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通用股份這支股票怎麼樣
通用股份股票想一個點挺容易的,想一個板真難,配資10倍,實現一點如一板,輕而一舉,富餘通不錯,非常穩定 靠譜
② 上海通用五菱是股票上市公司嗎
是,是通用控股
上汽通用五菱汽車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簡稱:上汽通用五菱/上通五/五菱,是中中外合資公司(上汽50.%/通用45%/五菱5%,仨集團分別控股,注意裡面的五菱集團主要是生產汽車配件和少量改裝車及專用車的,是上通五最大的零部件供應商)
上通五有兩個汽車品牌「五菱」「寶駿」,是屬於「合資自主」品牌,類似於以前的「啟辰」,前期借用股東方的車型及技術,但後面主流車型,都是本地化的產物(你看看五菱宏光再看看日本豐田AVANZA就懂了)。
老百姓所說的造五菱車的廠在不同年代所叫的名字不一樣,柳州河西路18號六十年代叫「柳州拖拉機廠」,改革開放後叫「柳州微型汽車廠」,21世紀伊始叫「上汽通用五菱」。。。
跟五菱的關系的關系
柳州五菱就是五菱集團。五菱集團擁有sgmw約5個點的股份,上汽是大股東,通用40多個點股份。五菱集團旗下有商用車和特殊車輛(校車,廠車,園車等)業務,還有零部件業務。上汽通用五菱是上汽通用中國五菱集團三方合資的公司。
③ 請教各位,通用公司破產我的股票怎麼辦
如果你擔心的話可以直接把它買了不就好了嗎
④ 重慶通用(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怎麼樣
簡介:注冊號:20284238所在地:重慶市注冊資本:12000萬元人民幣法定代表:李建春企業類型:股份有限公司登記狀態:暫無登記機關:重慶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冊地址:重慶市渝中區中山三路155號
法定代表人:李建春
成立時間:1998-10-30
注冊資本:12000萬人民幣
工商注冊號:20284238
企業類型: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重慶市渝中區中山三路155號
⑤ 6015000通用股份,這股票後市怎麼樣
次新股的走勢通常都說不準的。因為主力意圖難以猜測。不過極速拉升後必將回歸市場價值。
謹慎觀望,不可盲目追漲和盲目樂觀。莫當高位接盤俠
⑥ 中國通用技術集團股票代碼
1、集團所屬河南天方葯業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 股票代碼:600253)以新葯研發、中西葯制劑、化學合成原料葯和生物發酵原料葯生產及銷售為主營業務,其產品和服務在國內外市場均具有較強競爭優勢。
2、集團所屬中國醫葯保健品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 股票代碼:600056)在全國醫葯、醫療產品國際化經營領域一直處於領先地位。公司主營業務涵蓋天然葯物、醫葯化工、醫療器械、綜合貿易等領域,通過戰略擴張與轉型升級,公司已在相關領域形成以醫葯貿易為引領,工業、貿易、商業三足鼎立、協同發展的產業格局,並在多個細分領域建立起明顯的領先優勢。
中國通用技術集團(Genertec)成立於1998年3月,是由中央直接管理的國有重要骨幹企業,是我國最大的先進技術裝備引進服務商、最大的輕工產品和醫葯保健品進出口商、最大的移動通信終端產品分銷與服務商,同時是我國重要的裝備製造商、國際工程承包商、醫葯生產與供應商、技術服務與咨詢商、建築地產商。
⑦ 通用股份連續跌停到1塊錢,
事實上在有漲跌幅限制的情況下。絕對不會跌到一分錢。
假如前一天收盤是兩分錢。跌到一分錢就跌了50%。超過了漲跌幅限制。
⑧ 請問在江蘇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以後發展怎麼樣啊
紅豆集團旗下的企業
數年內會上市 發展潛力還是很大的 如果做的好 將來可以當經理 那錢……
主要看個人能力 總體還是很不錯的
⑨ 股票轉讓通用公司股權利好嗎
該公司是資本的一個聯合產品。資本的自由流動是企業資本的命脈。自由和安全,以保護資本流動是立法的首要任務。股權轉讓有限責任公司內部調動和外部傳輸點。股份公司進行了股東之間的內部轉移,不涉及第三人比其他股東,強調有限責任公司共同因素的影響,股東之間的相互信任並沒有改變,所以法律對公司的國家極少數的內部資金轉移的限制,沒有其他股東同意,轉讓人與受讓人達成共識,轉會可以成立。 「你可以在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自行轉讓中所有或股份的一部分」的規定「公司法」第72條第一款是真實的前提是沒有其他的限制,只有在最後一段,「的本次股權轉讓的章程另有規定外,該規定是「給予股東更大的自由,在聯想可能使異常的公司章程的結論。外部傳輸,因為它會吸收新股東加入公司,改變股東的原有結構,股東之間的信任受到影響的基礎上,為人們綜合因素占的有限責任公司如此重要,所有權的對外轉讓是嚴重限制。新「公司法」規定,「股權的股東比其他股東轉讓須經大多數其他股東,競合」,這是從原來的「公司法」的規定不同,原來的「法」規定,「股份轉讓須經本公司股東在批準的一半」,這意味著股東的投票權所有權的轉移被排除在外,這樣的規定是比較合理的。但原來的「公司法」只對股份轉讓的實際操作的規定,並沒有什麼可行的。例如,如果你原諒其他股東不知道是誰的股東想不是所有權轉讓的其他股東,或認可的知道這一點,但遲遲不作決定,既不同意也不反對,留下無限期拖延股權轉讓和等待,在某種程度上,實際上限制了所有權的轉移。鑒於上述情況,新修訂的「公司法」對於本次股權轉讓是程序規定「股東應當以書面形式將其股份轉讓給尋求其他股東的同意通知,其他股東自接到三十日屆滿的書面通知沒有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半數以上的其他股東不同意轉讓,該股東不得同意購買股權的轉讓,不買,視為同意轉讓。「以法律的形式規定如果其他股東自接到整整三十天書面通知對象,將生成一個默認已同意轉讓的法律效力,這使得股東所有權的轉移不希望陷入「眼淚」的位置。但是,在「收到書面通知之日」是一個關鍵環節。對於股東轉讓股權必須證明其他股東已收到書面通知送達你的股權轉讓事宜,並且日期它曾在一個有效率的方式固定,否則沒有其他意義。因為用心,以防止大股東股權轉讓可以說我沒有接到任何通知,我不知道這件事,即使他實際上已收到通知,也知道這一點。因為誠信在我國大力提倡,這樣的事情是有可能在很大程度上發生。因此,股東可以採用法律武器所有權的轉讓公證,維護自己的合法權利和利益,利用公證來解決這個問題的關鍵「收到書面通知之日」的有效性的證據是最好的選擇。法律公證的有效性的證據是公證的效力三天,民事訴訟法「,通過法定程序公證,法律事實和文書法律行為的第67條的規定,人民法院應當作為基礎為查明事實。「因此,股東的所有權的轉移,可向公證處提供的證據「股權轉讓的通知,」公證保全,伴隨公證,並給其他股東每服這樣的通知,將「收到通知」這一事實和固定的公證方式這一重要日期「收到之日起」提供法律支持,並確保其自身的股權轉讓的順利進行。此外,我們正面臨著在新的領域公證的做法。因為「公司法」股權首次提供了可連續發生的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權轉讓,這不只是繼承傳統財產繼承,而且還包括由股東享有的權利,參與管理它繼承事務。這是一個新的領域,不僅擁有產權,以及非財產性權利。在新「公司法」第76條是這樣規定,「自然人股東亡後,其合法繼承人可以繼承股東資格;但是,除公司章程另有規定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