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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回購股票的條件

發布時間: 2021-07-12 23:01:48

① 上市公司回購股票有什麼目的

公司回購股票的目的如下:

1、回購將提高本公司的股價,減少在外流通的股份,給收購方造成更大的收購難度。

2、股票回購還是改善公司資本結構的一個較好途徑。回購一部分股份後,公司的資本得到了充分利用,每股收益也提高了。

3、穩定公司股價。股價過低會使人們對公司的信心下降,削弱公司出售產品、開拓市場的能力。在這種情況下,通過回購股票以支撐公司股價,有利於改善公司形象,股價在上升過程中,投資者又重新關注公司的運營情況,公司也有了進一步配股融資的可能。

(1)上市公司回購股票的條件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五十二條申請股票上市交易,應當向證券交易所報送下列文件:

(一)上市報告書;

(二)申請股票上市的股東大會決議;

(三)公司章程;

(四)公司營業執照;

(五)依法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公司最近三年的財務會計報告;

(六)法律意見書和上市保薦書;

(七)最近一次的招股說明書;

(八)證券交易所上市規則規定的其他文件。

② 上市公司在什麼情況下可以回購本公司股票

隨時可以回購本公司的股票.
股份回購是指股份有限公司通過一定途徑購買本公司發行在外的股份 ,適時、合理地進行股本收縮的內部資產重組行為。通過股份回購 ,股份有限公司達到縮小股本規模或改變資本結構的目的。股份公司進行股份回購,一般基於以下原因:一是保持公司的控制權;二是提高股票市價,改善公司形象;三是提高股票內在價值;四是保證公司高級管理人員認股制度的實施;五是改善公司資本結構。股份回購與股份擴張一樣,都是股份公司在公司發展的不同階段和不同環境下採取的經營戰略。因此,股份回購取決於股份公司對自身經營環境的判斷。一般來說,一個處於成熟或衰退期的、已超過一定的規模經營要求的公司,可以選擇股份回購的方式收縮經營戰線或轉移投資重點,開辟新的利潤增長點。

③ 創業板允許上市公司回購股份嗎如實施回購具體有哪些要求

創業板允許上市公司根據自身情況回購股份。對實施回購主要有以下幾方面的規定:
第一,上市公司在董事會審議通過回購股份相關事項後及時披露董事會決議、回購股份預案,並發布召開股東大會的通知。同時,須在十日內通知債權人,並於三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
第二,上市公司須聘請獨立財務顧問就回購股份事宜進行盡職調查,出具獨立財務顧問報告,並在股東大會召開五日前予以公告。
第三,在股東大會召開前三日,董事會將公告回購股份決議前一個交易日及召開股東大會的股權登記日登記在冊的前十名股東名稱及持股數量、比例,在深交所網站公布。同時,上市公司股東大會審議回購股份的決議,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另外,根據《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回購股份期間上市公司不得發行股份募集資金。

④ 證監會對上市公司的股份回購有什麼限制

華中預警:擬放鬆對上市公司回購股份的管制,取消相關行政許可,以更好地發揮市場內生穩定機制的作用。 補充規定對於採用證券交易所集中競價交易方式的回購取消了行政許可,推行完全市場化的操作。根據新規,進行回購操作的上市公司不再需要經證監會審批,只需要在股東大會作出回購股份決議後的次一工作日對決議進行公告,通知債權人,並將相關材料報送中國證監會和證券交易所備案,同時公告回購報告書。

⑤ 經濟法對上市公司回購自己的股票有那些限制

回購股票是《公司法》的內容。

《新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三條 公司不得收購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減少公司注冊資本;

(二)與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並;

(三)將股份獎勵給本公司職工;

(四)股東因對股東大會作出的公司合並、分立決議持異議,要求公司收購其股份的。

公司因前款第(一)項至第(三)項的原因收購本公司股份的,應當經股東大會決議。公司依照前款規定收購本公司股份後,屬於第(一)項情形的,應當自收購之日起十日內注銷;屬於第(二)項、第(四)項情形的,應當在六個月內轉讓或者注銷。

公司依照第一款第(三)項規定收購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超過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的百分之五;用於收購的資金應當從公司的稅後利潤中支出;所收購的股份應當在一年內轉讓給職工。

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為質押權的標的。

香港的經濟體制是資本主義的,它的經濟運行一般不採用大陸的法律規定,要了解香港的上市公司可能要去看看英國的公司法。

⑥ 創業板允許上市公司回購股份嗎如實施回購具體有哪些要求

創業板允許上市公司根據自身情況回購股份。對實施回購主要有以下幾方面的規定:
第一,上市公司在董事會審議通過回購股份相關事項後及時披露董事會決議、回購股份預案,並發布召開股東大會的通知。同時,須在十日內通知債權人,並於三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
第二,上市公司須聘請獨立財務顧問就回購股份事宜進行盡職調查,出具獨立財務顧問報告,並在股東大會召開五日前予以公告。
第三,在股東大會召開前三日,董事會將公告回購股份決議前一個交易日及召開股東大會的股權登記日登記在冊的前十名股東名稱及持股數量、比例,在深交所網站公布。 同時,上市公司股東大會審議回購股份的決議,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另外,根據《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回購股份期間上市公司不得發行股份募集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