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公司上市前給員工作為激勵的股票,還需要出錢嗎
公司上市前給員工一定的激勵股票,這就是所謂的股權激勵計劃,員工不需要出錢,當然這是分為兩種的,一種是福利性質的,就給到達一定階層的員工配發股票,原始股上市之後你這個股票就值錢了,然後有一部分是那種低福利性質的,就是給你優先認購權。
但是那種低福利性質的優先認購權那就不算是配發股票了,就是說這公司還沒上市呢,你可以因為公司員工的這個身份提前投資,然後公司再把這個原始股給你,等公司真正上市了你也會賺錢,不過一般不會這么搞,因為公司的原始股份額比較少的情況下進行的計劃只能說是全員持股計劃,那個程序上執行起來非常之麻煩。
② 關於公司回購的股票作股權激勵給員工後的處理。
根據你的提問,經邦咨詢的專家在此給出以下回答:
上市公司回購股票,如果未注銷這部分股票,那麼就是庫藏股,該部分股票不再屬於流通股。以庫藏股進行員工激勵,常見限制性股票和期權兩種形式。限制性股票在限售期滿之後,員工可以在二級市場出售或者去大宗交易平台出售,通常公司對員工出售股票的數量會有限制。對於中途未滿約定期限離職的員工,公司一般都會約定收回這部分股票。如果是採用期權的形式的,當行權條件滿足後以事先約定價格獲得股票後,也有限售期。限售期滿後可以在二級市場或者大宗交易平台出售。
以上就是經邦咨詢的專家給出的回答,希望對你有所幫助。經邦咨詢,16年專注於做股權這一件事。
③ 請教股權激勵費用的問題
你說的問題,答案顯然不是!
因為公司的激勵政策說的非常清楚:約定股價10元/股,並且工作年限滿2年;
那麼,就是說,滿2年之後,員工可以以10元/股的價格購買公司的股權100股,不存在你說的差價問題。
④ 股權激勵成本怎麼來的
根據您的提問,華一中創在此給出以下回答:
根據一項統計,在美國,上市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的報酬結構中,基本工資佔38%,浮動薪酬(資金)佔26%,股票認股權佔36%。在我國缺乏長期激勵是上市公司薪酬制度中存在的主要問題,據統計,2001年我國上市公司本持股的董事長佔58.96%,本持股的總經理佔65.68%,而且,目前經理人員持有的這些股票也主要是以內部員工股的形式存在,目的是融資,而不是激勵。隨著我國企業制度改革的逐步深化,將會有越來越多的國內企業實行員工股票期權形式的公司激勵計劃。
對股權激勵是否要確認相關的費用,理論界存在不同的看法,反對確認為費用的觀點有:(1)員工股權激勵計劃的實質是現在的股東將他們的一部分所有者利益轉移給員工,因此企業並沒有參與這一交易。
(2)企業員工已經得到了企業以現金支付給他們的薪水、獎金和醫療保險等,他們是無償得到這種股票期權的。
(3)企業在以股票或是期權支付員工的勞務時既不要支付現金,也不要耗用資產,因此企業沒有負擔任何成本,也就不應確認任何費用。
(4)這種由於特定的股權激勵所產生的費用,同准則制定機構頒布的財務會計概念框架中的定義是不同的。概念框架中將費用定義為在會計期間經濟利益的降低,通常表現為資產的消耗、流出或是負債的增加而導致權益的降低,而不包括那些對股東的支付。這種特定的股權激勵所產生的費用,既沒有導致資產的流出,也沒有導致負債的增加,而且,由於員工提供的勞務往往不滿足資產的確認條件,因此勞務的消耗也不能視作資產的消耗。(5)由於股權激勵所導致的成本已經包含在被稀釋的每股收益中,如果再在利潤表上確認由此導致的費用,將會導致每股收益被重復降低。
(6)如果要求對以股票或是期權支付員工勞務發生的費用進行確認,會導致更少的企業採取股權激勵,這會影響企業的長期發展,產生不利的經濟後果。
⑤ 公司給的股權激勵要員工先自己那錢買
股權激勵自己要出錢;上市公司推行股權激勵的時候都是帶行權價格的,如果價格低於市場價則公告取消或調低。股權激勵是一種通過經營者獲得公司股權形式給予企業經營者一定的經濟權利,使他們能夠以股東的身份參與企業決策﹑分享利潤﹑承擔風險,從而勤勉盡責地為公司的長期發展服務的一種激勵方法。在不同的激勵方式中,工資主要根據經理人的資歷條件和公司情況、目標業績預先確定,在一定時期內相對穩定,與公司的目標業績的關系非常密切。獎金一般以超目標業績的考核來確定經理人該部分的收入,因此與公司的短期業績表現關系密切,但與公司的長期價值關系不明顯,經理人有可能為了短期的財務指標而犧牲公司的長期利益。但是從股東投資角度來說,他更多關心的是公司長期價值的增加。尤其是對於成長型的公司來說,而不僅僅是短期財務指標的實現。
⑥ 股權激勵計劃中,到期可以購買的股票到底是想誰買公司控股股東...
要分情況的。
採取定向增發的方式,就是向激勵對象發行新股,不涉及二級市場存量;
採取回購的方式,就是上市公司向大股東或從二級市場回購股份,再拿這部分股份賣給激勵對象,這個回購行為應從《公司法》的規定,公司持有自己的股票不得超過1年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