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求助:長期股權投資全額損失的賬務處理
稅務把一些簡單的事情越搞越復雜,拿文去說話吧
超額虧損的確認,應以長投賬面價值及其他實質上構成對被投資單位凈投資的長期權益減至0為限,仍未確認的應分擔的被抽資單位的損失,在賬外備查登記
根據國稅發[2000]118號文件的規定,企業股權投資損失是指企業因收回、轉讓或清算處置股權投資的收入減去股權投資成本後的余額。這里的股權投資損失表現為股權處置損失,這種損失可以在稅前扣除。但是國稅發[2000]118號文件還規定了稅前扣除的限制性條件,即每一納稅年度扣除的股權投資損失,不得超過當年實現的股權投資收益和股權投資轉讓所得,超過部分可向以後納稅年度結轉扣除。納稅人因收回、轉讓或清算處置股權投資所形成的損失,是按稅收規定計算的投資轉讓損失,而不是會計上確認的轉讓損失。
《》第十四條規定,企業對外投資期間,對投資資產的成本,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不得扣除,但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七十一條的規定,企業在轉讓或者處置投資資產時,投資資產的成本,准予扣除,由於財稅[2009]57號文件已明確規定了,股權投資損失可以作為財產損失處理,《財稅[2009]57號》第三十二條也作出規定,企業發生的損失,減除責任人賠償和保險賠款後的余額,依照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的規定扣除。根據《(國稅函[2009]55號)》第三條有關企業所得稅政策和征管問題的規定,對新稅法實施以前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發布的企業所得稅有關的政策性文件,應以新稅法以及新稅法實施後發布的相關規章、規范性文件為准。由於財產損失扣除政策屬於與企業所得稅有關的政策性文件,因而,企業對於發生在2008年及其以後年度的股權投資處置損失可在發生的當年一次性扣除。
企業在對股權投資損失進行稅務處理時應區分股權處置損失和股權持有損失兩種情形,應以2008年為時間界限,正確適用國稅發[2000]118號、國稅函[2008]264號、財稅[2009]57號以及國稅函[2009]55號等文件對上述兩種情形股權投資損失的當期扣除與結轉扣除的不同規定,對會計處理與稅收處理差異應在納稅申報中進行納稅調整。
另:
損失要實際發生時才給予扣除,會計確認的投資損失不一定都可以扣除的.
查看一下國稅發〔2009〕88號第六章內容
Ⅱ 股票投資損失是否可在所得稅前扣除
1、《國家稅務總局企業資產損失稅前扣除管理辦法》(國稅發[2009]88號)第三十七條規定,企業符合條件的股權(權益)性投資損失,應依據下列相關證據認定損失:(一)企業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和財務負責人簽章證實有關投資損失的書面聲明;(二)有關被投資方破產公告、破產清償文件;工商部門注銷、吊銷文件;政府有關部門的行政決定文件;終止經營、停止交易的法律或其他證明文件;(三)有關資產的成本和價值回收情況說明;(四)被投資方清算剩餘資產分配情況的證明。
第三十八條規定,企業的股權(權益)投資當有確鑿證據表明已形成資產損失時,應扣除責任人和保險賠款、變價收入或可收回金額後,再確認發生的資產損失。
2、可以申請退稅,也可以申請抵稅,《稅收徵收管理法》第五十一條 納稅人超過應納稅額繳納的稅款,稅務機關發現後應當立即退還;納稅人自結算繳納稅款之日起三年內發現的,可以向稅務機關要求退還多繳的稅款並加算銀行同期存款利息,稅務機關及時查實後應當立即退還;涉及從國庫中退庫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有關國庫管理的規定退還。 但是手續比較麻煩:
首先你要提出申請,然後稅務管理員調查核實並報上級管理機關,再由稽查局核定多繳數額,再由分管徵收的領導,然後就可以抵稅,如果要退稅,那麼還要分管計會的領導簽字,再去財政部門簽字,人民銀行簽字,並且需要金庫當月有企業所得稅稅款才能退出
Ⅲ 長期投資虧損賬務處理
回答: 成本法的會計處理: 1.購入長期股票時:借:長期股權投資——××企業,借:應收股利,貸:銀行存款。 2.收到購買時含有的股利時:借:銀行存款,貸:應收股利。 3.收到被投資企業分配投資前的利潤:借:銀行存款或應收股利,貸:長期股權投資——××企業。 4.收到被投資企業分配投資年度的利潤: 計算公式:A.投資企業投資年度應享有的投資收益=投資當年被投資企業實現的利潤×投資企業持股比例×( 當年投資持有份÷全年月份) ;B.應沖減初始投資成本的金額= 投資當年被投資企業實現的利潤或現金股利×投資企業持股比例- 投資企業投資年度應享有的投資收益。 會計處理:借:銀行存款或應收股利(A+B),貸:投資收益(A),貸:長期股權投資——××企業(B)。 5.收到投資年度以後的利潤或現金股利:計算公式:A.應沖減初始投資成本的金額= (投資後至本年末止被投資企業累積分派的利潤或現金股利- 投資後至上年末止被投資企業累積實現的損益)×投資企業的持股比例- 投資企業的持股比例- 投資企業已沖減的初始投資成本;B.應確認的投資收益= 投資企業當年獲得的利潤或現金股利- 應沖減初始投資成本的金額。 會計處理:借:銀行存款或應收股利,借或貸:長期股權投資——××企業(A),貸:投資收益 (B)。 註:A 為正數記貸方,A 為負數記借方。
Ⅳ 長期股權投資損失該如何做稅務處理
參考《企業資產損失所得稅稅前扣除管理辦法》(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25號)及《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所得稅資產損失資料留存備查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15號)在資產實際損失年度作對應申報及資料准備。
Ⅳ 收購虧損企業稅務處理
1、企業收購是否允許彌補虧損要看是否符合特殊稅務處理的條件。如果是同一控制下的,一般可以滿足彌補的條件。
但彌補是有限額的,這個有個公式的。凈資產*國債利率 算出是彌補限額,因此沒有多少可以彌補的。
2、公司收購就做長期投資即可,所得稅按你股權投資處理,有收益時交稅
3、如果有利潤,在股權轉讓時交稅。
Ⅵ 長期股權投資虧損怎麼賬務處理
採用權益法核算時,企業應在取得股權投資後,按應享有或應分擔的被投資單位當年實現的凈利潤或發生的凈虧損的份額(法規或企業章程規定不屬於投資企業的凈利潤除外),調整投資的賬面價值,並作為當期投資損益。
期末,企業按被投資單位實現的凈利潤計算的應分享的份額,借記「長期股權投資——股票投資(損益調整),或——其他股權投資(損益調整)」賬戶,貸記「投資收益」賬戶。
企業確認被投資單位發生的凈虧損,以股權投資賬面價值減記至零為限。期末,企業按被投資單位發生的凈虧損計算的應分擔的份額,借記「投資收益」賬戶,貸記「長期股權投資——股票投資(損益調整),或——其他股權投資(損益調整)」賬戶。如果被投資單位以後各期實現凈利潤,企業應在計算的收益分享額超過未確認的虧損分擔額以後,按超過未確認的虧損分擔額的金額,恢復投資的賬面價值。
Ⅶ 企業股權投資轉讓所得和損失的所得稅如何處理
(一)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股權投資業務若干所得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0]118號)的規定: 企業股權投資轉讓所得或損失是指企業因收回、轉讓或清算處置股權投資的收入減除股權投資成本後的余額。企業股權投資轉讓所得應並入企業的應納稅所得,依法繳納企業所得稅。 被投資企業發生的經營虧損,由被投資企業按規定結轉彌補;投資方企業不得調整減低其投資成本,也不得確認投資損失。 企業因收回、轉讓或清算處置股權投資而放生的股權投資損失,可以在稅前扣除,但每一納稅年度扣除的股權投資損失,不得超過當年實現的股權投資收益和投資轉讓所得,超過部分可無限期向以後納稅年度結轉扣除。 (二)企業發生凡符合《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股權投資業務若干所得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0]118號)和《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合並分立業務有關所得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0]119號)暫不確認資產轉讓所得的企業整體資產轉讓、整體資產置換、合並和分立等改組業務中,取得補價或非股權支付額的企業,應將所轉讓或處置資產包含的與補價或非股權支付額相對應的增值,確認為當期應納稅所得。 (三)企業發生凡符合《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股權投資業務若干所得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0]118號)第四條第2款規定轉讓企業暫不確認資產轉讓所得或損失的整體資產改組,接受企業取得的轉讓企業的資產的成本,可以按評估確認價值確定,不需要進行納稅調整。 (四)企業為合並而回購本公司股,回購價格與發行價格之間的差額,屬於企業權益的增減變化,不屬於資產轉讓損益,不得從應納稅所得中扣除,也不計入應納稅所得。
Ⅷ 股票投資虧損的賬務處理
虧損5萬
借:公允價值變動損益50000
貸: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50000
盈利5萬
借: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50000
貸:公允價值變動損益50000
Ⅸ 公司購買股票,然後虧損賣出怎麼做會計分錄
公司購買股票,然後賣出(虧損)的相關會計分錄如下:
1、購入
借:交易性金融資產—成本(公允價值)
應收股利(價款包含的股利)
投資收益(交易費用)
貸:其他貨幣資金—存出投資款
2、收到股利利息
借:其他貨幣資金—存出投資款
貸:應收股利/應收利息
3、資產負債表日公允價值變動。
借或貸: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借或貸: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4、出售
借:其他貨幣資金—存出投資款
貸:交易性金融資產—成本
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借或貸:投資收益(借方為虧損)
同時:原記入公允價值變動損益金額轉出到投資收益
借: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貸:投資收益
(9)公司股票投資虧損稅務處理擴展閱讀
會計分錄的方法有以下:
1.層析法
將事物的發展過程劃分為若干個階段和層次,逐層遞進分析,從而最終得出結果的一種解決問題的方法。利用層析法進行編制會計分錄教學直觀、清晰,能夠取得理想的教學效果。
2.業務鏈法
根據會計業務發生的先後順序,組成一條連續的業務鏈,前後業務之間會計分錄之間存在的一種相連的關系進行會計分錄的編制。對於連續性的經濟業務比較有效,特別是針對於容易搞錯記賬方向效果更加明顯。
3.記賬規則法
利用記賬規則「有借必有貸,借貸必相等」進行編制會計分錄。
Ⅹ 股權投資損失可否稅前扣除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所得稅若干問題的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34號):
五、投資企業撤回或減少投資的稅務處理
投資企業從被投資企業撤回或減少投資,其取得的資產中,相當於初始出資的部分,應確認為投資收回;相當於被投資企業累計未分配利潤和累計盈餘公積按減少實收資本比例計算的部分,應確認為股息所得;其餘部分確認為投資資產轉讓所得。
被投資企業發生的經營虧損,由被投資企業按規定結轉彌補;投資企業不得調整減低其投資成本,也不得將其確認為投資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