方式。發起設立是指由公司發起人認購應發行的全部股份而設立公司。募集設立是指由發起人認購公司應發行股份的一部分,其餘部分向社會公開募集而設立公司。
由於發起人認購的股份一年內不得轉讓,社會上出售的所謂原始股通常是指股份有限公司設立時向社會公開募集的股份。
另外一個途徑即通過其轉讓進行申購。公司發起人持有的股票為記名股票,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一年之後的轉讓應該在規定的證券交易場所之內進行,由股東以背書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方式轉讓。對社會公眾發行的股票,可以為記名股票,也可以為無記名股票。
無記名股票的轉讓則必須在依法設立的證券交易場所轉讓。一些違規的股權交易大多數是以投資咨詢公司的名義進行的,而投資咨詢機構並不具備代理買賣股權的資質。
⑶ 我單位被上市公司收購後,我們原來的股票怎麼辦
你好,如果收購的目的是100%控股並私有化,那麼收購方要提出要約收購;如果僅是上市公司股份被部分收購,其他投資者依舊可以繼續持股。
⑷ 被上市公司收購後內部股票怎麼算
按照各自資產比例計算,比如股本多少,股價多少,相乘得出總資產,另外一個公司也計算總資產,按比例重新分配,新的價格
⑸ 一家上市公司被另一家上市公司收購後,被收購的公司 股票會不會退市
不會退市,會按照一個比率換股,把被收購的公司股票轉換成收購方的公司股票。
中國A股,已經有這樣的例子了,不必害怕。
⑹ 某收購人收購完上市公司後,與該上市公司合並,將收購的公司解散了,被解散公司的原有股票是由收購人依法
問:某收購人收購完上市公司後,與該上市公司合並,將收購的公司解散了,被解散公司的原有股票是由收購人依法更換嗎?
答:君同法律在線咨詢為您解答
保險公司的解散,是指依法設立的保險公司因為法定原因或者出現法定事由,並經主管部門批准,關閉其營業而停止從事保險業務的行為。按照我國公司法第七章「公司合並、分立」的有關規定,包括保險公司在內的各種公司,經其股東大會作出決議,可以進行公司的合並或者分立。公司合並的形式,可以採取吸收合並和新設合並兩種具體形式。一個公司吸收其他公司為吸收合並,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不復存在。兩個以上公司合並設立一個新的公司為新設合並,合並的各方解散,而出現一個新的法人主體。分立也有兩種形式:原來的一個公司將財產全部分割為兩個以上的公司,屬於新設分立,原公司法人解散,而出現兩個以上新的法人。如果是原公司將一部分財產分割設立一個以上新的經營主體,則構成派生分立,在這種情況下,原公司還繼續存在,僅是減少了注冊資本。
吸收合並情況下的被吸收方保險公司的法人資格消滅,該公司解散;新設合並時,各方保險公司的全部資產都並入新的保險公司,原各方保險公司法人資格相應消滅,也都要進行解散。保險公司分立時,新設分立情況下,原保險公司分成兩個以上的新公司,因此,其法人資格喪失,也應進行解散。保險公司解散的,應當經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批准。
保險公司經批准後解散的,應當依法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對於清算組的成立,本法沒有特別規定的,適用公司法的規定。保險公司解散的,應當在十五日內成立清算組;國有獨資保險公司解散的,由國家授權投資的機構或部門指定人選成立清算組;股份有限保險公司解散的,由股東大會確定人選成立清算組;逾期不能成立清算組的,債權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有關人員組成清算組,進行清算。依法成立的清算組,應當負責了解已解散的保險公司的債權債務。清算組在保險公司的清算期間,行使法定職權。
經營有人壽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通過分立或者合並解散公司的,人壽保險合同並不因為保險公司的解散而受影響,分立後的各保險公司或者合並後的保險公司,應當承接尚有效的人壽保險合同;由分立後的各保險公司依照協議接受人壽保險合同和准備金,或者由合並後的保險公司接受人壽保險合同和准備金。因此,經營有人壽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以分立或者合並的形式解散保險公司的,不受限制。凡經營有人壽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不得以分立或者合並以外的方式解散。
⑺ 如果上市公司被收購,那手裡的股票怎麼辦
你好,如果收購的目的是100%控股並私有化,那麼收購方要提出要約收購;如果僅是上市公司股份被部分收購,其他投資者依舊可以繼續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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⑻ 如果某個公司收購一個上市公司,然後用上市公司購買子公司的股票,幫子公司上市,完成借殼上市,會犯罪嗎
你的概念錯了,
用上市公司購買子公司的股票,幫子公司上市:只是把這個子公司裝進了上市公司。子公司並不是上市主體。
能做這么大的公司,自然有法律顧問,而且有證監會審批,違法是過不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