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中小板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能否從事以本公司股票為標的證券的融資融券交易
不可以。中小板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從事以本公司股票為標的證券的融資融券交易。
㈡ 監事可不可以買賣公司股票
1、目前,中國股市中,只要擁有炒股賬戶的股民都可以買賣股票,監事如果已經開戶了,也是可以買賣上市公司的股票的。
2、新股民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為自己開立一個股票帳戶(即股東卡)。股票帳戶相當於一個「銀行戶頭」,投資者只有開立了股票帳戶才可進行證劵買賣。如要買賣在上海、深圳兩地上市的股票,投資者需分別開設上海證劵交易所股票帳戶和深證證劵交易所股票帳戶,開設上海、深圳A股股票帳戶必須到證劵登記公司或由其授權的開戶代理點辦理。股票帳戶有許多不同種類。個人投資者如需買賣滬、深股市的A股股票,則需開設A股股票帳戶。
㈢ 股東派入監事是否可以在上市公司擔任職務
㈣ 為何上市公司董事、監事、經理在任期間不得賣出個人持有的本公司股票
之所以這么規定,是因為防止在公司中有特定作用的發起人和掌握公司重要權力的負責人,利用其地位和權力謀取不正當利益,轉嫁風險,損害其他投資者的利益。
《關於進一步規范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買賣本公司股票行為的通知》九、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配偶買賣本公司股票時,應當遵守《業務指引》第十九條的規定,即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配偶在下列期間不得買賣本公司股票:
(一)上市公司定期報告公告前30日內,因特殊原因推遲公告日期的,自原公告日前30日起至最終公告日;
(二)上市公司業績預告、業績快報公告前10日內;
(三)自可能對本公司股票交易價格產生重大影響的重大事項發生之日或在決策過程中,至依法披露後2個交易日內;
(四)深交所規定的其他期間。
㈤ 上市公司控股股東的監事能夠在上市公司擔任高級管理人員
《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管理辦法》
第十六條 發行人的人員獨立。發行人的總經理、副總經理、財務負責人和董事會秘書等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在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業中擔任除董事、監事以外的其他職務,不得在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業領薪;發行人的財務人員不得在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業中兼職
通過反推,可知控股股東監事可在上市公司擔任總經理、副總經理、財務負責人和董事會秘書等高級管理人員
㈥ 公司董事可以在股市上購得本公司股票嗎
上市公司董事應該按以下規則對股票進行交易
一、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遵守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和本所股票上市規則。
二、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轉讓公司股票應嚴格依照《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規定「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在任職期間每年轉讓的股份不得超過其所持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即:
(一)以上年末所持本公司發行的A股、B股為基數,分別計算當年可轉讓股份;
(二)每年通過集中競價、大宗交易、協議轉讓等方式轉讓股份不得超過所持本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因司法強制執行、繼承、遺贈、依法分割財產等導致股份變動,或法律、法規、證監會有關規定和公司章程限制轉讓的除外。
(三)年內新增股份,新增無限售條件股份當年可轉讓百分之二十五。
因上市公司進行權益分派導致所持股份增加的,可同比例增加當年可轉讓數量。
(四)當年可轉讓但未轉讓的本公司股份,不得累計到次年轉讓。
三、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買賣本公司股票還應遵守《證券法》第四十七條規定「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將其持有的該公司的股票在買入後六個月內賣出,或者在賣出後六個月內買入,由此所得收益歸該公司所有。」
四、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所持本公司股份發生變動的,應當自事實發生之日起二個交易日內向上市公司報告,上市公司在接到報告內二個工作日內通過「本所網站-上市公司專區-在線填報-董監高持股變動」欄目進行在線填報,本所將於次日在「本所網站-上市公司誠信記錄欄目」下公開展示上市公司所填報的上述信息。
五、上市公司應當及時通過「本所網站-上市公司專區-在線填報-董監事聲明/高級管理人員聲明信息」欄目更新、維護各董監事、高管人員的個人信息。
㈦ 上市公司的監事在任職期間不得轉讓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 )
錯誤
答案解析:
[解析]
本題考核點是證券交易的一般規則。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在任職期間每年轉讓的股份不得超過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總數的25%。
㈧ 中小板上市公司離任滿半年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股份如何管理
根據《中小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第3.8.14條的規定,自離任人員的離任信息申報之日起六個月後的第一個交易日,深交所和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以相關離職人員所有鎖定股份為基數,按50%比例計算該人員在申報離任六個月後的十二個月內可以通過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出售的額度,同時對該人員所持的在上述額度內的無限售條件的流通股進行解鎖;自離任人員的離任信息申報之日起六個月後的十二個月期滿,離任人員所持該上市公司無限售條件股份將全部解鎖。
同時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東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實施細則》第十二條的規定,董監高在任期屆滿前離職的,應當在其就任時確定的任期內和任期屆滿後六個月內,遵守下列限制性規定:
(一)每年轉讓的股份不得超過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
(二)離職後半年內,不得轉讓其所持本公司股份;
(三)《公司法》對董監高股份轉讓的其他規定。
㈨ 一個上市公司的監事,可以擔任控股集團公司的職務嗎有限制條件嗎
可以。換句話:上市公司的控股股東派出一名員工擔任上市公司的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