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散股持有股本5%以上的股份會怎樣,還可以繼續購買么一直買到10%是不是就是公司股東了能參加股東大會么
1、散戶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份會怎樣:當任何一個投資者買進某上市公司股份超過5%後,就必須向上市公司通報這件事情,然後上市公司會向社會公告這一事實。
2、可以繼續購買。
3、一直買到10%是不是就是公司股東了:即使持有1股股票,也是公司的股東。凡持有一家股份制公司的股票者都是公司股東。
4、同股同權,任何一名股東都有權參加公司舉行的股東大會,並具有投票權。
投資者持有一個上市公司已發行股份的5%時,應在該事實發生之日起3日內,向證監會、交易所作出書面報告(簡式權益變動公告),通知該上市公司並予以公告,並且履行有關法律規定的義務。凡是增加到5%的倍數,
例如10%,15%,20%等都要再簽一次報告,否則就算違規,要處罰的。這行為稱作舉牌,舉牌後六個月內不能反向操作,也就是不能賣股票,否則也算違規。這些條例都是防止操縱股價而設的。只要你有1股的股票都是合法的股東,都可以報名參加股東大會。
舉牌後可以買,或者不買。只是不能賣。舉牌後的賬戶,不管是個人的還是機構的賬戶,證監會會監管的比較嚴,戶主的直系親屬或機構法人的相關賬戶都受監控的。
(1)購買上市公司股票百分之五擴展閱讀
依據《公司法》對股東大會的有關規定,股東大會決議應包含以下內容:
1、會議基本情況:會議時間、地點、會議性質(定時)
2、會議通知情況及到會股東狀況:會議通知時間、方式;到會股東情況,股東棄權情況。召開股東會會議,應該於會議召開15日前通知全體股東,年度股東大會應當提前20日通知全體股東。
3、會議主持狀況:首次會議由出資最多的股東召集和主持,一般情況由董事會召集,董事長主持。董事長因特殊緣故不能履行職務時,由董事長指定的副董事長或其他董事主持。副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半數以上董事共同推舉一名董事主持。
4、會議決議狀況:股東大會由股東按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股東大會對修改公司章程、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分立、合並、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作出決議,必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2/3以上通過。
股東會會議的具體表決結果,持贊同、反對、棄權意見股東所代表的股份數,占出席股東大會的股東所持股份總數的比例。持反對或棄權意見的股東狀況。
5、簽署:股東大會決議由股東蓋章或簽字(自然人股東)。
Ⅱ 持有公司股份5%是什麼概念
具體要看公司的類型,如果是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百分之五的股份算是大股東了,如果進行股份轉讓的要履行相關股權轉讓的手續。
如果是有限責任公司持有百分之五的股份一般都是小股東。
(2)購買上市公司股票百分之五擴展閱讀:
根據《證券法》第86條和《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第13條、14條的規定,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每減持達到5%時須在3日內披露,在披露前及披露後2日內不得再行買賣公司股份。
如果是有限責任公司持有百分之五的股份一般都是小股東。
《證券法》第四十七條
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東,將其持有的該公司的股票在買入後六個月內賣出,或者在賣出後六個月內又買入,由此所得收益歸該公司所有,公司董事會應當收回其所得收益。
但是,證券公司因包銷購入售後剩餘股票而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賣出該股票不受六個月時間限制。
Ⅲ 從二級市場買入一公司超過5%的股票會怎麼樣
二級市場買入股票也有限制,達到百分之五要有限制,畢竟這么大量不能簡單的看成是財務投資。接盤俠早就和上市公司有溝通聯系了。而且這是地方國資委控股,不是買白菜那麼簡單的事。靜觀其變吧!
獲利5%是什麼意思
權證概念權證,是指標的證券發行人或其以外的第三人發行的,約定持有人在規定期間內或特定到期日,有權按約定價格向發行人購買或出售標的證券,或以現金結算方式收取結算差價的有價證券。
權證實質反映的是發行人與持有人之間的一種契約關系,持有人向權證發行人支付一定數量的價金之後,就從發行人那獲取了一個權利。
這種權利使得持有人可以在未來某一特定日期或特定期間內,以約定的價格向權證發行人購買/出售一定數量的資產。
購買股票的權證稱為認購權證,出售股票的權證叫作認售權證(或認沽權證)。
權證分為歐式權證、美式權證和百慕大式權證三種。
所謂歐式權證:就是只有到了到期日才能行權的權證。
所謂美式權證:就是在到期日之前隨時都可以行權的權證。
所謂百慕大式權證:就是持有人可在設定的幾個日子或約定的到期日有權買賣標的證券。
持有人獲取的是一個權利而不是責任,其有權決定是否履行契約,而發行者僅有被執行的義務,因此為獲得這項權利,投資者需付出一定的代價(權利金)。
權證(實際上所有期權)與遠期或期貨的分別在於前者持有人所獲得的不是一種責任,而是一種權利,後者持有人需有責任執行雙方簽訂的買賣合約,即必須以一個指定的價格,在指定的未來時間,交易指定的相關資產。
Ⅳ 如果個人想買上市公司百分之五的股票怎麼做才不犯法
通過合法渠道購買都不會違法的,
你可以通過股市也就是二級市場去收購,也可以去和公司的持股超過百分之五的股東去聯絡購買
Ⅳ 如果我買一家公司的流通股超百分之五,請問六個月以內能否賣出,請注意是流通股
《證券法》第86條:
通過證券交易所的證券交易,投資者持有或者通過協議、其他安排與他人共同持有一個上市公司已發行的股份達到百分之五時,應當在該事實發生之日起三日內,向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證券交易所作出書面報告,通知該上市公司,並予公告;在上述期限內,不得再行買賣該上市公司的股票。
投資者持有或者通過協議、其他安排與他人共同持有一個上市公司已發行的股份達到百分之五後,其所持該上市公司已發行的股份比例每增加或者減少百分之五,應當依照前款規定進行報告和公告。在報告期限內和作出報告、公告後二日內,不得再行買賣該上市公司的股票。
Ⅵ 如果我買一家上市公司股票占其總股本百分之五,六個月以內能買賣么,請注意不是總流通股
分為多個戶,你就不用考慮這個問題了
Ⅶ 上市公司流通股東佔比不到百分之5,但盤中購買股票導致達到百分之5,隨後又賣出到百分之5以下要公告
雖然最後結果沒有﹥5%,但是,過程中出現了此情況而沒有依法公告,涉嫌違反證券法。主動報告。
Ⅷ 購買股票流通股超過5%在哪裡發公告
持有一個股份有限公司已發行的股份百分之五的股東該怎麼辦?
答:
持有一個股份有限公司已發行的股份百分之五的股東,應當在其持股數額達到該比例之日起三日內向該公司報告,公司必須在接到報告之日起三日內向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報告;屬於上市公司的,應當同時向證券交易所報告。(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四十一條)
通過證券交易所的證券交易,投資者持有一個上市公司已發行的股份的百分之五時,應當在該事實發生之日起三日內,向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證券交易所作出書面報告,通知該上市公司,並予以公告;在上述規定的期限內,不得再行買賣該上市公司的股票。
投資者持有一個上市公司已發行的股份的百分之五後,通過證券交易所的證券交易,其所持該上市公司已發行的股份比例每增加或者減少百分之五,應當依照前款規定進行報告和公告。在報告期限內和作出報告、公告後二日內,不得再行買賣該上市公司的股票。(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七十九條)
Ⅸ 我買一個上市公司百分之51的股份,公司一年的凈利潤是一億我的分紅是不是五千一百萬
二樓提到的凈利潤不能直接拿來分配是對的,提取法定公積金,法定公益金,以及一般公積金後,轉入待分配利潤賬戶,每年分紅多少是根據股東大會的決議來實施的,具體金額可能高於、等於和少於該年的凈利潤。
但是二樓說大股東不存在自己給自己分紅是不對的,紅利是針對所有股東的,同樣的股份就享有同樣的收益權,占股多的人多得紅利,占股少的少得。現在上市公司的大股東們除了賣出自己的股票以外,也就是利用這種方式獲得公司成長帶來的收益。
所以你如果有一個公司的51%的股份,你將獲得該公司分紅的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