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年終獎以內部股票的形式發放,離職後還能拿到嗎
看你們公司的規定了,一般情況下,獎金發你了就是你的錢,只不過換種形式而已。但也不排除你們公司為了留住人才之類的 發放股票有硬性規定。
⑵ 公司是如何發年終獎的
簡單來說,公司發放年終獎的形式通常有三種。
1、 雙薪制
年末雙薪制度是目前比較普遍的年終獎發放形式之一,大多數企業都傾向於使用這種方法, 按照員工平時工資的數額,在年底加發一個月或者數月的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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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 騰訊發股票為年終獎獎勵,你喜歡直接的現金還是股票
騰訊最近因為給員工發陽光普照獎上熱門了,那騰訊發的是什麼呢?就是騰訊自己的股票,每人100股,這樣的發放方式你更喜歡還是發現金你更喜歡呢?對於這樣的發放有什麼說法么?下面我來說一下我對這件事情的看法與想法,僅供參考討論。
對於騰訊來說其實這波操作很簡單,就當給了員工每人一筆騰訊股票,但是聰明的員工會持股,這部分員工一定是相信並穩定在騰訊的員工,所以這波操作真的是很聰明的舉動,錢花了沒縮水,還讓員工非常開心的過年,很多人也不會因為過年而賣掉股票,這就是騰訊最聰明的一點,以上就是我對於這件事情的想法與看法,不得不佩服小馬哥的頭腦。
⑷ 公司年終獎發股票靠譜嗎
公司年終發股票,這也是將公司和員工利益捆綁的一種操作,但是如果公司不分紅的話,可能股票價值就大打折扣了。
⑸ 我們企業在年底的時候以股票的形式發放獎金,中途離職後全部作廢,這樣合理嗎
如果是應得的獎金工資,以股票形式強迫發放,屬於非法。
如果屬於公司額外的獎勵,則是合理合法的。
⑹ 可以給公司的股東發年終獎嗎這個年終獎是按個人所得稅交稅還是按股東分紅交稅
《公司法》第三十五條規定,股東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分取紅利;公司新增資本時,股東有權優先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認繳出資。但是,全體股東約定不按照出資比例分取紅利或者不按照出資比例優先認繳出資的除外。
《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八條規定,工資、薪金所得,是指個人因任職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以及與任職或者受雇有關的其他所得。
根據上述規定,股東設立公司,全體股東無特別約定外,按實繳的出資比例分取紅利是其基本權利。
年終獎是企業、事業等單位根據全年經濟效益和雇員的全年工作業績的綜合考核情況,向雇員發放的一次性獎金。
企業可根據具體情況向單位員工發放年終獎。年終獎與股東分紅是不同概念
如果該股東為企業的員工,企業可按企業相關制度向其發放年終獎。
⑺ 以公司股票代替獎金發放給員工的辦法大概是何時出現
這個肯定是老闆了`
⑻ 關於公司發放年終獎合不合法的咨詢
年終資金也是對你一年工作成績的肯定,同樣是屬於你的勞動報酬的一部分,也就是工資了.
我國勞動法第五十條 規定: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因此,單位以股票形式發放工資是錯誤的,那種辭職就失效的說法更是沒有依據.
可以向勞動局下設的勞動監察部門投訴.
針對你的補充問題:
公司收培訓費不合法.也不知道是否培訓了呢?即使你是主動辭職,也可以要回該費用,因為收取沒有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