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股票可以作為遺產繼承嗎
一、可以的。因為股票是一種有價證券。有價證券是設定並證明某種財產權利的書面憑證,券面所表示的財產權利必須實際持有其券才得以實現。股票、企業債券、公債券、國庫券、支票等都是常見的幾種有價證券。有價證券是物的一種,屬於財產的范圍,可以由公民個人持有,因此,有價證券可以作為公民的遺產予以繼承。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三條規定:「公民可繼承的其他合法財產包括有價證券和履行標的為財物的債權等。」這是有價證券作為遺產繼承的法律依據。
二、具體方法
據多數國家規定,繼承所有的股票,如是經訴訟由法院裁定的,可持法院判決書(我國還有調解書),另附權利移轉證明辦理過戶手續。如果繼承人間,並無糾葛,無須訴訟,其過戶手續須由繼承人填具「股票繼承過戶申請書」,在股票背面受讓欄加蓋繼承人印鑒,攜帶能證實與被繼承人關系證明文件(戶口簿或公證文件)到發行機構辦理過戶。繼承人未成年或無行為能力者,應加法定代理人印鑒證明;繼承有數人,應持有繼承人股份分配同意書(必時經公證);繼承人之中如有人放棄繼承股權,應出具「股份繼承放棄書」(必要時經公證);境內無戶籍的國外繼承人,必須提出能足以證明合法繼承之文件。發行公司如發現繼承人之間有糾葛不能協商一致時,應即拒絕過戶,告訴經法院訴訟裁決後方能過戶。
一般說來,繼承的股票過戶,繼承者必須提供必要的法律文件。如有遺囑,則要由司法部門認可,因為,根據我國法律,遺產的分配並不完全根據被繼承人的遺囑。如無遺囑,家庭內部可以協議的,協議書需經公證,不能協議的,則需法院裁定。具備了必要的法律文件,繼承者可按前面所述的股票過戶手續辦理過戶。
⑵ 請問公司股權可以繼承嗎
可以繼承,可參照《公司法》第76條,但公司章程另有規定的除外。
⑶ 股票可否繼承,手續如何辦理
1、股票要辦理繼承,就要合法繼承人持本人的身份證明、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被繼承人的親屬關系證明、股票原件等材料,向本人所在地的公證機關(未設公證處的地方向縣、市人民法院)申請辦理股票繼承公證,取得繼承公證書。此後,證券公司憑合法的繼承公證書等材料予以辦理相應的轉戶手續。
2、股票作為個人金融資產,可以有繼承權和被繼承權。繼承股票首先須辦理股票繼承公證,可到當事人所在的地區政府公證機關提出書面申請,辦理有關手續。然後由繼承人持公證書、身份證、繼承人和被繼承人股東賬戶辦理過戶手續。
3、股票是股份公司發行的,證明股東在公司中擁有資產所有權、收益權和剩餘財產分配權等權益的有價證券。股票繼承應通過公證手續完成。這里的公證是指國家公證機關根據當事人的申請,對以股票為標的的民事法律行為的真實性、合法性予以證明的活動。
⑷ 公司繼承的相關規定,如何繼承公司股權
您好:
一、如何繼承公司股權
1、有事前約定的從其約定。
公司法中對於這種特殊的情形沒有給出一個解決方案。即使公司法給出了一種解決的方式,此方式也不應該是強制性的,必須允許公司的股東通過事前的約定加以排除。法律的規定應當鼓勵當事人對此問題在事前作出約定,以免將來產生糾紛。
2、沒有事前約定的情形,若當事人能夠在事後達成完全一致,可以依照事後的約定,這里同樣需要承認公司法的有關規定屬於任意性規范,可以由當事人約定排除。
3、若當事人事前對此沒有約定,事後也不能達成一致,應當按照法定規則來處理。在我國由於沒有一個這樣的法定規則,則只能按照法理來解決,在此我們可以參考公司法的法理和合夥的法律規定和法理。
二、公司公權繼承的程序
規范股權繼承變更登記程序。目前,工商部門還沒有規范的股權繼承變更登記程序及應提交的文件等規定。所以建議盡早制定規范的股權繼承法律程序並明確應提交的文件。筆者根據《公司法》的相關規定,對股權繼承的法律程序作如下構想:
如果公司股東只有兩個,其中一名股東死亡,則由於股東人數不足《公司法》第二十條關於公司股東人數必須兩個以上的規定,公司應申請解散、進行清算,剩餘資產由繼承人按照被繼承人(死亡股東)對公司的投資比例進行繼承。
如果公司股東為兩個以上,則應參照《公司法》關於股權轉讓的規定,按以下程序繼承股權:
第一,公司全體股東召開股東會,按照《公司法》第三十五條、第三十八條及公司章程關於股東表決方式和表決權的規定,對是否同意繼承人受讓死亡股東的股權作出決議。如果有股東不同意轉讓,則不同意轉讓的股東應該購買死亡股東的出資,所得轉讓費作為死亡股東的遺產由其繼承人繼承。如果其不購買該項轉讓的出資,則視其同意轉讓。
第二,由公司將繼承人(股權受讓人)的姓名、住所及受讓的出資額記入公司股東名冊。
第三,修改公司章程。
第四,到公司登記機關辦理工商變更登記手續。至此,股權的繼承程序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