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非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 對上市公司來說是利好還是利壞 謝謝!
一般而言是好事,因為非公開發行了股票增加了公司的資本實力,而且並未對二級市場構成資金面得壓力。。但是也要看非公開發行股票時的價格。。如果價格過低,也未必是好事。。等於用廉價資金攤薄了每股資產么。。。所以要看是不是是真的利好,還需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雖然我們一般認為這是一個利好。
B. 上市公司子公司的收益如何計算
一、2014年證監會修訂新計算方法
1.基本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P0÷S
S= S0+S1+Si×Mi÷M0– Sj×Mj÷M0-Sk
其中:P0為歸屬於公司普通股股東的凈利潤或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歸屬於普通股股東的凈利潤;S為發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權平均數;S0為期初股份總數;S1為報告期因公積金轉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數;Si為報告期因發行新股或債轉股等增加股份數;Sj為報告期因回購等減少股份數;Sk為報告期縮股數;M0報告期月份數;Mi為增加股份次月起至報告期期末的累計月數;Mj為減少股份次月起至報告期期末的累計月數。
2.稀釋每股收益
在發行可轉換債券、股份期權、認股權證等稀釋性潛在普通股情況下,稀釋每股收益可參照如下公式計算:
稀釋每股收益=P1/(S0+S1+Si×Mi÷M0–Sj×Mj÷M0–Sk+認股權證、股份期權、可轉換債券等增加的普通股加權平均數)
其中,P1為歸屬於公司普通股股東的凈利潤或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歸屬於公司普通股股東的凈利潤,並考慮稀釋性潛在普通股對其影響,按《企業會計准則》及有關規定進行調整。公司在計算稀釋每股收益時,應考慮所有稀釋性潛在普通股對歸屬於公司普通股股東的凈利潤或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歸屬於公司普通股股東的凈利潤和加權平均股數的影響,按照其稀釋程度從大到小的順序計入稀釋每股收益,直至稀釋每股收益達到最小值。
3.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
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P0/(E0+NP÷2+Ei×Mi÷M0– Ej×Mj÷M0±Ek×Mk÷M0)
其中:P0分別對應於歸屬於公司普通股股東的凈利潤、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歸屬於公司普通股股東的凈利潤;NP為歸屬於公司普通股股東的凈利潤;E0為歸屬於公司普通股股東的期初凈資產;Ei為報告期發行新股或債轉股等新增的、歸屬於公司普通股股東的凈資產;Ej為報告期回購或現金分紅等減少的、歸屬於公司普通股股東的凈資產;M0為報告期月份數;Mi為新增凈資產次月起至報告期期末的累計月數;Mj為減少凈資產次月起至報告期期末的累計月數;Ek為因其他交易或事項引起的、歸屬於公司普通股股東的凈資產增減變動;Mk為發生其他凈資產增減變動次月起至報告期期末的累計月數。
二、2007年新會計准則頒布後計算方法
與2010年計算方法類似,但是刪除了全面攤銷凈資產收益率的計算及披露。
案例1:某公司資料如下
a上市前分紅
2007年3月3日,經公司第六屆董事會第七次會議以及公司2006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公司2006年度擬向全體股東每10股分配現金紅利1元(含稅);
b首次公開發行並上市
經中國證監會證監發行字[2007]199號文核准,發行人於2007年8月6日採用網下詢價對象申購配售與網上定價發行及向原個人股東同比例定向配售方式向社會公開發行人民幣普通股股票(A股)3,000萬股,發行價格為5.68元/股。發行完成後,公司股份總數變為8,000萬股。經深圳證券交易所深證上[2007]133號文同意,公司發行的人民幣普通股股票於2007年8月17日起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募集資金凈額155500900元。
c發行人上市後股本變動情況
經2008年4月17日召開的公司2007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公司以2007年末總股本8,000萬股為基數,向全體股東每10股送紅股1.8股,以資本公積金向全體股東每10股轉增3.2股。該方案實施後,公司總股本由8,000萬股增至12,000萬股。
C. 募集資金數額與公司凈資產、凈利潤和擬發行的股份數之間是什麼關系
募集資金數額與公司凈資產、凈利潤和擬發行的股份數之間是正比關系。公司凈資產、凈利潤越多,擬發行的股票份額與募集資金就會越多!
D. 關於公司發行股票募集資金的問題
1、公司發行股票,股票由一些大的機構或者散戶購買,資金由公司抽走,這錢可以說成放進口袋了,由公司按照之前的計劃進行運用;
2、你申購成功該股票後,交易的地方是股票交易市場,交易對象是其他機構或者散戶投資者,交易對象並不是發行該股票的公司,因此你賣的同時有其他人來買,這些股票就始終在股票市場中被買賣,而發行該股票的公司卻沒有參與這個買賣。
補充:所謂抽走,是指的你買了100股新股,這部分錢就已經到了這個發行股票的公司手裡面了,這個資金就按照新股發行資金募集運用計劃運用了,你所擁有的只是一個電子記帳憑證,當你要賣的時候,只能賣給其他投資者,錢就從其他投資者那裡來。
E. 發行股票,為什麼是企業籌集資金的一種形式
傳統的方式是向國家,個人借錢,向銀行貨款等。企業通過發行股票,就會有很多人來買這個企業的未來,成為它的股東。很多中小企業因為沒有資金來源,所以很難有發展。因為銀行沒有信用擔保是貨不了款的。國家也不會給它投資。而個人誰也沒有能力拿出那麼大的一筆錢。所以有了股票以後,企業可以從資本市場上籌集到相當大的一筆資金。有利於企業加大規模,進行產業升級等。國外這種融資模式已經發展得很健全了。而在中國,卻成為了許多公司圈錢的一個辦法。他們其實並不缺錢,但看到發行股票能夠在短時間內得到大筆資金,便要求上市,使廣大投資者為其買單。總之,發行股票確實是一個非常好的籌資方法!
F. 企業發行的股票收入可以上交母公司嗎
靠,肯定不行啊。所謂發行股票的收入其實就是上市公司的募投資金。
發行股票是需要募投項目的,即獨立的上市公司需要用募集來的公眾資金進行生產經營建設(金融機構除外)投資,直接將募集資金上交母公司屬於不按招股說明書約定的用途使用募投資金,會受到證監會的處罰的;如果通過其他途徑轉移募投資金則仍然屬於改變募投資金使用方向,是違法的。
G. 問個股票利潤的演算法問題
利潤除以總股本嘛,呵呵 追問: 那麼我請問下,在內地上市後股價是20元的話,現在又在香港上市發行相同數量的股票數目,那內地上市的股價是不是變成只有10元每股呢? 回答: 不會的,只是總股本增加。 追問: 怎麼不會呢?同樣是100W的利潤,股數增加了,難道分配給每股的收益不是也減半了嗎? 回答: 這叫增發擴股。增發有定向增發,或公開發行。當然公司發行新股,總股本增加了對股價會造成波動。發行時會有個發行價格。太高了,有時會發不出去。總是會有一個合理的價格發行的。但已上市的股票價格,還是按原來的波動。再一個要是內地公司在香港那邊新發行股票,跟內地的交易系統是兩個交易系統。互相不搞的。在香港那邊新上市的股票首日價格,那就要跟據港交所相關規定了。同樣一個公司發行的股票,在內地,香港的股價是不同的,中間會存在差價。但計算每股收益,會將總利潤除以公司的總股本。 追問: 但是從投資而不是炒股的角度來看的話,我購買該公司股票的收益不是會受到總股本增加的影響嗎? 回答: 那肯定會有影響的。但新發行股票的募集資金,也會有新的投資項目嘛,要是這個項目前景很好,也會增加公司的盈利預期嘛。
求採納
H. 企業上市後募集資金後的公司盈利怎麼處分
募集的現金除去成本外,餘下的均由該上市公司支配。
上市公司(The listed company)是指所發行的股票經過國務院或者國務院授權的證券管理部門批准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所謂非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沒有上市和沒有在證券交易所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的一種,這種公司到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除了必須經過批准外,還必須符合一定的條件。《公司法》、《證券法》修訂後,有利於更多的企業成為上市公司和公司債券上市交易的公司。
I. 請問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籌集額的計算方法
1、計算預計總市值
凈利潤 乘以 預計發行市盈率,後者可以參考同類上市公司最近的市盈率,得到預計上市發行時的總市值
2、計算融資總額
預計總市值 乘以 預計發行比例,預計發行比例根據公司的融資計劃來確定,一般不低於25%
3、計算融資凈額
融資總額 減去 承銷保薦等費用,後者根據與證券公司簽訂的協議金額確定